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7章
躺在床上,静静的对着天花板发呆,思绪不知什么时候飘到了初见于锦的场景。那是高一的一次月考总结大会上,高一的年级组组长正在给年级前十的同学颁奖,当老师读到“于锦”时,我身边出现了一阵骚乱,我旁边有位同学轻呼“于锦”,我带着好奇寻声望去,只见一个有着一米八身高身穿黑色套装运动服的男生不疾不徐的从我们身旁走过,走向领奖台。
那一幕给我留下了很深刻的印象,不仅仅是他长的很帅,而且周围的欢呼声很大,但他的表情十分的冷漠,不苟言笑,最主要的是,因为他穿出了黑色的高级感和神秘感,把一套简单的运动服穿出了模特范,正是那个年纪十分羡慕、向往的穿衣风格和穿衣效果。
画面转换,一眨眼就到了高二,这一年班里的变化比较大,因为文理分科,有些熟悉的面孔去了理科班,也来了新的同学加入我们这个文科班。
虽然以于锦优异的成绩进入我们这个文科重点班完全没有问题,但,于锦没来我们班,听同学说于锦还是想留在原来的班级,虽然他的班也是文科班,但和我们重点班相比,师资力量还是没有重点班那么好。
但是过了一两周的时间,不知什么缘故,于锦背着书包出现在我们班上,我也终于有机会见到那个能将黑色运动装穿出高级感、神秘感的男生,而且还是同班同学,别提我当时有多激动、多兴奋了,虽然现在见过无数穿黑色运动装的男生,但让我印象深刻的还真只有他。那时的他眉清目秀,斯斯文文,深邃的眼睛处架了一副金属边框的眼镜,但一张脸总是一个不苟言笑的表情,给人淡漠疏离之感。
他进来后,自己自动自发的选择了一张靠后的桌子,一整天下来也没见说一句话,我想他应该不是自愿来我们班的,而是被家长或老师劝来的吧,不然脸上怎么那么冷呢。
晚上回到宿舍,整个宿舍都在讨论他,有个舍友在于锦原来班上有个玩的好的同乡,所以她那有很多关于于锦的消息。从她口中得知,于锦原来是在某大城市跟着爸妈生活,在那边上学,只是因为父亲的岗位调动回了县城,而且由于地域的原因,他只能回户籍所在地参加高考,所以为了他提前适应新环境,所以高一他就回来上学了。
那晚我们宿舍都在叽叽喳喳的讨论他,我虽没参与,但是她们说的全都一字不落的进了我的耳,入了我的心,而且那天我还成功的失眠了,真是无可救药。
场景再转,后来慢慢熟了,我们成了比较好的朋友,也就知道原来他并不是常年不苟言笑,他也喜欢开玩笑,有幽默感,他除了喜欢学习,最爱的是篮球,曾经也因为打篮球受过很多伤,但他依然很爱篮球,我甚至觉得他对篮球的那份热爱超过了学习。而且也很关心同学,用现在的话来讲,他是外冷内热的典型。
有次我值日,上早读课了我还在放置垃圾桶的房间打扫,他便来唤我上课。
有次化学考试,对于不喜欢理科的我来说,毫无疑问的没及格,大大咧咧的我也没难过,我当时还无比庆幸自己选的是文科,可当化学老师让没及格的同学站起来时,我还是有点窘迫了,全班就就我没及格,哪怕我大大咧咧、无可无不可,心脏再强大,当时也羞愧不已,恨不得我有遁逃术,马上在课堂上消失。当老师问我为什么没及格时,我稳了稳心神,镇定自若的满嘴胡说:“老师,考试的时候我发高烧了,连题目都没法认真看完。”
说完耳边响起了同学们微弱的笑声。而此时坐在后排的于锦站了起来,脸不红心不跳的说:“是的,老师,考试完还是我送她去诊所挂水的。”
我听到都震惊的转过头去看他,我是一脸不可思议,他反而一脸镇定从容,我都差点怀疑,当时发生的事情了,这人演技真好。
由于优秀生证明我考砸是事出有因,老师也就没在为难我,让我下次努力后就让我坐下。而那节课我又成功的没听一个字,脑子里循环播放他当时站起来为我解围回答老师的问题的场景,一整节课我的脑海里装的全是于锦站起来的样子。
他在我心中的形象一下子高了好几个级别。也让我深深觉得原来那个叫于锦的男生很暖的,并不是初时的那般冷。
像电影般的场景再次转变画面,高二的时候,有一个同学问我借了好几次钱都没还我,而我刚好生活费快花完了,我就要求那位同学还我,但她说没钱还导致我很生气,因为我前不久还在小卖部买雪糕吃。
因为这个我郁闷一段时间,而我又不想再向家里要生活费,也不想向别人借钱,我就打算省点花,没想到,这事被于锦他们知道,他们不仅天天让我蹭吃蹭喝,于锦还安慰我,不要和这种人一般见识,还说什么让全班人都不理她,那段时间全班大部分同学(除了她男朋友)都和于锦保持一致队形,真的不理她,她白天有男朋友陪着没觉得什么,到了晚上,我们整个宿舍的人都不理她,她那段时间晚上都跑别的宿舍串门,直到熄灯后才回来,我想那段时间她应该很不好受吧。
现在的我才意识到,当时的我无形中成为了霸凌同学的坏学生。虽然我知道这样不对,但是也不得不承认,当时的于锦真的很暖,暖的很幼稚(青春期的那种无可救药的幼稚)却真的真的十分暖人心。那个时候的同学情谊是真的很感人,很暖心。
画面再次切换,大学时,有段时间家里发生了很多糟心的事,真的感觉每一天都很难熬,有次实在难受的紧,我就给于锦打电话,一说话我就哭了,眼泪一直在流,在不同城市的于锦就一直安慰我,“别难过,事情没有你想的那么糟,是你往坏的方面想多了,”等等,后来我就一直在叫于锦的名字,他一直耐心的回我,“我在我在”,也不知道我叫他的名字叫了多久,但我听到的一直是温暖的“我在,我一直都在。”真是个很暖心的男孩。
脑海中还在像放电影般,一帧又一帧回放了以前很多暖人肺腑的画面,画面多得可以拍成电视剧,画面转至今晚。
今晚匆匆一聊,不出意外的发现,他越发的成熟,他身上散发出越发强烈的的从容淡定感,时间真的是个好东西,它沉淀了人的心性,打磨了人的棱角,让人更能适应社会,从而更懂生存之道。想到此,不禁自嘲一笑,我不也是吗,更懂得生存之道,感谢时间磨练了我,打磨了我,也铸就了我。
突然想起于锦今晚的那句“你还真不是一般的忙”,的确,我现在是真的很忙,忙着上班,忙着每年固定写两部书,忙着学设计,忙着运动,忙着研究新的菜谱,忙着做点力所能及的公益。
日子是真的很忙,有时也会觉得有点累,但日子却过得十分充实舒畅,过的更有意义,也过的更有成就感和满足感,真是忙的不可开交又乐此不疲、累并快乐着、享受着。夜璇曾经问过我:“这样的拼,到底是为了什么。”
我至今都仍旧清晰的记得当时的回答:“其实也没什么,只是为了把自己变得优秀起来,虽做不到各方面都优秀,至少要在自己擅长的领域变得优秀,也为社会的进步而贡献自己微薄的力量。这样的生活才比较有意思吧。以前浪费了太多时间在找自己喜欢的事,现在找到了就要好好干才不负此生嘛,而且这些都是我喜欢的事情,累当然有,我收获更多是快乐幸福。现在许多的人一生都在寻找自己喜欢的事情,而我很庆幸比他们早很多年找到了,我呢,没有多大的理想抱负,就想好好做好自己,让自己少点遗憾,好好享受这种被幸福砸晕的感觉。”
记得于锦曾经给我的毕业留言里说过,“希望你找到更多自己喜欢的事情,并持之以恒的坚持下去。”我想了想,觉得自己没有那么大的能力,也没有那么大的意志力,也没有那么大的抱负心,所以我删删减减留下了我最喜欢的事情,而对于我来说,我觉得我这一生能把自己最喜欢的事情做好,我就无比自豪、无比骄傲了。
这一追溯,真是感慨万千,感触良多,虽然后来断了联系,失去彼此的消息几年,自己也把那份单恋放心底封存的很多年,也把自己的那份悸动深深埋藏。虽然如今再此相见,那份悸动不减反增,但我依旧害怕捅破这层纸。
原因有好几个:几年不见,彼此早已陌生;不能确定自己喜欢的是不是自己想象中的于锦还是现在的于锦;年纪大了,已经不能像年轻人那样轻易说出喜欢,因为害怕收到的不是同等的喜欢,谈不起年轻人式的恋爱了。纠结的人啊,今晚注定没法安心入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