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2章 被贬的天子近卫
爸的!
吓她一大跳!
青天白日,朗朗乾坤,家里突然多了一个光出溜的男人,这比闹鬼还要可怕。
得把他赶出去!
万一被村里那些人看见了,指不定会在背后嚼什么舌根呢!
沈洛笙不惧流言,却也不想被流言所扰。
关键是,她现在平等的讨厌每一个人类。
她冷静下来,小心翼翼地靠近到木桶旁边,够着脑袋看了眼躺在木桶里的男人。
见他下半身穿着衣服,沈洛笙稍稍松了一口气。
他应该是哪个村的流浪汉吧……头发那么长,肯定没有修剪过。
只是这流浪汉的身材有些过于出挑了,精壮的上半身,该有的肌肉都有,且线条完美流畅。
沈洛笙好奇地打量着男人,他剑眉入鬓,鼻梁高挺,削薄嘴唇,棱角分明,俊朗非凡。
身材和长相都如此优越,竟然成为了一个流浪汉,大概率是脑子有问题……该不会是个傻子吧?!
沈洛笙啧啧惋惜了几声,就发现男人受了伤,左边大腿处血淋淋的一片,殷红的鲜血还在不断从衣裤中渗透而出,触目惊心。
这么流下去,会死人的!
沈洛笙顾不上多想,赶紧去把自备的药箱拿了过来。
她一边用小剪刀将男人的衣裤剪开,一边嘟囔道:“你可别死在这里,否则这老房子就真的要闹鬼了……我并不是怕鬼,我只是比较喜欢一个人住。”
咔嚓!
最后一剪刀下去,伤口完全暴露在沈洛笙眼前,她没忍住倒吸了一口凉气。
只见男人的大腿处竟生生少了一大块肉,凹陷下去的坑洞血肉模糊,再深一寸,就要露出骨头了!
伤得这么重,不会是被野兽咬掉的吧?
可为什么他的衣裤好好的,并没有撕扯破碎的痕迹?
奇怪的男人,奇怪的伤口。
不过,无论如何都得救他的命。
养父以前当过村里的赤脚医生,还自学了中医,把他的医术都传授给了沈洛笙,沈洛笙虽然没有完全学会养父的医术,但这样的伤还是可以手拿把掐的。
她给伤口消了毒,止了血,又敷上了一些防止溃烂发炎的药物,才用绷带一圈一圈缠住了。
男人虽然还处于昏迷状态,但死是死不了了。
不知过了多久,萧翊珹迷迷糊糊地睁开眼,阳光刺目,一阵眩晕,片刻后,他才意识清醒,只觉得周边静寂,竟没有了灾民的哀嚎之声。
他想撑着身子起来查看情况,却不小心牵扯到了腿上的伤,疼得闷哼一声又倒回了木桶中。
“醒了?”一个清脆悦耳的女声响起:“劝你最好不要乱动,扯到伤口很疼的。”
萧翊珹眸底迅速闪过一抹警惕之色,下意识去抓随身的佩剑,却握了一把空气,他艰难地转过头,朝着声音传来的方向看了过去。
灿烂的阳光透过窗户洒落在坐在窗前喝茶的姑娘身上,映得她本就胜雪的肌肤仿若透明,白色的蕾丝睡裙逶迤拖地,让她看起来慵懒又精致,袖子被随意撸了上去,露出纤细白嫩的手臂。
萧翊珹赶紧把自己的目光收回,原本毫无血色的脸颊上不受控制地泛起了两抹绯色。
这女子的打扮好生奇怪,他前所未见,莫不是西域来人?
“要不要来一杯茶水呀?”沈洛笙举了举手里的茶杯,客气询问木桶里的男人。
“……水。”萧翊珹的喉结不受控制地滚了滚,像是对水有一种极度的渴望。
沈洛笙站起身来,手里端着一杯茶水,迈开长腿缓步走了过来,她扶起萧翊珹,将茶杯边沿贴在了他的唇边。
男女授受不亲。
姑娘柔嫩的手指触及他肌肤的一瞬间,萧翊珹愈发面红耳赤,赶忙伸出双手接过茶杯,迅速拉开了与沈洛笙之间的距离。
“多谢姑娘,我自己来。”
他端起杯子,一饮而尽。
茶水入喉,比山泉还要清香甘洌,萧翊珹眼神闪了闪,若是正在遭受饥荒的百姓们也能喝到这般好喝的水就好了。
一时间,萧翊珹握着茶杯的手指不觉用力了几分,目光也变得深远。
他家世代簪缨,深得天子信任倚重,他自小寄养宫中做太子伴读,封了闲散王爷,又加封中郎将,带领皇家近卫守护京都,岂料奸臣构陷他结党营私,参与夺嫡,天子一怒之下将他贬斥。
连带着他的一众亲兵也跟着他一起被贬蛮荒。
他们一路西行,洪灾旱灾,接踵而至,百姓流离失所,易子而食,哀鸿遍野,民不聊生。
他为了阻止两户可怜人家互相换孩子食肉果腹,才用刀割了自己大腿上的肉,暂时帮两个年幼无辜的孩子争了一条生路。
但,就算把他身上的血肉都刮干净,也难解上万名百姓饥荒之苦。
这西北蛮荒之地,已经将近一年滴雨未下,眼前女子却有如此清冽甘甜之水,实在是稀罕、奇异。
眼前的女子虽打扮古怪,但眼眸清澈,容颜绮丽,应该是个心思纯良之人。
“姑娘,请问您烹茶用的水是从哪里来的?”萧翊珹双手捧着已经喝空的茶杯,眼神真诚地向沈洛笙打听道。
“不就是最普通的自来水嘛!”
沈洛笙轻眨了一下精致的猫瞳,觉得男人问的问题奇奇怪怪,不过一想到他是个傻子,就可以理解了。
自来水?
前所未闻。
萧翊珹笑容讨好:“在下可否能从姑娘这里打一桶水带回去?”
沈洛笙慷慨大方:“只要你能搬得动,你想带多少桶都可以,免费的自来水而已,又不是农夫山泉。”
“多谢姑娘!”
萧翊珹高兴的连伤口都不觉得疼了,赶忙从木桶中起身,找器皿接水。
嚯!好高!目测有一米九!
沈洛笙心思微动,想着这傻流浪汉四处为家,肯定不常喝到干净的自来水,她就想着日行一善行到底,找了一堆塑料水瓶给他接满了自来水,还把老房子里闲置不用的木头小排车借给他运输水。
姑娘给的太多了。
萧翊珹不觉将腰上的一枚玉佩解了下来,“我身上没有带银锭,只有这个,烦劳姑娘自己拿去当铺换成银钱,今日之恩,在下来日必定涌泉相报!”
说完,萧翊珹板板正正的冲着沈洛笙施了一礼,便推起那一排车的水离开了老房子。
众人饥渴已久,此水可以救命,刻不容缓。
沈洛笙拎着那枚玉佩左看看右看看,总觉得是假的。
不过看在傻流浪汉实在可怜以及颜值身材还不错的份上,她就不在意那么多了,反正自来水是免费的,小排车留着也没用,都送给他了。
突然想起那些塑料瓶卖了也能换钱,沈洛笙赶紧追出去,想提醒一下傻流浪汉,却发现老房子外面四下无人。
推着满满一排车的水还能走这么快?
他是飞了,还是土遁了?
该不会凭空消失了吧!
想到这里,沈洛笙浑身上下的寒毛都竖起来了。
难不成……她真的见鬼了?!
但她手里的玉佩,还在。
触手温润,带着男人身上的温度。
鬼,应该是没有温度的。
人,为什么会突然间消失得无影无踪?
想不通,实在是想不通。
沈洛笙握紧了手里的玉佩,下定了某种决心,她锁上老房子的门,去了镇上唯一的一家当铺——鸿晟当铺。
一个小时后,沈洛笙神情恍惚地从当铺走出来,觉得一切都跟做梦一样。
十万块钱?那枚看起来平平无奇的玉佩竟然值十万块钱!
当铺老板说它是个老物件,保守估计上千年。
该不会是那个傻流浪汉的传家宝吧?
虽说凡事都要向钱看,但良心作祟之下,沈洛笙还是没有被金钱诱惑,留下了玉佩。
当铺老板就跟老婆把他绿了似的,眼神别提有多失望了。
沈洛笙收好了玉佩,返回了村子,刚走到老房子门口,就见二叔和二婶在那里等着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