黑白灰地带:如何走出婚姻家庭的误区和阴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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校花邂逅“富豪”

法律知识点:1.引诱他人吸毒

2.容留他人吸毒

3.引诱他人吸毒罪与容留他人吸毒罪的区别

2016年4月2日下午,警方接到一个男人的报警,称女友突发心脏病生命垂危。此起彼伏的警笛声迅速打破了小区的宁静,警方赶到现场,发现房门开着,报警的男子却不见踪影。警方发现,一名花季少女在7号楼的高层出租屋内已经没有了呼吸。

此时,7号楼下围满了人,人们纷纷议论道:“这是谁家的姑娘?可惜了。”门前拉起了长长的警戒线,这条线仿佛就是生与死的边界,现场没有人敢靠近警戒线半步。

报警的男子是谁?他为何报警后又不见踪影?花季少女为何会命丧出租屋?随着案件的侦破,层层迷雾消散,真相逐渐浮出水面。

4天前,警方曾接到一个语气急促的中年女子的报警电话。报警人叫李艳,她声称自己16岁的女儿失踪。

警方勘察完现场后发现,死者正是报警人李艳失踪4天的女儿。

李艳没有想到,千盼万盼,终于盼来了女儿的消息,可等来的却是一个晴天霹雳般的噩耗。李艳瘫坐在地上,她多希望自己只是做了一场噩梦,猛地惊醒,女儿还在她的身边。然而,这场“梦”终究还是真实得让李艳和家人们无法承受。

死者名叫王小娟,是一家中专技校的在读学生。16岁的小娟,不仅长相甜美,体态苗条,能歌善舞,还为人热情,是学校里公认的校花。在学校里,她是老师的得意门生,是同学中的焦点人物;在家里,小娟既乖巧又懂事。用小娟母亲的话说:“她爸走得早,孩子挺懂事的,知道家里经济条件不好。2015年她考上了高中,却说高中需要花的学费多,即便考上了大学还得多读几年书,开销更大。妈,我只想读个中专,毕业后直接参加工作,家里的经济负担也能减轻点。”母亲李艳一边说,一边看着女儿小娟的遗像抹眼泪。

小娟的母亲说:“孩子平时住校,每周末肯定回家住。周末偶尔学校有活动,小娟也会提前打来电话告知一声,从来没有夜不归宿的时候。”

自3月30日之后,王小娟却再没有回家。电话也一直打不通。

4月2日下午,王小娟的家属终于见到了失踪4天的孩子。法医表示,王小娟的死亡时间是当天上午的8点钟左右。沈阳市公安局大东分局出具了鉴定意见书,鉴定意见让人毛骨悚然。王小娟系因摄入甲基苯丙胺致血中浓度高达3.06 μg/mL,导致其中枢神经与交感神经过度兴奋,呼吸循环功能衰竭而死亡,也就是吸毒过量而引起的死亡。

小娟的家属无法接受这一事实,好好的孩子,平时没有不良嗜好,怎么突然沾染了毒品?怎么就吸毒过量死亡了呢?

生命最后几天,王小娟究竟与谁在一起?

经过侦查,警方从王小娟的同学口中得到了一条重要线索:在案发前3个月的一天傍晚,王小娟和寝室同学说,自己认识了一个“富豪”,“富豪”比自己大10岁,有自己的公司。这个“富豪”正对自己展开浪漫的追求,而且出手阔绰,还经常开着百万豪车接送小娟。“富豪”告诉小娟,将来会送小娟出国进修她喜欢的动漫设计专业,让她成为知名的动漫设计师。

美丽、单纯的小娟沉醉于“富豪”的猛烈追求之中,很快就和“富豪”成为男女朋友。

“富豪”男朋友名叫张勇。在和张勇交往后,小娟被眼前这个成熟稳重、清新俊逸、英俊潇洒的男子深深吸引,很快便和张勇频繁约会。

小娟同寝室的同学非常羡慕小娟找到了“钻石男友”,还嚷嚷着要小娟和“富豪”男朋友请客吃饭,一起热闹热闹。小娟知道男朋友在公司里很忙,就把和姐妹们一起吃饭的事搪塞过去了。但在她心里还是觉得能找到这样的男朋友很有面子。

而小娟的命运,也正是因为认识了张勇而发生了意想不到的改变。

就在案发的前几日,小娟的同寝室同学发现小娟经常提不起精神,哈欠连天,有时候脾气也变得莫名其妙地暴躁起来。3月30日下午,寝室的同学小丽发现小娟面色惨白,浑身发抖,试图将小娟送到校医院治疗,但被小娟拒绝了。同学以为小娟是和男朋友闹别扭了,休息休息就好了。却没想到傍晚时分,小娟离开寝室后,就再也没有回来。

警方确认死者就是王小娟后,迅速展开了侦查工作。通过向小娟的同学了解情况,将线索锁定在那辆“豪车”和“富豪”男朋友身上。侦查结果令人瞠目结舌,“富豪”男朋友的真实身份让人意想不到。

张勇,年纪35岁,离过一次婚,孩子归前妻抚养。他没有受过高等教育,没有什么文凭,他的真实身份只是一名司机。说来也巧,小娟有一个同系同学名叫李锋,家世显赫。李锋的父亲才是这辆豪车的所有人,而张勇只是被雇来的司机。张勇虽然没有显赫的家庭背景,但是长相英俊,谈吐稳重,穿着讲究,稍一打扮还真是一副青年才俊的模样。

既然是司机,张勇为什么还要伪装成“富豪”?小娟的死到底和这个假“富豪”有什么关系?

随着案件一步步侦破,一起伴随情感纠葛和引诱、容留花季少女吸毒的案件最终浮出了水面。这要从他们的相识说起。

张勇和小娟的相识缘自一次浪漫的“校园邂逅”。2016年元旦,张勇奉命去接老板的儿子李锋回家,在校区找不到李锋的寝室方向。于是,张勇准备摇下车窗问路。就在张勇摇下车窗的一刹那,恰巧和正经过的小娟四目相对。这好像是上天在张勇命运中安排的一次美妙邂逅,张勇眼前一亮,为这个青春靓丽、亭亭玉立的花季少女而怦然心动。张勇定了定神,问道:“同学,文理学院1号楼怎么走?”小娟给张勇指引了寝室的方向,说道:“你朝着这条路往前左拐。”还没等小娟说完,张勇便开口道:“同学,你是不是也往那个方向走,不如我载你过去吧,你也帮我指指路。”小娟心想,反正自己也要回寝室,便上了车。王小娟从没坐过这么豪华的轿车,外观大气、内饰华丽,连地毯都软软的。小娟踏进轿车,就有一种满足的尊贵感。小娟问:“这车很贵吧?”张勇抿嘴一笑:“对,也就120万元。”二人缓速行驶在校园的小路上,有一搭没一搭地聊着。临下车时,张勇要了小娟的联系方式,说为了感谢小娟帮他带路,将来有机会想请小娟吃饭。小娟见张勇英俊多金,也心生好感,便把电话号码给了张勇。张勇先把小娟送到寝室楼下,还绅士般地帮小娟拉开了车门。二人打了招呼以后,就这样告别了。

尽管只有一面之缘,小娟还是对刚刚分别的张勇,能联系自己而充满了期待。她幻想着接下来自己会和张勇发生点什么浪漫的事情,暗生的情愫蔓延到这个花季少女的内心深处。殊不知一场孽缘即将摧毁她年轻的生命。

3天后,元旦小长假过完,老板让司机张勇把儿子送回学校,这正好是张勇所期待的。张勇把老板的儿子送到学校后,便立刻给小娟打电话。电话那头的小娟既激动又生气,她激动的是终于听到了张勇的声音,生气的是张勇为什么3天后才打电话联系自己。张勇在电话中倒是表现得沉着冷静:“我过来看看你,有时间吗?我就在你的楼下。”小娟客套了几句,快速打扮了一下,便马上雀跃下楼了。还是那辆豪车,还是帅气的张勇。在这短短的时间里,小娟从没有这么期待过,想要见到一个人。小娟刚在副驾驶座坐下来,张勇在发动车子的间隙,从包里拿出一条包装精美的丝巾,说:“送给你,我这几天精心为你挑选的,喜欢吗?”小娟接过礼物,娇羞地说了声“谢谢”。张勇把小娟带到学校附近的餐厅,吃过晚饭后,张勇就将小娟送回学校。这一次分别让二人更加恋恋不舍,仿佛分别许久的恋人,又不得不说别离。

就这样,张勇开始展开了对小娟的追求,二人经常约会。他们的感情迅速升温,确立了男女朋友关系。

小娟从小生活在单亲家庭,眼前的这个男人既有父亲的慈爱,又有兄长的包容,还有恋人的呵护。更重要的是,他总能变着法哄小娟开心,他仿佛总能揣摩到小娟的心里所想。张勇满足了小娟对于男人的所有幻想。一有机会,张勇就开着那辆“豪车”来接小娟。小娟的同寝室小姐妹也都知道了,小娟有这样一位钻石王老五男友,纷纷羡慕不已,她们说小娟是“指路指来了金龟婿”。

二人交往两个月后,张勇说寝室关门太早,为了方便见面、照顾小娟,他在学校附近小区高楼层租了套房子。小娟还把张勇租来的屋子温馨地装饰了一番,一有时间,张勇就给小娟做饭。小娟认为,她即将和张勇在这个温暖的“家”里开始甜蜜的生活。

只是有一件事情让小娟觉得奇怪,每次张勇开着“豪车”来找自己,总是行色匆匆。小娟以为张勇事业有成,偌大个公司有急事要处理也是正常的。加上张勇每次突然离开后,都对小娟积极解释,说明理由,小娟也就没有多想。小娟一直以为,张勇不仅对自己关心备至,对事业认真负责,还是个有责任有担当的好男人。

张勇第一次见到小娟的时候就开着豪车,一开始张勇的确是想借着“豪车”接近王小娟。随着相处的时间越来越长,有几次张勇都想告诉小娟,自己并不是这辆“豪车”的主人,自己只是个司机。可每次自己和这辆“豪车”一起出现在小娟面前时,看着小娟惊喜的眼神和幸福的表情,都让张勇欲罢不能。而且,这份“豪车”司机的工作他必须要好好干下去,因为他丢不起。如果丢了这份司机的工作,他编织的谎言将彻底瓦解,他害怕被打回原形,害怕面对小娟对他失望透顶的鄙夷眼神。所以,张勇不得不画地为牢。他像一个脱逃的囚犯,想回头是岸,却又必须不停地奔跑,他抱着侥幸的心理陷入谎言的旋涡无法自拔。

随着交往的深入,张勇感到内心负担沉重。不仅因为他对小娟隐瞒了真实身份,还有一个重要原因,他还是个“瘾君子”。张勇有两年的吸毒史。

有一次,张勇带着小娟和他的一帮朋友去酒吧玩,几杯烈酒下肚后,小娟昏昏欲睡。张勇和他的朋友玩得正高兴时,张勇拿出毒品和吸食工具,蛊惑小娟一起玩会儿。张勇告诉小娟,这种白色的粉末让人有既舒服又兴奋的感觉,它的神奇之处就是让人感到极度快乐。小娟懵懵懂懂,第一次吸食了毒品。伴随酒精和毒品的刺激,那的确是一个不知疲惫的激情之夜。有了第一次吸毒经历,小娟就这样一步步陷入张勇设计的圈套,无法自拔。

其实,张勇想让小娟染上毒瘾蓄谋已久。一方面,张勇感到吸食毒品后,在小娟面前,他感觉自己就像是一个凯旋的勇士,可以卸去身上重重的盔甲;另一方面,张勇认为有了毒品的牵制,就算有朝一日自己的谎言被揭穿,他也不害怕。既便王小娟发现自己一无所有,原来只是个司机,也无法轻易离开他。张勇的爱如此自私冷酷,可单纯的小娟一心扑在爱情上,认为自己找到了真爱。在这短短的时间里,二人经常在出租屋里吸食毒品,平日积极上进的小娟好像变了一个人,变得越来越萎靡不振。而她对于张勇的“依恋”果然越来越深。

然而,谎言总有被拆穿的一天。李锋是比小娟高两届的学长,很早就认识一年级的校花王小娟,并对她心生好感。一次聊天的时候,说起小娟的男朋友,小娟想着和张勇已经确认恋爱关系多时,让学长帮自己把把关也无妨。于是,小娟就给李锋看了张勇的照片。李锋看到照片后,大吃一惊:“这不是我爸的司机吗?”小娟以为李锋在开玩笑:“别逗了,这是我男朋友,自己开公司当老板的,怎么是你爸司机呢?”天真的小娟第一感觉就是李锋在挑拨她和张勇的关系。直到李锋把“豪车”的车牌号,张勇的真实身份,以及张勇奉父亲之命送自己上学、接自己回家等事情的来龙去脉和小娟从头到尾讲清楚。小娟似乎明白了,为什么张勇开着豪车的时候总是很着急,为什么张勇不愿意让她带着同学们一起吃饭。此时,她都已经找到了答案。

得知真相的小娟内心五味杂陈,原本自己认定了的“白马王子”,一瞬间变成了满嘴谎言的骗子。一气之下,小娟打电话质问张勇,起初张勇不肯承认,说:“不要听别有用心的人乱讲,我们交往这么久了,我的为人你还不清楚吗?我什么时候骗过你?”当小娟说出这个“别有用心的人”正是他老板的儿子李锋时,张勇瞬间沉默了。他明白小娟知道了所有事情的真相,自己再也无法伪装下去了。张勇用焦急的语气、咆哮的声音不断重复:“小娟,你相信我,我是爱你的,我这么做都是为了让你高兴啊!”小娟再没有给张勇继续解释的机会,挂断了电话。张勇又打了几次电话,也发来信息,但小娟此时根本没心思去想与张勇有关的任何事情,索性关掉了手机。

张勇见小娟的手机关机,内心焦急不已。不久,张勇接到了李锋的电话,李锋告诉张勇,他欺骗小娟的事自己已经都知道了。最让他不能容忍的是,父亲的司机欺骗了自己心爱的女孩。李锋将司机张勇开着父亲的豪车冒充富豪、欺骗女同学的事告诉了父亲,父亲当然不能允许如此品行不端的人为自己开车,张勇被开除了。李锋还警告张勇,从今以后不许再接近小娟。此时的张勇哪里顾得上想什么,他对着手机怒吼道:“王小娟是我女朋友,你少管闲事,我们俩怎么样你管不着!”挂断电话的张勇当即赶到了小娟的学校,可是却找不到小娟的踪影。既然学校找不到,那就去出租屋守着。张勇心想,也许小娟还是会回来的。

小娟想彻底忘了张勇,忘了与张勇有关的一切。于是她回到寝室。谁知回到寝室的第二天,小娟的毒瘾便发作了。与张勇在一起的这段时间,虽说小娟不是每天都吸毒,每次吸毒的量也都不大,但毒品已经慢慢地侵蚀了小娟的身体。一般而言,毒品离这些花季少女们的世界本来就很遥远,寝室的同学们无论如何也不会想到小娟是毒瘾发作。小娟艰难地忍过了第一次毒瘾发作,她疲惫不堪,沉沉睡去了。

小娟以为自己可以这样坚强地挺过去,可随着第二次、第三次的毒瘾发作,她再也无法承受那钻心一般的痛苦,看着镜子中憔悴消瘦的自己,小娟决定不再抵抗了。她拿起电话,拨给了张勇。

张勇接起小娟的电话,欣喜若狂,以为小娟回心转意了,可听见的第一句竟是“我要找你要点东西”。虽然张勇明白,小娟可能只是为了缓解毒瘾才找自己的,但这并不重要。只要小娟不离开自己,不管用什么方法、手段都行。张勇迅速问道:“你在哪儿?我去接你。”20分钟后,张勇出现在小娟的寝室楼下,可小娟这一去便是与世永别。

回到出租屋后,张勇迫不及待地把吸毒用具准备好,待小娟吸食完毒品后,他轻声对小娟说:“舒服多了吧,你看,我没有骗你,这东西能让人快乐,也能让我们幸福。”小娟不再挣扎,面对张勇的欺骗、毒瘾发作的折磨,她现在唯一能感觉到的是一种不真实的飘忽感,没有烦恼也没有痛苦。此后4天的时间里,小娟一直待在出租屋内。丢了工作的张勇除了偶尔外出买些吃的和日用品,几乎与小娟寸步不离。而为了满足不让小娟离开自己的贪念,他一次又一次加大给小娟的毒品量。第四天的清晨,由于毒品摄入过量,16岁花季少女王小娟突然死亡。当发现小娟出现抽搐等症状时,张勇试图抢救,可用尽自己所能想到的所有急救手段都不见效,只能看着小娟一点点失去生命迹象。无可奈何,张勇拨打了120、110求救电话。报警后,张勇因一时害怕,而逃离了现场。当救护车和警车赶到现场时,怎奈小娟已死去多时,回天乏术。

天网恢恢,疏而不漏。警方很快通过“豪车”线索,查明了事实真相。第二天便在一个网吧内将张勇抓获归案。

归案后的张勇对引诱王小娟吸毒,以及多次容留王小娟在出租屋内吸毒的犯罪事实供认不讳。

本案涉及的法律知识点有以下三个方面:

第一,引诱他人吸毒罪,是指通过向他人宣传吸毒后的体验,示范吸毒方法,或者对他人进行蛊惑,从而促使他人吸食、注射毒品的行为。被引诱、教唆者就是在这种诱惑、宣传、示范、教唆下,开始吸食、注射毒品的。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353条第2款、第3款的规定,强迫他人吸食、注射毒品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引诱、教唆、欺骗或者强迫未成年人吸食、注射毒品的,从重处罚。

第二,容留他人吸毒罪,是指为他人吸食、注射毒品提供场所的行为。这里的容留是指实施了容留的行为,而不管这种行为是处于主动还是被动,所以,即使是吸毒者前来要求而被动的容留行为也会构成犯罪。容留他人吸毒的场所,既可以是有偿提供,也可以是无偿提供;既可以是自己的住所,也可以是其亲戚朋友或租赁的场所。

第三,引诱他人吸毒罪与容留他人吸毒罪有什么区别。引诱他人吸毒罪是行为人通过引诱、教唆、欺骗的手段使原本没有吸食、注射毒品意愿的人产生吸毒念头并吸食毒品。容留他人吸毒罪是行为人为自愿吸食、注射毒品的人提供场所。

本案中,被告人张勇先是怂恿、引诱本没有吸毒意愿的小娟沾染了毒瘾,并为其提供方便,其行为已构成引诱他人吸毒罪。被告人张勇引诱未成年人吸毒,应从重处罚,判处有期徒刑2年,并处罚金1万元;被告人张勇多次为未成年人吸食毒品提供场所,其行为又构成容留他人吸食毒品罪,同时造成小娟死亡的严重后果,判处有期徒刑3年,并处罚金1万元。被告人张勇一人犯数罪,依法应当数罪并罚,决定执行有期徒刑4年,并处罚金2万元。

一个鲜活的生命本该在最美好的花季尽情绽放,却因一段孽缘殒命,这不仅源于心怀不轨之徒的欺骗蒙蔽,更因为未成年人自我保护意识淡薄、轻信他人误入迷途。正所谓天理昭昭,法网难逃!珍爱生命、远离毒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