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三只眼里看见的夜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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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章 敢抢我生意?

人人都说A市的夜市灯火通明,霓虹万丈。小街上的烧烤摊络绎不绝,高大上的酒吧里进进出出。

然而,白小生走在最热闹的南洪街上,看到的,却是另一番景致。

本该川流不息的地方,一辆车也见不着。零星的开着几家店面,可光彩夺目的灯箱也全都变成木匾招牌。路灯不亮,所以木匾都由店门外的一盏红灯笼照着,泛着黯淡死寂的微光。

街上人很少,大晚上的白小生穿着一条浅紫短裙,却一点都不害怕。

偶有路人经过,无论年龄大小,都会立即对白小生点头哈腰:“小生姐姐好。”

她会淡淡的“嗯”一声,继续轻车熟路的走到一家店铺前。

“老板,有生意能接吗?”

店铺白天是做服装生意的,还算宽敞。可现在,偌大的空间里,只有一个六七岁大的女童坐在高高的吊脚椅上,面前是张八人来长的红木桌子,铺满了白色小册子。

“想要多少酬劳的?”女童没有张嘴,却发出了声音。

白小生指了指自己的右眼:“至少要这么大的黄金。”跟阴间人做买卖,没有汇率一说,谈钱不妥,谈金银才最是实在。

女童小手一扇,阴风骤起,吹飞一本雪花白的册子落在她手心里,她随手翻开第一页,铜铃大小的眼睛无神地瞟了一眼。

“尚全街雅风小区21幢801,要户主的舌头,报酬是你一百颗眼珠子那么大的黄金,你做不做?”女童依旧没有张嘴,却字字清晰。

“为什么要他的舌头?”

“抱歉,雇主不想透露原因,所以报酬才比较丰厚。”

白小生皱了皱她淡扫如月的眉毛,一双好看的杏眼微微眯着,十分犹豫。

她体质特殊,天一黑尽,就会看见另一个世界,一个介于阴界和凡界中间的世界。

自从她发现这奇奇怪怪的夜市之后,就干起了血淋林的勾当。性子虽狠,却不是完全没有原则,起码她从来不滥杀无辜。

但这桩买卖实在太诱人了,一百颗眼珠子大小的黄金,还是值不少钱的。白小生清楚,眼球被挖出来之后,才能看清它的实际大小,那样远远比嵌在眼眶里时要大得多。

她正犹豫着,忽然一阵劲风刮过,旁边就多出个男人来。

二十五六的年纪,牛仔裤,帆布鞋,头上扣着黑色运动衫上的连衣帽,下垂着遮住了他的眼睛,只露出了轮廓好看的鼻梁。

而运动衫的拉链一直拉到他笋尖的下颚,他手肘撑着桌面,粉褐色的薄唇微微翕动,声音不大,却气场十足。

“这活,我接了。”

有些东西就是这样,别人不来抢,就永远不晓得自己有多中意它。白小生不自觉的垫着脚,一米六五的身高,硬是被她拔高到一米七出头。

“喂,你懂不懂规矩,先来后到!”

看不到男人的眸子,只见他唇角微微提了提,吐出三个字来。

“小屁孩。”

白小生简直要被气炸了,她入行八年,在南洪街混了那么久,一眼都没晃到过这个莫名其妙的男人,居然还被这个无礼的后生说成是小屁孩?

还好她是这南洪街最有声望的人,这笔买卖,她不用多费唇舌,也能抢回来。

白小生冲着女童道:“莲君,这活我接定了。你冥仇铺的百年招牌,可不能被一个新手砸了。”

叫莲君的女童思量了一下,随即对白小生点了点头:“说得有理,大买卖,得找个更稳靠的。”

说罢,却把手里的小册子抛到白小生旁边,被男人稳稳接住。

这是什么意思?莲君疯了吗?

“谢了。”男人挞了挞手中的册子,朝莲君微笑,随即风一样跃上路边的梧桐树,飞檐走壁的消失在茫茫黑夜中。

白小生气汹汹的咬着牙,但她知道,以自己的身手,根本追不到他。只能干瞪他的离去的方向,仿佛瞪着一个抢了她黄金的小偷。

“后悔了?谁叫你刚才犹豫了这么久。想要做南洪街的霸主,接活就不能挑三拣四。”

白小生别过头去,瞥了眼莲君:“我摸爬滚打了八年,早没人敢和我在南洪街抢生意了,难道还不算这南洪街的霸主?”

“啧啧啧,你这辈子,眼界就这么小了。刚才的男人,是高楚街的霸主,前年占了百长街,去年又占了舜成街。今年,我看这南洪街怕也是要换主人了。到时候,不仅你接不到活,你手下的一群喽啰也吃不上饭。”

白小生如临大敌的皱着眉头,她早听说外面有个厉害人物,接活只问钱财,不问缘由,根本不怕遭因果报应似的。

抢了别街的生意,还赶走了别街的头头,带着自己的喽啰,霸占了全街的生意,一群人吃香的喝辣的,占街为王,十足的霸道,人送外号,煞千秋。

没想到,风水轮流转,今天,竟轮到她南洪街倒此大霉。

看莲君的意思,是很乐意南洪接换主了,毕竟做生意的,只讲求质量和效率,那顾得上良心?

白小生咬牙切齿的转身,幸好她记下了这笔买卖的信息。不就是尚全街雅风小区21幢801,户主的舌头吗?

简单!她会比煞千秋更先得手的!

白小生这种体质俗称鬼阳,一旦入夜,她能睁开无形的第三只眼,看见人间以外的世界,而人间的人无法发现她。

但她闭上第三只眼,又能回到人间,能被常人看见。

拥有鬼阳体质的人,要比常人的身体厉害得多。白小生在冥仇铺离买了本秘卷来练,虽没有离地三四丈,一去二三里那么夸张。但一跳跃上围墙,还是轻而易举的。

她走到南洪街的尽头,闭上了第三只眼,自己所处的十字路口又车水马龙,人群熙攘。

她掏出手机,搜了目标地点,直接打的飞奔过去。刚才的男人直接跃上楼房就走,大约是觉得自己脚程很有自信。不过再快,也快不过四个轮子的交通工具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