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28章 栈桥及一切(2)
她母亲是典型的高乔女人,有着属于那个古老部落的一切淳良美好的品质,会骑马,也会射箭,接受的是完整的现代教育。
作为独生女,她母亲从她外祖那里继承了家族的一切,包括那部沉重的家族史。在那个纸张发黄的羊皮卷宗里,后世的高乔子弟们毫不隐讳地承认他们的祖先是土著印第安人。
十八世纪初,马普切人因为马匹贸易来到了潘帕斯,在不足百年的时间里建立了种族秩序,并且顺利取得了语言上的统治地位。因为身份的特殊性,那些克里奥尔人——就是那些土生白人——在大都市中很难有立足之地。为了生存,他们纷纷来到荒芜的郊区,义无反顾地融入拉普拉塔的一切,与那些马普切人产生了爱、情欲、繁衍,最终产生了全新的一代:梅斯蒂索人。
家族里第一个见于记载的梅斯蒂索人叫帕格里奇。始祖帕格里奇通过一些高明的取巧手段获得了布市市民的资格,在草原上有了自己的土地,招募了一批梅斯蒂索人捕捉野牛,把牛皮出口到欧洲,由此逐步建立起家族产业。帕格里奇的生意做得很不错,对待他的骑士们也很友好。于是骑士们在拉普拉塔河畔定居下来,土著人和外来客找到了一种和平共处的方式,最终他们成了高乔人的祖先。关于这位家族开创者的最后记载是一句简短而充满智慧的箴言:准备好三个月的玉米和一条奥斯曼地毯。这句话被后世的高乔子孙铭记于心,认为是家族乃至整个部落永恒的生存之道。
她的外祖父是一位有识之士,不仅学识渊博,而且见识非凡。在马尼拉大帆船贸易时代,他把潘帕斯的牛仔变成了海上骑士,迅速拓展在四大洲的贸易事业,然后又凭着卓越的智慧和先见在航线关闭之前安然脱身。在离世之前,老人效仿他的梅斯蒂索祖先留下了一则带有某种神秘启示的箴言:在风浪到来之前靠岸。
她母亲对家族史并不感兴趣,感兴趣的是与家族史一起流传下来的那架门德尔松钢琴,据说那是一位遥远的女性祖先从德国带过来的嫁妆。钢琴在书房的角落里闲置了近百年,直到传到她母亲,琴键开始发出声音,整个家族里出现了第一位钢琴家。在她的少女时代,也就是探戈的黄金时代,也就是卡洛斯·加德尔的时代,她的偶像是一个叫玛塔·阿格里奇的女钢琴家,梦想着自己有一天能与国际乐团合作录制一张探戈乐唱片。
她从记事起就听她母亲弹奏吉纳斯特拉的《阿根廷舞曲》,好像那是她的呼吸,是她的血液,是她的生命里最重要的一部分,是关于灵魂的部分。那首曲子是为阿根廷而作,在某种程度上也是为她母亲而作。那时她刚刚接触探戈乐,对那种猛烈敲击的创作手法很不以为然,认为破坏了曲子的和谐性,每次听都会忍不住皱眉头。她父亲也是同样的感觉,钟情于古典乐而排斥现代元素。所以,每当牧羊老者在键盘上跳起马兰博舞时,父女俩就会相视而笑,用画笔在纸上描绘黑色音符掠过绿色草原粉碎白色天空。
她母亲是个幸运儿,一生都为幸运女神眷顾。起源于爱情的并未因婚姻而破灭,恰恰相反,婚姻巩固了它,即便是在婚后,她依旧遵循着那条彩虹般近乎完美的人生轨迹,没有为生活所累,没有屈从于平庸现实,后来她自己也意识到了,在她的日记中记载说她的婚姻是人类婚姻荒原上为数不多的长开不败的玫瑰之一。
在她的记忆里,父母互相尊重,像对待客人一样对待彼此。她见过他们最亲密的举动就是并着肩坐在草地上看落日,两个人像创世神话里的祖先一样坐着不说话,好像没有感情,又好像包含了全人类的全部感情。多年以来,他们对待爱的那种方式——那种对生活的细水长流的泰然处之——一直让她感到困惑不解,至今仍不明白到底是什么样的爱会让人那样冷静,好像常年生活在冰川雪谷中的人永远失去了热情。于是她想当然地认为那就是夫妻之道,是在进化论之后的又一进化论——由爱情进化到婚姻的理论。尽管从来没有人去追溯爱情的起源,但它确实可以通行于全世界——爱的进化是热情的永久性消退。
热情从来没有消退,直到一个冬日的下午,火样的云霞烧红了潘帕斯的天空,流水的琴声戛然而止。她从门缝里看到她母亲笔挺地坐在钢琴前,脸颊上泛着红光,十根充血的手指准确地安放在象牙色琴键上。就在那天下午,优雅的少女永远地停止了梦中的舞蹈。
他母亲的死对高乔马丁的打击是毁灭性的。他意识到自己面前的路消失了。他开始四处流窜,不断向文明的藩外之地找寻寄托,像一个躯壳找寻它走失的魂魄,后来才发现他的魂魄已经死去。
为了寻访查鲁亚原始居民的后代,他在东岸待过两年。因为长时间生活在棕榈林里,导致他旧疾复发,去了埃斯特角城的一处疗养院休养。在那个银河入海的地方,他险些和一个石油大亨的女儿谈情说爱——十四岁的天真少女把他当成了阿蒂加斯转世。他不是阿蒂加斯转世,不是什么英雄人物,他只是一个高乔人,一个失去了挚爱之人无以为家的流浪汉。在陷入更深的泥沼之前,他选择不告而别。数年后,他站在拉普拉塔河的女人桥上对他的女儿说起那件事,那时他从那个叫西尔维娅的少女身上看到了她母亲昔日的影子,心里生出了一种时间倒流的错觉,在那一刻他真想在她的怀里睡着死去。
心力交瘁的老马丁自知无法履行父亲的责任,把她托给了他的好朋友高乔老梅照顾。在他鳏居后的第三年春天,他只身一人离开了潘帕斯,两年后风尘仆仆地回来,衣服上到处是窟窿,络腮胡盖住了半张脸,变成了一个名副其实的流浪汉。
少女一眼就认出了他,并且从他身上闻到了白色冰原与蓝色湖泊的气味,断定他是去了高原。老马丁的眼睛里闪着精亮的光,兴奋地把她抱起来转圈子,口中不停地呢喃着某个古老部落的语言,告诉她他准备写一部关于南部高原的游记小说,信誓旦旦地说这本书一旦完成,会让很多人因此获得重生。
老马丁心无旁骛专注于他的创作,整理他一路上的见闻。他忘记了时间,时间也忘记了他,太阳和月亮不再把光照在他身上,他也不再需要光的指引。两个月后,他死于哮喘引起的心衰,在那件来自魔法世界的格子披风下用淡红色的心头血画了一朵赛波花。
她在落日中读完了他未完成的手稿,想过付之一炬,但最终还是决定保存下来。几年后她回到庄园,站在查尔斯·罗伯逊的东方地毯集市画前,她再次记起了那个充斥着奇异色彩的午后的天空,记起了那些超越一切可见的世间之物和对一切世间之物的可见想象的伟大纹样。
举行完葬礼后,现实跨过死亡径直来到了她的面前。牧场大部分被改造成了农场种植大豆,而大豆的行情依旧低迷,出口税却居高不下。经过再三考虑,她决定把农场廉价租赁给农学院做科研用地,同时把罗萨里奥庄园交给高乔老梅打理。
把一切交代清楚以后,她开着老马丁留给她的那辆蓝色福特野马轿车沿四十号公路一路南下,在埃尔卡拉法特以一个公道的价钱卖掉了那辆老古董,然后乘渡轮去火地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