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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24章 叔叔,我只是个孩子

“哦,斯科特,我的朋友,为何如此狼狈?”

某处由西洋人建立的教堂内,失去了一只手臂和一只眼睛的斯科特正躺在教堂中央,气息奄奄。

一旁,一个身着白色圣袍的牧师,正端着矮脚杯一口一口的品尝着海运过来的西葡红酒。

“尊敬的牧师大人,斯科特先生的状态,很不理想。”

“哦,亲爱的斯科特,很遗憾,看来我要为你准备一场豪华的葬礼了。

说实话,在这片土地上待久了,家乡的葬礼仪式我都快忘掉了,斯科特,要不我为你准备一场盛大的东方葬礼?

碰巧我跟戏班子还有些交情,东方人的唢呐声,尤为动听呐!”

牧师一句一句的调侃着,躺在地上的斯科特虽然没有开口,但剩下的那只手臂上,那竖起来的中指却准确又鲜明的代表了他此刻的心情。

“牧师大人,根据斯科特先生的现状,我认为我们有必要远离这片区域。

东方人的想法太疯狂了,这些异教徒们总是想要凌驾于神祇之上。

就单拿这次事件来说,按照斯科特先生的描述,一整座城市的人像是斗兽场一般,角逐出最强的一个,这种人为创造诡异的想法,简直……”

“简直是天才!哦,朋友们,你们难道不觉得很有趣吗?”

……

小山村中,李琰慢慢的进行了一轮气血的循环,自从离开长清县后,日子过得平淡了许多。

但这种平淡,也正是李琰想要的,如果可以一直这样下去,那该多好。

李青山这些天出了躺远门,所以,这些天的李琰就哪也没去,安心的在这座村子里住了下来。

每天就锻炼锻炼气血,看看报纸,再看看夕阳,一切都无比的惬意。

随着一整套气血循环完毕,李琰对这套调动气血的方式已经非常熟悉了,但不知为何,总觉得这片天地似乎不太适合自己锻炼体魄。

粗略估算了一下,从灰白世界离开后,自己全力调动气血的情况下,力量应该能提升二到三倍,虽然这个力量已经超过了绝大多数普通人,但这不应该是自己的极限才对。

难道,和那片灰白世界有关?

随着最后一秒的倒计时结束。

回归现实世界。

……

一阵凉风吹来,李琰发现,自家的当铺外面,此刻,阳光正好。

满屋的红光早已消失不见,地上的那摊油渍似乎也早已蒸发。

一切看起来,都是这么的正常。

如果不是屋子里隐约飘散着的那股油腻味在提醒着李琰。

自己大概真的会觉得,这两天所发生的一切,都像是一场梦。

抬眼看看时间,已然过去了一天半。

也就是说,大景的30天就等于现实的30个小时吗。

但也仅仅是这三十个小时,却让李琰有种恍如隔世的感觉。

高中时期,李琰也曾沉迷各种网络小说,看到书中的主角在异界大杀四方,争夺各种机缘,各种奇遇,各种美女应有尽有,但却唯独不怀念这个普通的世界,他便有些好奇。

现在,他明白了。

原来,书里都是骗人的。

还好,自己的生存倒计时结束,还能回来。

翻开手机,除了备注“老妈”,没人给自己发送过一条消息。

拨通电话,很快便被接听。

“儿子,这两天怎么了?是不是压力太大了?没事的没事的奥,现在这就业形势就是这样,你呢别太过于担心了,我们慢慢来奥,可千万别干傻事奥。”

“妈,我没事,放心吧。”

一阵嘘寒问暖过后,李琰随意的找了个理由将这两天糊弄了过去。

临了,看着玻璃柜上映出自己的身影,那块压胜钱随着风儿摆动,似乎是在向自己彰显着不要忘了它的存在。

“喂?儿子,怎么忽然不说话了?”

沉默了良久,李琰才缓缓开口。

“爱你,老妈,明天见。”

……

打开当铺的大门,新鲜的空气涌入其中,微风吹散了屋子里的油腻。

正对面,是一座名叫“幸福佳苑”小区的大门。

侧面,是一家蛋糕店。

小小的睡了个午觉。

缓缓醒来的李琰伸了个懒腰,给自己泡了一杯速溶咖啡,放在靠近门口的座位上,咖啡还升腾着热气,李琰又拿出一张纸,划出一道横线。

一张纸,两道线,一端连着警察,一端连着自己。

要不要把自己的情况报告给警方,这是一个值得深思的问题。

李琰抽出一张纸巾,擦了擦自己的脸,随后把纸巾揉成一团,握在手心里。

“再不疯狂我们都老了,再不疯狂我们都变了,变得伤感,变得多愁,变得一无所有........”

外面,蛋糕店里的音响正放着这首歌,李琰双手撑着自己的下巴,目光之中陷入了追思。

他想了很多,思绪也很杂乱。

但听到这阵歌声,脑袋里浮现出最多的,还是那名选择了在灰白世界里和自己辩经的和尚。

事后,在李青山的描述下,李琰知道了,那位很大概率便是长清僧。

他的谋划,他的想法,他的期望,虽然已经走火入魔,但不得不承认,如果不是自己头顶的那个系统,那未知的存在,或许,长清僧现在已经成功了。

“咔。”

就在李琰思绪万千之际,一个小小的身影从门外走来,手中还拿着半块啃了一口的蛋糕。

“叔叔,你这里收黄金吗?”

“嗯?”

稚嫩的音色响起,李琰的视线慢慢挪去。

来着,是一个男孩,似乎十一二岁的样子,个子不高,很瘦,但却很有心机。

这个年龄段的孩子,虽然还没有达到变声期,但也不至于说话如此稚气未脱的感觉,很明显,他在伪装。

一开始,李琰并没有当回事,毕竟,虽然自己开的是当铺,但面对的群体不同,收东西时,自然也要分别对待。

像这种小屁孩的话,李琰只当没听见。

“叔叔,这个镯子,你收吗?能给我多少钱?”

抬眼看去,只见小男孩从口袋里拿出一根金灿灿的镯子,镯子很小,以男孩手腕的大小,带上去很难。

“哪来的?”

“小时候妈妈给买的。”

“为什么要卖掉?”

“给妈妈治病。”

每一个问题,小男孩都能对答如流,并且似乎没有任何漏洞。

“有身份证吗?”

“有。”

小男孩拿出自己的身份证,摆在桌面上。

刘明?

12岁?

李琰看着身份证上的信息,若有所思。

“镯子让我看看?”

小男孩大大方方的递过镯子。

小时候,妈妈买的?

就按这黄金有十个年头算起,这光泽,也有些太亮了。

十年前的国内黄金,还是以千足金,万足金来命名。

拿出一个放大镜,李琰眯着眼在镯子的内测看到了“足金9999”的钢印标志。

这种新式钢印,如果是十年前的黄金,绝对不会有。

果然,他在说谎。

“镯子,哪来的?”

“我小时候,妈妈送的呀,叔叔。”

“一直带着?”

“一直带着。”

“呵呵。”

“嘿嘿。”

李琰缓缓抬头,看向小男孩。

“说吧,哪偷的?”

“我只是个孩子啊,叔叔。”

“所以?”

“所以怎么可能是我偷的。”

“哦。”

“是她自己给我的。”

说罢,小男孩一把拿起镯子,离开了当铺。

而也正是小男孩转身的那一霎那,李琰脖间的压胜钱,再一次,给出了反应!

呵,我还以为,你被吓得真成了一具雕塑了呢。

灰白世界的鬼面佛头:凸!(中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