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章 写话本子的我被女帝逮住了
大洛都城,京师。
京城最火的诗云书社门口拉着横幅,门前被挤得水泄不通,又是敲锣又是打鼓的。横幅上书写“爱情密码!庆祝《邪帝的女帝小娇妻》第四卷正式发售!”
女帝辰霜在微服私访中,看到一群人又是敲锣又是打鼓的,很好奇。
毕竟京城虽然热闹,但人那么多挤在一起的还是头一回见。那婚丧嫁娶的都没那么热闹。
然后她带着七王爷辰诚和挤了进去。
“七弟你知道这是什么吗?”女帝问道。
“陈公子对这个很感兴趣?”七王爷得意一笑,扇子一收,嘴角一歪,大手一挥,一脸“想知道就叫我爸爸”的欠揍表情。
辰霜女帝知道这货是什么德性,她盯着七王爷,眼睛一眯。
“问得好!那我就告诉你吧。这可是当今我大天朝最火的话本子。”他赶忙从怀中抽出一本书,颤颤巍巍地递给女帝。
嗯,血脉压制。绝对不是我怕她。要不是她是我姐,我早把她打到妈都不认识。
封面上大书《女帝是邪帝的小娇妻》,字体圆滚滚的,蛮好玩的。下面写了一行小字:“本作品纯属虚构,如有雷同,算你抄我。”
女帝接过后,翻了几页。
嗯,男主魇拓,女主辰霜。
哎呀,女主和我重名呢,男主和那个臭弟弟重名呢。
哎呀,这个辰霜贴身的禁卫部队也是叫绣春卫啊。
哎呀,这个辰霜也和我一样白发红瞳肤若凝脂呢。
哎呀,这个辰霜右眼角边也和我一样有一颗美人痣呢。
哎呀,这个女主的性格和我不说是大差不差,也算是完全一样啊——
慢着,这书不会yy的是我吧。
“心甘情愿地臣服在魇拓那个臭弟弟胯下!?”女帝又随手翻到一页,扫了一眼,恨不得要把书撕成两半。
女帝现在是一头井字,怒火清晰可见地在头上燃烧。手上死死地攥着一本书站在诗云书社前。
书名——《邪帝的女帝小娇妻第四卷》。
“那个,老姐,不对,公子……”七王爷直接扇子吓掉了。
“闭嘴!”
其实七王爷是想说就算魇拓给你当牛当马魇拓都不敢。
这么个母老虎谁敢娶啊。
但他也不敢说啊。
“桀桀桀桀桀——”
【好可怕——】周边的人看着全身散发黑气的女帝,默默为这位作者在心里献上了白色的菊花。
“萧儿,给我去好好查查,到底是哪个孽畜,朕要狠狠地扒了他的皮!”
她顿了一下,想了想。“别打草惊蛇了。”
“是!”打成丫鬟的大内总管萧儿轻轻地弯了弯腰。
“别啊,这可是纯爱战士的圣物。”七王爷立马拦住女帝“你要把他活剥了,以后谁写书给我看啊。”
“这种淫秽之物,朕没收了!”辰霜想了想,一把夺过七王爷手中的话本子就往怀里揣。
“别啊!”七王爷上手就想去抢,结果手被辰霜一巴掌拍开。
“剩下三卷也给我带过来。我皇家子弟就不应该看这种东西。萧儿,这事情你去督办。”
“呜啊,没了这话本子我该怎么活啊!”七王爷OTZ。
辰霜白了他一眼,给了他一jio,带着人就回宫去了。大晚上的养心殿还在亮着灯。
辰霜靠在床上看书
“陛下,该睡了。”
“不急,不急,朕把这一点看完,看完就睡。”
“陛下真的是刻苦呢。”
“萧儿,你先退下吧,朕现在就想一个人看会书。”
“是,还请陛下保重龙体。臣且告退。”
等萧儿走了……
“好甜,真的好甜。”辰霜合上书,已经抱着娃娃在床上打滚了。
书名《女帝是邪帝的小娇妻》。
自己磕自己的CP?还是虚拟的?好怪哦。
自己什么时候会遇到话本中这样的感情呢?
单纯的就是两个人互相喜欢的感情。
坐在这个位置上,就没有什么单纯的感情而言,有的只是各种勾心斗角。
这些男的,不是贪她的权就是贪她的钱,要不然就是贪她的颜。
不过这个话本子的作者也挺有意思的。
敢在话本中这样YY自己,也是胆子够大的。
书写得是精彩,可惜就是太少了,根本不够看。
这个想法要是被七王爷知道了,又得OTZ了。
要知道,就他这种死忠粉一本书都要细细品读一个星期。女帝您老人家一晚上没到就读完一卷了。
不如,把他绑过来,让他帮朕写书好了。辰霜脑中蹦出这样的想法。
反正天下都是朕的。
辰霜心里美滋滋地想着。
好甜好甜好甜。
辰霜还是忍不住想叫,但忍住了,她把头埋在布娃娃的脑后跟里,发出沉闷而又可爱的夹子音。
好想抓住他啊,不知道是个什么样有趣的人呢?
然鹅,一个月过去了……
“朕养你们何用?!”女帝很生气,后果很严重。“找不到就别给朕回来了!”
女帝有些抓狂了。东厂指挥使和绣春卫指挥使单膝跪地,头都不敢抬。
这五卷她翻来覆去都看了十几遍了。虽然她也找了其他话本子来看,但总感觉没有看《邪帝的女帝小娇妻》的那种感觉。
具体点来说,就是那种霸道的,打着擦边球,涩涩的,欲罢不能的,燎火撩到一半似撩非撩的,满足自己青春期少女幻想的。
这可让处于青春期的辰霜憋坏了。
她想不明白,就一个小小的话本子写手,怎么就这么难找呢?
“回陛下,臣等探查过,此人行踪非常隐蔽。据书店老板所说,此人每次都让别人代跑腿。臣等也询问过那些跑腿的人,他们也不知道,只知道有人给钱,他们替别人跑腿,每次来的人都不一样,交接地点也不一样。”绣春卫指挥使郁天荷禀告。
“朕天朝上邦,竟然找不到一个小小的写话本子的!”一想到那个鸽王,辰霜头很大,心情很急。
毕竟这本书最快一个月才更一次。第五卷没一天就看完了。
按书店老板的说法,作者的意思是好的作品要细细打磨。
“陛下息怒!臣等已派人十二个时辰不间断地监视诗云社。”
“朕乏了。退下吧。”辰霜揉揉眉心。
现在辰霜的心像是被猫抓的一样,挠得很。这个男人越神秘,她越好奇。
她脑子突然闪过上面擦边的片段。
京城外十里的闪家村。
鸡鸣了,天色微曦。一辆驴车慢慢悠悠地晃悠到村口。
牛背上骑着一个身穿蓑衣,头戴斗笠的人。
“三当家,您来啦?”村口早有人迎接。
他口里叼着根柳枝,一副拽酷炫的样子对着那人“嗯”了一声。
那人却也不恼火,带着点阿谀的笑容双手捧上个布包。
“这是三当家上个月的稿费。”
那个男人也不吱声,捏吧捏吧手里的布包,感觉手感不太对。
薄了。
他打开布包,掏出里面的票子一张张地数。
数一遍。
数两遍。
数三遍。
“嗯?这个月怎么就这几张票子?”点了几遍了,发现就是少了票子。他有点疑惑得看了看那个人。“兄弟们的钱是不是你小子私吞了?”
“冤枉啊三当家!”那个人脸色惨白,扑通一下跪了下来。“小的不敢,小的不敢!”
“……看你这样子不像是作假的。”他唾掉了嘴里的柳条“不会是那个老小子私吞了吧?我去问问。阿驴,我们走!”
他拍了拍驴,老驴慢慢地往京城晃去。
“哎呀,这不是司老弟吗,今日怎么就光临寒舍了呀?”
“好啊,你这奸商,是不是克扣我的稿费了。”这斗笠男一进门,就直接逼问。
“哎呦哎呦,司老弟,你可是说笑了,我怎敢克扣我们榜一大哥的稿费呐?”诗云社的老板沈三万笑嘻嘻地说道。
“别的暂且不说,咱这银票也比上个月少了数十张,这个你怎么解释?”
“哎呦,司老弟,你可有所不知啊。十天前,官家突然说这书不能卖了,折损皇上的形象。不知道这书咋就被皇上知道了,皇上龙颜大怒,要把这书给禁了。亏得是我主仁德,仅是赔了万两雪花银而已。咱虽不比前朝兴文字狱,但我还是建议司老弟别写了。”边说着,沈三万边朝着南面拱拱手。
“等等,多少?”
“一万两啊。”
“是我是不是听错了,这么多?”
也难怪斗笠男惊讶,以宋代的物价进行计算,根据《宋史食货志》和《续资治通鉴》记载,由于北宋白银存量少,银价不断上涨,一般要2000以上的铜钱才能换1两白银。当时的米价是1石500钱左右(《宋史食货志》“熙、丰以前,米石不过六七百”),那么1两白银一般可以买4石大米。宋代一石一般为66公斤,则1两银子相当于人民币约为1000元左右,一万两银子算来也是相当于一千多万。
“嗨呀,这都是小钱。你这个说严重了就是诽谤皇上,脑袋都不够掉的。我也没跟圣上说这书是谁写得,反正这书是不能卖下去啦。相比于这本书的创利,这个只是小毛毛雨啦。能用钱摆平的事都不是事。”
“多谢。”斗笠男倒也有些惭愧和后怕。“要不我请老哥吃饭吧。”
“那可使不得,司老弟,你一救过我的命,二写书给我诗云社攒取了那么多钱,要我说,这顿饭还是我来请。咱就去上次我跟你说的醉香楼。”
“醉香楼?”
“那可是京城最好的酒楼,一顿饭就要六百两银子呐。像他家的爆肚仁,豌豆黄,炸排骨,豆皮卷儿,宫保鸡丁,什锦虾仁。大猪肘子桂花酿,片皮烤鸭卷着吃。松鼠桂鱼酥又脆,葱爆羊肉美又鲜。还有什么卤猪蹄,卤鸭掌,铁锅炖大鹅。都是京城一绝。”
这一说,斗笠男口水都流出来了。
“看看,馋了吧。你等我到后面换个衣服,咱们吃饭去。”沈三万哈哈大笑,虽然他是商人,喜欢钱,但更喜欢和这种爽快人打交道。
“好好好,快去快去,我就在这等你。”
“得嘞。”
两人说笑着,却不知楼顶上的锦衣卫盯了一个多月,终于盯到人了。
“陛下。”辰霜正在批奏折,绣春卫闪出。“找到了写画本子的那个人了。”
“你说什么?!婧儿,你别骗我!”辰霜惊坐起,差点把砚台掀翻。但她很快意识到自己的失态,随后脸红着咳嗽一声,又坐了回去“人朕要活的,而且要悄无声息的把人给朕弄回来,关进天牢。”
坏了,看陛下这么激动,还要悄无声息地把人弄回来,还要把人关天牢,这是要动私刑的节奏啊!
陛下到底是有多恨这个人啊!
不过有一说一,《邪帝的女帝小娇妻》的确挺好看的,而且靠着这本书所写的“如何去撩男人的技术”,她成功追到了现在的丈夫,偏将军李云石。
绣春卫的小婧默默地给《邪帝的女帝小娇妻》的作者祈祷,人可别死了,到时候鸽了可就不好了。
却说绣春卫的萧儿,也就是萧云绮得到了女帝的口信,闪进了后厨。
“头儿,有何吩咐?”主厨颠着个大勺就过来了。
“给我往菜里下迷药,下药下得越多越好。给我下能迷翻一头老黄牛的量!待会人晕倒后给我关进天牢!”
“是,头儿!”主厨得令,往刚刚端上来的盐焗鸡倒上一海碗的、白色晶体状的迷药。然后在迷药的上面撒了一层浮盐。
萧儿眼睛抽抽,你这是生怕人家看不见是吧。
算了,吃不吃是他们的事情了。
“来来来,司老弟、今个我家那个臭婆娘不在,咱们就好好喝一场。”
“干了!”
“干了!”
“好酒!”
“那当然,这可是五十年的女儿红,就问你烈不烈?”
“烈,太烈了!沈老哥家大业大,送我一坛呗?我带回去慢慢享用。”
“看把你美的。这酒我就两坛,一坛我给我家臭婆娘生辰用了,另一坛就是今天你我喝的这一坛。”
“喝的我心疼,都是白花花的银子啊!你这个沈三万是真会享受。”
“你看看你,我在商界南征北战那么多年,就不能享受享受吗?”
“也是,你这个老小子挣钱比花钱快,我属实羡慕地不行啊。来,干了!”
两人捧杯畅饮。
“盐焗鸡来咯!”
“哎呦哎呦,司老弟,看看这个色儿,看看这个鸡皮金黄金黄的,鸡肉嫩滑嫩滑的,盐巴雪白雪白的,用的可是上好的精盐。这手艺,京城就这独一家。”
“这是……精盐?”
“应该是吧,不过我不记得他家盐焗鸡啥时候连盐都一起上了?”
“不管了不管了,开吃开吃!”
“来,干了!”
“闷了!”
一口闷完。两个人直接上手撕了鸡,一人一半啃了起来,一边啃一边喝酒。
“沈老哥,嗝~这酒,好酒,我怎么感觉、感觉、晕晕乎乎……”话还没说完,斗笠男一头从椅子上栽下去了。
这酒劲啥时候这么大了?沈三万也没想明白,“哐叽”一声脑袋扣在剩菜盘子里了。
醒来。
司年迷迷糊糊地睁开眼睛坐起来。
黑暗环境,一束光洒在地面。
他转头看去,铁窗上映射着月光。
坏了,我被关起来了。
想想,不肯能是劫色,那只有可能是劫财了。
“沈老哥,沈老哥。”司年晃晃身边的沈三万。
没有回应。
“醒了?”
很好听,带着点庄严的女声响起。
扭头,司年黑暗之中闪出来一个黄袍加身的女人,她身边站着两个女护卫。监狱的头头带着一群小弟恭恭敬敬地站在她的身后。
却说那女帝,后世有历史书这样形容:
她的容颜如同精心雕琢的宝石,散发着不可一世的威严与令人难以直视的美丽。
她的步伐轻盈而坚定,每一个动作都流露出天生的高贵与不凡。
她的眼睛深邃而明亮,仿佛能洞察人心,透露出她非凡的智慧和见识。
她身着金丝织就的龙袍,每一丝金线都闪耀着权力的光芒,衬托出她无与伦比的尊贵。
她的声音如同山泉流淌,清冽而悦耳,每一个字都充满了力量和魅力。
她的容颜是权威的象征,每一次微笑都是对臣民的恩赐,每一次皱眉都是对不臣的警告。
她的姿色不仅仅是外表,更是她领袖魅力的一部分,能够激励人心,引领方向。每一寸肌肤,每一个微笑,都充满了掌控一切的力量。
她的美丽令人敬畏,不仅仅是外表的吸引,更是她内在力量的体现。
她的美,超越了常人的想象,仿佛是天地间的精灵,不可方物。
她如同从历史画卷中走出的人物,带着那个时代的印记,神秘且强大。
“见到陛下还不赶快跪下!”萧儿厉声喝到。
司年脑子一懵,很快啊,“啪唧”一下就跪了下来。
“吾皇万岁万岁万万岁!”旁边装死的沈三万瞬间复活。
“大胆犯人沈三万、司年。为何发行猥亵之物诽谤皇家,损害皇家威严。”说着,小婧从怀里摸出来一本《女帝是魔帝的小娇妻》第四卷。
“这事和沈老哥没关系,沈老哥仁义之人,是我借着救命恩人的身份去逼迫他卖这个的。”司年急着就要给沈三万脱责。
你当我傻?女帝差点要翻白眼。要是沈三万不想卖,这小子还能真逼他不成?
不过敢作敢当,是个有情有义的汉子。辰霜心里也在暗自赞赏他。
“那行,既然你都这么说了,看在你的仁义上,朕也不是不能放沈三万一马。”
司年心中暗喜。
陛下仁义啊。他心中大呼。
“不过代价是,你可要独坐大牢了!”
有点仁义,但不多。
“陛下,还请饶了小的罢。”司年赶快哭惨。
可是食物已经到嘴边了,怎么可能让他跑了呢?
“你可知,妄议朕,妄议皇家,按《大洛律》,判得重了,这可是砍头的死罪。”辰霜蹲下来,慢慢拂过他的脸。司年抖了一下,条件反射地躲开。
别说,长得虽然不好看,但长得也不丑,是条仁义的汉子。作为明君的辰霜也倒不想真的治他的罪。虽然话本子是写她的,但这个话本子倒是实实在在开了部分明智。让更多的人去识字。
而且这个话本子,她喜欢。
“今天朕高兴,有个法子可以饶你一命。”
“什么法子?”
“当朕的男宠,不知你的意下如何呢?”
“陛下,这个提议很好。”
“嗯哼?那就……”
“但是,草民拒绝!”
女帝脸一下就黑了
“草民家里有恩爱的妻子。”司年眼睛提溜一转,开始编造苦难生活打感情牌。
“妻子?”
“是的,小民家境贫寒,得发妻举案齐眉。贱内无民恐为枯骨,圣上无臣依旧龙凤。小民深知惊扰圣上,还请圣上饶了小民。”说着,这司年还就真的哭了起来。
司年现在全身在冒冷汗。
要知道,历史上的男宠真正善终的没几个。
要是今天答应了,说不定以后要被女帝的其他男宠掘了。
或者被女帝剁了也说不定。
而且他第一次和陛下见面,深知自己的长相一般,身材一般,女帝不可能就看上他了,顶多是当个玩具而已。
“罢了罢了,今天就放过你,朕也不愿夺人所好。”辰霜叹口气,毕竟她还是有底线的。她不是女曹操,不好人夫。
“虽然死罪可免,但活罪难逃。就关你十天吧。沈三万,朕看你是初犯,且乐善好施,为国解忧的富商,这事情无伤大雅,你说,朕要不要放您走呢?”
“陛下,臣自愿捐出十万两黄金,以资军营。”沈三万立马表态。
“行了。你可以走了。”陛下挥挥手,放了沈三万走。
“陛下,陛下,那草民可以走了吗?”
“不可以。”
“为啥他可以走。”
“他给的太多了。”
这个罪行,你说重吧的确是诛九族,但你说轻了吧,也就是罚个几万两黄金罢了。
《大洛律》:诽谤皇室,轻则罚金数万,重则以诛九族。
解释权归本女王所有。
“去查一下,这个司年的家人,特别是她的妻子。”从天牢里面出来,辰霜对侍卫小婧说。
女人的第六感告诉她,总有哪里不对劲。
知道作者的真身是谁后,再想调查起来就方便了。
三天后。
“陛下,他是黑风寨的三当家。”婧儿向辰霜汇报。
“土匪?”
“是的,黑风寨在京城是远近闻名的义匪。”
“那他的压寨夫人呢?”
“未曾有。据山下村民所言,黑风寨从不欺男霸女,寨主都没个女的。”
“我就知道他没这么老实。”辰霜冷笑。“走,让朕会会这个小骗子。”
地牢。
司年戴着镣铐,在床上呼呼大睡。
“哐~哐~哐~”牢门被敲得哐哐响。
司年从木板床起身。
“司老弟,吃饭了。”是狱卒来送饭了。
“多谢大哥。过两天出去后请大哥喝酒。”司年还蛮有礼貌地回了一句。
狱卒摆摆手。
明朝,洪武十五年规定,“狱囚贫者,日给米一升”。到了清朝,坐牢的生活费用不再由犯人家里出了,犯人与官员一样,开始“吃皇粮”,标准还不算低:“日给仓米一升,寒给絮衣一件。”。口粮标准是依照明朝来执行的,但明朝只有无家属者才能得到此特别照顾,“食米一升,冬给絮衣一件”。在清朝,坐牢必须的生活用品也一律改由官府供给。
所以封建时期理论上的监狱口粮实际还不错。
司年端起陶碗,靠着监狱的墙吃了起来。
“看来生活的挺滋润的吗。”
“那当然,小时候流浪,真的是上顿不接下顿。现在每天还有那么多好粮食吃,我已经很知足了。”
“那你家妻子呢?”
“害,哪来的妻子。一直都是孤寡一人……”
等等,声音不对。
这不是狱卒大哥的声音。
好耳熟的声音。
有点威严,也如仙乐。
不会是——
司年僵住了,脑袋像上了发条的八音盒,咯噔咯噔地扭过头去。
“你说你之前是有妻子是吧?”
“怎么现在就否认了呢?”
“欺君之罪,何如?”辰霜逗笑地看向他。
“回陛下,《大洛令》,欺君之罪,轻者杖五十,重者诛九族。”旁边的小婧回道。
“所以,你要不要乖乖说实话?不说实话可就把你的那些土匪朋友剁了哦。”
雍正在《大义觉迷录》中写道:“隆科多则罔上欺君,款迹昭著。二人皆伏冥诛,未膺显戮。”可见“欺君之罪”在雍正朝就已经成了可以正式诛杀大臣的罪名了。综上所述,欺君之罪应该是起于明朝,但至少在明朝前期还不是正式定罪的罪名,经过民间宣传发展逐渐变成很出名的“罪名”,其盛于清朝,至少在雍正时期,就已经是可以诛杀大功臣的罪名了。其与皇帝的权威关系密切,给人定“欺君之罪”是彰显皇帝权威的重要手段,但是碰到不能随便动手的大臣“欺君”,皇帝要么睁只眼闭只眼,要么就只能象征性的处罚,而不会轻易定下“欺君之罪”,因为一旦定罪又不能做到,最后打击的就是皇帝自己的权威。
所以很多时候,欺君之罪并未得到有效的实施。再加上辰霜觉得这是无伤大雅之事,这小子也够合她口味,因此也就吓唬吓唬他。
至于沈三万卖《女帝是魔帝的小娇妻》未能治罪?
不放长线怎么钓大鱼。
所以说越漂亮的女人越危险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