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书将地方政府控制分为地方政府对城商行“事权”的控制和“任命权”的控制。具体而言,“事权”是指由于地方政府持股带来的地方政府对城商行日常信贷行为的决定权;“任命权”是指地方政府对城商行董事长的任命权。地方政府通过对城商行“事权”和“任命权”的控制来达到支配城商行信贷行为的目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