无为而治的传统意义及功能
孔子重视正名,主张“君君、臣臣、父父、子子”。他认为有君的名,就应该尽君的权责;不过孔子固然明君臣之别,却与唐太宗所谓“君虽不君,臣不可以不臣”大不相同,而谓“君使臣以礼,臣事君以忠”,即君必须以礼待臣,然后臣才会以忠报君。
孔子不认为臣应该无条件地听命于君,这是管理上最可靠的制衡作用。因为君有威权,臣多半会畏惧而顺从。万一君的决策错误,而臣又唯唯诺诺,岂非火上浇油?后果必定不堪设想。孔子认为每事从君之命,不得谓忠,盲目服从,根本是不负责任的表现。
孟子更进一步指出:“事亲要顺,但有其限度。”而事君的义,则为“不要顺”。孟子论为人臣者的人格,分为四级,以容悦于君者为最低级。因为专图容悦的人,只配做《梁惠王上》所说“不足使令于前与”的便嬖,不足为辅佐之臣。他认为“为大臣为能格君心之非”,如此重大的任务,绝非一味顺从所能达成。
君有志于道的,也有志于非道的,更有志于道而误以非道为道的,所以臣不可以唯顺于君。但是不顺的结果,或则遭贬,或则革职,甚至惨死,历史上并不少见。于是,君主无为,成为比较有效的方式。天子无为于上,使贤相有为于下,就是无为而治的原则。
在我国传统的君主政体之下,天子的位子几乎是世袭的。由于天子之子未必皆贤,必须依赖宰相传贤来辅助。同时宰相的位子不安定,正好借天子传子来补足。那时政府之内分设两种机构,其一传子,地位确定;其他传贤,得以随时更换。政府既能新陈代谢,而中枢又不至于发生动摇。
天子地位确定,无论贤或不肖都不方便更换;宰相地位不确定,如果不贤,随时可以撤换。为了让宰相得以充分发挥潜力起见,我国先哲提出无为而治的构想,使天子就位之初,不待他人规劝,即能自动采取无为的立场。否则以天子的权威,难保宰相不敢有所为,以免多做多错,甚至性命不保。
事实上,天子要确保地位,最好的办法,也就是无为。自愿居位于无为的位置,才肯尽力礼聘贤相,让其施展才能。贤相殊不易得,所以君主必须礼贤下士,贤人才会闻风而来。同时,天子无为,才能保持客观的立场,做到“天视自我民视,天听自我民听”,从老百姓的具体反应做出公正的评鉴。
我国古代通称君王为“九五之尊”,并没有人赞扬“上九之尊”。圣君的位置,只在九五,不可以高高在上,把自己视为无所不知、无所不能的人,即不能居于上九。这就是无为之治的奥妙之处。《易经》中乾卦第五爻的爻辞是“九五,飞龙在天,利见大人”。其中龙代表君德,天代表君位。飞龙在天,正好在九五的位置,不可以再往上升了。这时具有君德而又居于君位的人,最重要的工作,便是“利见大人”,礼聘贤才,来辅助自己得民安民。
“利见大人”则有两层含义:一指圣君,一指贤相。一方面是说得天位的君王,必利见有大才大德的臣,才能够成天下之治,有如尧得舜、舜得禹、成汤得伊尹、周文王得吕尚。另一方面,是指有君德而无君位的君子,必须利见有大才大德之君,然后可以行己之道,好像舜遇到尧、禹遇到舜、伊尹遇到成汤、吕尚遇到周文王一般,才有展现的可能。两者相辅相成,而天下大治。
圣君居于九五的位置,放手让贤相有所施为,便是无为而无不为的具体做法。如果君王自视甚高,刚愎自用,为所欲为,必致脱离群众,失却民心,因而导致懊悔。
当然,儒家倡导“仁治”,法家提倡“法治”,名家主张循名责实,墨家强调兼爱非攻,都以有为来达成无为。老庄(即老子、庄子)则鉴于君王过度作为,满怀成见,极易事事以自我为中心,而引起无谓的纷争,毅然主张自然无为,即注重个性的自由发展,一切顺性而不可妄为。但是,老庄究竟不同于自由放任或无政府主义。庄子以天道与人道来区别君与臣的运作,结果还是导出“君无为而臣有为”的分工,只是希望大家共同秉持“为而不有”的信念,做到“功成弗居”,而减少纷争。
无为而治的构想,确实是封建及专制时期的良好制衡,一则可以避免独裁,再则可以让真正有才能的人,得到发挥的机会。最大的好处,应该是圣君贤相的最佳搭配,成为老百姓安居乐业的最好保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