与鲁迅有关人物像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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提出《推广中华新武术建议案》的王讷

王讷(1880—1960),字墨仙,又作默轩,别号七二名泉烟雨楼主、西湖渔父。山东安丘市后十字路人。早年中举后,宣统二年(1910)举贡会考中第五名,保和殿复试获二等第二十九名,为师范科举人,授七品京官。曾受清廷委派赴日本考察教育。回国后任山东省教育会会长,他在济南创办山东高等师范学堂并任监督。1911年加入中国同盟会,是年11月创办《齐鲁公报》,因鼓吹独立被查封。王讷将其改头换面,以《齐鲁民报》名义出版。民国初,他被推选为第一届国会众议院议员。王讷提倡和支持共和政体,竭力反对封建帝制,故颇遭拥袁复帝派的攻击。

1917年初,王讷提出《推广中华新武术建议案》,同年3月22日经众议院表决通过。关心时事的鲁迅连续在《新青年》杂志发表了《随感录三十七》《随感录五十三》《关于〈拳术与拳匪〉》等文章,对包括王讷在内的一些人热衷于把武术当作“国粹”而加以提倡的现象表示异议,说“北京议员王讷提议推行新武术,以‘强国强种’”,如果“到处学习,这便是的确成了一种社会现象”,“中国拳术,若以为一种特别技艺,有几个自己高兴的人,自在那里投师练习,我是毫无可否的意见”,但“教育家都当作时髦东西,大有中国人非此不可之概”,而“鼓吹的人,多带着‘鬼道’精神,极有危险的豫兆”,是理所当然应反对的。针对陈铁生对鲁迅《随感录三十七》的所谓驳斥意见,在1919年2月15日北京《新青年》第六卷第二号上发表《关于〈拳术与拳匪〉》一文,予以反驳,同时附有陈氏《拳术与拳匪》,以便广大读者分析,得出是非结论。

国会解散后,王讷举家南迁长沙,在湖南先后担任厘金局局长、保靖县知事。后一度出任陕西省教育厅厅长。1922年冬回山东,先后任山东储材馆馆长、省实业厅厅长。1925年军阀张宗昌督鲁后,王讷深知“秀才遇到兵,有理说不清”,当年9月去职,从此与仕途绝缘,以诗书画为娱,度过后半辈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