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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5章 接受监督是福分

党员领导干部坚持自我革命,须主动接受监督,将自己置于阳光之下,这是其政治生命的题中应有之义。如果没有监督制约,不愿意接受监督,不自觉接受监督,逃避监督或者排斥监督,也就丧失了作为党的干部的起码资格,思想就会“滑坡”,随时都有被权力腐蚀的可能性。

“自觉地接受党和群众的批评和监督”,是党章对党的干部的基本要求。党员干部是党的事业的骨干,是“关键少数”,接受各方面的监督,合情合理,天经地义。一旦懂得别人的监督是对自己的爱护,听到别人批评便觉得惬意开心,能心悦诚服、愉快接受,不埋怨、不愤恨、不迁怒,那么思想品格就向精神灵魂上的纯粹、高洁迈进了可喜的一步。

监督是一种约束,更是一种关心、一种爱护、一种保护。当一个人有权的时候,最值得担忧的是被监督意识随着权力的增大而逐渐淡化,最值得庆幸的是被监督意识随着权力的增大而愈加强化。

自觉接受监督,将监督作为一种警戒、一面镜子,是党员领导干部不犯错误的有效措施。权力本身容易被滥用,这也会导致腐败,虚心接受监督和批评,让手中的权力在阳光下运行,让群众来参与反腐败,是坚持党性原则、提升政治能力、实施民主政治、增强公信力的重大问题,是增强免疫力的内在力量,是抵御诱惑、防止腐败、赢得人心的重要保证,是决策民主的必要环节。

监督是最好的防腐剂,接受监督是最好的自我保护。马克思说,“勤务员经常是在公众监督之下进行工作的”。党员领导干部要把自觉接受监督看作一种自我保护、一种自觉行动,不要认为自己就是管别人的,自己是不受制度约束的,出了事也不会把自己怎么着,将自己置身于监督对象之外。党内没有也不允许有特殊党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