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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4章 心理咨询与治疗的过程和阶段

在论述心理咨询与治疗的过程时,用“过程”一词谈心理咨询与治疗容易造成一种误解,似乎是存在着一个确定的先后程序和步骤,每次心理咨询与治疗都要按照这样的先后步骤进行。有些心理咨询与治疗固然有这样确定或基本确定的程序,但是并非所有心理咨询与治疗都是如此。我认为,真正的心理咨询与治疗活动并非如工厂的流水线作业那样,按部就班地进行,心理咨询与治疗也没有一个完全确定的步骤或先后程序,而是一种具有自发性的人际交互。

我们把心理咨询与治疗的全过程大致分为几个阶段——初始阶段、改变阶段、结束阶段,当然,并不是说这些阶段是固定的和相互分离的。实际上,每个阶段固然有每个阶段的主要任务和主要活动,但是被我们归于另外阶段的那些任务和活动也多多少少存在于这个阶段,例如我所划分的第二个阶段是改变阶段而非评估阶段。但是在这个阶段,对来访者的重新评估工作也是持续不断地存在着的。

把心理咨询与治疗的过程划分为几个阶段的主要作用是:提示心理咨询师注意不同阶段的重点和特点。没有这样的提示,缺乏经验的心理咨询师可能会犯一个错误,即失去对心理咨询与治疗过程的整体把握,失去概观自己的心理咨询与治疗活动的能力,而陷入一个个具体的细节工作中。阶段的划分,可以提供一个大的框架性结构,便于心理咨询师有一个整体的视角。

初始阶段及其任务

心理咨询与治疗的初始阶段的任务,主要为评估、建立咨访关系、确定目标与计划。这个阶段所需的时间,可以是一次咨询,也可以是四五次咨询,甚至更多。当完成了这些任务,转为心理矫正活动,则此阶段结束。

▶ 评估

这里所谓的评估,特指心理咨询师对来访者的心理状况进行诊断和评定的过程。其目的是使心理咨询师对来访者有所了解,以便建立关系并采取干预措施。

评估的方法有很多,在不同流派的心理咨询与治疗中,评估的方式也有所不同。

精神医学评估

方式之一是精神医学评估,又可称为心理诊断。在这个评估中,心理咨询师把来访者表现出的症状及其他信息与一些诊断标准进行对比,从而得到标准化的对此来访者的心理障碍的命名。目前,我国常采用的诊断标准有ICD(《国际疾病分类》)、DSM(《精神障碍诊断与统计手册》)、CCMD(《中国精神障碍分类与诊断标准》)等,这些诊断标准会不断有新修订的版本。

精神医学诊断标准的优点是详尽而精确。用这种方式进行评估和诊断,有助于不同取向的心理咨询与治疗工作者进行学术交流。

对精神医学工作者或取向接近于精神医学的心理咨询与治疗工作者来说,这个标准的治疗意义比较大,因为精神药物的使用必须建立在准确的精神医学诊断基础上。而对其他取向的心理咨询与治疗工作者来说,这个标准的意义要小一些。这种诊断过分复杂而且难于掌握,对实际治疗来说,做这样的诊断也没有太大的必要。因此,其他取向的心理咨询与治疗工作者在实际工作中,并不会对每位来访者都做精神医学诊断,特别是不打算发表案例分析报告的时候。

心理动力学评估

方式之二是心理动力学评估。在这个评估中,心理咨询与治疗工作者需要做的工作是:观察来访者的各方面表现,通过会谈了解来访者的症状并发现来访者的特点,了解其病史和生活史,在此基础上根据心理动力学的理论模型,对来访者的症结进行综合判断,初步判断来访者的防御机制是什么,心理障碍是什么,什么样的经历及应对过往问题的心理机制使来访者形成了现有的心理模式。

心理动力学评估的优点是,不仅有对现状的分类,还有对心理障碍形成原因的判断。也就是说,不仅使人知道“问题是什么”,还初步解释了“是怎么形成了这样的问题”。这样的评估,有助于深入理解来访者,有针对性地对来访者进行下一步治疗。虽然其他学派的研究者也许会指责心理动力学评估不标准化,但是对这个学派的心理咨询师来说,是否标准化并不重要,重要的是治疗,因为这个评估有很大的实用价值。

认知与行为治疗体系评估

方式之三是认知与行为治疗体系评估。这个评估方法是最客观且标准化的。如果评估的对象是行为,评估中就会精确地对这个行为做定义,会用非常严格的程序来测量这个行为出现的情况。如果评估的对象是认知,也会用很具体的、严格的方式来发现和记录来访者的认知。

与第一种方式不同,这个评估并不给出精神医学诊断。与第二种方式不同,这个评估也不建立在对人格发展和心理障碍的复杂理论基础上。

行为疗法的原理非常简单,刺激通过条件反射原理导致现状,我们只要发现是什么刺激导致了问题行为,就可以设计方法来改变问题行为。

认知疗法的原理也很简单,错误的认知带来问题行为,只要发现这些错误的认知并改变它们,问题行为就会解决。与第二种方式类似的是,认知—行为的评估也是与治疗过程直接联系着的。

实际工作中,很多心理咨询师的评估不是上述的某一种,而是综合的、折中的评估。有些评估是高度标准化的,有些是非标准化的相对经验性的评估;有些借助量表和其他评估工具,有些只是靠心理咨询师的个人经验。不同的人所用的心理评估方式有很大不同。

除评估心理障碍的性质外,也包括评估心理障碍的严重程度、心理障碍的预后等其他方面。有些评估是特别针对某个问题的,比如,评估自杀危险的大小,这就是一种针对自杀问题的评估。或者,对来访者的社会支持的评估。这类评估往往是经验性的评估,而不限于某种心理治疗的理论。

▶ 建立咨访关系

良好的咨访关系是心理咨询与治疗成功的基础。

心理咨询与治疗的过程不会总是很舒适的,不会总使来访者感觉良好,有些痛苦是心理成长过程中必须经历的。如果来访者和心理咨询师之间没有建立咨访关系,如果来访者对心理咨询师不喜欢、不信任、不认可,来访者就缺少了度过困难时期的支持性条件,很容易产生脱落(指在心理咨询中,来访者既没有获得咨询师的同意,也没有达到与咨询师共同设定的咨询目标,就决定提前终止咨询的情况),不能完成心理调节的任务。

良好的咨访关系并不一定是表面上双方多么相互喜欢,而是在内心深处存在的一种初步相互接纳的关系,或者说能够初步相互信任的关系。

经验较少的心理咨询师常犯的一个错误就是,忽略了建立咨访关系的重要性,在初始阶段过多地把注意力放在发现和处理心理问题上。他们没有深切地感受到,没有咨访关系的存在,心理咨询师所做的种种干预和帮助,都不会被来访者接受,因而也起不到应有的效果。正如我们平时所说的,“交浅不可言深”,你和一个人关系很浅的时候不能做很深入的重要建议,如果你这样做的话,不仅不会有好的效果,还会带来一些副作用。

新手还有一个常犯的错误是,建立了一种不恰当的关系。比如,有的人把自己塑造为一个权威的形象,与来访者建立了一种权威—信徒关系;有的人和来访者之间建立了一种像朋友一样亲切的关系。

这些关系都不是良好的咨访关系。如果出现了这样的情况,有心理动力学背景的心理咨询师可以分析一下自己,看看自己为什么要建立这样的关系,背后有什么样的反移情或者个人情结。

我们还需要避免一个误区,即对咨访关系有不现实的要求。比如,要求我们自己与来访者的咨访关系不含有如权威关系等不合适的关系成分,这就是一个不现实的要求。

实际上,初步的咨访关系不可能是完美的。来访者不健康的心理,是不可能让他建立一种很适当的人际关系的,只有在心理咨询与治疗的后期,才可能真正建立理想的咨访关系,而那个时候也是心理咨询或治疗该结束的时候。

实际上,我们需要的是“还好的咨访关系”,并且能够对咨访关系中的问题有意识,这就可以了。

形象地说,咨访关系可以看作心理咨询师与来访者之间的一个纽带或者绳索,它使得双方之间有了联系,使得心理咨询师能把自己的影响力传递给来访者。

有时,表面上看咨询在进行着,但是实际上在内心深处,来访者根本没有听心理咨询师的话,心理咨询师也根本没有真正看清来访者的内心,双方在内心深处是各说各话,这就是没有建立咨访关系。这样的情况下,心理咨询与治疗不能产生真正的治疗作用。

▶ 确定目标与计划

确定目标对于心理咨询与治疗工作非常重要,有了目标,双方就会有更强的动力,也才会有明确的方向。

心理咨询师不能把目标强加给来访者,应该和来访者一起确定目标,这样,双方才能共同努力以实现这个目标。

但是,这并不意味着心理咨询师在确定目标时不影响来访者。实际上,确定目标的过程就是一个咨访双方互动的过程,这个过程中双方进行交流,互相影响,以最后确定目标。

有时,来访者的目标不符合心理咨询师的期望。这时候,有些流派的治疗会想办法让来访者调整自己的目标。最常见的情况,比如来访者的目标只是找到一个人倾诉,让自己感到舒服,或者是让心理咨询师为自己做一些重要决定。而心理咨询师则认为,自己不应该代替来访者做决定,咨询与治疗应不仅仅是让来访者感到一时舒服,而应该有更深入的调节。

此时,心理咨询师就会对来访者施加一定程度的影响。即使是双方共同明确了目标,也并不意味着双方真的目标一致,双方的目标还是会有一定程度的差异。双方对这个差异也许很清楚,也许不太清楚,但只要这个差异不是很大,就可以看作完成了确定目标。

如果心理咨询师和来访者在目标上差异太大,无法达成一致,则此心理咨询与治疗就难以收到足够好的疗效,心理咨询师可以考虑把来访者转介给其他心理咨询师。

各个不同的心理咨询与治疗流派所追求的目标,以及在初始阶段确定目标的详细程度等都不同。例如,行为疗法的目标是减少消极行为出现的频率,增加适当行为出现的频率。在初始阶段,行为疗法需要很具体地确定目标。双方必须明确:需要改变的行为是什么?如何核查行为的改变?希望能够在多长时间内达到这个目标……行为疗法中的目标要签订在文字契约上。精神分析治疗的目标并非仅仅改变行为,而主要是人格的重塑。精神分析的目标并不如行为疗法那样明确,也往往无法按照明确的时间计划达成目标。

虽然我们要在初始阶段确定目标,但是实际上,多数心理咨询与治疗流派都认为目标并非完全不能调整。

初始阶段要制订心理咨询与治疗的计划。行为主义流派的心理咨询与治疗中,计划制订非常详细,而精神分析流派的计划则是较有原则性的。

在我的经验中,初始阶段应有一个战略性的咨询与治疗计划。这个战略计划主要由心理咨询师根据对来访者的总体判断来确定,并非与来访者共同确定。

确定此计划时最主要是考虑如何安排各阶段的治疗,以保证获得最好的效果。我认为此战略计划主要有两种:一是先解决一些小的心理问题,以使来访者更有信心,然后再去解决作为心理障碍根源的最主要的心理问题;二是先解决最主要的心理问题,然后就可以很容易地解决枝节性的小问题。这两种战略各有利弊,需要根据具体情况和心理咨询师的判断来决定使用哪一种战略。

改变阶段及其任务

改变阶段是心理咨询与治疗的核心时期,正是在这个阶段,心理咨询师和来访者会产生各种各样的互动,心理咨询与治疗的各种方法被应用,以求获得满意的效果。

▶ 主要任务

这一阶段的主要任务是按照初步确定的目标,在初步建立的咨访关系和初步了解来访者问题的基础上,想办法改变来访者,矫正其心理障碍,并实现预期的目标。

和初始阶段重点确定战略不同,这个阶段的重点是要确定具体方法,要解决具体问题。为实现总体的目标,在这个阶段中我们要把总目标分解为一个个具体的阶段性目标,并逐一去实现它们。

在实际操作中,这个阶段又可以分为几个小的阶段,每个阶段解决一个局部问题,直到最终达成总目标。而这些小阶段的划分会因疗法和来访者的不同而各不相同。

▶ 重要问题

在这个阶段中的重要问题是,如何恰当地使用咨询与治疗技术。心理咨询师对技术的熟练使用是成功的关键。

当然,除了技术,这个阶段更是体现心理咨询师各种综合素质的时期。因为在咨询与治疗过程中,会出现各种困难和阻碍,需要心理咨询师即时做出比较正确的反应、准确的判断,并且找到恰当的方式来推进咨询与治疗过程。除了那些已经模式化的疗法,多数疗法都要求心理咨询师能够随机应变,这对他们的创造力和应变力等各种能力都有一定的要求。

▶ 最大考验

最大的考验还是在咨访关系上,随着心理咨询与治疗的逐步深入,来访者各种问题的根源逐步显露出来,必定会给改变带来阻力。比如咨访双方的移情关系更加明朗化,这使咨访关系中有越来越大的张力或冲突出现。能否处理好这些问题,能否保持并改善咨访关系是这个阶段成功与否的最重要因素——甚至比治疗方法的使用是否恰当还要重要。

▶ 进一步明确诊断

在初始阶段虽然已经进行了初步诊断,但是改变来访者的过程和进一步了解他的过程是密不可分的。因此,在这个阶段继续深入分析、了解来访者,进一步明确诊断也是心理咨询与治疗工作的一部分。除少数行为疗法外,在大多数心理咨询与治疗中,诊断都是持续不断地进行的。

同样,在此阶段也可以对目标做一些局部性的或小幅度的调整,因为在更深入地发现问题所在之后,也许我们会发现原来的目标并不十分恰当,或者并不被现在有所改变后的来访者认同。一般来说,我们不会完全改变目标,除非我们发现自己在初始阶段对来访者的认识完全是错误的。

▶ 克服阻抗

虽然因疗法不同,这个阶段发生的事情并无固定的模式,但是大致在评估基本完成、改变过程开始时进入这个阶段,首先遇到的情况常常是来访者是否能接受“要改变”这件事。

虽然表面上是为了改变自己的状况,来访者才来咨询,但是实际上,很多来访者并没有真正做好改变自己的准备。他们愿意让自己的心情更好,生活更幸福,但是很多人并没有下定决心改变那些使自己心情不好、生活不幸福的性格特点和行为方式。毕竟改变自己,并非一件轻松愉快的事。在初始阶段,虽然来访者多多少少意识到了这一点,但是并没有真切的体会,而到了第二个阶段,当心理咨询师真的帮助他们改变时,问题就出现了。

有些来访者来咨询,本来就没有打算改变自己,无非只是想找个人诉诉苦,安慰一下自己,或者为自己出出主意而已。这些人在这个阶段,也许会顽强地坚持继续诉苦,尽量避免改变。这就是阻抗现象。

因此,只要改变过程一开始,克服阻抗就成了一个主要问题。如果处理不当,会有两种常见的结果:一种结果是心理咨询师受到来访者的影响,实际的改变活动停滞,咨询与治疗过程变成了仅仅是倾诉和安慰的过程(在我看来,这也是一种有用的人际活动,只不过不应称为心理咨询与治疗,而应称为心理按摩);另一种结果是来访者不能继续进行治疗,脱落和停止了治疗。

除以上两种常见的结果外,也可能出现:随着真正的治疗开始,咨访关系中的一些问题暴露得更清晰,来访者感到了消极的移情,对心理咨询师产生不满,造成脱落;或者因治疗效果不好,来访者感觉不好而放弃治疗。

在以往经验中,很多心理咨询与治疗都是在大约进行了5次的时候脱落,这往往就是上述原因造成的。因为这个时间往往是初始阶段结束后不久,改变过程已经开始的时候。当然,如果心理咨询师发现咨询与治疗存在一些问题,可以转介来访者给其他心理咨询师。

当然,这个小阶段如果能够成功通过,一般来说,将会有一个持续稳定发展的小阶段。虽然有种种困难,但是咨询与治疗过程在持续生效,来访者的心理问题也在获得改善。咨访双方的目标差异如果不是很大,往往在这个小阶段中会解决一些心理问题或障碍,进而就可以进入心理咨询与治疗的结束阶段。

但如果我们的目标是人格的重塑之类,一个小阶段的完成就只是另一个小阶段的开始。一般来说,这些小阶段的转换是连续的,我发现多数心理咨询师并没有清晰地意识到这些小阶段的存在,他们往往只是不停地治疗下去而已。

如果你希望自己的心理咨询与治疗过程有更多的自觉,你可以这样分辨这些小阶段:每个小阶段完成后,你会有松一口气的感觉,感到问题总算解决了;但是在下一次,或者隔次治疗的时候,你发现新的问题出现了、新的主题出现了,这就意味着新的小阶段开始了。当然,这并非坏事,因为每完成一个小阶段,来访者的状态就上了一个小台阶。

人的心理完善之路是没有终点的,因此这个过程可以一直持续下去,就算心理障碍完全消除,我们还可以继续做发展性的咨询。当然在实际操作中,一般到了某个时候,我们就可以结束改变阶段,进入结束阶段。

▶ “相持不下”

在心理咨询与治疗中,会出现“相持不下”的情况。虽然我们采用了许多方法,但是心理问题还是没有解决。在这种情况下,缺乏经验的心理咨询师往往会不断地试用新方法,或者希望得到自己的心理督导师(简称督导师)的帮助,或者沮丧地承认失败。实际上,有时相持不下并不是你的方法有误,只是一个人性格改变需要时间而已,只要你坚持并耐心等待,也许就可以等到柳暗花明的一天。当然,什么时候可以等待,什么时候必须改变方法,这种判断并没有固定的规则。心理咨询与治疗本来就是一个灵活的过程,你需要用经验和判断力告诉自己什么时候应当做什么。

结束阶段及其任务

结束阶段的任务主要是处理分离与效果评估等。

当心理咨询师意识到心理咨询与治疗工作结束在即,需要开始为之做准备的时候,就是结束阶段的开始。

在实际操作中,对心理咨询师来说,心理咨询与治疗的结束有些是主动的,有些是被动的。

来访者脱落,或心理咨询与治疗失败,或出于某种客观原因(比如来访者生活的城市改变,不能来做心理咨询了)不得不转介,对心理咨询师来说,就是被动地结束心理咨询与治疗。

心理咨询与治疗的任务得到一定程度的完成,心理咨询师认为可以结束的时候,有计划和有步骤地结束咨询与治疗,则为主动结束。结束的时机应当是心理咨询与治疗的任务完成时。如果心理咨询与治疗的任务是人格重塑,不可能完全完成,则结束的时机应选择某个小阶段结束的时候,而非某个小阶段进行中。

有些疗法结束的时间是确定的,因此对双方来说是可明确预期的。例如,一些团体治疗的次数是确定的,到期结束。有些疗法中,结束的时间是不确定的,例如精神分析治疗。结束的方式也是多种多样的,比如可以采用逐渐延长会面间隔时间的方式结束,从每周一次咨询改为每两周一次,过一段时间改为一个月一次,逐渐延长间隔直到慢慢过渡到结束。

不论以何种方式结束,处理分离、效果评估、强化的回访工作都是心理咨询师所需要完成的任务。

▶ 处理分离

与心理咨询师的分离过程,对来访者的心理会有一定的影响。如果双方之间已经激发了强烈的移情,或者已经建立了深入的人际关系,则分离过程对来访者的影响会更大。因此,妥善地处理分离过程是非常重要的。若处理得当,则成为一种对来访者的心理训练和教育,使来访者在生活中能更好地面对其他分离。若处理不当,这个过程就有可能对来访者造成创伤,甚至使已经取得的治疗成果遭到破坏。

分离过程中需要处理的来访者方面的问题,包括:如何看待此次心理咨询与治疗的结束,因此次咨询与治疗产生的或改变的对心理咨询师以及对心理咨询与治疗的看法,因此次咨询与治疗而产生和改变的对自己的看法,分离过程中的依恋或依赖情绪,面对分离时的心理反应和有关情结,等等。

如果来访者把此次咨询与治疗看作失败的经历,则他对待心理咨询师以及心理咨询与治疗活动的看法就会变得更为消极,亦可能出现多种消极的情绪反应,如愤怒、不满、失望和抑郁等。因此,心理咨询师应当对此做一定的工作,可以预留伏笔,使来访者的这些反应有所减弱或缓解。如果来访者到别的心理咨询师那里求助,或者过一段时间后再回到自己这里求助,这些工作可以减少那时候来访者求助的困难。

如果来访者把此次咨询与治疗看作失败的经历,则他的自我认知也会受到一定的消极影响。例如他也许会想:“我接受了很多次咨询都没有效果,可见我的心理障碍是无药可救了。”心理咨询师应尽量减少这一消极影响,至少让来访者对未来保留一定的希望。

处理来访者对心理咨询师的依恋和依赖情绪也是一个常见的任务。这个任务在长时间治疗中尤其重要。心理动力学或人本主义取向的治疗往往都耗时很长,需要几个月甚至几年的时间,来访者已经习惯了和心理咨询师相处,而且与之有相当深入的人际互动,从中获得了很多心理上的收获,因此必定或多或少在感情上有所依恋。如果有正性的移情存在,则依恋程度会更高。

更何况,结束意味着来访者以后将很难得到心理咨询师像此时一般直接的支持和帮助,必须自己面对生活中的种种问题。因此在面临分离的时候,来访者不舍的情绪、分离焦虑及其他多种复杂的情绪就由此而生,需要心理咨询师加以处理。

还有的来访者原来的情结就与分离有关,比如幼年时母亲因和父亲离婚而离开,使来访者有被抛弃的创伤性感受,所以与心理咨询师分离时,也许这个情结会被激发而产生相应的创伤性感受。这时心理咨询师必须加以处理,使这个情结得到一定的缓解。这可以看作心理咨询与治疗的改变过程的延续。

处理分离的方法因具体情况不同而不同。在结束时间确定的咨询与治疗中,往往也有相对固定的处理分离的方法。例如,固定次数的团体心理咨询中,也许会设置一些告别活动以处理分离带来的情绪,而精神分析治疗中,对分离焦虑的精神分析则为常见的方法。

处理分离的过程中,还有一个重要的任务就是处理心理咨询师自己在分离中产生的情绪,以及心理咨询师自己可能存在的情结。

▶ 效果评估

效果评估的作用,首先是使我们更明确地了解心理咨询与治疗带来的改变,以确定咨询与治疗在多大程度上获得了成功。

其次,效果评估可以作为来访者进一步改进自己心理的指导。通过评估,来访者可以知道自己心理的现状如何,哪些方面有了改进,下一步需要如何改进,从而为自己以后的心理成长提供有用的资料。

在某种意义上,我们可以把一个阶段心理咨询与治疗结束时的效果评估,看作以后将开始的新一次心理咨询与治疗的初始阶段的诊断。由于来访者在心理咨询与治疗中已经或多或少地学会了如何改进自己的心理,通过效果评估知道了自己的现状,来访者也可以以此为依据进行自我调节。

再次,效果评估强化了来访者的信心。来访者心理上的进步多为缓慢渐进的,如果没有效果评估,来访者就可能意识不到自己与以前相比有多大的变化。来访者可能会因我们进行的效果评估而意识到,自己和刚刚进入心理咨询与治疗时相比,已经有了很大的改善,这样的话,来访者对自己、对心理咨询与治疗的信心都会大大增加。信心也是一种力量,信心增加后,来访者就会更容易坚持积极的改变,使心理咨询与治疗的成果得到更好的维持。

最后,效果评估可以帮助来访者发现问题所在,使来访者知道自己还有哪些心理问题尚待解决。

对心理咨询师来说,效果评估的作用也很大,它可以让我们分析为什么有些治疗方法没有效果,为什么有些治疗方法效果显著,可以让我们对自己使用心理咨询与治疗方法的作用和效果有更明确的认识,从而有助于改进心理咨询与治疗工作。

可以用标准化的量表进行效果评估,以了解来访者某一方面的改变,也可以用会谈的方式,对效果进行主观评估。

评估的过程,应当由来访者和心理咨询与治疗工作者共同完成。在共同评估的过程中,可以进一步改善来访者的心理状态,使心理咨询与治疗的作用得到更好的发挥。

▶ 回访

回访,实际上是心理咨询与治疗结束之后所做的工作,但是我们也可以把它看作结束过程的延伸。因为有回访存在,在来访者心目中,实际上和心理咨询师的关系并非在咨询与治疗结束后就完全不存在了,这使得来访者能够获得一种更积极的感受。

如果我们结束咨询与治疗的方式是逐渐延长会面间隔时间,则在咨询与治疗结束后三个月或半年后回访,来访者感觉似乎是间隔时间更长后的一次简化的咨询与治疗。来访者感觉和心理咨询师还保持着某种联系,这对来访者来说往往是一种有帮助的体验。

回访也可以使我们明确地知道心理咨询与治疗的效果是否能够保持很长的时间,这也是效果中非常重要的一部分。如果在回访中发现了问题,也可以做一些简单的调整,如果有必要也可以重新开始一次心理咨询与治疗。

通过上述三个阶段的心理咨询与治疗,如果来访者的心理和人格获得改善,心理咨询与治疗工作就可以看作完成。有时,心理咨询师还可以附加做另外一项工作,那就是总结整理个案材料,或撰写论文、书刊,以保存、分析和理解这次心理咨询与治疗的工作经验,为自己和他人未来的心理咨询与治疗提供参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