以文明交流互鉴推动澜湄国家命运共同体建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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绪论

20世纪90年代,以亨廷顿为代表的西方学者提出了“文明冲突论”,将文明纳入了国际关系的研究中。“文明冲突论”提出后,对西方世界和非西方世界产生巨大影响。“文明冲突论”的实质是西方以其在国际关系领域内的霸权地位,以西方文明为中心,制造其他文明之间的冲突,进而论证“西方文明优越论”、西方文明是人类历史的未来等论点。

人类文明和人类社会的发展是各种文明交流互鉴的结果。从构建人类命运共同体的高度出发,习近平主席先后在多个重要场合提出要加强文明交流对话和包容互鉴,指出文明交流互鉴是推动人类文明共同进步和世界和平发展的重要动力。而“文明冲突论”等论调忽视了文明是多样的、平等的、包容的。湄公河地区是儒家文明、伊斯兰文明、佛教文明等文明的交会处。这些文明在该地区有上千年文明交流互鉴的历史,各种文明在这里交会、共同发展。

2016年3月23日,澜湄合作首次领导人会议在海南三亚成功举行,中国国务院总理李克强同泰国、柬埔寨、老挝、缅甸以及越南领导人共同宣布新型合作机制“澜沧江—湄公河合作”(以下简称“澜湄合作”)的诞生。经过几年的发展,澜湄合作以政治安全、经济和可持续发展、社会人文为三大支柱,优先在互联互通、产能、跨境经济、水资源以及农业和减贫领域开展合作,形成了“领导人引领、全方位覆盖、各部门参与”的合作格局。因此,推进澜湄合作,建设澜湄国家命运共同体既是落实习近平主席提出的建设亚洲命运共同体倡议的具体实践,也体现了六国合作的深厚基础和强烈意愿,更是为促进次区域发展与繁荣所贡献的中国智慧和中国方案。

一 研究意义

(一)学术意义

在学术意义上,本书在研究文明、文明的要素和文明关系的相关理论基础上,研究了文明交流互鉴及其与澜湄国家命运共同体之间的关系,并进一步研究了如何通过文明交流互鉴促进澜湄国家命运共同体的建设。因此,本书研究的学术意义主要是以下三方面。

第一,是以文明交流互鉴的视角解读中国周边命运共同体在澜湄地区的实践。澜湄地区是西方文明、印度文明、佛教文明、伊斯兰文明和中华文明等多种文明交会处,各种文明塑造了地区国家关系的历史与现实。因此,以文明交流互鉴理论统领澜湄国家命运共同体和地区合作十分必要。

第二,是从澜湄国家命运共同体的案例分析研究人类命运共同体建设的路径及方式。本书通过分析澜湄国家命运共同体的构建,探索构建中国特色的命运共同体理论,进而更为深入地研究和剖析人类命运共同体建设的路径及方式。

第三,从澜湄命运共同体的构建探索中国与湄公河国家文明交流互鉴的理论。现有关于澜湄合作的研究主要集中于经济领域,对文化和社会领域的研究较少,以文明交流互鉴为视角的研究还未出现。通过分析澜湄国家在与中华文明交流互鉴过程中的相互影响和作用,探索中国与澜湄国家文明交流互鉴的理论与实践,进而推动澜湄国家命运共同体的构建。

(二)政策意义

我国提出了“亲、诚、惠、容”的周边外交理念及人类命运共同体(以及亚洲命运共同体、澜湄国家命运共同体)等理念,本书的研究既是对这些理念的探讨,也研究如何使这些理念在澜湄地区落地生根,并提供政策性建议。因此,其政策意义在于以下三点。

第一,从文明交流互鉴角度研究周边命运共同体在澜湄地区的实践,有助于推动澜湄国家的民心相通,切实践行“亲、诚、惠、容”的周边外交理念。

第二,本书还着眼于对澜湄合作发展的动态研究。在当前,澜湄合作在物质层面的合作已经取得丰硕的成果,想要进一步在精神层面夯实已有成果,并推进澜湄国家命运共同体的建设,文化层面和文明交流互鉴显得更为重要。

第三,有利于探索由小到大、由近及远地构建人类命运共同体的方式。本书以澜湄国家命运共同体为案例,探索澜湄国家构建命运共同体的方式,有利于为进一步构建周边国家命运共同体、亚洲命运共同体,为最终实现人类命运共同体提供思考和启发。

(三)社会意义

在社会意义方面,本书的研究有助于中国与湄公河五国之间的社会与文化交流。

第一,促进中国与湄公河五国之间更深的文明交流,促进文明的传承与发展。任何一种文明,不论产生于哪个国家、哪个民族的社会土壤中,都是流动的、开放的,这是文明传承和发展的一条重要规律。

第二,促进中国与各种文明交流对话、互学互鉴。文明的最终载体是一个个鲜活的社会人,中国提出文明交流互鉴是实现各国人民美好生活向往的现实途径,为了人类社会更加美好。通过与湄公河五国的文明交流互鉴,不仅能增强各国民众之间的相互了解与信任,更有助于各国之间的文化交流与科技合作,共同促进社会进步与发展。

第三,有利于解决中国和湄公河五国面临的社会冲突与不同族群之间的冲突等挑战。诸多挑战需要以文明交流互鉴的方式合理、公正地解决。习近平主席用文明交流互鉴的两个“应该”,指明了解决之道,即“我们应该推动不同文明相互尊重、和谐共处,让文明交流互鉴成为增进各国人民友谊的桥梁、推动人类社会进步的动力、维护世界和平的纽带。我们应该从不同文明中寻求智慧、汲取营养,为人们提供精神支撑和心灵慰藉,携手解决人类共同面临的各种挑战”。[1]

二 国内外研究现状

习近平主席在亚洲文明对话大会开幕式上发表主旨演讲指出:“回顾历史、展望世界,我们应该增强文明自信,在先辈们铸就的光辉成就的基础上,坚持同世界其他文明交流互鉴,努力续写亚洲文明新辉煌”,“加强世界上不同国家、不同民族、不同文化的交流互鉴,夯实共建亚洲命运共同体、人类命运共同体的人文基础”。可见,加强文明交流互鉴与构建命运共同体有着相互影响、相互促进的关系。澜湄地区是亚洲乃至全世界最具发展潜力的地区之一,也是“一带一路”倡议的重要区域支点。在中国未来外交布局里,人类命运共同体建设将从周边起步,澜湄国家命运共同体是其中的关键一步。本书将从文明交流互鉴的视角切入,分析构建澜湄国家命运共同体的相关问题。

目前学界对澜湄国家命运共同体,尤其是澜湄合作的相关研究成果已有很多,这些研究成果为本书提供了丰富且扎实的基础。然而,从文明交流互鉴的视角来分析澜湄国家命运共同体的构建相对不足。具体而言,目前关于文明交流互鉴视角下的澜湄国家命运共同体建设的研究成果主要有以下几类。

(一)关于“命运共同体”的研究

党的十八大明确提出“人类命运共同体”概念以来,学术界对“命运共同体”的内涵、由来、发展、未来的建设路径等方面进行了解读和探讨。张蕴岭对人类命运共同体的内涵和内容做了详细介绍。[2]周方银从国家安全观的角度解读了“命运共同体”。[3]王灵桂、赵江林认为中国倡导的亚洲命运共同体,不是要在形式上建成某种超越民族国家的制度安排,而是要在互利合作的基础上树立亚洲各国利益和责任的认同,在更深入的互动中实现共赢、多赢。[4]另外,也有部分学者对周边命运共同体的困难、前景和构建路径等方面进行了研究。王俊生分析了中国周边命运共同体构建的概念、内涵、路径;[5]凌胜利集中分析了构建周边安全共同体面临的挑战,并提出相应的对策。[6]许利平等认为,周边命运共同体是一个构建的过程,他们从政治、经济、文化、宗教等多维视角,着手通过构建中国与周边的价值共同体、发展共同体、安全共同体、社会文化共同体等路径,剖析了构建中国与周边命运共同体的可行性、挑战及前景。[7]王晓玲分析了当前中国与周边国家人文交流中存在的问题以及“命运共同体”理念,认为中国需要转换人文交流的思路。[8]

(二)澜湄合作相关的研究

澜沧江—湄公河地区是一个被广泛关注、研究的地区,周边命运共同体在澜湄地区实践的最重要基础是澜湄合作,而澜湄合作的建立得益于澜湄地区原有的一些合作机制创造的机缘。卢光盛等认为,原有的一些次区域合作机制如澜沧江—湄公河次区域合作经过20多年的发展,次区域经济合作增长乏力,安全与战略环境日趋复杂化,以及中国与湄公河下游国家经济和总体实力发生变化,澜沧江—湄公河次区域合作面临发展的瓶颈。[9]在此背景下,澜湄区域的合作迫切需要寻求新的合作方式,澜湄合作应运而生。塞巴斯蒂安·比巴(Sebastian Biba)的研究比较了中国在澜湄合作机制建立前后的态度。[10]他认为,中国在澜湄合作机制建立之前,对澜湄地区合作更重视经济合作和经济效益,对生态方面的合作重视较少;澜湄合作建立后,中国十分重视水资源合作。日本学者末广昭(Akira Suehiro)认为中国在东南亚地区尤其是中南半岛地区(即澜湄地区)的影响在2001年之后大幅度增长,并试图建立中国领导的地区合作框架(China-led institutional framework),意在使地区获得持久的影响力,作者将之称为“中国化的过程”(the process of sinicization)。[11]该文实际上突出了中国在地区合作逐渐显现的领导作用,肯定了中国在地区合作机制建设中的建设性作用,对本书的研究具有一定的借鉴和启发。郑国富认为中国与湄公河流域国家农产品贸易合作成效显著,但仍然存在总量有限、地位低微、国别不均衡、种类单一且集中、附加值低、层次低下、自由化与便利化掣肘等问题,需要增进政治互信、完善合作机制、立足彼此优势与互补性,以“五通”建设为指导,推进农产品贸易可持续发展,共建“澜湄命运共同体”。[12]

在澜湄国家命运共同体建设过程中,不能忽视一些国外研究对中国参与澜湄合作的意图存在误解的情况,甚至需要甄别。卡尔·米德勒顿(Carl Middleton)和吉米·阿罗彻(Jeremy Allouche)认为中国参与澜湄合作有与西方争夺战略资源筹码的考虑。[13]这是从西方的视角、以西方利益为出发点的研究,忽视了中国倡导的合作共赢的合作原则。弗劳克·乌巴那(Frauke Urban)等认为中国是世界上最大的水坝建设者,中国在澜沧江上游修建的水坝具有重要的环境、社会、经济和政治影响,尤其对越南和老挝最为明显:老挝将大坝看作本国经济增长和发展的工具,而越南更看重大坝对可能的、潜在的国力增长和安全的影响。[14]应该说,乌巴那等人的研究客观程度较高,他们看到水资源政治在澜湄合作中的重要地位,而且没有将水资源的分配与澜湄各国之间的利益博弈完全对立起来。

澜湄地区的大国博弈也是学者关注的重要方面。澜湄地区历来是大国力量集中和交会的地区,大国在这里有不同的利益,大国地缘政治博弈影响了该地区所有合作机制的开展。普文·波亚尺文(Poowin Bunyavejchewin)认为中国通过承受巨大的成本和向其他澜湄国家提供公共产品的方式,试图建立起自己独特的影响力,将包括日本在内的其他竞争对手排挤出地区合作。[15]应该说,作者看到了大国竞争在澜湄地区相互竞争的一方面,但是忽视了大国之间还存在合作和共赢的一面。大国博弈还在世界性大国和地区大国之间展开。格里格里·雷蒙德(Gregory V.Raymond)认为中国在地区的影响力增加可能与泰国在该地区的优势形成竞争。[16]

(三)关于澜湄命运共同体的研究

卢光盛等认为,当前澜湄国家命运共同体的研究,基本上还停留在口号和愿景的阶段上,还指出可以将澜湄合作与“命运共同体”、周边外交理论结合,提出了“利益—责任—规范”的三位一体和稳定的理论框架,这个框架实际上是构建澜湄命运共同体的路径之一。[17]张励从水资源的角度分析了澜湄国家命运共同体建设的互动规律。[18]罗圣荣认为构建澜湄国家命运共同体是中国周边外交和亚洲命运共同体构想的具体实践,将助力东盟共同体建设,促进次区域稳定和繁荣。[19]由于周边命运共同体、澜湄国家命运共同体等相关概念是由中国新近提出的概念和设想,国外还未出现专门的、学术性的研究。

(四)澜湄地区文明交流互鉴的研究

目前,对澜湄合作的现状、动力、项目合作以及与地区其他合作机制之间关系的研究较多,但以文明交流互鉴为视角的研究尚缺乏。2014年3月,习近平主席在访问联合国教科文组织总部和欧盟总部的时候,提出了“文明交流互鉴”的思想。文明交流互鉴思想阐明了人类文明只有在相互尊重、平等相待这一基本前提下才能实现良性互动,“文明交流互鉴”超越了文明优越论和文明冲突论,为21世纪全球化交往开辟了新的思路,找到了新的方法。

国内外对于文明相关的一些问题研究较早,这些研究对文明交流互鉴具有一定的借鉴意义。英国历史学家汤因比最早使用文明的范式,他在《历史研究》一书中最早用文明作为分析历史的单位,列举出了人类历史上二十多种文明形成和发展的过程,但尚未深入地研究各个文明之间的交流关系。[20]美国历史学家斯塔夫里阿诺斯的《全球通史:从史前史到21世纪》注重研究文明产生的原因和总结文明发展的不同模式,其中涉及文明交往部分较少。[21]德国斯宾格勒的《西方的没落》和美国威廉·麦克尼尔的《西方的兴起:人类共同体史》分别在20世纪初和20世纪末分析了世界文明发展的规律,但都以西方文明为核心,以西方文明为视角,以此研究当今国际关系,出现偏颇是必然的。[22]彭树智的《文明交往论》认为人类文明问题是人类历史的核心问题。[23]积极倡导文明交流互鉴是中国作为世界性大国的责任担当和道义担当,是中华民族传统文化在新的世界历史条件下实现复兴并对人类和平发展作出积极贡献的客观需要。文明交流互鉴受到多方面因素的影响。就澜湄地区而言,主要是地缘政治、各国在澜湄合作中的角色以及地区环境问题。因此,以文明交流互鉴促进中国周边命运共同体在澜湄地区的实践势在必行。

综上所述,目前的研究集中于对命运共同体、澜湄合作的现状、动力、项目合作以及与地区其他合作机制之间关系的研究。较少学者涉及了澜湄国家命运共同体的研究,而且对澜湄命运共同体的研究多以“一带一路”倡议、人类命运共同体、中国周边外交思想等视角进行研究,从文明交流互鉴视角研究的少之又少。这正是本书所要研究和解决的问题。


[1] 习近平:《文明交流互鉴是推动人类文明进步和世界和平发展的重要动力》,《奋斗》2019年第9期,第10—12页。

[2] 张蕴岭:《中国与周边关系:命运共同体的逻辑》,《人民论坛》2014年第6期。

[3] 周方银:《国际关系转型背景下人类命运共同体建设》,《东亚评论》2018年第1期。

[4] 王灵桂、赵江林:《人类命运共同体构建之路:中外联合研究报告6》,社会科学文献出版社2019年版。

[5] 王俊生:《中国周边命运共同体构建:概念、内涵、路径》,《国际关系研究》2016年第6期。

[6] 凌胜利:《构建周边安全共同体:挑战与对策》,《国际问题研究》2017年第5期。

[7] 许利平等:《中国与周边命运共同体:建构与路径》,社会科学文献出版社2016年版。

[8] 王晓玲:《“命运共同体”的人文思想》,《黄海学术论坛》2016年第1期。

[9] 卢光盛、金珍:《“澜湄合作机制”建设:原因、困难与路径》,《战略决策研究》2016年第3期。

[10] Sebastian Biba,“China's ‘Old’ and ‘New’ Mekong River politics:The Lancang-Mekong Cooperation from a Comparative Benefit-Sharing Perspective”,Water International,Vol.43,No.5,2018.

[11] Akira Suehiro,“China's offensive in Southeast Asia:Regional Architecture and the process of Sinicization”,Journal of Contemporary East Asia Studies,Vol.6,No.2,2017.

[12] 郑国富:《“澜湄合作”背景下中国与湄公河流域国家农产品贸易合作的路径优化与前景》,《对外经贸实务》2018年第4期。

[13] Carl Middleton,Jeremy Allouche,“Watershed or Powershed?Critical Hydropolitics,China and the ‘Lancang-Mekong Cooperation Framework’”,The International Spectator,Vol.51,No.3,2016.

[14] Frauke Urban,Giuseppina Siciliano & Johan Nordensvard,“China's Dam Builders:Their Role in Transboundary River Management in South-East Asia”,International Journal of Water Resources Development,Vol.34,No.5,2018.

[15] Poowin Bunyavejchewin,“The Lancang-Mekong Cooperation (LMC) Viewed in Light of the Potential Regional Leader Theory”,Journal of Mekong Societies,Vol.12,No.3,2016.

[16] Gregory V.Raymond,“Competing Logics:Between Thai Sovereignty and the China Model in 2018”,Southeast Asian Affairs,2019.

[17] 卢光盛、别梦婕:《“命运共同体”视角下的周边外交理论探索和实践创新——以澜湄合作为例》,《国际展望》2018年第1期。

[18] 张励:《水资源与澜湄国家命运共同体》,《国际展望》2019年第4期。

[19] 罗圣荣:《奥巴马政府介入湄公河地区合作研究》,《东南亚研究》2013年第6期。

[20] [英]阿诺德·汤因比:《历史研究》,郭小凌、王皖强等译,上海人民出版社2010年版。

[21] [美]斯塔夫里阿诺斯:《全球通史:从史前史到21世纪》,吴象婴等译,北京大学出版社2006年版。

[22] [德]奥斯瓦尔德·斯宾格勒:《西方的没落》,吴琼译,上海三联书店2006年版;[美]威廉·麦克尼尔:《西方的兴起:人类共同体史》,孙岳等译,中信出版集团2018年版。

[23] 彭树智:《文明交往论》,陕西人民出版社2002年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