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2章 制约权力不能腐
权力犹如流水,在沟渠内奔涌,可灌溉田地、运输货物;倘若破堤决坝,则将淹田毁屋,破坏力巨大。不受监督的权力犹如脱缰的野马不受控制,势必会造成腐败的肆意泛滥。许多事实说明,没有切实有效的监督,或缺少对权力的监督和制约,就会给权力寻租、违法乱纪提供土壤和条件,领导干部就有被权力腐蚀的可能性。
要以严的基调加大惩治腐败工作力度,坚持“受贿”“行贿”一起抓,在全社会营造不敢腐的氛围。坚持有案必查、有腐必惩,做到查处违纪违法案件一视同仁,党纪国法面前没有例外,不管涉及谁,都要一查到底,决不姑息,决不手软,以增加腐败行为的综合成本,使权力主体没有腐败的机会。“黄沙百战穿金甲,不破楼兰终不还。”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斗争是一场输不起的斗争,必须坚决把腐败蔓延势头遏制住。
制约和监督权力,就是“把权力关进笼子里”,防止权力滥用。建立健全权力运行制约和监督体系,加强党内监督、民主监督、法律监督、舆论监督,让人民监督权力,让权力在阳光下运行。必须改变一些重点领域以及资金密集、利益集中的领域的关键岗位权力封闭运行的现状,最大限度压缩权力滥用的空间。腐败分子具有高度的隐蔽性,必须充分了解每一个领域的每一个业务流程才能开展监督,否则只是做做表面文章。建立健全决策权、执行权、监督权既相互制约又相互协调的权力结构和运行机制,着力推进制度创新。适度分解领导干部的权力,在分权、均权、抑权、制权上采取有效措施,使每个权力行使者都具有权力的行使者和权力的制约者的双重身份。权力的行使者不仅受到其他权力的约束,而且同时约束着其他权力,防止权力过于集中、权力较大而形成的监督“空白”。
针对可能诱发腐败的各种风险,健全和完善纵横交错的监督制约机制,形成不能腐的有效机制。加强重点岗位干部限期任职和轮岗交流,防范集体腐败现象的形成。推行领导干部财产申报制度,接受社会公众监督。落实重要情况报告与个人有关事项报告、巡视制度、诫勉谈话、函询质询、述职述廉等监督的制度,实施关口前移,注重事前监督和过程监督。
严格责任追究制度,严肃追究违规违纪者的责任,做到权责相当,形成责任与权力的制衡。上级部门和领导对下级的用权行为要充分行使管理权、检查权和监督权,做到权力行使到哪里,监督就跟进到哪里,让监督始终与权力同行,防止人民赋予的权力私有化。按照管得住、管得好的标准,加强纪委的监督、组织部门的干部监督、审计部门的经济责任审计等,增强及时性和有效性。
应建立重要线索报告制度。凡是接到群众举报领导干部的来信来访及举报电话,都要初核,不准压下,并向上一级纪检监察机关报告情况;构成违纪的按程序立案检查;对有重大线索不报告的,追究纪委领导责任。
民主生活会是加强班子成员互相监督的重要形式。召开民主生活会之前,党委查找存在的突出问题,听取群众意见,确定民主生活会的主题,或按上级党组织要求,结合实际确定重点解决的问题。纪委征求本单位党内外群众对领导班子及成员的意见和建议,并“原汁原味”地由党委书记如实反馈给本人,并向上级报告。
召开民主生活会时,班子成员尤其是党组织书记要站在党性原则的高度,勇于直言批评,消除私心杂念和畏难情绪,克服“揭露问题会影响团结,指出缺点会影响感情,揭短亮丑会影响威信”等错误认识。主要领导要带个好头,认认真真开展批评和自我批评,及时纠正各种不正确的思想和行为。民主生活会之后,要落实整改,逐项改进,并将整改措施及整改进展情况向干部、群众通报,向上级党组织报告。
发挥纪检监察组织的职能优势,加强监督检查,强力推进制度的有效贯彻执行。以贯彻落实问责制为重点,完善惩处和问责机制,严厉惩处违反制度的行为,从组织上、机制上保证惩防腐败体系的有效运转。
网络舆论监督对提高腐败发现率、推进反腐倡廉工作有着重要作用。通过出台一系列规范网络举报和保护举报人的制度,让群众积极有效地通过网络参与反腐败斗争,促进不能腐机制的构建。要支持新闻媒体开展舆论监督,依法向新闻媒体提供信息,认真听取各方面意见,虚心接受并实事求是地调查处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