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戏剧史长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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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三节 隋唐歌舞与俳优

(五八九年至九五九年)

隋代,是结束了南北朝的混乱局面,使中国复归于统一的时期。隋文帝杨坚创业之初,鉴于南北朝的政治腐败,豪族横行,乃力主俭朴,严惩贪污,与人民休养生息,从而累积财富,因此,生产大增,经济上欣欣向荣。至隋炀帝杨广继位,一方面推行海外贸易,流通货物,一方面兴修水利,开辟运河,凿太行山达于并州,以通驰道,并修建长城,穿通永济渠,同时在洛阳大肆营建,置离宫四十余所,筑西苑周围二百余里。这类设施,虽然多系役使民工,充分利用劳力,但可见当时财力之富裕。因而有人说:“古今称国计之富,莫如隋。”(见马端临《文献通考》)“古今”两字,虽未免包括太广,但对南北朝而言,却已大大超过。特别是运河开通以后,不但有利于农田的灌溉,使农作物生产大为跃进,同时于沿河交通以及货物运输,对于工商业的发达,都寓有直接帮助。杨广在当时虽然做了一些有利于社会经济发展的兴建事业,但他本人却是一个极为荒嬉无状的专制君主。比方置离宫、筑西苑,已有凌驾阿房宫之势,而运河开通之后,他从洛阳坐着龙舟到江都,舳舻相接至二百余里,除扈从兵士外,挽船夫役达八万人之多,所浪费的人力物力,在当时已无法统计。由此可见,他是怎样在滥用着统治者的威权,而只求满足一己的欲望。根据上述情况,其于声色上追求享乐,更是畅所欲为。由是反映在艺术上,使当时的音乐、舞蹈乃至鱼龙百戏,都呈现着空前的发达,一方面是把南北朝一些官方乐舞加以收集,一方面则尽力征取民间所有散乐而作集中的演出。据《隋书·音乐志》载:

炀帝大制艳篇,辞极淫绮,令乐正白明达造新声,创《万岁乐》、《藏钩乐》、《七夕相逢乐》、《舞席同心髻》、《玉女行觞》、《神仙留客》、《掷砖续命》、《斗鸡子》、《斗百草》、《泛龙舟》、《还旧宫》、《长乐花》及《十二时》等曲。掩抑摧藏,哀音断绝。帝说之无已。

炀帝矜奢,颇玩淫曲,御史大夫裴蕴,揣知帝情,奏括周、齐、梁、陈乐工子弟及人间善声调者凡三百余人,并付太乐。倡优獶杂,咸来萃止。

隋炀帝既专求享乐,乐曲方面,当然只是一部分的表现。且因应用外族音律之故,而于“上国”的风光,亦不能不有所夸示。《隋书·音乐志》又载:

大业二年,突厥染干来朝,炀帝欲夸之,总追四方散乐大集东都。初于芳华苑积翠池侧,帝帷宫女观之。有舍利先来戏于场内,须臾,跳跃激水满衢,鼋鼍龟,水人虫鱼,遍覆于地,又有大鲸鱼喷雾翳日,倏忽化成黄 龙,长七八丈,耸踊而出,名曰黄龙变。又以绳系两柱,相去十丈,遣二倡女对舞,绳上相逢,切肩而过,歌舞不辍。又为夏育扛鼎,取车轮、石臼、大瓮器等,各于掌上而跳弄之。并二人戴竿其上而舞,忽然腾透而换易之。又有神鳌负山,幻人吐火,千变万化,旷古莫俦。染干大骇。自是皆于太常教习,每岁正月,万国来朝,留至十五日。于端门外,建国门内,绵亘八里,列为戏场。百官起棚夹路,从昏达旦,以纵观之,至晦而罢。伎人皆衣锦绣绘彩,其歌舞者多为妇人服,鸣环佩,饰以花眊者,殆三万人……自是每年以为常焉。

这里面的东西,自属多承前代遗制,但戏场绵亘至八里,可见其排场的伟大。“歌舞者多为妇人服”,则以男扮女,自为前代遗风,三万人虽不必一时演出,而这个总数已颇惊人了。隋薛道衡《和许给事善心戏场转韵诗》云:

京洛重新年,复属月轮圆……万方皆集会,百戏尽来前。临衢车不绝,夹道阁相连……佳丽俨成行,相携入戏场。衣类何平叔,人同张子房……竟夕鱼负灯,彻夜龙衔烛。欢笑无穷已,歌咏还相续。羌笛陇头吟,胡舞龟兹曲。假面饰金银,盛服摇珠玉。宵深戏未阑,竞为人所难。卧驱飞玉勒,立骑转银鞍。纵横既跃剑,挥霍复跳丸。抑扬百兽舞,盘跚五禽戏。狻猊弄斑足,巨象垂长鼻。青羊跪复跳,白马回旋骑。忽睹罗浮起,俄看郁昌至。峰岭既崔嵬,丛亦林青翠。麋鹿下腾倚,猴猿或蹲跂。金徒列旧刻,玉律动新灰。甲荑垂陌柳,残花散苑梅……

其所咏事物,亦可与前说相为表里,且所谓“夹道阁相连”,或即指“起棚夹路”的客座。但隋时最与戏剧相近的事物,则有所谓“水饰”,《太平广记》引《大业拾遗》载:

炀帝别敕学士杜宝,修《水饰图经》十五卷新成。以三月上巳日,会群臣于曲水以观水饰。有神龟负八卦出河,授于伏羲。黄龙负图出河,元龟衔符出洛水,鲈鱼衔箓图出翠妫之水,并授黄帝……阳谷女子浴日。屈原沉汨罗水,巨灵开山,长鲸吞舟。若此七十二势,皆刻木为之。或乘舟,或乘山,或乘平洲,或乘磐石,或乘宫殿。木人长二尺许,衣以绮罗,装以金碧。及作杂禽兽鱼鸟,皆能运动如生,随曲水而行。又间以妓航,与水饰相次,亦作十二航,航长一丈,阔六尺,木人奏音乐,击磬撞钟,弹筝鼓瑟,皆得成曲。及为百戏,跳剑舞轮,升竿掷绳,皆如生无异,如斯之妙,皆出自黄衮之思。

这种东西,在当时的卫道者看来,或不免认为奇伎淫巧,其实不过是傀儡的一种。且魏明帝时,已用木人为“水转百戏”,并非创自黄衮。但在戏剧言之,其可注意之点,不在其构造精巧,而在每一故事的情节。不过,木人终是木人,虽有动作,也许只是把每个木人装置在所乘的东西上面,略表意态而已,不见得能够行动如生地按照情节来表演一个故事。假令以此作为后来用真“人”粉墨登场,是从这一基础上发展而来,认为傀儡是形成中国戏剧的先声,那么,汉代的歌舞,已有“女娥”、“洪涯”的装扮,并且有“东海黄公”一类的角牴表演,分明已有故事情节。傀儡,充其量不过是模仿这类事物而已。

隋代的俳优,好像也只是夹在歌舞里面的伎人,并没有单独的地位。故终隋之世,虽以杨广之耽于声色,“倡优獶杂,咸来萃止”,而不闻俳优的讽喻,其间虽未必完全归之缄默,至少是没有突出的表现。

唐代(六一八年至九〇七年)是中国封建经济发展得最为旺盛的时代。不仅在文事武功上超过了汉代,且因推行海外贸易之故,与邻近中国的一些国家如高丽、波斯、安南、印度等,在文化上和商业上都发生密切关系。同时,国内人民生活获得暂时的安定,工商业都向上发展,工业如烧瓷和印刷术的发明,商业如茶叶丝织品的出口及盐酒等项的税收,直接或间接地都促成了社会经济的繁荣。在艺术上说来,则诗歌、音乐、绘画、雕塑、舞蹈,都根据隋代的原有基础,逐渐有所提高。但唐代二百九十年中,其政治情况,应分为两个阶段,而以唐玄宗李隆基的开元、天宝年间(七一三年至七五五年)为其分界。即开元、天宝之前,时局比较平定,一般经济生活,皆足以自给。在文化上和艺术上,亦以开元、天宝年间为极盛时期。自经过安禄山、史思明的举兵称叛,李隆基逃奔西蜀,以后虽经平复,而国势已日趋衰弱。藩镇皆拥兵自固,不听调遣,私人庄园,占地至数万亩,小农无自耕之地,相率依托豪家,成为佃户。工商业亦多由官僚地主所操纵,不能获得发展。降至僖宗李俨之世,乃有黄巢的农民起义。黄巢失败后,虽有昭宗李晔的继立,终因藩镇之乱,使唐代归于覆亡。因此,唐代艺术上的发展,开元、天宝年间这一段时期,实为其间之关键,特别是音乐、舞蹈、俳优三个方面。

唐代的音乐,其最大的成就便是“燕乐”。“燕”一作“宴”,或亦作“”,即为用于宴飨时的奏弄。凌廷堪《燕乐考原》云:“燕乐,周齐北朝之乐;清乐,梁陈南朝之乐。”盖虽就其用途立名,已别于其他音乐而自成一部。且所谓北朝,实隐示其间已杂有外族输入之乐。清乐即清商乐,既以之专属南朝,殆已开后世南北曲之先例。杜佑《通典》云:“宴乐,武德初未暇改作,每宴享,因隋旧制,奏九部乐(一宴乐,二清商,三西凉,四扶南,五高丽,六龟兹,七安国,八疏勒,九康国)。至贞观十六年十一月宴百寮,奏十部。先是伐高昌,收其乐付太常,至是增为十部伎。”同书又云:“贞观中景云见,河水清,协律郎张文收,操古‘朱雁’、‘天马’之义,制‘景云’、‘河清’歌,名曰‘宴乐’。奏之管弦,为诸乐之首。”又《新唐书·礼乐志》云:“太宗贞观中始造宴乐,又分为立坐二部,堂下立奏,谓之‘立部伎’;堂上坐奏,谓之‘坐部伎’。”然则宴乐创始,实为贞观间事。《礼乐志》又云:

自周、陈以上,雅、郑淆杂而无别,隋文帝始分雅、俗二部,至唐更曰“部当”。凡所谓俗乐者,二十有八调。 正宫、高宫、中吕宫、道调宫、南吕宫、仙吕宫、黄钟宫,为七宫;越调、大食调、高大食调、双调、小食调、歇指调、林钟商,为七商;大食角、高大食角、双角、小食角、歇指角、林钟角、越角,为七角;中吕调、正平调、高平调、仙吕调、黄钟羽、般涉调、高般涉,为七羽。皆从浊至清,迭更其声;下则益浊,上则益清;慢者过节,急者流荡。其后,声器浸殊,或有宫调之名,或以倍四为度。而声不近雅者,其宫调乃用夹钟之律,燕设用之。

据此,燕乐只用四音,分管七律,实与古雅乐以十二律乘七音而成八十四调之说不合。另据段安节《乐府杂录》云:“太宗朝,三百般乐器内挑丝竹为胡部,用宫商角羽并分平上去入四声。其徵音有其声,无其调。平声羽七调……上声角七调……去声宫七调……入声商七调……上平声调,为徵声,商角同用,宫逐羽音。”然则燕乐二十八调,殆与胡部之乐有关。又《新唐书·礼乐志》云:“‘燕乐二十八调’……丝有琵琶、五弦、箜篌、筝;竹有觱篥、箫、笛;匏有笙;革有杖鼓、第二鼓、第三鼓、腰鼓、大鼓;土有附革而为鞚;木有拍板、方响。以体金应石,而备八音。”又《乐府杂录》“胡部”条云:“乐有琵琶、五弦、筝、箜篌、觱篥、笛、方响、拍板。合曲时亦击小鼓、钹子。”则两者所用乐器,实无多大分别。其为合诸外族音乐为一部,似可无疑,如徒目为“周齐北朝之乐”,似非燕乐发展以后的情形,盖燕乐中最占势力的外族音乐,实为龟兹,《隋书·音乐志》云:

(沛公郑译云:周武帝时)有龟兹人曰苏祇婆……善胡琵琶,听其所奏,一均之中,间有七声,因而问之,答云:“父在西域,称为知音,代相传习。调有七种,以其七调,勘校七声,冥合若符。一曰娑陁力,华言平声,即宫声也。二曰鸡识,华言长声,即南吕声也。三曰沙识,华言质直声,即角声也。四曰沙侯加滥,华言应声,即变徵声也。五曰沙腊,华言应和声,即徵声也。六曰般赡,华言五声,即羽声也。七曰俟利,华言斛牛声,即变宫声也。”译因习而弹之,始得七声之正。然其就此七调,又有五旦之名……以华言译之,旦者,则谓均也……译遂因其所捻琵琶弦柱,相饮为均,推演其声,更立七均,合成十二,以应十二律。

据此,所谓燕乐,实即就龟兹律的“五均”合“七声”的三十五调采用其四音二十八调。

乐舞和戏剧,本来截然两途,但因中国戏剧实际发生于歌舞,直到现在,还偏重这方面。唐代,便是这种表演形式的戏剧的发扬时期,虽然许多事物,仍当有其各自的来源,并非唐代特创。

《乐府杂录》载有唐代各乐部,除鼓吹部外,俱各有所谓戏或舞蹈。雅乐部用于仪节,则仍遵《周礼》八佾舞。“云韶乐”,则有舞童五人各执金莲花引舞;“清乐部”,有《弄贾大猎儿》之戏;“驱傩”,低子五百,小儿为之,衣朱褶素襦戴面具;“熊罴部”象百兽之舞;“龟兹部”,戏有《五方狮子》,舞《太平乐》曲,又《破阵乐》曲;“胡部”,《奉圣乐》曲,舞伎六十四人。其戏与舞包括最多者,则为“鼓架部”。其原文载称:

鼓架部:乐有笛,拍板,答鼓——即腰鼓也。两杖鼓,戏有“代面”——始自北齐神武弟,有胆勇,善战斗,以其颜貌无威,每入阵,即着面具,后乃百战百胜——戏者衣紫,腰金,执鞭也。“钵头”——昔有人,父为虎所伤,遂上山寻其父尸,山有八折,故曲八叠——戏者被发,素衣,面作啼,盖遭丧之状也。“苏中郎”——后周士人苏葩,嗜酒落魄,自号中郎,每有歌场,辄入独舞——今为戏者,着绯,戴帽,面正赤,盖状其醉也。即有“踏摇娘”(此处疑有脱文)、“羊头浑脱”、“九头狮子”、“弄白马益钱”,以至“寻橦”、“跳丸”、“吐火”、“吞刀”、“旋槃”、“斤斗”,悉属此部。

就其所包括的事物而言,似即前代散乐部分。其间最可注意者,自然是“代面”、“钵头”、“苏中郎”这三种有故事情节的歌舞,既和“寻橦”、“跳丸”之类同属鼓架部,似为前代百戏中角牴一类表演。故事的表演如为戏剧的主要条件,则此类歌舞自当为其正宗。然则中国戏剧的形成,其为发端于散乐或百戏无疑了。

关于“代面”,其他旧籍亦有所记载,《旧唐书·音乐志》云:“代面出于北齐。北齐兰陵王长恭,才武而面美,常着假面而对敌。尝击周师金墉城下,勇冠三军,齐人壮之,为此舞以效其指挥击刺之容,谓之《兰陵王入阵曲》。”又《教坊记》:“大面:出北齐兰陵王长恭,性胆勇而貌妇人,自嫌不足以威敌,乃刻木为假面,临阵着之。因为此戏,亦入歌曲。”则“代面”亦称“大面”,其首为此戏者,当在北齐时代。其用为歌舞,无异于周代之象舞,因为夸示武功,所不同者,乃为变象征形式而表演故事,其具有戏剧意义,亦即在此。但面具一物,最容易使我们想到古代的“傩”,《周礼·夏官·司马》:“方相氏掌蒙熊皮,黄金四目,玄衣朱裳,执戈扬盾,帅百隶而时难,以索室殴疫。”其黄金四目,即为面具,大面虽不必源出于此,而汉之“象人”及隋之“人戴兽面”,皆其先例。歌舞中的“兰陵王”,虽然有故事作根据,形式固非特创,惟“大面”既可威敌,其眉目自必极尽夸张,借示凶狠,当即后世“脸谱”的滥觞。不过,此种面具,或为临阵着之以避刀箭者,不必即为长恭貌美之故。宋谢枋得《碧湖杂记》云:“今乐府有‘兰陵王’……邙山之战,长恭为中军,率五百骑再入周军,遂至金墉之下,被围甚急,城上人弗识。长恭免胄示之面,乃下弩手救之,于是大捷。”此处仅言免胄,或宋代此曲已有改变,且宋代亦有两人均着面具上阵。《宋史·狄青传》云:“常战安远,临敌,被发带铜面具出入贼中。”又宋叶绍翁《四朝闻见录》云:“开禧兵罢不支,毕再遇奋于行伍,年已六十,被发戴兜鍪铁鬼面……出入阵中,万死莫敌。”然则戴面具临阵,已颇流行,狄青和毕再遇说不定都是受了代面的歌舞的影响。日本雅乐有“兰陵王”,即由中国唐代传去,盐谷温《中国文学概论讲话》刊有该项歌舞的摹绘,兹附载于后,虽已染有日本风味,或不无一二似处(见附图)。

“钵头”,《旧唐书·音乐志》作“拨头”,并云:“拨头者,出西域,胡人为猛兽所噬,其子求兽杀之,为此舞以象之也。”所载虽较《乐府杂录》为简,但这件故事发生的主因,在于“昔有人父为虎所伤”,这情节,似乎和汉代角牴戏的“东海黄公”为一个故事的两个段节,“东海黄公”结尾是人虎相斗,而人被虎噬。《乐府杂录》虽只说“上山寻其父尸”,《旧唐书》却载其“求兽杀之”。“鼓架部”既包括百戏,角牴或不至例外。“钵头”也许仍为角牴戏,其终场则亦为人虎相斗,不过相反地虎为人杀。固然,“钵头”中为虎所噬者不见得即为“东海黄公”,但以两个故事的情节一相比证,其间未始没有演变的痕迹。日本雅乐,亦有“拔头”一种,系中国唐代传去,当即“钵头”一音之转,今尚存舞者所戴面具之摹绘,附图于后(原图见《中国文学概论讲话》)。

“苏中郎”,亦作“踏摇娘”,今本《乐府杂录》所载,其词或有脱误。按《太平御览》引《乐府杂录》云:“踏摇娘者,生于隋末。夫河内人,貌丑而好酒,常自号郎中,醉归必殴其妻。妻色美善歌,乃自歌为怨苦之词。河朔演其曲而被之管弦,因写其夫妻之容,妻悲诉而摇其身,故号‘踏摇娘’。近代优人颇改其制度,非旧制也。”据此,今本《乐府杂录》脱误之处,竟为故事的主要部分。又《教坊记》载:“‘踏谣娘’,北齐有人姓苏,䶌鼻,实不仕,而自号为郎中,嗜饮酗酒,每醉辄殴其妻。妻衔悲,诉于邻里。时人弄之。丈夫着妇人衣,徐步入场行歌,每一叠,旁人齐声和之云:‘踏谣和来,踏谣娘苦和来!’以其且步且歌,故谓之‘踏谣’,以其称冤故言‘苦’。及其夫至,则作殴斗之状,以为笑乐。今则妇人为之,遂不呼郎中,但云‘阿叔子’,调弄又加典库,全失旧旨,或呼为‘谈容娘’,又非。”此段记载最详。《太平御览》引《乐府杂录》所谓“近代优人改其制度”,或即《教坊记》尾段所说。但今本《乐府杂录》所载,则似有“苏中郎”的独舞,是否制度早改,已无从得知。在“旁人齐声和之”一语看来,其乐曲或出相和歌辞“董逃行”之类,亦近代“弋阳腔”后台帮唱尾句的一类唱法。又刘宾客《嘉话录》云:“隋末有河间人䶌鼻酣酒,自号郎中,每醉必殴击其妻。妻美而善歌,每有悲怨之声,辄摇顿其身。好事者乃为假面以写其状,呼为‘踏摇娘’。今谓之‘谈娘’。”则《乐府杂录》所谓“面正赤”,实亦面具。日本雅乐有“胡饮酒”一种,亦中国唐代传去,或谓即“苏中郎”,今存该项面具之摹绘,附刊于后(原图见《中国文学概论讲话》。按此图作面如土色,披发皱眉,眼角向下,实为钵头遭丧之状。而前“钵头”一图,则作正赤,䶌鼻。或两图互相弄错,亦未可知,姑识于此,以待证明)。

综上所述,这类歌舞既都在“鼓架部”内,在当时或亦被目为“散乐”。而“鼓架部”所用乐器,仅为笛、拍板、答鼓(即腰鼓)、两杖鼓四种。如果即系此类歌舞的伴奏,未免过于简单。而且,这四种乐器中只有笛子有旋律,可以倚声和曲,其余都只能用于节拍。虽然命名“鼓架”,或即以鼓板为主,显见其来源出自民间,与宫廷诸部具备各类乐器有所不同。

此类歌舞的形式,虽已接近于戏剧的表演,但其偏重歌舞仍极显明,且照演出情形而论,似皆单人的歌舞。如“兰陵王”,则以长恭一个脚色为主。“钵头”,则只有胡人。“踏摇娘”虽有苏中郎及其妻,但苏中郎先为独舞,或于最后始出场,即以后形式有所改变,亦不过把苏中郎改成“阿叔子”,再加一个“典库”(管仓库的人)而已。固然,“兰陵王”或有周师及随带兵士,“钵头”也当有虎,其是否照我们所想象的那么表演,便不易得知了。这情形,也许是当时的一种规定,后世元杂剧通场只用一人歌唱,此种形式,或不无相当影响吧。

这三种歌舞的舞人装扮,也有可资研究的地方,以其意义言之,似已抛开古代“大武”一类象征动作而趋近直接模仿。舞人本身,应即属于戏剧中的脚色,在演出上则完全为剧中人。如“代面”中除刻为假面外,则“衣紫腰金执鞭”;“钵头”中胡人,则“被发素衣面作啼”;“踏摇娘”除以“丈夫着妇人衣”外,苏中郎则“着绯戴帽面正赤”。虽然所谓“面”者仍系面具,皆可视为趋近真正戏剧的一种明征。此外,这三种歌舞的来源,也颇值得注意。如“兰陵王”系北齐人遗制;“钵头”出于西域;“踏摇娘”先由河朔演其声,则来自民间。由此,我们可以获得一个很重要的概念,即是中国戏剧到唐代虽已略具雏形,并非从仪式的乐舞里解放出来。即令此时的乐曲号称最盛,而供奉内廷的梨园弟子,竟不曾于此有所建树,其最大的源泉,实在当时的民间。

另据《唐会要》载:“光化四年正月,宴于保宁殿,上制曲名曰《赞成功》。时盐州雄军使孙德昭等,杀刘季述反正,帝乃制曲以褒之。仍作《樊哙排君难》戏以乐焉。”《樊哙排君难》,所演当为“鸿门之宴”的故事,虽或仍为歌舞,当与《公莫舞》情形有别。又陈旸《乐书》云:“昭宗光化中,孙德昭之徒,刃刘季述,始作《樊哙排闼剧》。”然则此戏殆即创于唐代。又《唐书·武平一传》云:“中宗宴殿上,胡人袜子何懿唱合生,而歌言浅秽。平一上书曰:‘比来妖伎胡人,街市童子,或言妃主情貌,或列王公名贤,歌咏舞踏,号曰合生,始自王公,稍及闾巷。’”则“合生”亦为当时胡部歌舞了。

又《乐府杂录·俳优》云:

开元中,黄旙绰、张野狐弄参军——始自后汉馆陶令石耽。耽有赃犯,和帝惜其才,免罪。每宴乐,即令衣白夹衫,命优伶戏弄辱之,经年乃放,后为参军,误也。开元中有李仙鹤善此戏,明皇特授韶州同正参军,以食其禄。是以陆鸿渐撰词云“韶州参军”,盖由此也。武宗朝,有曹叔度、刘泉水,咸淡最妙;咸通以来,即有范传康、上官唐卿、吕敬迁等三人。弄假妇人:大中以来,有孙乾、刘璃瓶;近有郭外春、孙有熊。僖宗幸蜀时,戏中有刘真者,尤能。后乃随驾入京,籍于教坊。弄婆罗:大中初,有康迺、李百魁、石宝山。

据此所说的三种名目,最可注意的是“弄参军”。用一个有罪的职官,让俳优去自由嘲弄,因而演为一种戏剧,则连俳优本身也成为剧中人了。以俳优饰“俳优”,其才智的发挥,是比呆板地表演一个故事更能适合其身份。关于参军戏,还有一段故事相同、而传说略异的记载。《太平御览》引《赵书》云:

石勒参军周延,为馆陶令,断官绢数百匹,下狱。以八议,宥之。后每大会,使俳优着介帻,黄绢单衣。优问:“汝何官?在我辈中。”曰:“我本为馆陶令。”斗数单衣,曰……“正坐取是,故入汝辈中”以为笑。

按“斗数”即“抖擞”,但这不过是故事的来源,唐代俳优以此为戏,若以参军戏本身而言,只好算是一个固定的格式,便是以一人充参军,装痴装聋地任俳优去调谑,其词句不必即为以前俳优们对周延或石耽所说的一样。于是,这一形式虽起于犯赃的参军之被弄辱,到唐代便成了通常的熟套(《乐府杂录》“起于后汉”实误,其所主张“开元中李仙鹤授同正参军”一说,较为有据。《赵书》虽不知撰于何时,但石勒称帝在公元三百三十年,唐开元为公元七百十三年至七百三十三年,相距近四百年,《赵书》之撰作,似不至在开元之后,故“参军戏”这一形式的来源,宁从周延一说)。因而,“参军”这一官名,也成为戏中脚色的称谓,作为嘲弄的对象表现到舞台上来,其范围和故事,已经可以随时转移。范摅《云溪友议》云:“元祯廉问浙东,有俳优周季南、季崇及妻刘采春,自淮甸而来,善弄陆参军,歌声彻云。”参军上冠以“陆”字,当为另一故事而沿用“参军”的旧称,况有女子加入歌唱,似与专事嘲谑之“参军戏”有别。又元稹《赠刘采春诗》有“更有恼人肠断处,选词能唱《望夫歌》”之句,《望夫歌》即《罗唝曲》,实即五言绝句,所谓“歌声彻云”,当即指此。又赵璘《因话录》云:“肃宗宴于宫中,女优有弄假官戏,其绿衣秉简者,谓之参军桩。”又薛能诗:“此日杨花初似雪,女儿弦管弄参军。”然则当时演参军戏者已有女优,且有弦管作为伴奏。又李义山《骄儿诗》:“忽复学参军,按声唤苍鹘。”则参军之外,又有苍鹘。又《五代史·吴世家》云:“徐氏之专政也,杨隆演幼懦不能自持,而知训尤凌侮之。尝饮酒楼上,命优人高贵卿侍酒,知训为参军,隆演鹑衣髽髻为苍鹘。”据此,“参军”已逐渐成为主角地位,而以“苍鹘”为配角了。其间虽具变迁,然可见唐代的参军戏在李义山赋诗时,已早不为旧有形式所拘,也许相反地以“参军”侮弄“苍鹘”,亦未可知。

“咸淡”,当为“弄参军”的一种。《文献通考》引据此段,删去“咸淡最妙”四字。王国维《古剧脚色考》分其句读为“武宗朝有曹叔度、刘泉水,咸淡最妙;咸通以来,即有范传康……弄假妇人。”乃疑“咸淡”亦脚色名称,且为“弄假妇人”之始。“今称‘旦’者,当从咸淡之‘淡’出。”按此四字,实应连接上文“刘泉水”。“咸”、“淡”为味觉的两种对待词,与“参军”、“苍鹘”的对立情形略同。且所引适为二人,或系一为咸,一为淡,互相辩诘。王氏又引宋官本杂剧名目之“医淡”、“论淡”及金院本名目之“下角瓶大医淡”、“打淡的”、“照淡”等为证。实则官本杂剧中已有“老孤遣妲”、“褴哮店休妲”、“双卖妲”之类;金院本中亦有“毛诗旦”、“酸孤旦”、“缠三旦”等名目。“妲”即“旦”的原字,既有“妲”及“旦”,何必再以“淡”作“旦”?故“淡”之称谓,宋金虽或有沿袭,不必即为“装旦”。且本文首述“开元中”,次称“武宗朝”,次称“咸通以来”,其年序极为清楚。况大中为宣宗年号,咸通为懿宗年号,如“弄假妇人”句系承上文“咸通以来”,则下文为“大中以来”,非但年序颠倒,语气亦殊不顺。自应作“弄假妇人:大中以来,有孙乾……”方能成文(今本《乐府杂录》虽多脱简,这一段却比《文献通考》所引多出一句。《守山阁丛书》本竟据以删去,殊可不必,且删去这四字后仍可成文,也许这四个字原系注文,故《文献通考》未加引据),则“咸淡”为弄参军的一种,当更可信了。又《文献通考》引此段,上官唐卿下有“吕敬俭、冯季皋亦其次也”。“孙乾”作“孙乾饭”,“孙有熊”作“孙有态”,则可补正今本之脱误。

“弄假妇人”,当即以男扮女,其故事虽未叙明,如歌舞中的《踏摇娘》“丈夫着妇人衣”,当亦其类。且魏有“辽东妖妇”,隋时“男为女服”,则“弄假妇人”已不始自唐开元以后。且当时蜀中已有此戏,可见其已发展到各地去,不仅长安的内廷才有这类表演了。

“弄婆罗”,王国维《古剧脚色考》疑其系“婆罗门”的略称,《守山阁丛书》本亦疑“婆罗”下当有“门”字。若然,则“婆罗门”为舞曲,亦即《霓裳羽衣舞曲》的旧称,似非一二人可弄。王氏又以为宋初的“舞鲍老”,即为“婆罗”的转音,按《武林旧事》所载舞队名目,有“大小斫刀鲍老”、“交衮鲍老”,似为一种单人的舞技。若“鲍老”为“婆罗”的转音,则当与“婆罗门”无干了。

以上三项,当系唐代俳优的技艺的一部分。但照“俳”字的解释,是含有“诙谐”或“滑稽”的意义。“参军戏”虽属其类,或未尽其所长。其实,他们在许多方面依然保持了周秦汉魏各时代的优人们的遗范,其言行仍有足传的地方。高彦休《唐阙史》载:

咸通中,优人李可及者,滑稽谐戏,独出辈流,虽不能托讽匡正,然智巧敏捷,亦不可多得。尝因延庆节缁黄讲论毕,次及倡优为戏,可及乃儒服险巾,褒衣博带,摄齐以升讲座,自称“三教论衡”。其隅坐者问曰:“既言博通三教,释迦如来是何人?”对曰:“是妇人。”问者惊曰:“何也?”对曰:“《金刚经》云:‘敷座而坐。’或非妇人,何烦夫坐,然后儿坐也?”上为之启齿。又问曰:“太上老君何人也?”对曰:“亦妇人也。”问者益所不喻。乃曰:“《道德经》云:‘吾有大患,是吾有身;及吾无身,吾复何患!’倘非妇人,何患乎有娠乎?”上大悦。又问:“文宣王何人也?”对曰:“妇人也。”问者曰:“何以知之?”对曰:“《论语》云:‘沽之哉!沽之哉!吾待贾者也。’向非妇人,待嫁奚为?”上意极欢,宠锡甚厚,翌日授环卫之员外职。

此项演出,虽为利用经典的字音相同而逞其诡辩,但就其形式而言,一正坐,一隅坐,似即参军和苍鹘,且其问答亦相对待,当亦“参军戏”之类。又唐无名氏《玉泉子真录》载:

崔公铉之在淮南,尝俾乐工习其家僮以诸戏……铉命阅于堂下,与妻李氏坐观之。僮以李氏妒忌,即以数僮衣妇人衣,日妻曰妾,列于旁侧,一僮则执简束带,旋辟唯诺其间,张乐命酒笑语,不能无属意者,李氏未之悟也。久之,戏愈甚,悉类李氏平昔所尝为……愈益戏之,李果怒骂曰:“奴敢无礼!吾何尝如此?”僮指之且出曰:“咄咄!赤眼而作白眼讳乎?”铉大笑,几至绝倒。(《说郛》本)

按此亦“参军戏”之流,但已至完全扮演故事阶段,且被模仿者即观戏之人,在唐代实为仅见。宋代优戏,动即以予观戏者以讽喻,其由“参军戏”而进展,殆无可疑。又《资治通鉴》载:“侍中宋璟疾负罪而妄诉不已者,悉付御史台治之。谓中丞李谨度曰:‘服不更诉者出之,尚诉未已者且系。’由是人多怨者。会天旱,优人作魃状,戏于上前。问:‘魃何为出?’对曰:‘奉相公处分。’又问:‘何故?’对曰:‘负冤者三百余人,相公悉以系狱抑之,故魃不得不出。’上心以为然。”然则其直言敢谏,实亦不让当时言官了。

唐代的倡优杂戏,最盛时期当为开元天宝之际,经过安史之乱以后,则逐渐衰落,但到后唐庄宗时,却成了伶官们的全盛时代。不但各有专职,而且擅权用事,《五代史·伶官传》即为专记其活跃姿态。最出名的一件事,便是天子自为优戏,命名“李天下”,和伶人混在一道表演。

当时有名的伶工为敬新磨。《五代史·伶官传》云:

庄宗尝与群优戏于庭,四顾而呼曰:“李天下!李天下何在?”新磨遽前,以手批其颊。庄宗失色。左右皆恐,群伶亦大惊骇。共持新磨诘曰:“女奈何批天子颊?”新磨对曰:“李天下者,一人而已,复谁呼耶?”于是左右皆笑,庄宗大喜,赐与新磨甚厚。

以上所述,虽有一部分并非戏剧,但如“三教论衡”、“旱魃”,则皆具有戏剧意义,其所寓讽刺,亦颇可称。中国戏剧至此,其所缺乏者,实亦不过剧本的写定,若就歌曲而推及文辞,则唐代已有所表现,虽不必即为脚色们用剧中人的口吻去歌唱,但剧本的体制,不过是一种代言体。如白居易的《代鹤诗》:“我本海上鹤,偶逢江南客,感君一顾恩,同来洛阳陌。”较之梁时《上云乐》,则已进一步自称为“我”了。剧本最重要的部分是对话,所代言者不止一人一物。白居易诗有《池鹤》八绝句,如《鸡赠鹤》、《鹤答鸡》,《乌赠鹤》、《鹤答乌》,《鸢赠鹤》、《鹤答鸢》,《鹅赠鹤》、《鹤答鹅》。其中对称为君、为尔,自称为吾、为我,皆现身说法,不啻若自其口出。若以中国戏剧的唱词而论,不出自白自唱和对唱对白两个方式。纵然诗变成词,词变成曲,南北曲互相衍变,一直到现在皮黄剧的七字句和十字句为止,这却是一种比较固定的规律。何况中国戏剧所用的文体,一大段时间用的是长短句的曲子。而曲之所以为曲,却是从诗——尤其是五七言绝句——衍变而来。与其说这一时期没有剧本,不如说这一时期没有南北曲。然而,五七言诗的应用,则可谓发挥尽致,因为此时的所谓大曲,便是诗的体裁,而且是以五七言绝句为主,分成遍段。据崔令钦《教坊记》载,当时的大曲,经教坊演奏者,共有《踏金莲》、《绿腰》、《凉州》、《薄媚》、《柘枝》等四十六种,其中《凉州》一种,论者颇多,宋王灼《碧鸡漫志》云:“史及《脞说》云‘《凉州》有大遍小遍’,非也,凡大曲有散序、靸、排遍、、正、入破、虚催、实催、衮遍、歇拍、杀衮,始成一曲,此谓‘大遍’。而《凉州排遍》,予曾见一本,有二十四段……元微之诗云:‘逡巡大遍《梁州》彻。’又云:‘《梁州》大遍最豪嘈。’史及《脞说》谓有‘大遍’‘小遍’,其误识此乎?”其言似曾参酌宋代大曲情形,然较之汉魏乐府仅有“艳”、“趋”、“乱”,其已臻繁复,要当可信。又《乐府诗集》引《乐苑》云:“《凉州宫调曲》,开元中,西凉府都督郭知运进。”凉州在当时为边地(一作梁州),其曲或来自外族通过边地而对中国乐曲有所结合。《乐府诗集》七十九卷,收有《凉州歌》二遍,共五段,其词云:

凉州歌第一

汉家宫里柳如丝,上苑桃花连碧池。圣寿已传千岁酒,天文更赏百僚诗。

第二

朔风吹叶雁门秋,万里烟尘昏戍楼。征马长思青海北,胡笳夜听陇山头。

第三

开箧泪沾襦,见君前日书。夜台空寂寞,犹见紫云车。

排遍第一

三秋陌上早霜飞,羽猎平田浅草齐。锦背苍鹰初出按,五花骢马喂来肥。

第二

鸳鸯殿里笙歌起,翡翠楼前出舞人。唤上紫微三五夕,圣明方寿一千春。

味其诗意,实皆旧有诗人作品,且每段语气不相连贯,故虽分遍段,其每一遍段,似俱有独立可能。至于所谓“散序、靸、排遍、、正、入破”之类,或指声调之高低抑扬,而无关词句。《碧鸡漫志》又云:“宣和初,普府守山东人王平,词学华赡,自言得夷则商《霓裳羽衣谱》,取陈鸿、白乐天《长恨歌传》,并乐天寄元微之《霓裳羽衣曲歌》,又杂取唐人小诗长句,及明皇太真事,终以微之《连昌宫词》,补缀成曲,刻板流传。音律节奏,与白氏歌注大异,则知唐曲今世决不复见,亦可恨也。”然则《霓裳羽衣曲》所歌亦为五七言句,且至宋代犹假其名以传,其与白氏歌注(即寄元微之《霓裳羽衣曲歌》)大异者,亦仅音律节奏而已。又《乐府诗集》八十卷收有“婆罗门”一曲,并引《乐苑》云:“《婆罗门》,商调曲,开元中,西凉府节度杨敬述进,《唐会要》曰:‘天宝十三载,改《婆罗门》为《霓裳羽衣》。’”然则《霓裳羽衣》原名《婆罗门》,且亦进自西凉,顾名思义,自亦外族乐曲传入中国后,中国音律的一种产物。《乐府诗集》所收一曲,即李益《夜上受降城闻笛》“回乐峰前沙似雪”绝句,李为宪宗时人,其词似非原曲。然由此证明《霓裳羽衣曲》所歌,诚为五七言诗了。

唐代的大曲与宋代大曲之关系,论其源流,其间自然是息息相通,但两者词句之间,尚有一重要关键。盖唐之大曲,概为五七言诗,即偶有特例,亦以五七言相循环,如《柘枝词》,其句法为七五五七(见《乐府诗集》五十六卷)。而宋之大曲,则已为句法长短不一之词体,其变迁的原因,即为诗的本身已变为词,故大曲亦随之而变。宋沈括《梦溪笔谈》云:

古乐府皆有声有词,连属书之,如曰“贺贺贺”、“和和和”之类,皆和声也。今管弦之中,缠声亦其遗法也。唐人乃以词填入曲中,不复用和声。

此语征之古辞,如《公莫舞》歌辞中“婴”、“吾”、“何”之类,似颇可信。又据宋朱熹《语类》云:“古乐府只是诗,中间却添许多泛声,后来人怕失了那泛声,逐一声添个实字,遂成长短句,今曲子便是。”其说与《笔谈》所云,大同小异,大抵诗变为词,系由歌唱的声调自然演进,早经公认。且今之词调中仍存未经变化之五七言诗的体制,五言者如《纥那曲》、《罗唝曲》、《抛球乐》、《生查子》、《醉公子》之类,七言者如《小秦王》、《八拍蛮》、《字字双》、《瑞鹧鸪》之类,皆与诗之声律无多出入。其间衍变情形最为清晰者,如《浪淘沙》,本为七言绝句,嗣乃变为五四七七四的句法,或作四四七三四二二(宋祁《浪淘沙》词),以后又有《浪淘沙慢》,多至一百三十三字(周邦彦作)。他如《竹枝词》,仅于七言绝句每一句后增入“竹枝”、“女儿”的和声,又《采莲子》增入“举棹”、“年少”,亦为此格。

唐代诗变为词,虽属文体演进,究其实还是以诗用为歌唱的关系,其给予后世戏剧的影响,尤其是剧本文辞方面。此种变迁,已隐然直操南北曲的枢纽,而大曲之有“排遍”及分段,则更予后世套曲以直接启示。

唐代除“大曲”外,又有所谓“法曲”,实则“大曲”与“法曲”,原为一般的体制,在形式上分别甚微。如《霓裳羽衣》本为“法曲”,而亦列入“大曲”,宋张炎《词源》云:“法曲有散序、歌头,音声近古,大曲有所不及。若大曲亦有歌者,有谱而无曲,片数与法曲相上下。”此虽或参宋代大曲而言,但白居易《霓裳羽衣曲歌》注,亦有“散序、中序”之说,则唐宋大曲与“法曲”皆无多大差异了。

唐代之词,既以长短不一的句法而出现,对于歌唱方面,自更多所利用。《教坊记》曾载有所用曲名二百七十八种,其中颇多为后世仍相沿用者,如《清平乐》、《浣溪纱》、《临江仙》、《虞美人》、《西江月》之类,皆今日传奇杂剧中所常见。盖后世填词号为“倚声”,率多就旧有格范而效作,实则唐人作词,完全是就事命题,句法无一定长短。所谓一调,不妨视作一题,偶有同填一调者,则为依律唱酬。如白居易有《忆江南》词,其词意即为回忆江南而作,刘禹锡有《春词》一阕,亦《忆江南》调,自注云:“和乐天春词,依《忆江南》曲拍为句。”可见当时尚无所谓“倚声”的习惯。以后拟作者既多,遂使每一调成为一项格式,即令有所创制,亦不敢辄逾范围。于是,只好就一个词调来加以引申,如“令”、“慢”、“近”、“引”等,皆即此类。久之,更有所谓“犯调”。陈旸《乐书》云:“乐有诸曲,自古不用犯声,唐自天后末年,‘剑气’入‘浑脱’,始为犯声,‘剑气’宫调,‘浑脱’角调,以臣犯君也。明皇时,乐人孙处秀善吹笛,好作犯声,亦郑声之变。”据此,词之有犯调,殆亦出乐曲,且早始于唐代了。

唐代之诗变为词,固然予后世戏剧的文辞以莫大的影响,但还有一种文体,也是值得提及的,那便是叙述故事的所谓“变文”。孟棨《本事诗》云:

诗人张祜,未尝识白公,白公刺苏州,祜始来谒。才见白,白曰:“久钦籍,尝记得君款头诗。”祜愕然曰:“舍人何所谓?”白曰:“鸳鸯钿带抛何处,孔雀罗衫付阿谁?非款头何耶?”张顿首微笑,仰而答曰:“祜亦尝记得舍人《目连变》。”白曰:“何也?”祜曰:“‘上穷碧落下黄泉,两处茫茫皆不见。’非《目连变》何耶?”遂与欢宴竟日。

《目连变》者,即目连救母故事的演述,以其诗句推知,可见其为七言句法。但过去从无人提及,直至近年,才从敦煌石室发掘出大批唐代僧徒抄写的佛经故事,全部都是韵文写成,大抵为七言句,《目连救母》亦其一种。根据上说,始考定其为变文,其中虽多佛教故事,但亦有历史上英雄美人们的叙述,如《伍子胥》、《捉季布》、《王昭君》之类,今皆存有原词。这种东西,即为当时僧伽所唱,其佛经故事的演述,也许为宣传宗教而设,但不久即超越出这个范围。《因话录》云:

有文淑僧者,公为聚众谭说,假托经论,所言无非淫秽鄙亵之事。不逞之徒,转相鼓扇扶树。愚夫冶妇,乐闻其说,听者填咽寺舍,瞻礼崇奉,呼为和尚。教坊效其声调以为歌曲。

“谭说”既有声调,所唱或即“变文”。其有历史故事的演述,应为此项体制,当早存在于当时的民间说唱故事,佛教徒不过利用其体制而改变其声调。比方其体制采用七言句,显然是受了当时诗体的影响,其不同者,亦仅文辞略为通俗,篇幅较长,可作细腻描写而已。

这时期,也许在未为人知的民间,已具有以唱词为主的简单形式的戏剧了,如《踏摇娘》之传自河朔,即其一例。当时若有剧本的写定,恐怕也是五七言诗吧。

唐代的音乐、舞蹈、俳优以及故事表演的种种形式,虽略如上述,但唐代文学除诗歌方面对于中国戏剧之形成,在唱词上具有其一定影响外,其散文的成就,也是不能忽视的,特别是所谓“传奇文”一项,其所写内容,在中国戏剧的故事取材上具有密切关系。“传奇文”的来源,系因裴铏用传记体的散文撰为种种短篇小说,编成一卷,命名为《传奇》,由是成为唐代小说的专称,浸渐形成一项专门的体制,竞相撰作。其内容有民间传说或历史故事,亦有故事简单,经过撰作者一番渲染加工而后成为一个完整故事者。在这些“传奇文”里面,主要是反映出唐代文人的思想和他们的世界观与人生观,尤其是唐代中叶,佛教与道教都相当盛行,如李隆基的开元、天宝年间,著名的方士有叶法善、罗公远、张果之类,皆为内廷所供奉。李纯的元和年间,则有恭迎佛骨的事。因此,在这一时期,成仙作佛的思想颇为普遍。“传奇文”的内容,除了一些有历史根据的人物传记外,多半是神仙鬼怪的离奇故事的记载,有的托之于梦境,有的托之于传闻,有的干脆就是自己的一种幻想。同时,这类“传奇文”的流行,还有一个原因,那就是当时一般文人,除了科考出身,多数用诗文作为交结工具,借此作猎取功名的进身之阶。比方要投谒某要人,必先以自己所作诗文向其请求指教,名为“投卷”,如无回音,便再投一次,名为“温卷”。即正式往应科考的人,也往往如此,以备不能得中时另以他途进身。唐张固《幽闲鼓吹》载:

白尚书应举,初至京,以诗谒著作顾况,顾睹姓名,熟视白公曰:“米价方贵,居亦不易!”乃披卷首篇曰“离离原上草,一岁一枯荣,野火烧不尽,春风吹又生”,即嗟赏曰:“道得个语,居即易矣!”因为之延誉,声名大振。

此不过一例,其他不投诗歌而以散文进谒者,则每每从内容上先作好打算,或为香艳、或为神怪,或情节离奇、或故事曲折。内容决定后,便从事安排结构,造句遣词,以期能够引人入胜。这些“传奇文”里面,除了一些设想虚幻不易使人相信,或内容空洞,纯系卖弄文词技巧的篇章之外,也有一些近于纪实的传记或明为讽刺的寓言之类的撰作。如元稹的《会真记》(崔莺莺故事)、沈亚之的《冯燕传》、陈鸿的《长恨歌传》、蒋防的《霍小玉传》、白行简的《李娃传》、李公佐的《南柯记》、沈既济的《枕中记》、陈玄祐的《离魂记》、杨巨源的《红线传》、许尧佐的《章台柳传》,都曾成为后世戏剧的故事题材。他如柳毅传书、张生煮海、崔护谒浆、裴航遇仙等故事,亦皆唐代“传奇文”中的篇章,而为后世戏剧比较常见的剧目,其中有些故事,甚至在今日的某些地方剧种中还是流行的剧目。因此,唐代的“传奇文”,在中国戏剧多向其作故事取材而言,其对于中国戏剧的内容,特别在思想意识上,是具有相当影响的。

此外,在唐代还有一些与中国戏剧发展有关的东西,主要的是傀儡方面的记载,《乐府杂录》云:

傀儡子,自昔传云,起于汉祖在平城为冒顿所围,其城一面即冒顿妻阏氏,兵强于三面。垒中绝食,陈平访知阏氏妒忌,即造木偶人,运机关舞于陴间。阏氏望见,谓是生人,虑下其城,冒顿必纳妓女,遂退军。史家但云“陈平秘计得免”,盖鄙其策下尔。后乐家翻为戏,其引歌舞有郭郎者,发正秃,善优笑,闾里呼为“郭郎”,凡戏场必在俳儿之首也。

陈平秘计之说,自未可信,“郭郎引舞”,当即本诸北齐之“郭公”,但以刻木为人一点而论,其最初的来源,或为古代殉葬所用之“俑”。杜佑《通典》云:“窟礧子,作偶人以戏,善歌舞,本丧家乐也。汉末始用之于嘉会,说本应劭《风俗通》。”既本为丧家之乐,则与俑尤当具有关系,汉末用为嘉会,当即用为娱乐之始。另据《封氏闻见记》载:

大历中,太原节度辛景云葬日,诸道节度使使人修祭。范阳祭盘最为高大,刻木为尉鄂公突厥斗将之象。机关动作,不异于生。祭讫,灵车欲过。使者请曰:“对数未尽。”又停车,设项羽与汉高祖会鸿门之象。良久乃毕。

然则唐代亦以傀儡用作丧家祭献之乐了,且其所扮与隋之“水饰”无多差异,而“鸿门之宴”的故事,至此凡三见,想见其事传述之盛。至于丧祭用傀儡,其礼尚存于解放前的福建泉州一带,其来源不可谓不古远。又梁锽诗云:“刻木牵丝作老翁,鸡皮鹤发与真同;须臾弄罢浑无事,还似人生一梦中。”则所谓牵丝傀儡(即今之提线傀儡)在唐代已早有其制作。不过,此种傀儡,虽能作节目之表演,而其节目实根据真人所表演之歌舞百戏而来,并不能认为有了傀儡,即有了扮演故事的“傀儡戏”。所谓“鸡皮鹤发与真同”,已显明地指出其为模仿真人而始有傀儡。如果以傀儡的制作与今之傀儡戏的表演故事混为一谈,则不免把中国戏剧之有真人表演认作是发源于傀儡,那就会成为因果倒置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