IV.词的意思和言说者的意思
我从头到尾用“言说者”一词,也将作者包括在内。
当一个外国人或者教育程度不高的本国人确实违反了标准用法,误用了近音词,此时,某个词的意思和言说者想用这个词表达的意思之间的区别就以最原始的形式呈现出来。比如,想说“depreciate”(贬低),却用了deprecate(反对),或者想表达“bored”(感到无聊),却用了disinterested(无私的),想说“scare”(吓唬),却用了scarify(划破)。但这不是我考虑的问题。即便没犯任何词汇使用错误,言说者的意思和词的意思也可能是不一样的。
“When I spoke of supper after the theatre, I meant by supper a biscuit and a cup of cocoa. But my friend meant by supper something like a cold bird and a bottle of wine.”(我说看完戏去晚饭,我说的晚饭是一块饼干和一杯可可。但我朋友说晚饭是指类似冻禽肉加一瓶红酒。)在这样的情境中,双方可能都同意晚饭一词的词汇(或“词典”)含义;可能就是“额外的一餐,如食用则为入睡前的最后一餐”。双方是以另一种方式用这个词“意指”不同的东西。动词“意指”同时用于词的本意,以及言说者的意向,这无疑是有问题的,也可以做出区别。但我在这里不是要开启“意义之意义”的讨论,或者高深的语言学。这没有必要。就这样使用“意指”,不作进一步区分,也是好英语,够我们用的。
言说者的意思和词的意思之间的区别之所以引起我们的兴趣,只有一个原因。且听我道来。如果某个言说者的意思变得特别普遍,那么最终这个意思就会成为这个词的众多含义之一;这是语义分支生发的方式之一。
对今天成千上万的英国人而言,furniture(家具)只有一个义项—— 一类家用动产(不太容易定义)。很多人如果读到贝克莱*的“all the choir of heaven and furniture of earth”(所有天国的天使和人间的一切),会把furniture的这一用法理解为他们自己知道的那个义项的比喻使用——这些东西之与人间犹如桌子椅子之于一座房子。即便是知道这个词的更广含义的人(即起“配备”作用的东西,如存储的、装备的或补给的),也肯定会承认“家用动产”是furniture的义项之一。事实上,在我的研究体系中,这正是furniture的“危险义项”。但它之所以成为这个词的含义之一,必定先是作为一个常见的言说者的意思。说“我的furniture”的人,在那个语境中往往确实在指自己家里的家具。这个词furniture却还没有这个意思;这是言说者的意思。当我说“拿走这个rubbish”,我的“意思”一般是指这堆旧报纸、杂志和圣诞卡片。这不是rubbish这个词的意思。但是,如果足够多的人对于那类废纸有和我一样的反感,也足够频繁地使用rubbish一词来指称这些废纸,那么这就可能成为rubbish的义项之一。furniture也是一样的道理,“家具”先是作为言说者的意思,然后固定为这个词的义项之一,且在口语中赶走了所有其它的义项。
经由同样的过程,“building estate”(建筑地产)正在成为estate在我们这个时代的主导义项。morality(道德)和immorality(不道德)以同样方式成了“chastity”(贞洁)和“lechery”(淫荡)的意思。这一对美德和恶行恰是正人君子和好色之徒都最爱讨论的。又因为我们大多数人不是带点正经就是带点好色,还有不少是兼而有之,我们不妨直接说“是大多数人都最爱讨论的”。人们说“all that immorality”的意思往往就是“all that lechery”,以至于lechery成了immorality这个词的意思之一;事实上,除了在受过高等教育的群体中,“淫荡”已是“不道德”唯一的含义。
这是让词汇历史学家最头痛的现象之一。如果你想知道“家具”在什么时候成为furniture的含义(词汇义)之一,只是找到furniture明显就是指“家具”的最早文本,这毫无用处。这一使用可能仅仅是记录了言说者的意思。你不可能这样来推断“一个词的含义”,正如你不可能基于我本人对rubbish一词最习惯性的用法,推断出rubbish(作为词汇)在1958年的义项之一是“废旧报纸等”。一位古代作者可能用gentle(古代词义“上层阶级的”)来形容人的举止,这举止事实上显然符合我们口中的gentle(节制,温柔,不严厉);或者用wit(古代词义“天才”)来指显然事实上是wit(d.s.)(“机智”)的对象;或者用cattle(古代词义“牲口”)指我们所知的cattle(“牛”)。但所有这些都不能证明在当时这个词的现代词义已经存在。它们可能都是言说者的意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