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68章 杀!!!
长弓是个坚如磐石的人,在世上不可能找到什么,让他丧失信仰。
可这一刻,看着那些白色魔鬼杀进部落,他开始动摇了。
这样的魔鬼,就是不肯放过部落吗?
他们没有灵魂。
没有万灵一切所应有的品德。
鹰神啊,您是如何忍受这样扭曲的造物存活于世上的!
纵浑身血迹,枪疮苦痛,道道伤痕,像蝎子一样蛰着身躯。
心中的痛苦,也远胜于躯体的折磨。
浑浊的泪,从这个老战士,黢黑的脸颊上淌了下来。
他想不通,世上的一切不都是由神灵们安排的吗?
那为什么会任由此等丑陋的东西,破坏自己的家园,毁灭自己所珍视的一切?
救下黑鹰的当晚,他放弃了救走自己妻子、儿子的机会。
眼睁睁看着妻女被白人抓走。
这一切,源于对鹰神的信仰,对部落的责任,从头到尾的坚持。
那么现在,自己的坚持有何意义?
族人被屠杀,自己却只能眼睁睁看着!
黑鹰的生死,自己根本无法帮上半点!
难道自己用尽一切所守护的殷族,所守护的‘天命玄鸟’那几个字,就要这样变成一场空?
长弓那总是坚韧如黑曜石般的眸子,也出现了一丝恍惚。
他不知道自己还能撑多久。
但有一点他是清楚的,那就是自己用生命拯救的黑鹰,即是祖先意志的降临。
黑鹰已经做成了那么多事,连白人也要对他屈服,势必也能杀掉腐败的联盟高层,得胜回来,将这些白色魔鬼放逐到炼狱里焚烧!
当清晨的第一缕太阳照射进阴暗的战壕里时,战斗了一夜的长弓,终于不堪重负倒下,他身上未曾完全愈合的枪疮,又增了太多新伤,这几乎放干了他的血。
可即便如此,灰白的面孔下,浑身颤抖的身躯,仍死死凝视着鹰神图腾。
鹰神啊!我已对您献出此生全部的忠诚,现在,我将献出我仅有的灵魂。
祈求您展示您的神威吧!
让黑鹰得胜,让他归来,他已是我仅有的希望!
...
林墨悄无声息带人摸进河谷中心,指挥一队队战士冲进军火库,装备所有步枪和硝化棉子弹。
死去战士们和白人们尸体上的武器,也被收集起来,并将军火库里的棉盾全都分发了下去。
然后,林墨来到最后一道防线外,看着战壕里,那些灰头土脸,伤痕满身的族人。
以及躺在泥土里的长弓。
这位征战了一生的老战士,布满皱纹的脸变得平静,只有嘴唇还在微微颤动着。
林墨强忍着悲痛,马上对一旁的战士挥手,“马上包扎所有出血口,用淡盐水喂下去。”
这种伤势,一眼就能看出是失血过多,但目前急救办法并不多,能不能活下来,完全看他自身的求生意志和身体素质。
随着族人们将长弓抬走,林墨扭头向外看去,从这里,能清楚听到几百米外,那些族人们的惨嚎,那些正在穿着蓝色上衣,白色裤子,头戴三脚帽的白人,正在施暴。
林墨有一瞬间恍惚,上次见到奥古斯塔团,分明只是不到十天前的记忆,对现如今的自己来说,恍若隔世。
是啊,黑鹰不再是从前那个黑鹰了,但奥古斯塔团还是那个奥古斯塔团。
这柄悬在头上的达摩克利斯之剑,终于顶在眉心上了。
不同的是,如今的林墨,平静得惊人。
“黑鹰!”身旁传来急促的脚步声,林墨侧身,看见躲在酋长木屋内的安娜、艾琳扑了上来。
艾琳明明是最安全的,奥古斯塔团来了她就可以回家,却在林墨怀里哭成了个泪人。
最危险的安娜,反而镇定地没有落泪,只是红着眼捶了林墨一拳,“不许抛下我,我是你的女人,你未来的新娘,我该和你一起战斗!”
“好!”林墨对安娜微微颔首,两人之间不必多说,转头看向艾琳。
“詹姆斯不知道你在这里吗?”
“他...知道。”艾琳浑身轻颤了下,抬起头,脸色白得吓人,小猫似的轻吐一句话,“我到阵前喊话了,可他...并不在乎。”
“看来老詹姆斯为了复仇,是彻底不在乎得罪丘吉尔家了。”
林墨语气略带嘲讽,“呵呵...”
但也不意外,毕竟这个时代的北美军头,什么事都有可能做出来。
说是民兵团,其实不如说是一群欺乡霸里的土匪。
南北战争里就数他们杀自己人杀的最多,随便找个借口,就把良民定为逃兵杀害。
把美军的名声败坏到,一百多年里,美国人集体厌恶战争,厌恶参军的程度。
这样的恶徒,已经得罪了全州从上到下所有人,哪怕在白人眼里,他们名声也烂到了家。
只是奥古斯塔团的力量,放在只有三十万人口的俄亥俄州,无人敢于抵抗罢了。
现在不一样了。
十几天前被奥古斯塔团追杀时,自己除了老弱的族人,什么都没有...
而现在,林墨回身看了看。
九百多个充满斗志的战士,人人手持火枪,装备硝化棉子弹。
那一排棉盾微微伫立,连绵成一座长城,好似坚不可摧的堡垒。
威廉手下近两百个白人,也用眼神对自己至死效忠,发誓要以主的名义踏破一切罪孽。
更别说自己掌握着克利夫兰镇,有近工业化的水泥工厂,还有黑马...
凭什么不敢跟你一战,凭什么不敢灭掉你?詹姆斯,你有什么资格不去死?
林墨凶狠的眼神,向前望去,不说击败,哪怕只是击退、让奥古斯塔团受创。
俄亥俄州的三十万白人,几十万印第安人,所有人都将看到。
他们都畏惧,不敢触怒,视为洪水猛兽的强大联邦军队,倒在了殷部落手中。
他们都将畏惧这样一股势力的报复,惊恐它的出现。
之前自己在路途的那番讲话,在镇上展露的神迹,一切铺垫,都将印证这些。
谁敢再说黑鹰不是天命所归,谁敢不认‘天命玄鸟,降而生商’这八个大字?
换而言之。
这一战之后,如果能胜利,俄亥俄州的规则将彻底改变,自己将成为规则制定者之一。
从入关学的角度来说,就像努尔哈赤的‘尼堪外兰之战’。
那时年仅二十五岁的清太祖,率着几百族人和十三副盔甲,击破了尼堪外兰据点,杀死了明军守备,从此在抚顺一代名声鹊起,各部归顺。
那么,自己的立足之战,就是今朝!
林墨攥紧了拳头,高高举了起来,看着整队集结好的所有战士们。
没有人骑马,因为骑兵在这个时代,没有配备燧发短枪,几乎就等于白给。
他轻声说,声音却很低沉,传得很远,“战士们...”
“我们要在丛林里战斗,我们要在平原里战斗!”
“要为死去同胞们而战斗,要为新生的婴儿而战斗!”
“若神明们真能记住我们,那一定是在我们的旗帜飞到至高之处时!”
“在此之前,用敌人的鲜血来浇灌...”
又看向白人战士们,用英语短促的道了一句。
“从此刻开始,公义将由我们执掌!”
话音落下,战士们的呼吸声急促起来,眼神里分明多了些说不清的东西。
而林墨只是手持棉盾,挥了挥手,接下来的话,不用再多说,他的行动就很明了了。
“冲击它们,将这些畜牲赶出去,固守我们的防线!”
“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