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家治理现代化与地方税体系建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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序一

周克清教授的这本《国家治理现代化与地方税体系建设》,是我所主持的国家社会科学基金重大项目“现代国家治理体系下我国税制体系重构研究”系列研究成果之一。

党的十八届三中全会在首次提出全面深化改革总目标——完善和发展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制度、推进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的同时,将财税体制改革的意义提升到了一个前所未有的新高度:“财政是国家治理的基础和重要支柱,科学的财税体制是优化资源配置、维护市场统一、促进社会公平、实现国家长治久安的制度保障。”这启示我们,深化财税体制改革的目标是建立与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相适应的现代财税体制。从“适应市场经济体制”到“匹配国家治理体系”,从“建立与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相适应的财税体制基本框架”到“建立与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相匹配的现代财税体制”,标志着中国的财税体制改革已迈上了一个新的更高的平台。

作为现代财税体制的重要内容之一的现代税收制度,规定了国家与社会成员之间最基本、最重要的分配关系。建立现代税收制度的核心或灵魂,在于以现代税收职能为标准,通过税制结构优化行动,打造一个融“优化资源配置、维护市场统一、促进社会公平和实现国家长治久安”于一身的“职能均衡”的税收制度形态——现代税收体系。毋庸赘述,地方税体系是现代税收体系的重要组成部分,现代税收体系建设离不开现代地方税体系建设。构建一个与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相匹配的地方税体系,是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征程上不可或缺的重要环节。

我国历来高度重视地方税体系建设。这些年来,特别是20世纪90年代的财税体制改革以来,在地方税体系建设方面,取得了长足进步。但总体来看,我国的地方税体系仍存在不少短板弱项。不但具有地方税属性的税种偏少,收入规模不大,而且在“营改增”的大潮中,曾经作为地方税几乎唯一存在的主体税种的营业税,也被纳入作为共享税的增值税框架之下。为了发挥中央和地方两个积极性,完善地方税体系,进而重塑地方政府收入来源体系,已属势在必行之举。

周克清教授的这本著作,对完善地方税体系、助力国家治理现代化进行了有益的探讨,提出了不少有见地的见解,具有一定的参考价值。比如,他将地方税体系建设的目标定位于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的现代化,特别是助推地方政府治理能力的提升。又如,他从省级和市县级政府的不同职能出发,构建了不同的地方税主体税种,以匹配不同的资金需求。他还从税收制度体系完善的角度出发,分析了我国主要地方税种的改革路径,为地方税体系建设指明了方向。

作为周克清教授的博士后合作导师,这些年来,我同他的交往颇多。从他身上,我看到了年轻一代经济学者奋发有为、努力为人民做学问的深厚情怀和奉献精神。希望他能够以这本书的出版为契机,不断探索新的研究领域,取得更为丰硕的研究成果。

中国社会科学院副院长 高培勇

2023年5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