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西部大开发的空间秩序
西部地区幅员辽阔,开发建设所需要的投资量巨大。我国近代以来,从左宗棠经营西北到20世纪六七十年代的三线建设,在西部地区曾掀起若干次开发热潮,但投入量与巨大的需求相比,犹如杯水车薪,所形成的生产力布局显得十分零散。经过改革开放以来国民经济的迅速发展,国家积聚了对西部实施大开发的一定的物质力量,国家财力与此前若干次西部开发相比已明显不同,国家可控财力、社会投资能力都能支持对西部地区实施持续开发。但必须看到,我国还是一个发展中国家,国家经济实力与发达国家相比还有较大差距,实施西部大开发战略所能够动员的社会投资明显受到国民经济发展水平和整体实力的局限,推进西部开发不可避免地面临资源配置的供需矛盾,因此提高有限资源的配置效率是持续推进西部开发的必然要求。要提高有限资源的配置效率,就必须建立资源合理配置的空间秩序。
所谓资源合理配置的空间秩序,就是资源要素的流动、配置形成适应利益最大化的分工协作格局。资源配置具有开放市场的竞争力和比较优势,能够发挥区域特色资源、特色产业、特色经济的市场潜力,适应市场分工和区域经济增长的内在要求,形成资源配置和生产力布局在区域市场间的协调、互补结构。
建立西部大开发资源合理配置的空间秩序,从国家宏观管理的角度看,需要加强资源配置和生产力格局形成的整体规划指导。中央政府在西部大开发战略中充当了组织、推动的角色,同时具体落实到财政转移支付、投资项目安排、产业政策倾向等行动上,来自中央政府的资源配置是形成西部大开发空间秩序的重要导向。加强资源配置和生产力格局形成的整体规划,重要任务之一就是反对地区之间资源配置的行政区划分割、具有地区局部利益导向的项目和重复建设倾向。在这方面,我国虽然已有深刻教训,但是与行政区划相联系的局部利益仍然存在,仍然会对空间秩序的形成产生影响。如拟议中的西部开发投资,事实上已经感受到来自地区局部利益要求的压力,西部地区各级地方政府都表现出了积极的、不甘落伍的姿态,首先就是争取获得尽可能多的上级政府立项,争取成为被开发的重点。这种现象有其深刻的体制背景,即地方存在相对自主的利益,而国有资源的配置却缺乏责任追索,上级政府安排的投资项目被视为无偿的,每个地方都期望从国有资产中分到更大的份额。这种现象在20世纪80年代曾酿成了地区间各种形式的资源战和市场封锁,导致市场发育的无序和资源配置的低效率。实施西部大开发战略应吸取历史的经验教训,改革投资体制,建立国有资源配置的效率目标与责任追索约束机制,获得的投资与承担的责任必须对等,切忌以紧迫感和抓住机遇为借口,盲目搭车上项目。
建立资源合理配置的空间秩序,客观上存在开发投资的空间次序问题。开发投资的有限资源不可能同时配置在全部的西部大地上,不可能同时均匀地惠泽西部地区居民,开发项目总要在要素匹配、条件较充分、效率相对高的点上进行,在相互关联、支撑的点之间形成投资相对聚集的轴线,再产生面的扩散、带动效应,形成具有内在关联的点、轴、面推进和扩展关系。这样,资源配置的空间秩序总是首先表现为非均衡格局,资源要素总是形成一定程度的聚集规模并强化规模效应。但从资源配置的空间秩序的长期趋势来看,也应关照到区域经济发展相对均衡的需要,任由增长点膨胀和过度聚集也可能加剧区域发展矛盾,不利于实现对资源要素更广泛的动员。西部地区由于城镇化水平较低,区域内的城乡差距实际上比东部地区更大,现有的重点城市虽有投资环境和效率的相对优势,但如果有限资源的配置侧重于继续强化这些重点城市,那么农牧区和中小城镇的发展势必受到影响。一是仅靠大城市的膨胀难以承受农牧区过剩劳动力的压力,也不利于中小城镇的成长;二是农牧区恰恰是江河源地,是防止水土流失和进行植被建设、促进生态系统良性演进的关键地区,而农牧区的投入不足将制约该地区的生态环境建设。因此,建立资源合理配置的空间秩序,必须适应西部现代化过程中社区建设和城镇化的需要,必须关照到生产力布局与西部生态环境建设的关系,应反映区域可持续开发的需要;区域增长点的培育重点应放在中小城镇的建设上,以形成对乡镇更广泛的辐射和推动,与现有的重点城市相互策应。
西部大开发所形成的空间秩序从市场的自动调节来看,自然会形成体现资源配置比较优势的产业结构。但由于现行的经济管理体制还存在明显的过渡特点,地域广阔、区域市场相对封闭和信息不畅等因素,导致了区域开发思路的雷同,出现开发同构、产业同构现象。如普遍关注同类资源的开发,共同挤入同一热点产业领域。这种状况往往导致市场的过度竞争和特色资源、特色产业、特色经济的特色被淡化,不利于建立资源合理配置的空间秩序。因此,建立资源合理配置的空间秩序,也需要积极倡导区域经济的发展创新精神,走出区域封闭,建立开放市场的资源观,通过有序的市场竞争,发现区域经济的特色和比较优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