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第一节 代议因子
一 古希腊罗马文化
经历了“黑暗时代”的希腊文明从公元前800年左右开始复兴。从公元前7世纪开始,城邦政体从以君王为主导过渡为相对民主的贵族统治。贵族势力的兴起伴随着王政的衰弱,这是因为城邦的概念使人们达成了思想意识的统一,公民在城邦中有一定的权利与义务,经过发展最终形成了政治上的联合体。但是在大多数城邦中,人们获得公民权的前提,除了必须为男性之外,往往还需要拥有一定的土地,换言之,土地持有者更有资格参与城邦内公共事务的讨论与决策。[2]所以,在王政被推翻后,政权首先由拥有土地的贵族阶级掌握,只是各城邦的发展程度不同,有些仅是由少数贵族统治的“寡头政治”,有些则形成了相对民主的贵族共和制。同时,除了贵族之外,有一部分自耕农也拥有一定数量的土地,具备一定程度的经济能力,于是他们能投入战争之中,并在城邦政治生活中开始有一席之地。与之前相比,民主的范围已经得到扩大,渐渐形成了一种原始民主的意识,为后世“政治权力来源于公民共同体”的代议思想奠定了历史文化基础。[3]还有一点是笔者认为颇有趣味的浅见——僭主制政体中的“僭主”,在某种程度上出现了代议思想的朦胧意识。从出身而言,僭主往往出自一些被边缘化的贵族,他们能获得政权得益于贫民对既有制度的不满,具体而言是对无法参与公共事务的不满,于是,贫民便寄厚望于僭主,希冀他们上台之后进行变革。僭主一方面善于取得下层公民的信任,另一方面善于把握夺权的时机。上台之后,便着手进行相关变革:改善下层公民的经济状况;打破贵族特权,将权力从贵族下放至平民;颁布成文法,建立超越个人之上的政治秩序。尽管这些措施的真实目的在于提升僭主本人在城邦内部的威望,但是为了取得中下层人民的信任和支持,僭主曾承认“他的权力来自于人民的支持”。[4]当然,受历史条件所限,民主的氛围并未由此完全建立,基于个人对权力的欲望,政体很容易转化为独裁。
希腊移民运动促进了殖民城邦的建立。这其中,有为了开拓金属运输商道而建立的马西利亚和伊特鲁里亚,也有为了缓解粮食紧张而建立的粮食运输要塞——米利都和麦加拉,还有完全为了发展商业活动而建立的诸如诺克拉提斯等商贸城市。总之,这些殖民城邦和商贸城市基本满足了希腊人经济发展的需要,使得各城邦之间的商贸活动更为密切,从而促进了经济的蓬勃发展。但是同时也加大了各城邦之间以及城邦内部的贫富差距,这种差距从古风时代的墓葬情况就可以看出。社会矛盾随之而来,尤其体现为贵族与平民之间的矛盾。从古风时代的诗歌作品可以看出,平民对贵族的奢华生活以及他们在政治权力上的特权甚至是垄断不断提出抗议。
斯巴达在公元前431—前371年称霸希腊,成为伯罗奔尼撒半岛上实力最强的城邦。对外,斯巴达联合半岛上其他各城邦组成“伯罗奔尼撒联盟”,与城邦代表共同召开“早期议会”,商议岛内事务。[5]对内,斯巴达人在政治制度上更偏向于贵族寡头制,较富有的公民在年老之后几乎都可以加入由28位“长老”组成的议事会。无论是“伯罗奔尼撒联盟”的“早期议会”形式,还是28位“长老议事会”,都体现了“涉及众人之事应由众人决断”的同意原则。尽管当时民主仅仅指贵族、“长老”或富有的公民,还达不到“众人”的范围,仍可从中看到代议思想的萌芽。其实,为了缓和城邦内公民之间的贫富差距,斯巴达王也做出过“赋予全体公民更多权利”的姿态,他曾将美塞尼亚的土地平均分配给每个公民,还称斯巴达为“平等人公社”。虽然平分的只是美塞尼亚的土地并不涉及贵族在其他地方所拥有的土地,但是斯巴达王已经有意识地用改革来实现公民在土地和政治上的平等权利,也认识到将民主的范围扩大至贫民是缓解城邦内紧张局面的有效方法之一。[6]
我们再来看一下雅典的梭伦改革和克里斯提尼改革。当时,传统贵族和大多数贫民存在严重冲突,为缓解这种紧张关系,梭伦鼓励贫民参加公民大会。经过改革,雅典更多公民——尤其是贫穷的公民——有机会通过公民大会以及新设立的民众法庭了解公共事务并参与决策,行使公共权力。作为城邦内最高权力机关,公民大会在商讨立法、宣战等城邦重要决策时,不仅征询富有的公民或传统贵族的意见,也考虑贫民的意见。这一举措体现了公共权力的使用以社会共同体的同意为基础。在梭伦之后,为实现更广泛的民主和平等,克里斯提尼进一步改革公民大会。他废除四个血缘部落,取而代之的是十个拥有相等数量的三大行政区域(平原、海岸和山地),从而可以保证每个行政区域的公民数量基本一致。这样,五百人议事会便由每个行政区抽签选出的50个代表组成。根据代表不连任的规定,几乎每个公民都有机会参加五百人议事会。这种由抽签决定的直接民主的方式对中古晚期代议制的形成产生一定程度的影响。
希波战争期间,贵族会议参政议政的权力逐渐被剥夺,取而代之的是公民大会、五百人议事会和民众法庭。从公元前457年开始,第三等级的公民也可以担任执政官。伯里克利担任首席将军后在演说中更是强调“所有人在私人纠纷中的平等性”和“个人能力在担任公职中所占的重要性”[7],换言之,公职的担任不应该被某个特定阶级所垄断。雅典民主改革进程使得民主的范围逐渐扩大,“政治权力的最终来源是公民共同体”的思想贯彻其中。
及至古典时代,雅典人在伯罗奔尼撒战争中最终失败并不是因为斯巴达盟国多么强大,而是雅典人内部的党争和不团结。[8]比如公元前415年,雅典的亚西比德将原本计划攻打西西里岛叙拉古城邦的军事机密告诉了斯巴达,致使雅典一败涂地。事实上,在雅典内部,亚西比德被诬陷“亵渎神明”、叛国,他为寻求庇护转而投奔斯巴达,成为一名政治投机者。为了揣测寡头派的心思,亚西比德更是将以往信奉的“民主制”在斯巴达贵族面前曲意逢迎成“得到承认的一种精神失常”[9],这使得原本就想抓民主派把柄的寡头派大为开怀,因而接受了他。亚西比德的叛国行为从微观上展示了这样一个事实:雅典和斯巴达的矛盾从来不只是城邦联盟之间的内战,还有意识形态上的相悖。更值得推敲的是,按照修昔底德“内部不团结”的看法,亚西比德在雅典被诬陷的事件有可能是雅典民主派受了城邦内部敌对势力的挑唆。因此,无论是在雅典城邦内部,还是雅典对外征战中,都是民主制与寡头制、民主制与独裁制的一次次较量,战争的爆发给希腊带来了极大的创伤,这也是民主制在发展历程中与同时代的寡头制和独裁制长期矛盾激化的结果。
在古罗马文明中,元老制和公民大会是最直观体现“公民共同体是政治权力的最终来源”的政治形式,对代议思想的萌芽有着极大的推动作用。罗马王政时代的公民大会或国王顾问会议以及共和国时代的元老院都可以看作中古时期贤人会议或御前会议的前身。古罗马的元老制度和公民大会可以追溯到公元前7世纪前半叶的拉丁姆地区,此时的拉丁姆地区已经陆续出现近40个以父权制度的家族为基本单位的城邦。城邦内的元老会议和公民大会由国王以及家族长组成。罗马城邦后来逐渐成为这个地区各城邦的领袖。[10]公元前6世纪中叶,罗马王政时代有三个来自伊达拉利亚的国王,事实上,早在三个国王之前,伊达拉利亚文化就对罗马城邦的早期成长影响颇深。其中第二个伊达拉利亚国王塞维·图里乌斯对罗马军队的改革最为著名,这对之后罗马的政治结构具有重要意义,尤其是公民大会的组织形式。塞维将罗马军队改革为由193个百人队组成,并将公民按照财富水平分为5个等级,财产最多的第一等级提供80个百人队;骑士等级位于第一等级之上,提供18个百人队;其他的则由更低等级的普通公民提供。公民大会则转变为以百人队为单位的建制,每个百人队先按照多数人原则统一意见,然后在公民大会上投出自己的一票。[11]按照这样的原则,第一等级和骑士阶级握有98票,平民则有95票,决定权基本掌握在富裕者手中。这样的军事改革对罗马的政治制度以及社会结构具有重要意义。当然,富裕公民在享有政治特权的同时也要承担繁重的军事义务,体现了一定程度的政治权力的公平性。
在公元前5—前4世纪古罗马的政治生活中,平民始终被排斥在贵族阶级之外,致使平民与贵族两大集团之间斗争不断。在立法制度上,平民选出5位保民官作为代表,并规定保民官有反对执政官立法提案的权力,这使得他们在立法权中有一席之地。在法律制度上,平民央求拟定成文法典:从公元前450年的《十二铜表法》开始,法律对贵族横行霸道、欺压平民的不公正行为有所限制;公元前449年的《卡努雷阿法案》允许贵族与平民通婚,平民可以通过联姻进入贵族阶级,这有利于打破两者之间过于紧张的婚姻和政治关系;公元前367年的《李锡尼-塞克斯图法案》规定,执政官中有一人务必来自平民阶级,并且鼓励祭司团体中也应该吸纳一部分平民;公元前287年的《霍腾西阿法案》使平民大会与全体公民大会的决议有相同的地位,因为之前的公民大会基本由贵族掌控,这项法案有效地避免了政治上的垄断性。[12]由上可见,这些法案体现了把政治权力一步一步还给平民的过程;同时,平民中的上层逐步获得与贵族相当的地位,成为罗马新贵族阶级。
经“布匿战争”一役,罗马确立了在地中海地区的统治地位。节节胜利的罗马自感军事实力强大,不屑于与新的被征服地区联盟,于是创立了行省制度加以管理。行省内的人没有公民权也没有服兵役的义务,但须向罗马缴税。在罗马城市内部,元老院贵族垄断政治权力,骑士通过征战和向行省收税大发横财,小农阶级却因参战而荒废了农业,得胜后又因行省的廉价农作物的不公平竞争使得他们濒临破产,致使民怨四起。无形中激化了元老贵族、骑士和小农阶级之间的矛盾,为共和国内战的爆发埋下伏笔。
事实上,中古学者对古希腊罗马民主政治的评价基本是负面的。[13]哪怕是13世纪萨索菲那多的巴托鲁斯所描绘的意大利城市共和国体制(下文有述)产生的初期,这些城市也仅仅认为自己是从古罗马共和国中吸收了有关意识形态的支持,而不是所谓的“民主政治”的拥护者。[14]同时代的“亚里士多德革命”中,以托马斯·阿奎那为代表的中古经院哲学家将亚里士多德在《政治学》中关于民主制的阐述解读为“多数人为了个人的利益而进行的统治”,这种解读无疑使“民主”有了暴民政治的倾向。在《论王权》中,他也曾表达了“民主就是平民依靠人数上的优势去压迫富人”的主张。随着中古后期君主权力逐渐达到鼎盛,许多学者的观点其实是在古希腊罗马的经典之上进行必要的曲解。他们对当时政治体制的分析既无法脱离古典文化,又想顺应当时君主制度的发展势态,便有意将古典文化中的“民主”因素进行弱化。例如,马基雅维利将亚里士多德提出的政府形式简化为君主国和共和国两种;纪尧姆·比代在接受亚里士多德的观点时,将其关于政府形式的论点歪曲为“除了由正统的君主统治下的君主制之外,其他任何的政府组织形式都类似于暴虐的僭主政治”[15]。其实,在民主政治观念上,古希腊罗马与中古相比存在一定程度的差异。但是,这种差异更多是不同的时空背景造成的。从本质而言,中古西欧尤其英国的政治思想,包括孕育其中的代议思想,在一定程度上与古典文化中的代议精神一脉相承,尤其是古希腊罗马时期公民大会、五百人议事会、民众法庭等行政管理方式,为中古英国代议思想的产生奠定了文化根基。
二 基督教文化
贤人会议和封建法庭是中古早期世俗政府最具代表性的国家管理形式。在教会内部,高级教士依托宗教会议这样的民主形式管理教会事务,如“早期宗教全体大会”。在此笔者以惠特比宗教会议为例,阐述并分析基督教文化对后世代议思想的影响。诺森伯利亚国王奥斯维(641—670年在位)是一位对宗教事务做出独特贡献之人。664年惠特比宗教会议上,他确立了罗马基督教会对不列颠基督教会的领导权。惠特比会议被同时期的比德[16]详细收录于《英吉利教会史》的第三卷第二十五章中。自从奥古斯丁到不列颠传教,罗马基督教会不仅要和异教教派竞争,还要和“爱尔兰基督教派”进行角逐。两派常常看起来是在某些无足轻重的形式问题上意见相持不下,事实上这些问题却关系到基督教教义发展方向。根据比德所载,惠特比宗教会议讨论的事项涉及复活节日期、削发式以及其他一些教会内部的小问题。在这些问题上,爱尔兰教派不看重罗马教廷训令,而主张清修、与世隔绝般的、类似于“隐居”的教会生活;罗马教派教士自然是信奉罗马教皇诫令,对“从属于坎特伯雷大主教的教士”的认同感十分强烈。[17]惠特比宗教会议的召开终止了这一争端。从这点看,在七国时代就已经有了“全体宗教大会”的雏形,教会内部在意见不一致时,召开由教会系统中不同教阶组成的集会,当然也可叫作“便餐”[18]。一般而言,教会会议由国王主持,意见相左的教会双方各抒己见,公开辩论。从议事程序来看,国王先进行一段开场白,宣布议题内容,协调双方陈述观点,确保他们在陈述时间上的公正性,由此掌控会议的整体进程,最后宣布集体通过的最终决议。这里需要注意的是,虽然会议由国王主持,但是他的介入只为增强会议的权威性,或者说表明此次会议相较于其他集会或“便餐”的特殊性。国王对最终决策其实并不具备决定性,会议决策的最终结果由双方的陈述质量所决定。
据比德所载,参加惠特比会议的成员包括诺森伯利亚的国王奥斯维及王子阿尔奇弗里德,林迪斯凡主教科尔曼以及他的爱尔兰教派教士,西撒克逊主教阿吉尔伯特以及陪同的神父阿加塞和王子的老师威尔弗里德神父。同时,支持主教阿吉尔伯特的有罗切斯特大主教波莱纳斯的助祭詹姆斯以及由王后从肯特带回的一名神父罗马努斯,会议所在地斯特里尼沙尔奇修道院院长希尔德及其随从则站到科尔曼的一边。[19]会议本该由科尔曼和阿吉尔伯特为主要发言人,事实上为省却翻译之繁复,阿吉尔伯特授意其门徒威尔弗里德神父用英语代为陈述观点。罗马天主教派信奉的复活节日期应该为阴历十五至二十一之间,爱尔兰教派坚持在阴历十四和二十之间守主的复活节日。据此,威尔弗里德引用了《福音书》和《律法书》的典故抨击科尔曼,具体来讲:彼得在《福音书》中是在阴历十五至二十一之间守复活节;而约翰守复活节的日期是根据《律法书》,并不是一定要在安息日后的第一天,但是苏格兰人往往总在安息日后的第一天守复活节。因此,威尔弗里德言辞激烈并得出大胆的结论:科尔曼等人的做法既没有效法约翰,也没有仿照彼得,既相悖于《律法书》,又相悖于《福音书》。可见教会辩论的双方并不是不痛不痒的客套流程,反而句句切中要害,并未给对方留有情面。另一方的科尔曼则举出圣人阿纳托利乌斯的作为进行反驳,因为阿纳托利乌斯坚持在阴历十四和二十之间守复活节,此人在基督教史上的地位又颇高,被认为是已被上天选中并能表现出神奇异能的神圣之人,其教风之正毋庸置疑,又怎么能够被冠以“违背《律法书》和《福音书》”之名呢?这时,威尔弗里德引用了《马太福音》第七章第二十二节的内容:“在最后审判的日子里,当许多人对主说他们是奉主的名预言、奉主的名赶鬼、奉主的名行许多异能的时候,主会说,他从来不认识这些人。”[20]这个例子颇具讽刺意味,威尔弗里德以此来影射哥伦巴教父等苏格兰人,因为后者声称他们所遵奉的复活节日期是遵循了阿纳托里乌斯的规矩和诫命,继承了圣人的圣洁。然而,正如“主说他从来不认识这些人”一样,阿纳托里乌斯可能也同样会否认这种由苏格兰人单方面认同的传承关系。会议的高潮在于威尔弗里德认为科尔曼等人有“将阿纳托利乌斯或哥伦巴教父置于最神圣的使徒之首”的嫌疑,重申只有“被天主授予天国的钥匙的彼得”才有此殊荣,因此,彼得所遵奉的复活节日期才是真正的圣人之选,并借势直接将罗马教会的教令定义为《圣经》所肯定的教会的教令。这时,国王并没有再邀请科尔曼进行进一步陈述,反而将辩论终止,表明自己并不愿意得罪天国大门的看门人——彼得——的立场,以免影响自己日后进入天国。国王用这样一种隐晦的语言宣布了会议决议,发挥了国王对会议决议结果导向性的作用。比德在这一章的最后记录道:“最终罗马教派的完美习俗赢得了所有教士的赞同。”鉴于比德属于罗马教会,他用了“所有的人”[21]来表达对罗马天主教派完胜的自豪感以及对结果无争议性的刻意强调。然而,当时的事实情况或许并不是如此,也许是因为中间有某种范围内的投票,也许是国王话语权的导向性起了作用,使得罗马天主教派在会议结果中的确占了上风,但并非比德口中的得到“百分之百”的赞同。
另一方面,七国时代的国王在基督教会中拥有一定权力,如主教任免权。主教任命虽然不是由国王直接决定,但是国王的意见起到了一定的作用,可以说国王享有“间接”的主教任免权。据比德的《英吉利教会史》第三卷第七章所载,“经比林纳斯传教,西撒克逊人接受了《圣经》”[22]。比林纳斯在教皇的授意下由米兰大主教阿斯泰里乌斯授予了主教圣职;除比林纳斯之外,另外三位主教阿吉尔伯特、洛西尔,以及阿吉尔伯特和洛西尔中间的一位名为威尼的主教,在他们的权力更迭中,国王的意见起到了相当大的作用。首先,西撒克逊老国王辛尼吉尔斯在接受比林纳斯主教的洗礼后,赐予他温彻斯特这座城市,并设立主教教堂,但老国王去世后,他的儿子森瓦尔继任后曾一度拒绝皈依基督教,后因被讨伐在东英吉利流亡三年,在那里深受东英吉利王安纳的影响,最后改而接受基督教和天国圣礼。因此森瓦尔归国复位后主动授予阿吉尔伯特主教的职位,让后者在人民中传播福音,并祈盼能以这种方式得到天主对国运的庇佑。至此,温彻斯特的第二位主教阿吉尔伯特实际由国王直接授予。由此国王具有了主教任免权。后来,因为森瓦尔只通晓撒克逊语,对身为法兰西人的阿吉尔伯特的“异邦语言”感到沟通不畅,十分费力,便请来了同样会撒克逊语的威尼主教[23],并擅自将原先管辖地区分为两个教区,让威尼负责其中一个,这等于变相驱逐阿吉尔伯特。没过多久,阿吉尔伯特便离开了西撒克逊回到法兰西的巴黎城做主教。从这个事例可见,即使国王没有直接罢免主教的权力,但他可以凭借自己的政治权威,左右主教的罢免事宜。在主教一方,阿吉尔伯特因缺少足够的政治或经济实力无法反抗或制裁国王的行为。在当时,还未真正形成教俗相互制衡的“二元政治体制”,即便是高级教士对国王也只能听之任之,其任职与罢免受国王影响很大。后来,威尼被森瓦尔赶下台之后,西撒克逊王国经历了一段主教空缺期。最终,森瓦尔认可了由阿吉尔伯特推荐的主教候选人——他的侄子洛西尔。洛西尔虽然是由教会高级人士提名的,但其任职仍需得到世俗国王的同意。可见,七国时代主教的任命即使不是由国王直接指定,也必须征求国王的意见。
国王对主教任命权的控制还体现在威尼被森瓦尔赶下台之后。威尼前往麦西亚向国王伍尔夫希尔用钱求取了伦敦城主教的职位,一直担任此职直至去世。[24]这种教职买卖的行为在高卢教会中属于较为普遍的现象,后来这种做法在盎格鲁-撒克逊人中流行开来。这是国王的主教任命权比较露骨的一种表现方式。
国王还可以推荐他们认为品行高尚的圣人为主教候选人。例如诺森伯利亚国王阿奇尔弗里德就通过法兰西国王克洛赛尔(Clothaire)三世将他的老师威尔弗里德送至巴黎,请巴黎主教阿吉尔伯特为威尔弗里德授予约克主教的圣职。在当时,国王对于教会高级神职人员有一定的威信,阿吉尔伯特对于国王所托付的这类请求也并没有什么异议。值得注意的是,威尔弗里德于664年被任命为约克主教,一直就任至677年。在此期间,查德于665年或666年也被任命为约克主教直至669年被免职。[25]也就是说,在将近三四年的时间里,约克并行出现两位主教。这是因为,威尔弗里德因接受任命在法兰西逗留期间,阿尔奇弗里德的父亲奥斯维王将神父查德送至西撒克逊王国温彻斯特主教威尼那里,请他任命查德为约克主教。查德是林迪斯凡主教艾丹的门徒,自然也就受承于一部分爱尔兰教派的信仰。查德被免职的结局被比德描述为“普世作法日益普及”,这里的“普世作法”指的是《圣经》所肯定的普世教会的教令,在比德的笔下也就等同于罗马教会的教令,也就是说“罗马教会的教令日益普及”。因此,查德被免职也正预示着罗马天主教派在英格兰教会的布教逐渐取得胜利。在这里,奥斯维王之所以支持查德为约克主教,主要是因为奥斯维在苏格兰长大,受苏格兰人洗礼,精通苏格兰语,尽管他在惠特比会议上有一定功劳,对罗马基督教在英格兰教会的传播有所贡献,但是在这件事情上仍体现了某些私心和挣扎。
三 日耳曼文化
罗马共和国和帝国时期,由监察官和财务官负责国家财政的相关事务,其不同之处在于:监察官主管国内事务,诸如公民财产登记以及战时战费的征收等;财务官则主要负责战利品的入库和交易,这在当时是十分关键的财政收入项目,国库的充盈与否大部分取决于战利品,监察官并没有资格触及这部分财政收入的管理。[26]国家管理的关键性财政事务由财务官负责,再加上后来参与公民大会以及对重大刑事案件的审判权,使他们的权力范畴并不局限于国家财政,可以说,在某种程度上,财务官已经相当于执政官的副手。因此,塔西佗从财务官之职到88年提升为大法官,其当时仕宦生涯的高度可想而知。塔西佗出生在罗马帝国时期的一个旧贵族家庭中,他在作品中多次表达了对共和政体的怀念。他认为,在帝制下,共和派的旧贵族阶级无疑丧失了很大程度的话语权,这表达了他对政治上更大“自由”的向往。
塔西佗在《阿古利可拉传日耳曼尼亚志》中并没有掩饰他作为一个罗马人的优越感,他认为罗马文化所发展的高度,无论是在物质文明还是在社会组织上,都是那些日耳曼“蛮族”部落远不能企及的。不过,与此同时,塔西佗也指出了在这些异族中朝气蓬勃的力量,不仅是日耳曼人骁勇善战的精神,更可贵的是在风俗习惯中那些“自由”的气息,与当时塔西佗笔下盛极而衰的罗马帝国的不“自由”形成了某种对比。虽然塔西佗的目的是为“帝国时期的共和派成员在政治权力上受到限制”来发声,但是对于本书研究同时期日耳曼人在部落时代的政治组织和政治生活却极具史料价值。
在日耳曼人中,无论大小事宜,都需要先经过部落首领的商讨,也就是说,国王或首领并不能独断专行,他们的权力是受到限制的。除了统治阶级内部的相互制约,同时,对于部落的重大事项,经首领商讨后,最终决定之权是属于部落整体的。这源于日耳曼人的风俗习惯,他们会在固定日期内召集会议处理公共事务,通常为月圆之时以求吉利。[27]当会议召集时,一般需要两到三天的时间聚集起足够多的人数(由于古代并没有完善的人口管理制度,不可能做到完全意义上的“部落全体人员”),国王或首领会根据年龄、出身和在人民中的威望等,推举出一位合适的人选发言。富于斗争的日耳曼人会携带武器前来,在会议开始后,如果大家认为这位代表所言很有说服力并同意他的意见,便会挥动手中的矛以示赞同;如果人们不满意他的言论,便会当场直接表达出叹息。重大事项需经部落全体人员商议后决定,所选代表对全体人员并没有命令之权,只有说服的效用。日耳曼人处理重大事务的这一全过程,以一种来自原始部落时代的方式展现了日耳曼人对于公共权力使用的处理方式,并且最直接地体现了“涉及众人之事应由众人决断”的代议民主思想。
到了墨洛温王朝,法兰克人为使军队不断壮大和稳定,在征服高卢地区后,将军队的成分变得更加包容和丰富。这个时期,法兰克王国允许高卢-罗马人参军,与法兰克人共同构成军队的主力。[28]军队如此包容,或许有一部分原因在于贵族阶层的联合,高卢-罗马贵族凭借良好的教育背景和丰富的统治经验,与法兰克贵族共同分享宫廷以及地方官职,还垄断了教会的高级教职,同时,法兰克贵族也因此与罗马人共同分享罗马帝国几个世纪以来沉淀下来的先进文明。法兰克贵族与高卢-罗马贵族之间的联合也从政治领域延伸到军事领域。统治阶层双方之间的相互联合在平民阶层也同样有所延伸。原先生活在高卢地区的罗马人的土地并没有因为顺服法兰克人而被侵吞,这使得他们有成为战士的资格。因为无论是罗马人还是法兰克人,只有拥有小块土地的自由农才有资格成为战士,土地所有权往往是他们享有人身自由和民主权利的保证,也是使他们可以被划为“人民”范畴的保证。法兰克王国时期,战士和国王之间的关系往往表现出日耳曼部落时代的军事民主制遗风。这样的民主遗风在某种程度上为中古代议思想提供了历史资源,体现了王权源于人民权力的转让,但人民仍保留着对它的所有权以及终极控制权。[29]这种终极控制权在某个特殊时间或事件中会限制国王对人民的统治权。以公元555年洛塔尔国王被战士逼迫对撒克逊人发动战争为例。洛塔尔的侄孙提乌德贝尔特去世后,里普阿尔法兰克人的土地由洛塔尔继承,这部分土地位于法兰克王国的东部,比邻撒克逊人的居住地。刚刚即位的国王洛塔尔在国内例行巡行时,奥斯特拉西亚的人[30]向他报告说,撒克逊人态度傲慢,反对这位新国王并且有拒缴每年规定的贡赋之嫌。洛塔尔听后大怒,随后决定向撒克逊出兵。但就在他即将到达法兰克-撒克逊人的边境的时候,来自撒克逊的使者向洛塔尔诚挚地解释道,他们未曾对法兰克新王有怠慢不恭的态度或想要逃避贡赋的想法,相反,如若洛塔尔国王对纳贡有更高的要求,撒克逊人也愿意多缴以表达祈求和平的心愿。洛塔尔听后怒气平息并决定就此结束这次进军,但是他的臣民依然要求进攻撒克逊人。不久后,撒克逊人又进献了一半财产请求讲和,但是里普阿尔法兰克人依然不领情。当撒克逊人第三次将全部牛、衣服等动产拿来献贡之时,连洛塔尔国王本人都认为撒克逊人的诚意了然于目,他对随从人员和他的臣民请求道:“公理并不在我们这边,再不罢休便会引来上帝的震怒,如果你们执意要进攻撒克逊人,我也不会去。”没想到这一言论却招来人们的愤怒,他们撕扯洛塔尔的帐篷并粗鲁地辱骂他,威胁称若不继续进军便把他处死。至此,国王即便心中恼火,声称人们的要求违反了自己的意愿,会对上帝犯罪,但在这种情况下也只好作罢,跟着他们一同进攻撒克逊人。[31]
再如希尔德贝尔特二世的战士阻止国王与希尔佩里克盟好时的坚决态度,人民有权力反对国王及贵族奉行的对外政策,因为政治权力的最终来源应该是社会共同体,法兰克人民对于国王的决定具有一定的否决权,足以见得在那个时期代议民主思想已开始萌芽。公元582年,法兰克王国的纽斯特里亚王希尔佩里克挑拨他的侄子奥斯特拉西亚王希尔德贝尔特二世与他的哥哥勃艮第王贡特拉姆的关系,将希尔德贝尔特的父亲西吉尔贝特的死因隐晦地与贡特拉姆联系起来,接着,希尔佩里克趁机与希尔德贝尔特结盟对付贡特拉姆,并倚仗着这份盟约,亲自并命令他的公爵们带着军队攻击布尔日地区[32]。一路上随着一个个城市的推进,希尔佩里克的军队四处摧残破坏,房子、葡萄园等建筑物均遭到抢劫掳掠,就连教堂都被烧毁,教堂内的圣器也被偷走。[33]鉴于他的恶行,希尔德贝尔特国王带领的战士反对与希尔佩里克结好,他们认为希尔佩里克的行为是不正义的,他用对待敌国的方式对待同胞,与这种国王结盟一定会影响奥斯特拉西亚的发展,主张抛弃成见,与贡特拉姆交好。于是,战士公然直言,诸如兰斯主教埃吉迪乌斯等这些显贵人物表面上为希尔德贝尔特国王出谋划策,事实上却是在逼迫国王与邪恶之徒希尔佩里克结盟,实属出卖国家的行为。随即,战士一边大声谩骂一边拿起武器冲向主教和贵族的营帐,对他们进行攻击以示抗议,主教提前得到情报后落荒而逃,却依然没有逃脱人们追在后面朝他扔石头,直到回到他的兰斯城才逃过一劫。这些战士多为拥有小块土地的自由农,即便没有土地,也都是享有人身自由和民主权利的自由人。正是人民对于政治生活的这种积极参与意识,孕育了中古代议民主思想的萌芽。
除此之外,人民还曾对法兰克诸王征收重税奋起反抗。公元548年左右,在提乌德贝尔特国王病重期间,他的内廷官员帕尔特尼乌斯对人民苛征重税。人民对他深恶痛绝,在国王去世后立马对他进行追捕。帕尔特尼乌斯得知自己的危险处境后寻求两位主教的庇护,之后便被送到特里夫斯的一处教堂中,屈辱地窝藏在一个大箱子里。然而不久后,帕尔特尼乌斯被发现并被人民愤怒地用乱石砸死。[34]希尔佩里克也曾重新拟定纽斯特里亚税制,法令规定新税额为“每半亩葡萄园需缴纳一罐约25升的酒”[35]。如此重税主要针对高卢-罗马人,法令的出台几乎逼走了他们中的绝大多数,因为这种高额税基本上是无法负担的,即使留下来最终也有可能落得“抗税”的罪名。更有甚者,如利摩日人民,他们聚集在一起,约定直接将奉国王之命前来执行这项法令的税官马尔克刺杀,并烧毁他手中的税册。虽然最终马尔克有幸得到费雷奥卢斯主教的搭救,免遭杀害,但是税册的确被人们付之一炬。从这两个例子可以看出,税权作为一项重要的政治权力,在中古初期基本由国王或权贵直接掌控,换言之,税权可以说是王权的一部分。利摩日人民刺杀税官、烧毁税册这一系列勇于反抗的行为,体现了王权源于人民权力的转让,如若国王滥用王权,人民仍保有对它的终极控制权,即否决权。
不仅是王权,贵族的权力来源同样如此。昂热[36]的伯爵提奥杜尔夫就曾遭到城内人民的驱逐。公元585—586年,勃艮第王贡特拉姆妄图侵占他的侄子洛塔尔国王的土地,即纽斯特里亚,于是擅自任命提奥杜尔夫为昂热的伯爵。[37]这种“名不正言不顺”的任命引起了当地人民的不满,人们将他赶走以示抗议,不同意将自己居住的一方土地交由这样一个人来管理。这表明,尽管对国家的整体统治权使国王有任命公爵、伯爵等贵族的权力,但是国王的任命并不等同于提奥杜尔夫实际获得了城市管辖权,正如上文所述,连王权都来自人民权力的转让,贵族的管辖权更需要获得当地居民的认可才能有效,人们始终保留对当地管辖权的终极所有权和终极控制权。除此之外,野心勃勃的贡特拉姆在征服之路上,他的军队也曾遭到被侵扰地区(如图卢兹)居民的驱逐,可见法兰克王国时期,地方统治权和控制权从来都是掌握在人民自己手中的,体现了政治权力来源于公民共同体。图卢兹人民对贡特拉姆军队的驱逐为中古代议民主思想的形成提供了实践上的启发。贡特拉姆军队对图卢兹地区肆意滋扰的行为就曾惹怒当地居民,使他们得到机会便奋起反击。贡特拉姆原本打算征服塞普提曼尼亚地区,但征服的过程极其残暴,军队在从勃艮第向卡尔卡松[38]推进的时候,就已经开始蹂躏沿途地区,到处烧杀抢掠,砍伐乡村的橄榄树,切断葡萄藤,还抢劫教堂,连金银器皿等圣物也一并掠走,更有甚者在神圣场所杀害教士和主教以及世俗人士。[39]终于,贡特拉姆这支肆意暴行的军队在图卢兹附近中了哥特人设下的埋伏,遭到截击,死伤无数。曾遭到贡特拉姆军队残害的图卢兹人这时也奋起反抗,粗暴地回击他们,使原本在伏击中所剩无几的士兵更无生还的可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