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3章 混乱的街区
“九年前,北杨克顿有一桩抢劫案,还有一点小尾巴,你去处理干净。”
巴克掏出一张照片放在桌子上。
照片上的男人一身西装,眼神带着杀气看着正前方。
即使发际线略高,也丝毫不影响他的彪悍。
“这个男人叫老麦,麦克·汤利,当年据说他被戴夫杀死了,现在看来传闻有误,那场劫案不止一个幸存者,如今他卷土重来,听说还想再干一票大的。”
巴克淡淡笑着说:“西区狗帮的老大马丁也在找他,在那之前,你要先干掉他并且带回他身上不属于他的东西。”
“这件事情的完成情况关乎到接下来的委托任务,好好做,警局这边我会替你打好掩护的。”
老麦的名字让林北伦感觉有些熟悉。
似乎在某个游戏中见到过。
没有多想,林北伦向外走去。
这个考验,并不像巴克说的那样简单。
九年前的劫案,不会有人去在意,也绝不是委托组织的风格。
除非牵扯到什么了不起的事情上。
走到楼下的时候,林北伦脑中已经大致理出了头绪。
想要找到老麦的踪迹,通过狗帮找比自己找的效率要高的多。
至于先前抓的那个抢劫犯是狗帮的人,林北伦并没有放在心里。
打了辆车,林北伦直接前往西街酒吧。
这个酒吧位于西区,属于狗帮的势力范围,狗帮的帮派分子经常会出现在这里。
等林北伦进入酒吧的时候,午夜场已经开始,正是热闹的时候。
弥漫的大M味以及各种味道混杂在一起直击心灵。
震耳欲聋的音乐伴着变幻多彩的灯光,台中央的穿着清凉的女郎舞动得更加起劲。
林北伦随手拉了把椅子,在吧台前坐下。
“来杯啤酒。”
看场的狗帮混混有人注意到了林北伦,立刻就有人去核查是不是来找麻烦的。
像林北伦这种一看就不是来寻欢作乐的客人,不管到哪个场子,都是首要关注对象。
很快,核查身份的人匆匆回来,凑到一个墨西哥裔的大块头面前说了几句,这墨哥就带着几名混混走了过来。
墨哥露出一嘴白牙笑道:“我是桑托斯,林北伦警官要来两口吗?”
他将手中的大M递向林北伦。
林北伦也笑了,自己钓的鱼上钩。
林北伦摇摇头,语气十分生硬道:“你是想跟我走一趟吗?”
桑托斯拍手鼓掌,轻蔑道:“警官,你也不看看这里是什么地方。”
“狗帮的地盘,就算是你的顶头上司巴克来了也要跟我们马丁老大客客气气的,一个刚加入警队不到一月的新人,你算什么东西。”
“动了我们的人,还敢主动送上门来,走吧,带警官去好好放松放松。”
桑托斯吸的有点嗨再加上嚣张惯了丝毫没有顾忌:“林北伦警官长得这么帅气,不知道你的屁股是黄色的还是白色的还是花的……哈哈哈……我想一定会有不少人喜欢的,你们可要好好关照他。”
几个墨裔肌肉猛男将林北伦围在了中心。
桑托斯笑的更加张狂:“自己走还是让我们带你上去?”
林北伦表情没有变化,很是配合地站起来跟着他们朝二楼的包厢走去。
桑托斯关上门张狂道:“我以为林北伦警官有多勇猛,原来是个柔顺的小白兔。”
“不过这样就对了,好好享受今晚吧,警官,我会好好招待你的。”
“砰!”
林北伦势大力沉的一拳自下而上地落在他脖子的动脉上。
桑托斯庞大的身躯轰然倒地,像煮熟的大虾一样,蜷缩着躺在地上不断抽搐。
不解气的林北伦又狠狠地在他头上来了一脚:“shift,忍你有一会儿了。”
周围的混混相互对视一眼,从呆滞中清醒过来。
这个警察竟然敢动手!
“打死他!”
狭小的房间内,混混们一股脑儿地向林北伦涌了上去。
从地上随手捞起了一个酒瓶砸到了两人后,林北伦趁机后退站到了后边的沙发上。
人太多,房间太狭窄,他的功夫很难施展开,直接从身后掏出格洛克。
“不许动,抱头蹲下。”
众混混对林北伦的话置若罔闻,甚至还有人直接掏家伙。
“砰,砰!”
林北伦毫不犹豫开枪击倒两人。
【罪恶值+4】
“最后一次机会。”
倒下的两人和还在冒烟的枪口,让混混们顿时冷静了下来,他们很多时候拿着枪只是为了吓唬对方,一般不会杀人,除非忍不住。而且他们也都明白一个道理,会打枪不算本事,可是在这种情况下,如此快的速度精准的命中眉心,这种枪法可不多见。
而且面前这个警察可不是在吓唬人。
硬拼有可能拿下林北伦,但也有可能死,他们并不想冒险。
余下的几个混混扔掉枪,乖乖蹲在了地上。
“很好,谁能告诉我,老麦在什么地方。”
“法克,老麦是谁,跟我们有什么关系。”
“砰!”
林北伦微笑着说:“你给了一个错误的答案。”
倒下的桑托斯旁边的光头哆哆嗦嗦开口道:“昨天,我听说……”
“听说?我不喜欢这个词。”
光头赶紧说:“是我们的人在南区的流浪营地看到过他,马丁老大也要找他,已经派人过去盯着他了……”
“早这样不就好了。”
既然敢来,林北伦自然不怕狗帮的报复。
并且,林北伦来这里,不单单是为了老麦的行踪,还有另外的目的。
彻底震慑住了这些混混后,潇洒离去。
等林北伦走了有一会儿后,包间内剩下的混混才敢起身。
将消息汇报上去后,狗帮的高层第一反应是不可置信。
再三确认后,才敢汇报给老大马丁。
“你们是在跟我开玩笑?”
刚开始,马丁还以为手下在跟他打趣,直到看着他们脸上凝重的表情,马丁这才意识到了不对劲。
“你是说,一个新加入警队的小子,先是击毙了我们的一个人,今天又一个人来我们的酒吧砸场子,而且,又杀了我们三个人?!”
几名手下面面相觑,没人敢回话。
“谢特!”马丁将手里的雪茄扔向了面前不争气的手下,从宽大的老板椅上跳出来,把跟棕熊一样的几个壮汉踢翻在地。
发泄一阵后,马丁恢复了理智,掏出手帕擦了擦尖头鳄鱼皮鞋。
“三天内,让他消失。”
“遵命,马丁老大。”
此时,林北伦已经赶到了南区这边的混乱营地。
这个主要由泥哥和老墨组成的营地,里边隐匿了不知道多少非法移民,加上处于城市边缘,丝毫没有秩序可言。
想要从这里边找人,简直比登天还难。
不过根据先前的光头混混所说,老麦先前就藏在营地的唯一一家旅馆中,目标还算明确。
进入营地,林北伦才发现,就算有目标也不好找。
乱七八糟的帐篷和垃圾堆占了一半的街道,随意躺着的流浪汉占了另一半。
随处可见的不明排泄物散发着难闻的味道,这让前世生活在华国文明城市的林北伦有些难以适应。
实在是难找到路,林北伦随机挑选了一位幸运老哥,踹开了帐篷,并用格洛克让他冷静下来为自己指了条路后,林北伦才感激的离开。
感激的方式就是忽略了老哥头上的罪恶值,只打掉了他几颗门牙。
顺着老哥指的路,林北伦来到简陋而破旧的小旅馆,直接问前台的黑人大妈:
“老麦在这里呆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