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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61章 叫我小林就好3!(一更)

林凡其实也觉得是这样,不过还是装的很是小白道:“这话怎么说?”

“退赃不退罪听说过没有?”

林凡哪懂这个,是一脸茫然的摇了摇头。

“简单来说,同样一个罪名,分为轻微、较为严重、严重、特别严重这四档。

而决定你是哪一档的,、大多都是金额,哪怕是一个很普通的罪名,只要定档很高,定额很高,一样可以被判的很重。

对于那些条子来说,只要不是死刑,都是事不大,然后各种忽悠你退赃,你一退赃,就等于坐实了你的罪名,你是否认罪认罚已经不重要了,法院到时候可以直接判你。

例如你是退赃的三十万,类似我这样的合同诈骗,你退了就等于认罪。

三十万属于严重,5-7年,你退了脏,认罪认罚也是五年起步,而且你后面还要缴纳罚金,罚金是违法所得的1-5倍。

简单来说,你不单单要退赃,还要交罚款,你只是退赃,不交罚款你一样会被判,而且不会减刑,判几年就是几年。

很多时候为了先给你定罪,让你缴纳更多的罚款,都会先只计算你的一部分违法所得,把你人先骗进来,控制住,到时候就慢慢的给你洗脑,诱骗,把你彻底榨干。”

林凡这一下是彻底大开眼界,长见识了,以前真没听说过这种事,主要你真要这样拍,大概率是无法过审,正常播放。

“嗯,之前我一个朋友,说的是你要认罪,愿意缴纳500万罚款,明天就可以不起诉你,直接把你放走,然后交了500万,第二天就被直接送了进来,最后十年起步。

帽子叔叔他们只是刑侦,调查取证,量刑建议跟定罪是某检在做,跟他们没关系,最后决定如何判罚你的是法院,也跟他们没关系,所以啊,你也别太相信那些人说的话,多长点心眼。”

强哥明显也知道这些情况,见林凡确实是挺老实的,不太懂这些弯弯道道,是刻意提醒了他几句。

因为按流程来算,他周一铁定会被提审,要什么都不懂,真的上了套,进来容易,出去难,哪怕是能取保,之后的日子只怕也不好过。

正当林凡还处于懵逼状态的时候,突然是被牢头又叫了过去,坐回了黄帽子的位置,然后是看着一群人安安静静的看书,而他只能是各种发呆混时间。

18点到19点是阅读时间,这时候是必须保持安静的,不能随意说话,上厕所都得给牢头申请,同时还要等着管教过来点名,点名的时候必须整齐报数。

因为是黄帽子,所以林凡是第一个报数的。

不懂这些的他,差点出错,忘了报数,被牢头恶狠狠的瞪了一眼。

“我真不懂这个,没人教我。”

“行,最后教你一次,进出铁门都必须喊报道,包括放风时间,从后门出去跟进来的时候也得喊报告,同时也要报数,黄帽子第一个,红帽子最后一个。

现在都跟你说清楚了,后面再犯错,可不会轻易放过你,这么大个人了,也不知道你是怎么长这么大的。”

林凡其实也听的挺不爽的,不过倒也知道这里的规矩就是这样,还真不算欺负他,针对他。甚至是故意不告诉他所有的规矩,除了没这个义务外,也是故意等他犯错,好给他立规矩,杀杀他的锐气。

这种套路林凡见多了,因为剧组也很流行这个,大家都是这样玩的,或者说,这就是真实的江湖。

到了19点就是新闻三十分,其实不止三十分,有时候会有四五十分钟,反正19点一到电视机就会开始播放新闻,一直会播放到晚上21点。

20点开始就是晚上的洗漱时间,也就是洗澡时间。

郜林见林凡是新人,第一次进来,直接对着林凡忽悠道:“看到了吗?鸡蛋,等会洗澡还有热水,这些是VIP才能享受的服务,其他人都只能冷水,只有VIP可以热水,每天一颗鸡蛋,一盒酸奶,一个月300元。”

“大哥,我虽然第一次进来,但我又不傻,你之前可是干吃的泡面,要能用开水,你会不直接泡面?”

“不一样,这是洗澡时间才开放的,平时不能用。”

“你还不如说温度被控制了,只有四十来度,泡面泡不熟!”

“哎呀!你这主意不错,下次我再改改。”郜林也瞬间发现到自己的说辞漏洞百出,真有些骗不到人。

“哥,你怎么进来的?诈骗?”林凡是顺着杆子往上爬,打探起了郜林进来的原因。

“什么诈骗,我撞死了人,肇事逃逸!”

“撞死人了……肇事逃逸……为什么要逃,反正都是保险公司赔啊。”

“他醉驾,哪家保险公司会赔?”一旁的大眼直接补充了一句道。

“醉驾……那确实是不赔。”

“一死一重伤,魔都那边的,两个都是老头,一个八十多,一个七十多,八十多的死了,七十多的现在都还躺在医院。

现在死者家属狮子大开口,问我要80万,我肯定不给,我要不给钱,他家属都没办法火化,只能是把尸体放在灵堂,我就给三十万,而且必须给我签谅解,不然我就继续待在这里,哪都不去,爱要不要。”

双手纹满了图案,皮肤黝黑,有些谢顶秃头的郜林毫不在意的说道,一点都不因为自己撞死人而感到愧疚。

在他看来,撞死的是八十多岁的老大爷,他不撞他,这个老大爷只怕也活不了几年了,三十万已经很够意思了,反正他不给钱,拿不到谅解,也判不了他几年。

他就一装空调的,收入又不是很高,虽然也能拿出来,但他这十几年不就白干了,真要不让步,那他宁愿蹲上几年。

林凡一时间也不知道应该如何评价这个人,看上去确实是没什么文化,而且有些没心没肺。

但真要因为这事倾家荡产,坐几年牢也不是不能考虑。

唉,估计这里大多都是这类人吧。

可怜之人必有可恨之处!

这里跟林凡预想的情况差不多,甚至还要更好一点,习惯后其实也不算太难熬,反正他本身也是个夜猫子,经常都是在晚上行动,值夜班反倒是他下手的最好机会。

不过看守所里面吃的是真的很差,就是馒头稀饭跟水煮,放在外面,别说人了,只怕是连狗都不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