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节 缘起:理念与背景
一、生态文明理念深入人心
习近平总书记在党的二十大报告中指出,“大自然是人类赖以生存发展的基本条件。尊重自然、顺应自然、保护自然,是全面建设社会主义现代化国家的内在要求。必须牢固树立和践行绿水青山就是金山银山的理念,站在人与自然和谐共生的高度谋划发展”。建党百年来,中国共产党人始终高度重视生态文明问题,将生态环境保护视为决定国家与民族长久健康发展的必由之路。公园城市发展理念作为习近平总书记关于生态文明建设理论的最新成果,具有坚实而深厚的历史底蕴。
在新民主主义革命时期,中国共产党早期领导人不断丰富发展绿色理念。在《北京市民应该要求的新生活》一文中,李大钊(1919)同志率先提出“设备适于清洁的厕所,应该添设”,“妨害卫生及清静的工厂,不许设在住宅区域附近”等一系列环境保护设想。陈独秀同志也曾痛心疾首地指出国内环保事业面临的严峻态势,“公共卫生,国无定制,痰唾无禁,粪秽载途”。在社会主义革命和建设时期,以毛泽东为主要代表的中国共产党人对生态文明理念持续固本立基。毛泽东(1956)同志通过总结生态领域的经验教训,提出了应当重视植树造林、兴修水利,防止水土流失的重要指示,提出了“绿化祖国”的伟大号召;在《一九五六年到一九六七年全国农业发展纲要(草案)》中指出,要在12年内,绿化一切可能绿化的荒地、荒山;在《论十大关系》中明确指出,“天上的空气,地上的森林,地下的宝藏,都是建设社会主义所需要的重要因素”。1958年8月,毛泽东在北戴河扩大会议上正式作出了“园林化”的要求,“要使我们祖国的山河全部绿化起来,要达到园林化,到处都很美丽,自然面貌得到改变。种树要种好,要有一定的规格,不是种了就算了,株行距,各种树种搭配要合适,到处像公园,做到这样,就达到共产主义的要求”。与此同时,中国积极参与全球环保事业,派出了在恢复联合国合法席位后规模最大的代表团,参加了1972年6月在瑞典斯德哥尔摩举行的人类环境会议;1973年,周恩来同志亲自主持和领导召开了第一次全国环境保护会议,大会通过了《关于保护和改善环境的若干规定(试行草案)》,将环境保护写入《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同时成立各级环境保护机构,制定了一系列生态法律法规,通过了我国环境保护工作的三十二字方针,即“合理规划、合理布局、综合利用、化害为利”“依靠群众、大家动手、保护环境、造福人民”。这一时期,周恩来同志提出环境保护要坚持“预防为主”的原则,认为这不仅是为了防治环境污染,而且是社会主义制度优越性的重要体现,提出“我们一定要重视环境保护问题,我们是工业化刚刚起步的一个国家,我们不能走工业发达国家的一些老路,避免出现西方一些工业发达国家环境污染的情况,如果做不到这一点,社会主义制度的优越性怎么体现出来?还怎么能称得上是社会主义国家?”1974年,国务院环境保护领导小组及其办公室正式成立,新中国历史上第一个环境保护机构就此诞生,加快推进了全国环境保护工作的开展,努力实现经济效益、社会效益和生态效益的统一。
在改革开放和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新时期,中国共产党对生态文明理念不断丰富发展。以邓小平同志为主要代表的中国共产党人,将党和国家的工作重心从阶级斗争转换到经济建设上来,在改革开放初期即着手实施“三北防护林”建设工程,在1979年制定《环境保护法(试行)》,开我国生态环境保护法律制度的先河,环境保护相关专项立法也同步展开。在1983年3月参加义务植树时,邓小平同志指出,“植树造林,绿化祖国,是建设社会主义、造福子孙后代的伟大事业,要坚持二十年,坚持一百年,坚持一千年,要一代一代永远干下去”;同年,在国务院召开的第二次全国环境保护会议上,“环境保护作为中国的一项基本国策”正式提出。与此同时,环境保护组织机构建设不断完善,于1982年组建城乡建设环境保护部,内设环境保护局;1984年5月,国务院环境保护委员会成立;1988年,国务院直属的国家环境保护局宣告成立,我国环境保护事业制度化进程明显加快。以江泽民同志为主要代表的中国共产党人将可持续发展战略作为我国经济发展的战略之一,努力开创生产发展、生活富裕和生态良好的文明发展道路。同时,将可持续发展战略写入《中共中央关于制定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九五”计划和2010年远景目标的建议》,提出“必须把社会全面发展放在重要战略地位,实现经济与社会相互协调和可持续发展”,“九五”时期,全国已建成超390个多学科门类齐全的环境保护科学研究机构,在岗科研人员超两万名;将保护环境视为实施可持续发展战略的关键,“保护环境就是保护生产力”,“自觉去认识和正确把握自然规律,学会按自然规律办事”等一系列重要论述相继提出;并于1998年,将国家环境保护局正式升格为国家环境保护总局。在2002年4月的博鳌亚洲论坛首届年会上,朱镕基同志指出,“中国目前对环境保护空前重视,环保投入也是空前的”,“中国不仅对自己负责,也对世界负责”。以胡锦涛同志为主要代表的中国共产党人积极顺应基本国情与世界大势,充分结合国内外最新理论成果与实践要求,在党的十六届三中全会上提出了科学发展观,要求“坚持以人为本,树立全面、协调、可持续的发展观,促进经济社会和人的全面发展”,要求基本形成节约能源资源和保护生态环境的产业结构、增长方式、消费模式,生态文明观念在全社会牢固树立。温家宝同志在第六次全国环境保护大会上提出,“提高人民群众的生活质量和健康水平,必须加强环境保护。生态环境的好坏,直接关系到人民群众的生活质量和身心健康”。在党的十七大上,胡锦涛同志明确指出,“建设生态文明,基本形成节约资源和保护生态环境的产业结构、增长方式、消费模式”,生态文明理念和实践进一步丰富。2008年3月,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部正式组建,环保工作进入了国家政治经济社会生活的主干线、主战场和大舞台。同时,党中央围绕推动经济社会又好又快发展,转变经济发展方式,优化产业结构,以提高资源利用效率为核心,以节能、节水、节地、资源综合利用和发展循环经济为重点,建立了节能降耗、污染减排的统计监测和考核体系,持续完善有利于资源能源节约和保护生态环境的法律和政策,加快建设环境污染监管制度,逐步建立健全了生态环保价格机制和生态补偿机制。
在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新时代,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对生态文明理念不断提质增效,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正式确立,集中体现为“十个坚持”,系统回答了“为什么建设生态文明、建设什么样的生态文明、怎样建设生态文明”等重大理论和实践问题,成为中国共产党领导全国人民持之以恒探索生态环境保护和绿色发展理论和实践的最新成果,体现了马克思主义自然观、生态观,传承和弘扬了中华优秀传统生态文化,凸显了“绿色”理念在两个一百年征途中的重要地位。党的十八大以来,习近平总书记高度重视生态文明建设,提出“从道法自然、天人合一的中国传统智慧,到创新、协调、绿色、开放、共享的新发展理念,中国把生态文明建设放在突出地位,融入中国经济社会发展各方面和全过程,努力建设人与自然和谐共生的现代化”。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把生态文明建设作为统筹推进“五位一体”总体布局和协调推进“四个全面”战略布局的重要内容,对于党的十八届五中全会提出创新发展、协调发展、绿色发展、开放发展、共享发展的新发展理念,制度出台频度之密、覆盖涉及范围之广、生态治理力度之大、监管执法尺度之严、环境质量改善速度之快前所未有。2018年3月,中华人民共和国生态环境部正式成立,“三个统一”的大生态格局焕然一新;第十三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第一次会议通过《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修正案》,将生态文明正式写入国家根本法,实现了党的主张、国家意志、人民意愿的高度统一。2020年9月,在第75届联合国大会上,习近平总书记正式提出中国2030年实现碳达峰、2060年实现碳中和的庄严承诺,12月在气候雄心峰会进一步宣布提升国家自主贡献的一系列新举措,得到国际社会高度赞誉和广泛响应,中国已经成为全球生态文明建设的重要参与者、贡献者和引领者。2021年7月,全国碳市场正式开市,同年10月,中共中央、国务院印发的《关于完整准确全面贯彻新发展理念做好碳达峰碳中和工作的意见》以及《2030年前碳达峰行动方案》,充分显示了中国坚定不移走绿色低碳发展的现代化道路的道路自信、理论自信、制度自信、文化自信。习近平总书记提出的“绿水青山就是金山银山”,“保护生态环境就是保护生产力,改善生态环境就是发展生产力”,“生态兴则文明兴,生态衰则文明衰”,“人与自然是生命共同体”,“山水林田湖草沙是不可分割的生态系统”,“共同构建地球生命共同体”,“要以生态文明建设为引领,协调人与自然关系”,“要尊重自然、顺应自然、保护自然,探索人与自然和谐共生之路,促进经济发展与生态保护协调统一”,“我们要解决好工业文明带来的矛盾,把人类活动限制在生态环境能够承受的限度内”,“要像保护眼睛一样保护生态环境”等一系列重要论述,已成为全国各族人民践行生态文明理念、建设美丽中国的重要指引,开辟了人类可持续发展理论和实践的全新图景。
二、城市环境保护理念历久弥新
一部城市环境保护发展史,就是一部追求美好生活的奋斗史。以史为鉴,早在古希腊时期,古希腊哲学家赫拉克利特(Heraclitus)就认为,“思想是最大的优点,智慧就在于说出真理,并且按照自然行事,听自然的话”,苏格拉底(Socrates)提出了城邦和城市生活自然发展的理念,亚里士多德(Aristotle)则认为,“人们来到城市是为了生活,人们居住在城市是为了生活得更好”。从城市诞生伊始,“城市让生活更美好”就是人类不懈追求的重要目标。在罗马共和国与罗马帝国时期,盖乌斯·普林尼(Gaius Plinius)的《自然史》、西塞罗(Cicero)的《控维勒斯》以及维特鲁威乌斯(Vitruvius)的《建筑十书》,充分展现了古罗马人对城市环境保护的高度关注,通过法律禁止废物的非法排放、铅的使用等具体行为规范,在保护城市居民个人利益的同时,对生态环境保护也产生了间接的法律效果。虽然这一时期对环境保护的法律干预只是局部的、片面的,但是古罗马人对城市环境保护问题的关注视角、制度设计和实践经验,仍然对近现代城市环境保护产生了超越时空的影响。在中世纪中晚期,西欧国家在不同程度上出现了森林减少及生态环境破坏等问题,城市环境污染具体表现在屠宰业、制革业产生的废弃物,人们向河流中倾倒垃圾造成的水污染,城市居民乱丢废弃物和垃圾,随地大小便造成城市环境污染等,各国当局尤其是英国和意大利北部的各城市共和国都采取了积极措施加以控制,如保护森林的立法,保护水源、空气以及城市环境的立法等。
随着工业革命的快速推进,城市污染主要表现为日益严峻的空气污染与水污染,马克思主义者始终认为,不以伟大的自然规律为依据的人类计划,只会带来灾难。卡尔·马克思(Karl Marx)曾经深刻论述了环境保护问题的本质,认为保护环境就是保护人类自身,早在《1844年经济学哲学手稿》中就明确指出,“人靠自然界生活”,“人本身是自然界的产物,是在自己所处的环境中并且和这个环境一起发展起来的”。在分析了造成生态危机的根源后,强调从解决社会问题出发,逐步消除人与自然关系的异化。针对美索不达米亚、希腊、小亚细亚等地毁坏森林的现象,弗里德里希·恩格斯(Friedrich Engels)也曾做出警示,“我们不要过分陶醉于我们人类对自然界的胜利。对于每一次这样的胜利,自然界都对我们进行报复”。恩格斯曾举例说明,在阿尔卑斯山居住的意大利人,在山南坡砍光了在北坡被十分细心保护的森林,他们没有预料到,这样一来就把区域里的高山畜牧业基础同时摧毁了;他们更没有预料到,这样做竟使山泉在一年中的大部分时间内枯竭了,而在雨季又使更加凶猛的洪水倾泻到平原上。
西方发达国家的城市景观从“雾都”逐渐转变为今天的“田园牧歌”,在实践上直接得益于19世纪中叶到20世纪中后期的环境保护运动,在理论上可以追溯至19世纪末以功能主义和机器美学原理为基础的城市理论。1843年,英国利物浦市首次使用税收打造了伯肯海德公园(Birkenhead Park),并免费向所有人群开放,标志着全球首个城市公园的诞生。19世纪中叶,弗雷德里克·奥姆斯特德(Frederick Olmsted)设计的纽约中央公园首次将公园与城市相结合,试图为城市居民打造舒适的公共空间和放松身心的游憩地,认为景观体验可以有效缓解城市的人工感受和生活压力。奥姆斯特德在其著作《公园与城市扩建》中指出,城市要有足够的呼吸空间,要为后人考虑,城市要不断更新为全体居民服务的思想。英国社会学家埃比尼泽·霍华德(Ebenezer Howard,1902)在《明日的田园城市》中,将生态、生产和生活三者并列,提出了“田园城市”(Garden City)概念,将城市、农村和田园城市比作三块不同的磁石,遵循有助于城市的发展、美化和方便的基本原则,希望以田园城市理论作为解决城市污染、交通拥堵等工业革命带来的“城市病”问题,限制城市无限扩张、改善城市环境质量的重要手段,以建立中心城、卫星城为形式,促进城乡融合发展,最终构建出乡村与城市有机结合的新型城市,形成经济生态有机体。1933年,法国建筑大师勒·柯布西耶(Le Corbusier)通过城市功能分区,绘出“光辉城市”的蓝图,试图通过明确功能分区、打造中心绿地、建筑底层透空与棋盘式道路布局,为人类创造充满阳光的现代化生活环境。
二战结束后,随着大城市常住人口的高速增长,城市郊区化的速度显著加快,城市土地的开发、利用、废弃与退化程度日益深重,不断消耗着城市的绿色空间,城市环境矛盾暗流涌动。这一时期,森林城市、花园城市、生态城市、山水城市等城市发展建设新理念与新模式层出不穷。“森林城市”通常指的是在市中心或市郊地带,拥有较大森林面积或森林公园的城市或城市群。“花园城市”,也称为“园林城市”,指环境优美、花木繁盛、景色如花园的城市,其基本内涵是在城市规划和设计中融入景观园林艺术,使得城市建设具有园林的特色与韵味。1952年,英国规划设计大师刘易斯·凯博(Lewis Keeble)在《城乡规划的原则与实践》一书中,全面阐释了当时风靡西方的理性主义规划思想,集中反映了城市规划中的理性程序,即“现状调查—数据统计分析—提出与评价方案—方案选定—工程系统规划”五个环节。
20世纪60年代以来,西方国家多次爆发了大规模游行示威活动,旨在揭露环境污染事件,更加注重“非物质价值”“提高生活质量”和“自我价值实现”,呼吁普通民众重视生态环境保护,要求政府和企业尽快出台新的举措以防止生态环境持续恶化与城乡环境持续割裂,环境保护与城市规划问题得到前所未有的关注。这一时期,资本主义发达国家相继颁布了《生活环境保护法》,对城市生活环境保护有了明文规定;1969年,英国政府颁布的《住宅法》突出强调了城市居民体验的重要性。随着简·雅各布斯(Jane Jacobs)、大卫·多夫(Paul Davidoff)、约翰·罗尔斯(John Rawls)、大卫·哈维(David Harvey)、曼纽尔·卡斯泰尔斯(Manuel Castells)、约翰·弗雷德曼(John Friedman)等学者学术讨论的深入,政策实践亦不断发展,1965年美国提出了现代都市计划,1969年英国颁布《地方政府补助法案》进行城市更新以提升居住环境,1969年美国国会批准了《国家环境政策法案》。20世纪70年代,著名的环保运动先驱组织———罗马俱乐部在1972出版了《增长的极限》(Donella Meadows)一书,给资本主义传统的发展模式敲响了警钟,并预言世界将面临生态崩溃的风险,掀起了世界性的环境保护热潮。1987年,挪威前首相、世界环境与发展委员会主席格罗·哈莱姆·布伦特兰夫人(Gro Harlem Brundtland)在《我们共同的未来》(Our Common Future)这一报告中,首次提出当今全球普遍认可的“可持续发展战略”,即“在不危及后代人需求的前提下满足当代人的需求”。这一时期,联合国教科文组织(UNESCO)在“人与生物圈计划”中提出了“生态城市”(Eco-City)概念,价值取向上向“人类中心主义”靠拢,主要包括可持续发展、健康社区、能源充分利用、优良技术、生态保护等构成要素。较之田园城市、森林城市与园林城市概念,生态城市更加注重城市生态系统的承载能力,是一种对城市生态协调运转的新尝试(史云贵和刘晴,2019)。
新世纪以来,西方主要发达国家的政策制定者与规划设计者,对城市环保事业的认识不断加深,对城市公园系统的规模和尺度进行了扩大,大范围掀起了立足于城市公园系统的绿网、绿道、绿色基础设施建设,显著提升了城市生态环境保护水平和生态空间建设水平。2021年7月12日,联合国气候变化框架公约缔约方大会(COP)主席阿洛克·夏尔马(Alok Sharma),在生态文明贵阳国际论坛开幕式上宣告,人们若想要避免出现极端恶劣气候,就应该多关注自然生态健康,节能减排与绿色生活,不能竭尽自然资源,单纯纵情享乐。2021年11月18日,联合国环境规划署(UNEP)与联合国人居署(UN-Habitat)联合发布了《全球环境展望(城市版):向绿色和公正的城市转型》报告,将城镇化视为环境变化的主要驱动力之一,并呼吁采取紧急行动,旨在为建设环境友好的可持续发展型城市提供可行性方案,以实现具有韧性、可持续性、包容性和公正性的净零循环城市,将城市环境保护事业提升至前所未有的新高度。
中华优秀传统文化中蕴含着“天人合一”的生态观与自然观,为新发展阶段城市环境保护提供了理论基础。在先秦时期,姬昌“天地交,泰。后以裁成天地之道,辅相天地之宜,以左右民”,管仲“为人君而不能谨守其山林菹泽草莱,不可以为天下王”,老子“人法地,地法天,天法道,道法自然”,孔子“子钓而不网,弋不射宿”,墨子“甘井近竭,招木近伐”等论述内涵丰富、影响深远,孟子“数罟不入洿池,鱼鳖不可胜食也;斧斤以时入山林,材木不可胜用也”,庄子“天地与我并生,万物与我为一”,荀子“草木荣华滋硕之时,则斧斤不入山林,不夭其生,不绝其长也”。在漫长的封建社会中,董仲舒“质于爱民,以下至于鸟兽昆虫莫不爱”,佛教禅宗“物我同根”“物我为一”的思想,司马光“取之有度,用之有节,则常足;取之无度,用之无节,则常不足”,张载“天地之塞,吾其体;天地之帅,吾其性”,朱熹“赞天地之化育”,王阳明“仁者以天地万物为一体”,王夫之“愚谓在天者即为理,不可执理以限天”等论述坚持节约优先、保护优先、自然恢复为主的基本方针,充分展现了环境保护理念跨越时空的永恒魅力。中国传统城市把自然环境作为城市构图的要素,城市选址多在山水交汇处,天然地具备自然山水要素,依据“顺应自然,趋利避害”“因地制宜,因材适用”的原则,借此形成浑然天成的山水城市。同时,中国古代城市十分注意城市内部景观的营造,例如,隋唐长安城充分发挥东西向六条高坡的作用,布置宫殿、寺观、官衙等重要建筑物,从城市空间和景观上都极大地丰富了城市建筑的空间环境营造和视觉效果,利用凹陷地带开辟湖泊,在宽阔的街道两旁广植槐树,苑囿体系健全,环境清新雅致。同时,高度重视城市环境保护的立法工作,《韩非子·内储上说》记载,“殷之法,刑弃灰于公道者断其手”;《唐律疏议》规定但凡有人私自占用公众的街道或栽种树木的处以鞭笞五十,并须将街道复原,在街道上乱扔垃圾、乱泼脏水要受到杖刑的惩罚;北宋仁宗嘉祐二年(1057年)置街道司,掌修治京城道路以奉乘舆出入,掌京城洒扫街道、修治沟渠;《大明律》规定“凡侵占街巷道路而起盖为园圃者,杖六十,各令复旧”。
鸦片战争后,伴随着资本主义的生产力与生产关系的涌入,中国城市化进程不断加快,重点大城市和通商口岸城市人口激增,中西方各领域交流显著增多,西方城市环境保护思想开始传入中国。其中主要源于以下三类:一是清政府派往西方国家游历的官员与驻外使节,记载了其所到国家尤其是所在城市的环境风貌;二是西方列强根据不平等条约,在中国通商口岸建立租界,在租界内为殖民者整治城市环境;三是留学生归国后,开始重视整治城市环境问题。王韬在《漫游随录》中写道,“西人最喜种树,言其益有五:一为气清,令人少病;二为阴多,使地不干燥;三为落其实可食;四为取具材可用;五为可多雨不患旱干。故伦敦街市间有园有林。人家稍得半弓隙地、莫不栽植美荫。郊原尤为繁盛,盛暑之际,莫不得浓荫而休憩焉”。黎庶昌在《西洋杂志》中指出,“西洋都会及近郊之地,其中必有大园囿,多者三四,少亦一二,皆有公家特置,以备国人游观,为散步舒气之地。囿中广种树木,间莳花草。树荫之下,安设凳几,或木或铁,任人休憩。间有水皋,以备渴饮。又有驰道,可以骑马走车。有池,可以泛舟”。张德彝曾随蒲安臣使团出使欧美,参观了法国巴黎等大城市的下水道,在《欧美环游记》中写道,“城中地道,系运通城污秽之物以达江海。上置筒管,通各闾巷,两旁有墙,下有轨道,纯以铁石建造。所有工匠乘坐车船,可以往来”(徐建平,2013)。此外,西方殖民者认为部分租界地区环境水平低、水质恶劣,公共卫生问题严重,于是在租界内不同程度整治环境,企图为殖民者创造良好生活环境。一是通过植树改善生态环境,如光绪二十四年(1898年),德国殖民者在胶州湾租界内设青岛山林场,征收官有及无确实证据之民有山地,并收买有关水源及风景之民地实行造林,在雨多土薄处成水平带状贴草皮;二是清扫垃圾,维护租界卫生,如《上海英法美租界租地章程》规定,工部局必须随时打扫租界内一切街道以及街道两侧之行人道,以维持市容整洁;三是集中处理粪便,如同治六年(1867年),公共租界工部局同粪便承包商签订粪便承包责任合同;四是建设污水处理系统,如从同治元年(1862年)伊始,上海公共租界排水系统工程全面铺开,工部局相继在广东路、河南路、苏州路延伸工程,在老跑马场、福建路、江西路、南京路等路段铺设了下水道。1868年,在上海公共租界建造的“公花园”(Public Park,现今黄浦公园)成为中国第一座公共园林,其功能特点、规划布局、营建理念对我国的城市公园建设产生了深远影响。民国时期,由于战乱频繁,对城市环境保护的制度与政策缺乏连贯性,《土地法》(1930年)、《森林法》(1932年)与《狩猎法》(1932年)等零星环境立法也未能得到贯彻落实。但是,这一时期民众的环保意识有逐渐增强的趋势,城市水利事业的修建、公共卫生基础设施的建设、城市园林绿地的维护、城市林业资源的保护及其他与生态环境资源相关的保护工作都取得了一定进展与成效。
新中国成立以来,我国的城市环境保护事业实现了历史性转变,完成了历史性跨越,取得了一系列重大进展。面对新中国成立之际百废待兴的复杂局面,中国共产党人高度重视城市环保事业,在1949至1952年间,全国修建排水管沟1 037千米,清除垃圾约2 000万吨,城市的卫生面貌得到了极大改观。1958年12月,针对解决我国城市环境面貌的问题,适时提出了“大地园林化”的口号,一度作为城市园林和大地绿化建设的指导思想。1973年8月,第一次全国环境保护会议的召开标志着城市环境保护规划的正式起步,当前已经历了起步、探索、发展、提高、创新五大发展阶段。1984年,钱学森在致《新建筑》编辑部的信中提出“构建园林城市”设想。1990年,钱学森提出建设山水城市的建设目标,把中国的山水诗、词、画和古典园林建筑融合在一起,打造山水相依、山水融合的诗意城市(王香春,王瑞琦,蔡文婷,2020),“城市规划立意要尊重生态环境,追求山环水绕的境界”。此外,吴良镛(2001)、孟兆祯(2002)等学者相继提出从公园绿地建设出发引导城市格局建设的新模式。刘滨谊(2005)提出,当前和未来景观学面临的三大社会需求如下:一是环保与生态化;二是城市化;三是游憩与旅游化。理论的发展不断推动实践的进步,中国城市环境保护从早期的“三废”治理,到重点污染城市治理,到“三河三湖二区一市一海”,到污染物总量削减,到环境质量改善,到三大行动计划和污染防治攻坚战,城市环境综合整治力度不断加大,既从新区开发与老区改造“两手抓”,也从加强基础设施、推广清洁燃烧技术以及生产生活等诸方面提升城市污染防治能力。1992年开始,住房城乡建设部组织开展园林城市创建工作。2004年,住房城乡建设部启动国家生态园林城市创建工作。党的十八大以来,中国的城市环境保护实现了历史性、转折性、全面性的跨越,并于2017年党的十九大提出了2035年基本实现美丽中国目标。2015年12月,在中央城市工作会议上习近平总书记明确了中国城市工作总体思路,即“尊重、顺应城市发展规律”,提出“科学规划城市空间布局,实现紧凑集约、高效绿色发展”“统筹规划、建设、管理三大环节,提高城市工作的系统性”一系列重要论述,并取得了一系列突出进展(见表1-1)。时隔37年,“城市工作”再次上升到中央层面进行专门研究部署。在2017至2021年间,全国地级及以上城市细颗粒物浓度下降25%,优良天数比例上升4.9个百分点,重污染天数下降近四成。中国的城市环境保护正在进入一个以降碳为重点战略方向、推动减污降碳协同增效、促进经济社会发展全面绿色转型、实现生态环境质量改善由量变到质变的关键时期,全面开启了建设人与自然和谐共生的现代化、蓝天碧水净土绿地美丽中国的新征程,为构建人类命运共同体、建设美丽地球家园做出新的更大贡献。
表1-1 “十三五”时期全国城市基础设施建设园林绿化领域主要进展
资料来源:《“十四五”全国城市基础设施建设规划》。
三、天府新区公园城市建设蔚然成风
党和国家领导人高度重视公园城市建设,积极探索城市高质量发展新路径。2016年4月25日,李克强在兴隆湖畔视察,提出“要做新经济核心区,新动能拓展区,打造四川发展新引擎”的明确要求。2018年2月11日,习近平总书记视察四川天府新区兴隆湖公园时,首次提出了“公园城市”理念,指出“天府新区是‘一带一路’建设和长江经济带发展的重要节点,一定要规划好建设好,特别是要突出公园城市特点,把生态价值考虑进去,努力打造新的增长极,建设内陆开放经济高地”,“一个城市的预期就是整个城市就是一个大公园,老百姓走出来就像在自己家里的花园一样”。2018年4月26日,习近平总书记在湖北省武汉市主持召开深入推动长江经济带发展座谈会并发表重要讲话,讲话中提到,“我去四川调研时,看到天府新区生态环境很好,要取得这样的成效是需要总体谋划、久久为功的”。2018年10月9日,相关领导考察天府新区规划建设情况时指出,“城市规划建设要贯彻新发展理念,真正实现‘多规合一’,重视‘留白’,为可持续发展留足空间。要按照高质量发展的要求,加快建设现代化经济体系,大力实施创新驱动发展战略,在培育新动能和改造提升传统动能上迈出更大步伐”。2020年4月8日,相关领导在成都市建设践行新发展理念的公园城市示范区工作座谈会上提出,要创建创新引领的活力城市、协同共荣的和谐城市、生态宜居的美丽城市、内外联动的包容城市和共建共享的幸福城市,要突出高标准规划、高品质建设、高质量发展、高水平开放和高效率治理。党的十九届五中全会对“十四五”时期生态文明建设和生态环境保护的主要目标、总体要求、重点任务作出了决策部署,以生态文明建设为着力点,持续发力,力求进一步改善生态环境,夯实生态安全屏障,有效提升人民的居住环境,成为公园城市理念的坚实支撑。2022年5月9日,四川省委书记王晓晖到成都市调研,在天府新区规划厅平台远眺西部(成都)科学城建设,了解成都建设践行新发展理念的公园城市示范区情况,提出“积极抢抓推动成渝地区双城经济圈建设等国家战略机遇,加快建设践行新发展理念的公园城市示范区,持续提升极核功能,增强辐射带动能力,为全面建设社会主义现代化四川贡献更多成都力量”。
随着经济社会发展目标函数和约束函数发生的历史性系统变化,建设公园城市的探索深入展开,政策实践推陈出新。2020年1月,中央财经委员会第六次会议召开,明确提出“支持成都建设践行新发展理念的公园城市示范区”。2020年12月,四川省委、省政府印发《关于支持成都建设践行新发展理念的公园城市示范区的意见》。2021年10月,党中央、国务院在《成渝地区双城经济圈建设规划纲要》中要求成都“以建成践行新发展理念的公园城市示范区为统领”。2022年1月,国务院批复同意成都“建设践行新发展理念的公园城市示范区”,示范区将“促进城市风貌与公园形态交织相融,着力厚植绿色生态本底、塑造公园城市优美形态,着力创造宜居美好生活、增进公园城市民生福祉,着力营造宜业优良环境、激发公园城市经济活力,着力健全现代治理体系、增强公园城市治理效能,实现高质量发展、高品质生活、高效能治理相结合,打造山水人城和谐相融的公园城市”。2022年2月,国家发展改革委、自然资源部、住房城乡建设部联合印发《成都建设践行新发展理念的公园城市示范区总体方案》,公园城市建设从蓝图变为现实,不断提质增效,持续纵深发展。2022年5月,成都市正式发布《成都建设践行新发展理念的公园城市示范区行动计划(2021—2025年)》,提出推进实施27个方面69项具体行动措施,以新发展理念为“魂”、以公园城市为“形”,为成都更好把握时代机遇、破解发展难题、厚植发展优势,提供了行动指引。
公园城市理念作为新发展阶段城市公园绿地建设的指导思想,将“两山理论”“人民城市”的指导思想以及“城乡统筹”“城市双修”等城乡规划领域的内容整合,与现有规划体系、政策方针进行补充,是新时代对人民美好生活诉求的回应。在规划方式上,采用“公园+”的基本范式,以城园融合发展为具体思路,立足于城市发展的整体视野,突出“四大转变”,将不同形态、不同规模、不同类别的公园介入,以园聚人,构建绿色生态环境基底,进而推动“开窗见绿、推门见景、出门见园”的进程,优化绿色空间,进行场景营造,不断满足人民群众对美好生活的向往。公园城市理念深入贯彻了以生态文明引领、以人民为中心和生命共同体的生态文明发展观念,公园绿地对实现可持续发展发挥着关键作用。与此同时,公园城市理念强调将“城市中的公园”升级为“公园中的城市”,并提出了“千园”的建设目标。在这一时代浪潮下,成都市坚持历史逻辑、理论逻辑与现实逻辑相统一,从生态、社会、文化、政治和经济等多维度对公园绿地的“质”和“量”提出了更高诉求,将绿地景观价值提升为多元的复合价值。高绩效的公园绿地是实现生态自然资源治理、全绿提质和打造融合城市功能的公园综合体的重要内容,对实现“人、城、境、业”高度和谐的公园城市发展目标具有关键作用,是构建高质量人居环境的重要媒介,是城市迈向高质量发展的必由之路,彰显了“城在绿中、园在城中、城绿相融”的大美城市形态,为可复制可推广的“中国之治”贡献了新的理论成果与实践创新。
四、循证设计方法成为重要手段
循证设计(Evidence-Based Design,EBD)最初来源于西方循证医学(Evidence-Based Medicine,EBM)对医疗环境治疗效果的假设与猜测(Sackett et al.,2000;Stichler and Hamilton,2008),英国流行病学家、循证医学的奠基人阿奇·科克伦(Archie Cochrane)于1972年出版的《疗效与效益:健康服务中的随机反映》一书成为循证医学诞生的标志,书中率先提倡在医学临床实践中应当采用严谨的研究范式来评价分析实验结果,利用可靠的科研成果来为临床治疗提供依据。循证设计出现的标志,则是美国学者罗杰·乌尔里希(Roger Ulrich)于1984年在《自然》期刊发表的《窗外的风景可以影响外科手术患者的术后恢复》一文,文中首次运用科学取证的方法论证风景对于医院患者治疗的改善作用,循证设计是在循证医学和环境心理学的基础上诞生的全新设计方法。汉密尔顿(D.KlrkHamilton)于2004年在美国建筑协会医疗分会杂志上首次界定了循证设计的定义,后续又进一步修改、完善形成了学界的定义标准,即“循证设计是通过慎重、准确和明智地应用当前所获得的来自研究和实践的最佳证据,与知情的客户共同针对每个具体和独特的项目制定出关键的决策的整个过程”(Hamilton and Watkins,2009)。因此,与传统经验设计不同,循证设计是一个过程,是关于“研究→设计→再研究→再设计……”的永续设计过程。循证设计使得设计过程与结果更加严谨、理性,从而促进工程设计实践显得更加科学(肖洪未,2021)。循证设计是关于科学理性的一种方法论,也是一种设计新范式,并非旨在探索新的设计理念,而在于努力探寻科学的设计方法与依据,关键在于运用定量和定性相结合的方法进行证据检索、证据分类、证据应用和效果评价。
从理论内涵来看,循证设计是一种重视证据的观念和思考方式,核心思想在于遵循最佳证据,旨在突破传统以规范为依据,依靠个人经验和主观臆断的设计方式。重视积累和循环应用证据的设计模式,从而确保设计决策有理可依,有据可查。循证设计的内涵实际上可以概括为“预设目标—系统论证—设计预测—检验评估”的科学理性思想(肖洪未,2021),其哲学基础为实证主义,有别于演绎或规范性设计,针对多样化或复杂化的项目开展科学性研究的具体设计。与传统经验主义不同的是,循证设计更加注重设计决策依据的客观性与科学性,因而成为一种科学严谨的研究方法与设计模式。循证设计通常针对事物发展的关键步骤,比如,“如何获取设计证据”“如何检验评估所预测的结果”。对于纯物质空间的设计实践,开展循证设计需要结合相关实验进行多种设计方案比较,在“研究—取证—决策—设计—建造—评估”的循环中,设计的可靠性与科学性不断提升。
从应用过程来看,循证设计是将研究者、设计者、管理者、设计对象在同一个设计框架中关联整合,由设计师、用户、开发商及项目相关主体经过充分的互动,在深入研究及借鉴相关项目经验或成果基础上,共同开展项目最佳设计方案的工作过程,其所遵循的最佳证据的原则体现了设计的科学性、民主性和技术性。其实践应用的基本过程为:从实际需求出发,总结项目的核心问题,然后收集和借鉴类似项目中最有价值的信息作为设计依据,通过针对性研究取得富有成效的研究成果,然后将以上证据通过整合、分析、评价、检验等手段综合形成针对核心问题的最优解决方案。在循证设计的过程中,由于证据质量参差不齐,需要对其进行分类和筛选。在寻找发展相应研究的证据的过程中,不仅通过定性分析、定量研究等方法,更需要结合研究实际,获得与证据相应的适应性、科学性与高效性。可以说,循证设计最关键的步骤就在于证据的评价与分级,核心内容是针对特定问题对各类研究成果进行系统评价,得到最佳证据,再对各类可能证据进行排序,结合现实条件制定科学决策。整体而言,循证设计主要强调应用科学的研究方法指导设计的过程,包括设计前期的数据收集与分析、建设后的设计效果评估。
景观是人与自然关系在大地上的烙印,风景园林学作为一门依据循证的学科,相较于建筑学与规划学等姊妹学科,在诸多项目建设上至今仍普遍欠缺科学性、合理性与系统性的全流程建设模式。具体而言,风景园林学通常缺乏对于规划设计阶段及建成后阶段综合效益的可靠评价,对诸多落后于时代浪潮、综合效益低下、规划思路陈旧的设计手段形成了路径依赖,而真正合理有效的路径也因未能做出合理的价值判断而被束之高阁,各方主体在实践中通常依靠经验进行决策。近年来,随着理论的逐渐完备与实践的迫切需求,循证设计在景观领域的发展与应用日臻完善(Li P,Liu B,and Gao Y,2018;Yang B et al.,2015)。对于景观设计领域而言,公众应有主动参与风景园林设计的渠道,借此呈现出适合大众化且真实有效的效果。由于景观设计存在着一定程度的主观性、发散性与偶然性,同时存在着诸多不可控制的外生变量,因而景观设计领域的研究愈加重视准实验法。景观设计领域的定量数据和定性数据作为循证设计中基础的内容要平等对待,在判断数据或研究的好坏时,要重视证据的信度及效度。美国学者D·柯克·汉密尔顿(D.Klrk Hamilton)和戴维·H·沃特金斯(David H.Watkins)共同出版了《循证设计:各类建筑之“基于证据的设计”》一书,以坚持循证设计理论作为观念与方法的普适性为前提,将循证设计理论从片面的医疗建筑设计拓展到了包括学习、商业、办公、科研、教育等其他类型的景观设计领域。同年,美国健康设计中心也推出了循证设计认证,旨在为通过考试的相关专业人员授予证书,相关著作陆续出版,循证设计数据库不断丰富完善。景观领域的循证设计在我国的发展历程大致可以划分为三个阶段:第一阶段(2007—2012年),起点标志为王一平与张巍在2007年全国高等学校建筑院系建筑数字技术教学研讨会的相关著述,这一阶段的相关研究成果多为循证设计的理论研究与相关成果或策略的解读;第二阶段(2012—2015年),这一时期逐渐出现了循证设计在建筑设计相关领域的实践应用研究,且相关研究成果的比例开始逐渐增加;第三阶段(2015年至今),我国相关的自主研究成果开始增加,循证设计在中国的发展趋势脉络逐渐清晰,国内外关于循证设计流程的对比研究、实践应用等理论成果层出不穷。
风景园林的效益评估可追溯至20世纪60年代兴起的使用后评价(Post-occupancy Evaluation,POE)。20世纪70年代末,以人为本的设计理念成为设计行业的价值共识,POE在西方国家得到快速的发展。风景园林学科的研究和实践机构也积极探索如何将POE运用到日常的案例研究当中。直到20世纪80年代,POE的评价目标和评价对象得到了扩展,风景园林的POE从对使用者行为心理的调查分析逐步发展为具有标准化流程、覆盖多元化效益的普适性评价手段。但使用后评价的评价内容一般针对项目本身的设计目标,在评价内容和评价标准的选择上往往带有主观性,缺少对风景园林实践的综合效益的系统化评价。20世纪90年代,为了遏制全球环境持续恶化的态势,可持续发展成为人居环境建设的核心理念。可持续发展强调经济、社会与环境的协调发展,因此,人们对于风景园林效益的认知也逐渐趋于统一。得益于价值判断的共识,风景园林效益评估由单方面的主观判断逐渐转向系统化的评价体系构建,这种体系化的评价方法有利于对风景园林项目整体效益的认知(刘喆,欧小杨,郑曦,2020)。
景观绩效评价凭借其全面性、协同性与可持续性等内在特征,可为学科的循证设计提供技术支撑(见图1-1),不但成为学者和设计师研究和使用的热门,而且逐渐被广泛运用于具体项目的规划设计中,成为解决快速城市化阶段生态、经济与社会协调发展的重要措施。景观绩效评价的核心要义在于指导设计决策,通过设计前后景观绩效的对比,不仅能较为准确地评判设计方案的优劣,还能显著提升景观的绩效水平。应以与时俱进的景观绩效评价体系来适应当代风景园林学科发展中研究领域不断深化精化泛化的特点,构建满足多类型、多功能景观空间需求的绩效评价体系。
公园绿地作为城市绿地系统中的重要组成部分,系统科学地评价公园绿地所产生的景观绩效,不仅有助于提升未来规划设计的决策效率,有效应对日益多元化的设计目标,而且加强了实证研究与学科实践间的关联,为形成循证设计体系筑牢根基(刘喆,欧小杨,郑曦,2020)。
图1-1 基于循证设计的景观绩效评估框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