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2章 说唱歌手
这就完了?
原本以为是金手指觉醒,没想到只是脑海中的声音只是痛骂他一句“人渣”便潦草结束。
不信邪的李昂重重的甩了自己两巴掌,洗衣机出故障了可以这么修,那么脑袋坏掉了应该也可以。
经过十分钟的等待,除了周边传来有嗨大了的尼哥即兴说唱的声音他什么都没有听到。
他终于心灰意冷,背起破木吉他来到布朗斯维尔地铁站,这里就是他平日里“工作赚钱”的地方。
纽约地铁在全世界烂的出名,修成时间超过100年。
位于布朗斯维尔的地铁站更是烂出了新高度。
这里的配套极为老旧,照明设施闪烁不定。
随处可见排泄物和呕吐物,空气中充斥着刺鼻的叶子味。
市政部门明明了解这里的情况但懒得处理,他们只为纳税人服务。
遍地街溜子的布朗斯维尔压根就没几个人正经纳税。
在纽约没有任何一个行业是不卷的,街头卖艺也同样如此。
街头艺人如果没有随身携带“格洛克”这种硬真理,或是匪帮厚米(兄弟)的保护,在地铁站的黄金要饭位根本不会有一席之地。
好在李昂天生拥有一条灵活的舌头,通过十几日的相处他早就用高超的语言艺术折服了常年在地铁站卖艺的尼哥。
“嘿!Bro(兄弟),你这混蛋今天怎么来的这么晚?还好我提前给你留了位置,刚刚我还帮你赶跑了两个不长眼的来自奇斯特街的混蛋。”
“Fxxk!他们也不看看这里是谁的地盘!”
刚走下地铁站李昂看到一个身材矮小的尼哥在大声呼唤他。
他极力挺起胸膛使自己看起来一副不好惹的样子,骄傲的样子如同一位斗胜的将军。
这尼哥怎么突然变的像个帮派分子一样?
带着疑惑李昂在其身旁的位置卸载了木吉他,“多谢了戴维斯,没有你我今晚又要空手而归了~”
戴维斯今年只有20岁,但拥有着丰富的街头智慧。
至少从13岁起他便辍学开始了街头生涯。
虽然身材矮小但打架的时候凶猛,拔刀动枪是常有的事情。
因此在地铁站这一片获得了“恶霸犬”的绰号。
“这没什么,你瞧瞧这个~”戴维斯卷起T恤向李昂展示起了身上密密麻麻的纹身。
在黑人社区纹身是一种文化,有纹身并不代表曾经一定拥有过匪帮经历,尼哥们热衷于把生活中遇到的事情统统雕刻到身上。
比如戴维斯,他会在身上留下每个和他上过床的女孩的名字。
在一番仔细观察之后李昂终于在对方凌乱的纹身中找到了亮点,“你又添了新纹身?”
“是的~这是我人生中最有意义的纹身~”
李昂用鄙夷的眼神瞥了瞥对方,“上次你刻上一个叫阿妮莎的妓女时,你也是这么说的...不要搞这么乱七八糟的东西了尼哥,赚钱要紧,在纽约没钱活的都不如曼哈顿的一只狗。”
“Fxxk bro!你仔细看看,这次不一样了!这是布朗斯维尔血帮的专属纹身,不经过他们的允许纹这个可是要吃枪子的!”
李昂这才明白过来,戴维斯混迹街头多年终于还是加入了帮派。
不过这在布朗斯维尔并不稀奇,加入帮派就像是东大的“九年义务教育”,是必修课。
“随便你吧尼哥,我可不想哪天在街头看到你的尸体...”
“Fxxk!你在说什么蠢话bro?告诉你我马上就要离开这个该死的鬼地方了,我马上就要飞黄腾达了!”
“你说什么?”
看着戴维斯兴奋的样子李昂觉得对方不像是在开玩笑。
这尼哥别说是离开了,哪怕是被枪杀在街头对他都无所谓。
但以后他还能不能拥有地铁站的黄金要饭位可就很难说了。
“血帮的老大乔治他一直在寻找有潜力的说唱歌手...他看中了我,承诺会把我介绍给NAS曾经的制作人T-Ray!”戴维斯一把搂住李昂的肩膀。
“喔哦…这的确是个难得的机会。”
就和布鲁克林所有的尼哥一样,戴维斯从小也有一个说唱明星梦,郁郁不得志的他一直以在地铁站等公共场合表演Freestyle(即兴说唱)为生。
作为东海岸说唱的发源地这里孕育了说唱历史中无数耀眼的名字。
JAY-Z、NAS、声名狼藉先生、弗西.布朗...
现在培养说唱歌手已经成了纽约黑人帮派最重要的产业链。
比起高风险的贩毒活动显然说唱这一行风险更低,利润更高!
一位能杀进公告牌排行榜的说唱歌手,对于帮派来说就是一台人体印钞机!
这一赛道的内卷程度高的离谱,大多数满怀憧憬的年轻人在发布一张单曲之后就会迅速销声匿迹。
李昂还是不忍心打破戴维斯美好的幻想。
“祝贺你伙计,希望你真的能飞黄腾达。”
“现在说飞黄腾达还太早了!明天T-Ray答应好会来地铁站看我的现场表演,不知道我能不能得到他的赏识...”
“你一定可以...”话说到一半,李昂看着自己手边的破木吉他突然想到了什么。
先前那脑海中的神秘声音提示的“灵感刷新”时间不就是明天吗?
也许金手指是真实存在的呢?
“Bro,明天晚上8点,你要来这里给我助阵,我会让你看到布朗斯维尔史上最好的说唱表演!”
看着戴维斯踌躇满志的样子,李昂实在懒得泼他凉水。
他那三脚猫的说唱水平在街区里骂街还行,发唱片当歌手还是算了。
现在已经不是90年代那个属于匪帮说唱的年代了。
随着听众们水平的提高,人们已经对满嘴的迪克、浦西越来越厌倦。
说完这一切,戴维斯跟李昂比划了一个血帮手势转身就离开了。
满脑子明星梦的尼哥现在压根不屑于街头卖艺得来的那三五十美元。
经过了一晚上近两个小时的卖力演出,李昂的嗓子几乎唱到沙哑,却只收获了区区15美元。
“该死...”
他怀疑自己一直以来是不是选择了错误的位置。
这里的人不仅贫穷,而且只对狂躁暴戾的说唱音乐感兴趣。
没人会花钱听街头艺人唱披头士乐队那些老掉牙的乡村摇滚,这对于生活在这里的人来说与噪音无异。
李昂重新背起吉他准备回家,邦妮还有一个多小时就会从午夜俱乐部下班。
于是他偷偷留了个心眼,将15美元全都塞进鞋垫里,以防邦妮深夜翻找自己的口袋。
如果对方提起还钱的事情,他只会丢下一句“今晚又是空军的一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