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生态产品的基本概念
“生态产品”这一概念出现之前,国内外与之类似且应用广泛的概念是生态系统服务。从生态学视角来看,生态系统服务是指生态系统内在功能,即为满足和维持人类生活需要,自然生态系统及其物种为人类所提供福利的生态组分(1);从经济学和社会学视角来看,生态系统服务强调的是效益,即人类直接或间接从生态系统中获得的收益(2)(3)(4)。不管从哪种视角出发,生态系统服务都是基于自然生态系统的基本功能,反映对人类福祉的贡献。
在对生态产品的内涵进行分析时,国内研究主要包含三种情况:一是在研究中直接使用《全国主体功能区划》中的定义,即生态产品由纯自然系统提供,包含多样化的自然要素,包含有形与无形两大类(郑晶等,2018)。根据《全国主体功能区规划》,生态产品是指能够满足生态安全、生态调节功能和良好人居环境需要的自然要素。这一概念首次将生态产品界定为具备产品功能属性的纯自然要素,包括清新的空气和洁净的水源等。在学术研究中,一些学者也认同并采用了这一定义(5)。提出生态产品概念的目的是优化国土空间格局,开展生态产品价值实现的核算评估及产业发展等。二是将生态产品看作生态系统服务,强调正外部性的重要性,包含来自自然系统的有形产品与无形服务(姚震等,2019);生态产品为自然生态系统和人类社会经济系统共同作用所产生的、能够满足人类使用和消费或增进人类福祉的最终产品或服务(6)。三是从两个层面进行概念界定,从广义上看,由自然系统提供的产品与服务,以及受到人类影响而获得的产品均为生态产品,有人工属性,与人类劳动有必然联系,从狭义上看,生态产品就是生态系统服务(王金南等,2018);生态产品不仅包括自然要素、具有自然属性的生态系统与人类社会共同产物,还包括完全由社会经济系统生产的具有生态中性的环境友好型产品(张瑶,2013)(7)。总体来看,三层定义由窄入宽,再到更为宽泛的范畴,体现了现阶段对生态产品概念多角度的探讨,但同时也从不同方面挖掘生态产品的特性,即生态产品的内涵首先强调保障生态安全,在此前提下,以可持续的方式支撑人类生存和发展,满足人们的物质消费和精神消费,实现人与自然的和谐共生。
目前,对生态产品的内涵界定尚存在争议。生态产品现有概念定义涵盖范围广泛、生产劳动属性界定不明晰、与自然资源边界界定不清等问题和不足,导致其与生态系统服务、经济产品和自然资源等相关概念的关系和边界不清晰。至此,本书认为,生态产品分为狭义的生态产品与广义的生态产品。狭义的生态产品是指包括清洁的空气、水源等在内的生态服务系统;广义的生态产品不仅包括空气、水源等生态物质产品,还包括凝聚人类劳动的生态调节产品和生态文化产品等,凸显了生态产品的生态价值、文化价值、经济价值等生态属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