乱世武道,我能读取武器记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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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7章 八钱银子,阖家欢乐!

日落西山。

红霞满天。

各行各业大部分人,都开始歇业归家。

镇口处。

有几位猎户拖着疲惫的身子,聚首到一起,脸上尽是无奈。

“哎!又是白折腾的一天,哥几个收获怎么样?”

“附近山上的畜生,最近是越来越警惕了,我在山上待了三天,才打回来一只兔子,这日子可真是难过啊!”

“知足吧!有收获就不错了,你这只兔子应该有个四斤多,足够换六七斤口粮。”

“就是,我们哥俩在山上待了足足两天,连根野兔山鸡毛都没找到,倒是被西北风灌了个饱!”

“卧槽卧槽,兄弟们快看,那俩好像是李副队长,还有叶队长家的那个小牧吧!”

“两条野兔子,两只肥山鸡,不愧是李哥,收获真不少呀!”

“等会!”

“李哥腰上缠着那个是狐狸皮,不得了,李哥打到狐狸啦!”

……

虽然都是磐石镇猎队成员,但狩猎水平还是有明显差距的。

叶峰去世前。

自然是作为狩猎队长的他箭术最强,可开虎力强弓,纵横山野,几乎每次出猎都能满载而归。

若非被林芳萍母子这俩拖油瓶绊着脚,平时还乐善好施,经常接济困难的邻居。

以叶峰之能,或许有机会广纳良田,成为高高在上的老爷。

至于叶峰去世后。

李岳作为狩猎队副队长,相比于其他普通猎户,也有着不少技术上的领先优势。

六力弓听起来没啥,但那是跟叶峰变态的虎力弓比不算啥。

其他猎户用的可大部分是三四力弓。

而且抛开箭术不提,李岳的追踪术也是一绝,那鼻子比猎犬还灵敏,即便是叶峰都比不上他。

对于李岳这个副队长,狩猎队的猎户们打心眼里是服气的。

此时。

看到李岳身上挂满猎物,甚至还有一条狐皮,几个猎户脸上都露出羡慕的表情。

毕竟那可是狐皮,一条就能卖几百文钱,换三四十斤米粮。

省着点,都够家里吃一个多月啦!

“李哥!”

几个猎户连忙凑上前去,向李岳表示祝贺:“你的箭法真是越来越厉害了,连狐狸都能打到!”

看着满脸歆羡的猎队兄弟们,李岳老脸一红:“跟我没啥关系。”

“这些山货其实都是小牧打到的。”

顿了顿。

李岳给叶牧使了个眼色,道:“这小子,从小就瞒着他爹偷偷学箭术,练出了一身好本事呢!”

回来前他跟叶牧打过招呼,让他别告诉其他人,从没练过箭术。

毕竟。

木秀于林风必摧之,适当出风头是好事,但有时候天赋、才能太强,也容易遭来善妒者嫉恨。

到时候,可能会平添出不少事端。

对此叶牧也没有任何意见,拥有炼道炉的他,更倾向稳扎稳打。

呦~!

李岳话音刚落,猎户们顿时侧目。

好家伙,叶家这看起来白白嫩嫩的小书生,居然还是个神射手?

“真的假的?”

“李哥,您可不要忽悠兄弟们啊!”

“不过要说牧小子能偷偷练出一身好箭术,这我信,毕竟是峰哥的孩子嘛!”

“虎父无犬子,真是虎父无犬子!”

……

面对猎队长辈们的夸赞,叶牧客气地回应。

一通寒暄后。

李岳领着叶牧朝镇上酒楼走去,那里长期收购从山上打来的野味,跟猎队有稳定合作。

“呦~”

“李老弟当真好本事,打了这么多猎物呢!”

酒楼掌柜手里拨弄算盘,脸上带着笑容道:“两只兔肉八斤一两,两只山鸡六斤九两。”

“还有这只剥了皮的骚狐狸,我来称称,七斤三两。”

“按照现在的市场价。”

“总共是两百九十三文钱,我给您凑个整,算是三百文如何?”

李岳脸上满是笑容:“那就多谢掌柜的了。”

三百文。

折算成银两就是三钱银子,对于普通家庭的人来说,算是相当不错的进账了。

接着。

李岳又带着叶牧绕过两条街,来到镇上的皮草铺,将腰上缠着的狐狸皮卖了。

一番讨价还价后,直接卖出五百文的高价。

这也多亏了如今时值深冬,磐石镇的气温下降严重,皮草价格因此上涨不少。

狐皮更是紧俏货,不论是镇上还是祁县里的贵妇,都非常喜欢。

否则想让皮草铺给出高价,可没那么简单。

“记住了吗?”

李岳收了银子,带着叶牧走出皮草铺:“以后打到猎物,肉就找酒楼,皮就找皮草铺。”

“记得跟这些掌柜的处好关系,日后指不定什么时候能用得上。”

叶牧点头,将这些记在心里。

李岳又掏出四钱碎银子,放在叶牧的手里:“这些猎物是我找到的,但都是你射中的。”

“所以咱五五分账,当然你要有意见可以说,咱爷俩不整虚的。”

叶牧点头道:“都听李叔的。”

虽然所有猎物都是叶牧射中的,但如果没有李岳领路,叶牧箭术再强也没有用武之地。

更何况,李岳确实是把叶牧当做亲徒弟看的,算是倾囊相授了。

些许银钱,哪有真心更珍贵?

……

收了钱,叶牧拿出两钱银子,去米铺买了大米,补上米缸亏空。

接着。

用剩下的银子买了十斤米,割了两斤猪肉,又去酒铺沽了一斤多的高粱酒,送到李家。

现在叶家只剩光杆一个,他便索性跟李岳全家,一起吃了晚饭。

倒也是其乐融融,温馨得紧。

不过叶牧跟李家这边其乐融融,另一边的林芳萍母子就不爽了。

“什么!”

“叶牧这小子,从小偷偷练箭?其实是个不输李岳的狩猎好手?”

砰!

林芳萍一巴掌拍在桌子上,脸色铁青:“怪不得,怪不得这小子分家的时候有恃无恐!”

“这小子是想甩开咱娘俩,压根没把咱们俩,当自己的亲戚啊!”

“真是个狼心狗肺的贼崽子!”

正所谓升米恩,斗米仇,叶峰供养林芳萍跟叶磊足足十年时间,早就让他们习以为常。

在这对母子看来,叶峰花钱供养他们,完全是理所应当的事情。

叶峰死了。

那叶家的老屋、良田,所有财产都应该给他们。

之所以当初分家时,林芳萍只要了田产,没要老屋跟屋里的铁胎弓之类值钱的好东西。

纯粹是因为在他们俩看来,没了爹,没田产,叶牧肯定撑不住。

心灰意冷,疾病缠身。

要不了多久,这小子就得下去陪他的死鬼老爹。

到时候叶家的老屋,还有老屋里的硬木弓、铁胎弓,于情于理都是他们的。

届时再顺理成章地接收,还免得被人戳脊梁骨。

但是!

林芳萍母子怎么也没想到,半路上居然杀出李岳这个多管闲事的程咬金来。

自己家刚生了小儿子,正紧缺着钱呢!

居然还有闲工夫管叶家的事,甚至连闺女都送到叶家,悉心照顾叶牧,硬生生帮他挺过来了。

现在叶牧身体彻底恢复,跟着李岳上山打猎,短短一天,就挣了八钱银子。

八钱银子!

他们娘俩把叶峰送的临街铺子,再加上六亩良田,全部租出去,一个月也只能挣五六钱银子。

叶牧跟李岳可倒好,一天收获超过他们一个月!

真该死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