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章 你变了
导语:
被穿书女霸占身体五年后。
我终于回来了。
沈柯言皱起眉,神色不悦:
“之前不都好好的么,你怎么又开始了。”
儿子小手用力推我,哭声尖利:“你走你走,我不要你这个坏妈妈,快把以前的好妈妈还回来。”
他们好像都忘了,面前这个才是原本的我。
短短五年,穿书女已经彻底取代了我的存在。
我闭上眼,对着脑中那个声音做出回应:
“我的身体归你。”
“我不要了。”
01
意识回到身体已经半年了。
最初那份激动欣喜,失而复得的心情,也在这半年里慢慢消耗殆尽。
沈柯言站在门外,敲门声一阵比一阵急促。
每个音节都渗着不耐烦。
“宋惜惜,你作也要有个限度。”
“我工作真的很累,你不要再给我找事儿了好吗?”
我躲在书房,压抑着鼻尖的酸涩,声音里已经不自觉染上了几分喑哑。
“我想自己冷静一会儿。”
沈柯言还在外头来回踱步。
“你能不能不要这么情绪化,之前不都好好的吗?”
“现在有吃有穿有闲,你到底还要怎么样?”
面对他的质问,我只觉得喘不上气。
刚结婚那阵子,我开始了全职太太的生活。
平日在家里无所事事,又融不进沈柯言朋友们的太太圈,我低落过一小段时间。
那时候的沈柯言,也曾细致体贴。
他敏锐察觉到了我的情绪,推掉所有工作回家陪我:
“人的心情也像天气一样,有晴天就会有雨天。惜惜,有什么不开心就和我说,我陪你一起。”
那时他半蹲在地上,平视我的眼睛。
神色诚挚又温柔,像春日晒暖的池水。
我的敏感,脆弱,情绪化,曾被他一一接住,也一一抚平。
而如今,他大概已经习惯了那个全副武装,永远张扬明媚的穿书女了吧。
习惯了黏腻浓郁的甜,苦味就会格外明显。
这是人之常情。我告诉自己。
我深吸一口气,打开门,让自己的语气听起来尽量平静。
“沈柯言,我心里很难过,因为团团,也因为子辰。”
想了半天,我还是决定尝试和沈柯言好好沟通。
婚姻关系里,逃避无用。
他拧着眉站在门口,面色微冷。
我话音落下,他淡淡瞥了我一眼,嘴角隐着几分无语的冷笑:
“搞半天,就因为那只狗,儿子还没一只狗重要?”
我心一沉。
沉到深不见底。
02
白天,五岁的沈子辰,虐杀了我的狗。
霸占我身体这五年,穿书女将我孩子养成了一个小恶魔。
我回到家时。
沈子辰还在用脚不停踹团团的尸体。
“臭狗,贱狗,还装死呢。”
恶毒的话,从他口中说得稚气又天真。
团团身上沾着胶水的毛已经干透了,嘴巴被订书机订得牢牢的。
脖子上缠着手机充电线,身体都发硬了。
我找了个纸箱,将团团放进去。
团团已经很老了,按照人类的寿命算也有七八十岁。
沈柯言说,五年前不知哪天开始,它见到“我”就发狂似地叫。
怕伤到“我”和孩子,这五年它一直被关在后院。
这次我回来,只有团团认出了我。
它瘦得皮包骨头,仰着脖子呜呜哀嚎,一抽一抽的。
我才知道,原来小狗也是会哭的啊。
后院放出来后,怕我跑了似的,团团每天甩着尾巴寸步不离粘着我。
我气得发抖,眼泪止不住地往下掉。
团团,也是我的亲人呐。
我拿起墙角的拖把就想往沈子辰身上打,可终究没忍心。
沈子辰见状愣住了,反应过来却拿小手用力推我,哭声尖利。
“以前妈妈从来不打我,你不是我妈妈。”
“你走你走,我不要你这个坏妈妈,快把以前的好妈妈还回来。”
沈柯言居高临下看着哭倒在地的我,眉头紧锁。
“宋惜惜,你最近真变得不可理喻。”
这半年,沈柯言和沈子辰都说我变了。
我成了坏妈妈,坏妻子。
他们好像都忘了,我才是原本那个宋惜惜。
03
“这里已经没有你的位置了。”
我想起半年前刚回到这具身体。
脑中曾有个尖细的女声说过这样的话。
“我和你做个交易。我占用你的身体,替你做书里的宋惜惜。你去书外承担我的人生。”
五年,穿书女偷走了我整整五年。
好不容易才见到沈柯言和沈子辰,我怎么可能答应她这种荒谬且无理的要求。
“闭嘴。”
我晃了晃头,将脑海这个尖细的声音压下。
沈柯言没有太大的变化。
只是金融行业挫磨这些年,他习惯了不动声色,运筹帷幄。
更清醒理智,举手投足间,尽是金融精英的精致格调。
辰辰五岁了。
上一次见还是刚生下他的时候,黑黑小小,一张脸皱巴巴的。
我只来得及看一眼。
现在已经完全长开了,白胖许多。
他的眼睛很像我,笑起来弯成标准的月牙。
我一把将两人抱在怀里,哭了好久好久。
可这一刻失而复得的幸福之后。
我发现,穿书女的话是对的。
现在这个家,衣帽间里整排定制衣裙是她的风格,整面墙壁柜的限量大娃摆件是她挑选的。
连客厅墙上,一家三口的全家福里,也是套着我的皮的她。
笑容中还带着几分没收拢的狡黠。
如今他们父子二人心里,也都是她。
没有一点我的位置。
以后,也不会有了。
我用半年的时间认清了这一点。
我闭上眼,对着脑中曾经出现过的那个声音,做出了回应。
“我的身体归你。”
“我不要了。”
一片沉寂后,那道消失了半年的女声再次响起。
“成交。”
04
如果那个穿书女说的是真的。
那么作者笔下我的人设应该是个典型的“灰姑娘”吧。
在认识沈柯言之前,我只是个农村长大的普通女孩。
我是个孤儿,被外公带大。
外公,我,还有老黄狗来福。我们一家三口。
在村里,我们家分到一亩三分地,外公种了苋菜、玉米、豇豆还有其他应季蔬菜。
他每天骑着一辆小破三轮车去早市卖。
最嫩的苋菜外公都会留出来,我喜欢吃。
来福摇着尾巴,就在后面追赶外公的车。跑得比小三轮还快。
赚来的钱有一毛一块的硬币,五块十块纸币,整整齐齐码在饼干铁皮盒里。
因为我们家情况特殊,村里还安排了份打扫公共厕所的活。
从早市回来以后,外公要把村里三个厕所清扫干净。
每个月能多赚八百块。
就靠着这些东攒西凑的钱,我读到了高中。
高考前一个月,外公在地头突发脑溢血,昏了过去。
icu是个烧钱炉,我问村长借了五万块。
钱还没花完,外公就断了气。
我想他大概是舍不得花钱,所以才急着走了。
那年我十七岁,失去了最后一个亲人。
大黄狗来福年纪也很大了,走路都不太稳。
可外公走后一个月,它突然怀了宝宝。
只生了一胎,就随外公走了。
对了。
那只小狗,就是团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