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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67章 反贼

三天后,无视了险些被玩坏的女友卡珊德拉.安德森,乔志头也不回的离开了【新特警判官】的世界。

没办法,主要是他现在的身体属性是常人的十倍以上——这可是全方位的加强,从头到脚从里到外,无一不是常人的十倍以上。

如此离谱的强度,就更不要说他的睾酮素分泌量也在常人的十倍以上了。

更何况有纳米虫的帮助,乔志甚至可以操纵和控制自身的内分泌。

关键是卡珊德拉自己“不争气”。

她的异能是心灵感应,可以在近距离感应到他人的想法。

于是当乔志化身猛男野兽,卡珊德拉除了溃不成军,整整三天基本上都处于半昏迷状态。

临走前,乔志为卡珊德拉换了个家,他实在无法忍受两人继续住在贫民窟。

这个世界虽然是核战后的背景,但只要有钱,照样可以住上环境一流的房屋。

而乔志又恰恰是最不缺钱的那种人。

只需返回神秘空间,拿上十块十公斤重的金砖就够了。

除了换了居住环境,卡珊德拉也在乔志的要求和建议下,主动辞去了特警判官的工作,且自始至终都没有表示异议。

和乔志记忆中的一样,卡珊德拉.安德森从小就和他一起长大,在他长期的PUA术语浸透下,早已被彻底洗脑,整个人也完全变成了他的形状。

……

回到神秘空间后,乔志并不打算就此回到漫威世界,而是把目光对准了代表【卧虎藏龙】世界的大门。

下一秒,他推开这扇门走了进去。

【卧虎藏龙】世界的乔志很悲催,或者说生不逢时。

和其他世界的“自己”一样,这个世界的乔志依然是孤儿出身。

但生在和平年间,和生在乱世是截然不同的。

至于螨清嘛……

和乱世比又有什么区别?无非是文人粉饰太平的那一套罢了。

作为一个无依无靠的孤儿,乔志在这个世界混得能有多惨,也就可想而知了。

毫不夸张的说,他在这个世界的前十五年,甚至没吃过一顿饱饭!

直到乔志在十五岁那一年加入了某个江湖门派,又凭借前世的见识和眼力,从掌门那里学得几手庄稼把式,并在十八岁那一年加入了南方某镖局,这才算是吃上了饱饭。

就在这时,正主乔志降临在【卧虎藏龙】的世界,正式取代了这个世界的“自己”。

镖局趟子手什么的,乔志是肯定不会去做,再说他可没有脑袋后面的那根鼠尾巴,也懒得和镖局打招呼,便连夜离开了此地。

直到这时,乔志才意识到自己身处于福建,但他之前所在的镖局,却并非福威镖局,而是一家名为“福庆”的小镖局。

夜深人静的福州城,乔志不断施展轻功,在各家各户的屋顶之间上下起伏,凭借着夜色的掩护,倒也无须担心会被人发现。

很快,他通过记忆中的一段经历,来到了本地满人聚集最多的一条胡同。

驻守在城外的一支八旗兵,其都统就住在这里。

半响后,乔志离开了胡同。

第二天一早,才有人发现福州八旗的都统死在了自家宅子里,死状极惨。

同一时间的乔志,已经扛着满满一箱金银财物,直奔万里之外的西域而去。

正所谓穿清不造反,菊花套电钻。

本来乔志也是这么想的,再说他又不是没有能力推翻“俺大清”对脚下这片大地的统治。

但仔细一想,乔志又觉得不能这么做。

原因很简单,他并不打算亲自动手,更没兴趣当一个土皇帝。

来这个世界的目的就两个,一个是去瞧瞧嫩得出水的国际章,另一个则是李慕白的一身功夫。

这个世界虽有内功的存在,却基本不显,哪怕是电影原著王度庐的笔下,也对轻功的描写颇多潦草。

这一点倒是和查良庸很像。

毕竟满清已经是近现代了,突然出现内功一道,怎么看都显得有点违和。

但李慕白又确实有一身好功夫,包括剑法、轻功和内功。

剑法和轻功乔志自问不输李慕白,他就是想知道李慕白对内功怎么看,以及他能否从李慕白这里学到内功。

当然,乔志也知道这很难,毕竟李慕白虽然身为汉人,且贵为武当掌门,却和京城的一位贝勒交好。

想让他主动传授内功给乔志这样的大反贼,其可能性微乎其微。

于是乔志准备先去瞅瞅国际章是怎么个事儿。

反正现如今的京城九门提督还不姓玉,那就证明国际章一家都还在西域那边。

以乔志的脚力,三天足以赶到地方。

甚至他要是返回神秘空间一趟,身背方舟战甲,最多三小时,就能出现在西域上空。

但乔志不打算这么做,他对满清治下的中原大地很感兴趣,很想体验一番边看边走的行程,顺便也能一圆自己大侠梦。

虽说这里是“卧虎藏龙”的世界,和真实历史上的满清相去甚远,可乔志还是打算走得慢一点。

结果也不出他所料,打从天一亮开始,他的出现就马上招惹来了诸多麻烦。

没办法,乔志实在是太惹眼了!

这年头谁像他这么打扮?

上身牛仔夹克,里面套了一件纯黑棉衣,两条118的大长腿上穿着修身工装裤,脚下则是牛皮马丁靴,看上去充满了松弛感。

但在满清治下,只需一句“他没留辫子”,便足以让乔志成为这个世界的焦点人物。

一开始,还只是零零散散的本地人隔着远远的看热闹,但很快就有人贪图赏钱报了官。

当乔志听到身后有马蹄声传来,顿时长出一口气。

“可算把你们等来了!整整八小时,老子都快走出FJ省了!”

就在乔志暗自腹诽之际,身后传来一声厉喝——

“前面那人,站住!”

话音未落,只听嗖嗖声不断响起。

乔志就像脑后长了眼睛,不断在官道上灵活走位,每每在毫厘之间躲过身后射来的箭矢。

直到一队骑兵追了上来,把乔志团团围住,打头的那个穿着一身软甲,气喘吁吁的用手中长鞭指向乔志。

“好大胆子!身为反贼还想跑,给我拿下!”

不等这些人下马,乔志就抢先一步做出了回应。

只见他从腰上拿出格洛克手枪,对准这些活靶子开始了点名。

砰!砰!砰!

一个个满清骑兵的脑袋猛地炸开,红的白的漫天四溅,一行二十多人的骑兵顷刻间就少了大半。

剩下的人一看,顿时被吓破了胆,不等上峰发话,便一夹马肚子准备夺路而逃。

但这帮人最大的错误就是距离乔志太近。

以乔志的枪法和换弹速度,就是先放他们跑个三、五十米远,一样能把他们留下。

最终结果就是乔志用了二十三发子弹,枪枪毙命,直接让这队满清骑兵命丧当场。

乔志又几个起落间,拦在想要逃走的战马边,将这二十三匹战马全都聚拢在一起,随后用几根绳子三、五匹的分成一组,牵在手里慢慢的走。

走到距离福州上百里开外的一座小镇上,乔志把这些马卖给了本地的一个小帮派。

想不要都不行的那种。

敢不要的人,已经埋在了帮派总部那座小院儿里的槐树下面。

卖掉了累赘一般的马,乔志继续上路了。

当然,他也不傻,临卖前不忘给自己留下一匹最强壮有力的公马,用来放置他那个装满金银财物的木箱。

这一次,直到乔志真的快走出FJ省,才终于在两省交界处见到了前来捕杀他的大队人马。

(服了,点娘总删我留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