社会工作专业服务项目的设计:实践逻辑与理论依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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五 两种项目设计思路的比较

通过上述的比较可以发现,在社会工作的服务项目上存在两种不同的专业服务设计的思路:一种以类型化的思维为主要的思考方式,采用“需求-满足”的服务设计逻辑,以问题的消除为中心;另一种以差异化的思维为主要的思考方式,采取“能力-提升”的服务设计逻辑,以人的成长为中心。为了全面了解两种项目设计思路的差别,我们将两者的区别做对比(见表1-1)。

表1-1 以需求为导向和以成长为导向的项目设计逻辑对比

尽管这两种项目设计的思路不同,但它们都是针对服务对象提出的问题而采取的服务应对策略,目的都是帮助服务对象减轻或者消除日常生活中遭遇的困扰,改善服务对象的生活状况。相比较而言,以需求为导向的项目设计更明确,也更简洁,但是这样的项目设计思路也有明显的不足,就是类型化地看待服务对象的不足和服务的实施过程,容易忽视服务对象的真实要求,也容易僵化服务的流程。特别值得注意的是,这样的项目设计思路需要依赖“专家”的标准,以专业的身份和专业的资源为依托;否则,社会工作者与服务对象之间的专业合作关系是无法建立起来的,专业服务的开展更是无从谈起。对于中国的社会工作者而言,他们的工作场所通常是在家庭、社区等服务对象日常生活的地方,在那样的工作场景中他们既没有专业的身份,拥有的专业资源也非常有限,以这样的条件运用以需求为导向的项目设计思路,难度可想而知,很容易走向行政化和形式化(陆德全,2017:35)。以成长为导向的项目设计需要社会工作者走进服务对象的日常生活中,跟随服务对象的成长步伐寻找专业服务开展的空间,它可以避开对社会工作者的专业身份和专业资源的要求,真正瞄准服务对象的成长改变的要求,实现社会工作的“助人自助”的目标;但是它对社会工作者提出了完全不同于以需求为导向的项目设计的要求,需要社会工作者学会在日常生活中建立专业关系,并且运用一种差异化的思维方式,设计个性化的服务方案(童敏、史天琪,2017:108)。

通过这一节的梳理我们可以看到,以需求为导向的项目设计和以成长为导向的项目设计在项目服务的起点、焦点、安排、目标以及专业服务关系上都存在明显的差别。两者的不同,说到底,是逻辑基础的不同,前者把社会工作者视为服务对象生活的“专家”,通过对服务对象过往经历的分析找到服务对象改变的普遍规律,指导服务对象解决问题,它遵循了类型化思维的实证主义哲学逻辑(Fook,2002:129);后者把服务对象作为自己生活的专家,通过挖掘服务对象的现实生活困境的应对能力,提升服务对象的生活自决能力,从而协助服务对象找到更有改变希望的生活,它相信每个人都有选择的能力,秉持的是一种人本和存在主义的哲学逻辑(Krill,2014:178)。正是在这样的哲学逻辑指导下,以成长为导向的项目设计让社会工作者有了在服务开展的动态过程中的专业身份和专业资源,因为通过日常生活中实际问题的解决,服务对象及其周围他人就能看到服务的成效,由此确认社会工作者的专业身份和专业资源。这样,社会工作者也就与心理治疗师和社区工作者有了明显的专业身份上的差别(童敏,2016b:45)。他们之所以不同于心理治疗师,是因为他们在日常生活中通过社会支持的改变来实现心理状况的改善;他们之所以不同于社区工作者,是因为他们在链接社会资源的时候,还会结合服务对象自身的成长要求,让外部的社会支持真正成为服务对象成长改变的条件。

可见,从中国社会工作开展的实务处境来看,以成长为导向的项目设计思路要比以需求为导向的项目设计思路具有更好的适应性和更高的学习推广的价值,它也更值得本土社会工作者去探索、总结和提炼。正是基于这样的考察,本书将围绕以成长为导向的项目设计分析和介绍它的理论逻辑框架、设计的基本原则以及具体的书写要求等,以便给中国的社会工作者开展专业服务提供指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