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化和旅游产业融合质量评价及空间溢出效应研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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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2 理论背景

通过文献梳理可知,理论研究对文化和旅游融合内涵、融合效应、业态发展以及融合动因、路径、机制等关注较多,而涉及文化和旅游产业融合质量概念及评价的研究较少。

(1)文化旅游融合内涵研究已有一定基础。

目前,有关文化旅游的概念界定尚未形成共识(王娟,2019)。国际旅游组织从不同的角度对文化旅游进行了界定,如1985年联合国世界旅游组织提出,文化旅游是以文化为出游动机的旅游活动。联合国教科文组织(United Nations Educational, Scientific, and Cultural Organization, UNESCO)将其界定为旅游者为了获取新的信息与体验,离开常住地了解当地文化环境的旅行过程。1997年国际纪念碑及遗址委员会认为文化旅游是离开惯常环境,深入体验异域文化环境。可见,国际组织从出游动机、动态过程、体验感知等方面界定了文化旅游概念。基于动机角度离开惯常环境,满足和获取异域生活、文化和思想等,由此引发的出游行为或者活动,而导致的地区之间的旅游流,从这一视角来阐述文化旅游概念被多数学者所接纳。与此同时,伴随着文化概念、文化产品、文化环境、价值观念的逐渐演化,文化范畴的拓展带来了文化旅游概念范围和种类的延伸(张朝枝等,2020),如Smith(2003)将文化旅游进一步划分为遗产旅游、城市旅游、乡村旅游、艺术旅游等。Flutur等(2018)则将民宿旅游、节庆旅游、创意旅游等纳入文化旅游范畴。文化旅游概念难以界定的主要原因,根源于“文化”含义本身的模糊性和演化性。国内最早关注文化和旅游关系的研究始于20世纪80年代,于光远(1986)指出旅游活动具有文化属性。90年代后,我国旅游文化学会成立,其认为文化旅游是社会主义精神文明建设的重要组成,文化和旅游活动具有密切关联(中国旅游文化学会,1995)。基于“灵魂载体说”,部分学者从文化消费和民族文化振兴等角度对旅游产业发展影响展开多视角探索,认为民族文化和旅游产业发展具有互利关系(杨振之,2009)。与此同时,基于研究视角的不同,还出现了“文化旅游”和“旅游文化”的分野(徐菊凤,2005;谢春山,2017)。马波等(2020)遵循旅游活动特征、文化与经济间的关系,提出了包括有机文化、实体文化、旅游产业和事业的四象限模型。总体上,国内外研究均认为文化和旅游之间存在相互促进和相互影响的关联关系。

文化和旅游的深入融合发展过程,也是满足人民群众获得感和幸福感的过程,是平衡地区发展差异、强化区域联系、促进循环发展的过程,是形成新的文化旅游产品和新兴文化旅游业态的过程(李俊霞,2012),是将非经济性的资源转化为具有消费需求潜力和经济价值的过程,是挖掘地区文化特色,继承和弘扬地区文化的过程。可见,文化和旅游深入融合提升了居民的幸福感,促进了产品和业态发展,缩小和平衡了区域差异,刺激了地区消费,促进了技术进步,增强了经济效应、社会效应和文化效应。也有部分学者指出,旅游产业发展对地区文化会产生负面影响。如Cheer(2013)指出,地区旅游产业的快速发展会加速地区传统文化的商业化,会给地区文化带来负面冲击和影响,提出应该以保护传统文化为前提,对传统文化进行适度的商业化,达到提高文化遗产对旅游者的长期吸引力目的。Fatimah(2015)则通过对乡村文化旅游进行田野调研发现,旅游产业的引入,不同程度地改变了乡村地区的文化景观,这种改变有利于改善乡村文化旅游服务,提高文化景观的吸引力,但也要警惕,过度的改变会破坏乡村原有的文化景观。

(2)文化和旅游产业融合发展研究成为主流。

对于文化和旅游产业融合业态,国外有关研究主要聚焦于文化和旅游融合的某一个具体业态层面,如文化旅游节庆、创意旅游、影视旅游、遗产旅游、主题公园、文化旅游产品等,核心观点上侧重于文化和旅游产业的相互促进功能和影响,具体包括提高旅游产品内涵和品质、提高文化资源向产业资源转化效率、传播和弘扬地区文化等方面(Brendan, 2016)。重点探讨了文化遗产与旅游产业的融合发展旅游化开发,认为其对地区文化遗产的保护和延续具有重要意义(Canava, 2016)。而文化遗产是旅游产业开发的重要源泉,涉及遗产与旅游产业融合的研究最为丰富。另外,有关文化遗产保护利用与旅游产业开发的悖论也是热门研究话题(Ballesteros et al., 2007)。部分学者还探究了文化创意与旅游产业融合发展,认为文化创意与旅游产业的转型升级密不可分,文化创意驱动加速了旅游产业的转型升级,文化创意对传统文化进行提炼和改造,促使有形遗产向无形文化发展,使其面向大众旅游,为大众旅游提供更多机动灵活和真实的文化体验(Richards, 2018)。同时,认为需求是文化和旅游融合发展的重要驱动力,因为游客存在社会人口特征和个人选择偏好的差异性(Santa et al., 2017),而文化旅游的转型发展须面向大众旅游消费群体,通过将文化生产和文化消费相结合的方式,满足大众旅游市场需求,为大众提供丰富和高品质的体验(Jovicic, 2016)。与国外研究相比,国内研究更关注促进文化和旅游产业融合发展这一课题,相继探讨了文化和旅游产业融合动因、路径模式、融合机制等问题(周建新等,2021),并将其拓展至演艺、动漫、遗产、文创、文化街区、主题公园等新兴文旅业态研究,还针对文化旅游与冰雪、工业、海洋、体育等资源相融合进行了研究。

围绕文化和旅游融合机制的研究大致可以划分为三类:一是从文化和旅游产业融合动因来看,黄先开(2021)在文献梳理的基础上,将产业融合的内部和外部驱动力,进一步细分为产业关联是原动力,市场需求是拉动力,技术创新是支持力,政策保障是推动力。赵书虹等(2020)提出民族地区文化和旅游产业融合的动力为资源要素、旅游需求、创新变革和企业管理。黄大勇等(2019)围绕文化旅游融合的服务和体验,提出科技、交通、教育、政策是文化旅游融合驱动力。二是从文化和旅游产业融合的路径模式来看,可以划分为分别以文化产业、旅游产业为主导的融合路径模式。如张海燕等(2013)、杨军(2018)分析了文化资源、文化创意、节庆会展等推动两个产业融合发展的模式。而黄剑锋等(2017)认为文旅融合是以旅游产业为主体,不断向文化产业渗透形成新的产业和业态。三是从文化和旅游产业的融合机制来看,范建华等(2020)基于文化和旅游产业融合发展实践,提出已有体制难以满足融合发展需求,提出从行政、市场、业态、人才等方面进行改革。把多勋(2018)指出我国探索出了“政府—产业—企业”“三位一体”产业融合机制。马胜清(2021)从技术、产业、消费、政府和市场方面阐述了文化和旅游产业的融合机制。侯兵等(2020)在高质量发展视角下,从产业融合发展内涵出发,将融合机制归纳为交叉、重组、创新、协同四个层面。

此外,部分学者还对文化旅游发展政策进行了探讨,如Tomljenovic'(2004)等对克罗地亚文化旅游发展政策进行研究,针对文化旅游消费内容的不足,提出了投资、合作、营销、市场等刺激文化旅游发展的措施。Kouri(2012)指出2009年希腊成立了文化旅游部门,并就文化和旅游部门融合对社会经济发展产生的影响进行了探讨。与国外相比,国内文化旅游起步较晚,伴随着《关于促进文化与旅游结合发展的指导意见》出台,提出扶持文化旅游产业融合发展(黄锐等,2021)。对于文化和旅游产业政策的研究多将其视为文化产业或者旅游产业的一部分,并对政策实施的有效性进行了评估和分析(程晓丽等,2012;唐晓云,2014;王长松等,2018)。王凤荣等(2016)提出属地化管理政策容易引致文化产业发展过程中的无序竞争,不利于地区文化产业的协同发展。Shan(2014)则认为国家推动文化产业发展的政策容易引致文化产业项目盲目建设,缺乏科学合理的规划。苏卉(2012)则提出文化旅游产业融合政策制定应因地制宜,政策的实施应当目标明确,提高政策实际运行的效率。

(3)文化和旅游产业融合质量亟须界定和评价。

当前,实现更高质量的融合发展是新时代推动我国文化和旅游产业深入融合的重要论题,区别于传统产业融合发展的数量和规模要求,其更注重产业融合在发展方式、发展结构和动力方面实现转变(刘敏,2021)。侯兵等(2020)指出高质量发展背景下,更应该注重文化和旅游产业融合的成效问题。石燕等(2021)指出伴随着我国文化和旅游产业融合发展日趋深化,如何界定和测算两个产业融合程度和发展质量成为亟待解决的问题。朱鹤(2021)认为双循环新发展格局下,质量提升是推动文化旅游产业发展的关键。刘敏(2021)指出我国文化和旅游产业已由数量增长步入精益发展阶段。厉新建等(2021)则从产品供给、市场需求、融合环境等方面解读了文化和旅游融合高质量发展的逻辑框架。可见,新时代发展背景下,文化和旅游产业融合质量问题受到诸多学者关注。然而,相关文献问题鲜少直接分析文化和旅游产业融合质量,仅部分学者的研究从不同视角涉及这一命题,可归纳为四类:一是发展效率视角,尹华光等(2016)、古冰(2017)构建了有效评估文化和旅游产业发展效率和融合效益的评价体系;二是结构优化视角,王琪延等(2014)、李晓标等(2018)、周春波等(2018)关注了文化旅游产品结构、文化旅游产业结构的优化升级问题;三是融合协同视角,通过耦合协调模型估算了文化和旅游产业的协调趋势(翁钢民等,2016;刘安乐等,2020;汪永臻等,2020);四是竞争力视角,涉及文化旅游服务质量、产品质量、发展潜力等方面。结合学界研究来看,既有研究为分析文化和旅游产业融合质量问题提供了启示和借鉴,但多聚焦于理论层面的解读和探讨,缺乏深入揭示两个产业融合发展成效,并对其融合质量进行理论和实证层面论证的研究。

(4)文化和旅游产业融合质量的空间效应有待探讨。

当前,地区不平衡发展已成为制约文化和旅游产业深度融合发展的重要因素(朱鹤等,2021)。在持续深化地区协同发展和勠力打造双循环新发展格局的背景下,空间效应对地区文化和旅游产业融合发展的作用不容忽视,决定了两个产业的融合发展更需要具备全局视野。“空间”概念的引入,有利于统筹协调地区之间文化和旅游产业融合过程中各类空间要素资源及利益关联,从而提升地区产业融合水平。当前,不同地区之间文化和旅游产业融合发展存在一定的空间相关性(刘安乐等,2020),即本地区文化和旅游产业融合发展会受到邻近地区的影响,引致相邻地区之间融合发展可能产生溢出效应。空间溢出效应在地区文化和旅游产业融合发展过程中的作用凸显。在相关研究中,有学者研究得出空间相关性在文化产业、旅游产业以及二者融合发展过程中具有重要意义。如王文姬等(2021)通过测算长江经济带文化产业效率,发现各个省市发展存在显著的空间关联和集聚特征,认为空间效应对地区文化产业效率具有重要影响。张梁梁等(2016)基于我国居民文化消费的空间效应统计分析,指出地区文化消费具有显著的空间关联性,意味着本地区文化消费会受到邻近地区的影响。吴玉鸣(2014)系统检验并证明了我国省域旅游经济发展存在显著的空间依赖,邻近省域旅游经济增长的空间溢出效应明显。翁钢民等(2016)通过分析我国各省份之间文化和旅游产业融合发展空间演化,认为地区之间两个产业的融合发展均有显著的空间相关性且集聚水平不断提高。刘安乐等(2020)基于文化和旅游产业融合发展的空间面板数据分析,指出我国各地区两个产业融合发展在空间上具有显著的正向集聚特征。可见,地区文化和旅游产业融合发展过程中,伴随着两个产业发展所需要的资本、劳动力等要素资源在区域之间的流动,导致文化和旅游产业的融合活动具有空间相关性。更进一步来看,周边地区产业融合发展可能对本地区产业融合发展产生溢出效应。那么,文化和旅游融合质量的空间溢出效应如何,即周边融合质量高的地区会对本地区产生何种影响?周边融合质量较低又会对本地区产生何种影响?这将是本书需要持续深入探讨的问题。

综上可知,文化和旅游产业融合质量测度及空间溢出效应问题已成为发展实践和理论研究关注的热点话题(厉新建等,2021;王世伟,2021)。经过多年发展,我国文化和旅游产业融合是否实现了理论和实践预期?文化和旅游产业在漫长的融合过程中,“以文塑旅、以旅彰文”处于何种发展程度,即文化产业促进旅游产业融合作用程度如何?旅游产业促进文化产业融合水平怎样?针对以上问题,本书提出了文化和旅游产业融合质量的理论和实证模型。与此同时,当前社会经济发展面临的新要求,我国正在勠力构建的双循环新发展格局,亦要求提升文化和旅游产业融合质量以激活市场消费潜力,为新格局形成贡献力量。文化和旅游产业融合发展亦需要具备全局视野,亟待将“空间”概念引入两个产业融合发展之中,以统筹地区产业融合发展的各类空间要素。在新的背景下,我国文化和旅游产业融合质量在区域协作中的发展现状如何?各省在国内大循环的区域协作中所发挥的作用,即地区之间文化和旅游产业融合质量的空间关联现状如何?地区之间呈现怎样的空间溢出关联和驱动影响机制?这些都关乎文化和旅游产业融合是否充分和地区发展是否平衡,且这些问题集中反映了文化和旅游产业融合质量发展水平。回答这些问题,将为促进文化和旅游产业实现深度融合发展提供有益指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