产品创新管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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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节 评价企业创新能力成熟度

创新者思考

(1)公司的创新绩效符合预期吗?

(2)公司的产品具有很强的市场竞争力吗?

(3)我们具有系统、完整、科学、高效的产品创新管理体系吗?

高效的创新体系带来成功的创新产品,成功的创新产品带来卓越的创新绩效。相反,如果创新绩效不好,就要反思是否缺乏好的创新产品。如果缺乏好的创新产品,就要反思企业是否缺乏高效的创新体系(见图2-4)。

图2-4 创新绩效—创新产品—创新体系之间的逻辑关系

创新型企业需要做到“三好”:体系好,产品好,绩效好!

基于以上逻辑,企业可以一步一步地对自身的创新能力进行评价,对存在的主要创新管理问题进行诊断。

一、评价企业创新绩效

我们可以从“多、快、好、省”四个方面评价企业的创新绩效,如图2-5所示。

图2-5 企业创新绩效评价的四个方面

“快、好、省”主要是创新项目层面的创新绩效评价指标,而“多”则是公司层面的创新绩效评价指标。对于创新型企业而言,“快、好、省”的创新项目越“多”,企业的创新绩效就越“好”。

表2-2对创新绩效的四个方面进行了具体描述,企业可以通过与主要“友商”、创新标杆企业对比,对创新绩效进行“卓越、良好、一般、较差、很差”5级评价。

表2-2 企业创新绩效评价表

如果四个方面评价均为“一般”及以下,说明企业的创新绩效需要大幅改善,否则企业将缺乏市场竞争力;如果四个方面评价均为“良好”或“卓越”,说明企业具有较强的市场竞争力,可以通过对创新体系的持续优化和改进,保持领先地位。

二、评价企业产品市场竞争力

如果企业创新绩效不够好,直接的原因是缺乏成功的创新产品。我们可以从“客户、竞争、企业和社会”四个方面评价企业产品的市场竞争力(见图2-6)。

图2-6 企业产品市场竞争力评价的四个方面

表2-3对企业产品竞争力评价的四个方面进行了具体描述,通过与主要“友商”、创新标杆企业比较,企业可以对产品竞争力进行“卓越、良好、一般、较差、很差”5级评价。

表2-3 企业产品市场竞争力评价表

续表

如果某款产品或某类产品的竞争力评价的四个方面都是“一般”或以下,说明产品缺乏市场竞争力,不可能有良好的市场表现;如果产品竞争力评价的四个方面都是“良好”及以上,那么产品将有较好的市场竞争力,取得符合预期的销售业绩的可能性很大。

产品竞争力评价方法可以用于事后评价,反思产品上市后销售业绩不理想的主要原因。产品竞争力评价更应该在产品规划和开发过程中进行,确保四个方面的评价均为“良好”及以上时才开发和上市该新产品,确保新产品“不输在起跑线上”。相反,如果产品上市前四个方面有一个或多个方面评价为“一般”及以下,则要么整改产品,要么及时终止产品上市。比如,某产品在竞争方面评价为“很差”,即基本上没有难以模仿的竞争特色,那么即使强行上市,其结果也是面临激烈的同质化竞争,陷入打价格战的困境,最终难以实现预期的投资回报。

如果企业创新绩效总是不好,产品总是缺乏市场竞争力,那么就要系统反思企业产品创新管理体系的有效性了。

三、评价企业创新能力成熟度

通过近20年的持续深入研究和咨询实践,知行信顾问团队总结出了一套具有自主知识产权的研发与产品创新管理体系(Research and Development and Innovation Management,RDIM®),如图2-7所示。

图2-7 知行信研发与产品创新管理体系(RDIM®

知行信RDIM®体系融合了门径管理系统(Stage-Gate System,SGS)、集成产品开发体系(Integrated Product Development,IPD)、产品及周期优化法(Product And Cycle-time Excellence,PACE)及美国产品开发与管理协会(Product Development and Management Association,PDMA)的新产品开发专业人士认证体系(New Product Development Professional,NPDP)等产品创新管理方法体系的精髓,具有系统性、完整性、前瞻性和实操性等特点。10余年来,RDIM®体系在不同地域、不同行业、不同规模、不同发展阶段、不同管理素养的数百家科技企业中广泛应用,验证了其适应性与有效性。

RDIM®体系分为六大子系统,每个子系统又分为若干管理模块。我们将RDIM®体系的六大子系统总结为5W1H。其中,创新战略管理、创新前端管理和创新技术管理主要回答如何“做正确的事”,即如何做“正确的创新(Right Innovation)”;创新团队管理、创新流程管理和创新项目管理主要回答如何“正确地做事”,即如何“正确地创新(Innovate Rightly)”。本书将分别深入介绍RDIM体系六大子系统的核心内容。

创新型企业既要“做正确的创新”,也要“正确地进行创新”,这才是真正意义上的“高效创新(Effective Innovation)”。

知行信顾问团队基于RDIM®体系开发了企业创新能力成熟度评价模型ICMMTM(Innovation Capability Maturity Model),将企业创新能力成熟度分为不规范、有规范、有效和高效4级。创新型企业可以据此对自身产品创新管理体系的规范性和有效性进行评价(见图2-8)。

图2-8 知行信企业创新能力成熟度评价模型(ICMMTM

表2-4对企业创新能力成熟度的4级进行了具体描述,企业可以对照该评级标准对自身的创新能力成熟度进行评价。

表2-4 企业创新能力成熟度(ICMMTM)评级描述

知行信顾问团队对RDIM®体系的六大子系统分别进行了创新能力成熟度描述(详见本书最后的附录A),企业可对照描述将自身评级填入表2-5。

表2-5 企业创新能力成熟度评价表

在对六大子系统分别进行评级的基础上,可以对企业创新能力成熟度整体水平进行评级。

如果整体评级为Ⅰ级或Ⅱ级,说明企业创新能力成熟度低,基于这样的产品创新管理体系难以持续开发出精品创新产品,难以持续取得卓越创新绩效。

如果整体评级为Ⅲ级或Ⅳ级,说明企业创新能力成熟度高,基于这样的产品创新管理体系能够持续开发出精品创新产品,能够持续取得卓越创新绩效,能够实现持续成功创新“可复制”。

偶然成功是运气,持续创新靠体系!”建立并持续优化产品创新管理体系是企业首席产品官的主要职责。

创新者行动

公司首席产品官(CPO)组织中高层管理者进行企业创新能力成熟度自评,分别评价企业创新绩效、创新产品和创新体系,明确需要重点改善的方面,制定并执行改善方案与计划,成为高效创新企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