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二 商代孤竹国的都邑与疆域
据《尔雅·释地》载:“觚竹(即‘孤竹’)、北户、西王母、日下,谓之四荒。”晋人郭璞注:“觚竹在北,北户在南,西王母在西,日下在东,皆四方昏荒之国,次四极者。”北宋邢昺疏:“谓之‘四荒’者,言声教不及,无礼义文章,是四方昏荒之国也,在土四极之内。”[10]
在《尔雅·释地》中,除了记有“四荒”之外,还有所谓的“四极”和“四海”,其地理位置“四极”者为最远,其次为“四荒”,最后为“四海”,均是相对“中土”远近层次的界定。因此,“四荒”者并非就礼教文明的开化程度而言,也无“地域广阔”之意,而是为了表述距离上的遥远。故,将商、周的孤竹都城确定在商、周之北,且距离商、周都城较远,则当为可取。
孤竹作为商的“外服”诸侯国,主要代商控制周边“荒远”之地和作为殷商的外围屏障。具体则主要采取筑城为国的形式,以其都城为中心向附近地区辐射其势力范围。按文献所记,成汤封孤竹于“离支”(“令支”):
1.《世本》:“成汤封之离支,是为孤竹国。”[11]
2.《路史》:“成汤之初析之离支是为孤竹。”[12]
3.《名贤氏族言行类稿》:“竹,孤竹君,姜姓,殷汤封之辽西令支。”[13]
4.《论语类考》:“成汤之初析封之离支是为孤竹。”[14]
从后三条史料的行文来看,基本一脉相承于《世本》。《路史》与《论语类考》只是分别用“析”“析封”替代了《世本》中的“封”字,《名贤氏族言行类稿》不过在令支前冠以“辽西”而已。显然,上述史料中的“离支”是为成汤分封孤竹国的地名,而非国名或族名。“离支”即“令支”,又常记作“不令支”“令疵”“零支”等。《汉书·地理志》辽西郡下载:“令支,有孤竹城。”[15]《后汉书·郡国志》亦载:“(辽西郡)令支有孤竹城。伯夷、叔齐本国。”[16]又《括地志》载:“孤竹古城在平州卢龙县南十二里,殷时诸侯孤竹国也。”[17]汉代令支县(今迁安县)与肥如县(今卢龙县)毗邻,至唐代均为卢龙县地,属河北道平州。是以,孤竹城在汉代文献中记在令支县境与唐代文献记在卢龙县境并不矛盾。
迁安、卢龙地区南距河南安阳在千里以上,不可谓不远。距离与方位均符合“四荒”之孤竹。近年来,河北学者倾向于将秦皇岛市卢龙县城南的蔡家坟商代遗址认定为商代孤竹国都城。[18]此说虽有争议,但在卢龙附近地区寻求商代孤竹都邑所在当为可行。参考周代对公、侯、伯、子、男领地范围的规定,“天子之制,地方千里,公、侯皆方百里,伯七十里,子、男五十里,凡四等。不能五十里,不达于天子,附于诸侯,曰附庸。”[19]孤竹国在商代的地域范围应是以其都城为中心,方圆50—100里。今卢龙、迁安一带应是当时孤竹文化的中心区域,而朝阳喀左距卢龙直线距离约300里,远超百里之制,故不应为商代孤竹的势力范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