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章 秦朝是因为“郡县制”而亡的吗?
秦始皇嬴政统一六国后,刚开始就继承周朝的“分封制”,还是采用新的制度,“三公九卿”是有一番争论的,如丞相王绾等言:“诸侯初破,燕、齐、荆地远,不为置王,毋以填之。请立诸子,唯上幸许(刚灭掉各个诸侯国,且燕国、齐国等都比较远,不设侯国,好像不好控制,还是请皇上立诸子吧)。”但廷尉李斯却说:“周文武所封子弟同姓甚众,然後属疏远,相攻击如仇雠,诸侯更相诛伐,周天子弗能禁止。今海内赖陛下神灵一统,皆为郡县,诸子功臣以公赋税重赏赐之,甚足易制。天下无异意,则安宁之术也。置诸侯不便(周朝分封的子弟多了去了,但后代都关系疏远,还像仇人一样相互攻击,周朝中央根本禁止不了。现上皇帝统一了天下,情况和以前完全不一样,原各诸侯国都成了朝廷的郡县,皇子功臣只要大量赏赐他们就行了,根本不会出问题,搞封建子弟那一套不合适了)。”最后,秦始皇一锤定音,认可了李斯的观点:“天下共苦战斗不休,以有侯王。赖宗庙,天下初定,又复立国,是树兵也,而求其宁息,岂不难哉!廷尉议是(天下纷争没有停止的时候,就是因为分封了太多的诸侯国,现在天下实现大一统,如像周朝一样分封,那么天下纷争就没有停止的时候,廷尉说的很对)。”
所以秦朝决定采用“郡县制”,为的是避免诸子分封、王国林立而导致的“天下纷争”,如周朝后期的“春秋”、“战国”时期,前车之鉴、后者之师,不可谓秦始皇、李斯无卓识之远见。所以,秦初建国时立36郡,后随着国土的扩张立46个郡。
但“郡县制”并没有让秦朝世代相承,永续不绝,反倒是“其兴也勃也,其亡也忽也!”一个皇朝的寿命才短短15年,所以是颇有争议的一项制度,实际上,从加强中央集权、防范宗藩割据而言,“郡县制”就当时而言确实是一个很先进的制度,全国设立几十个郡,下再设立县,“郡守”、“县令”都由中央任命,有利于树立中央权威、实现政令畅通,但秦始皇实施的是“苛政”,毫无仁义可言,又不对全国郡、县官员“树恩”,更不对百姓实行“仁政”,又加之建国不久,原六国居民尚无大一统观念,故人心纷乱、各思故国,导致陈胜、吴广揭竿,天下纷纷响应,秦皇朝瞬间崩塌。
其实就设立“郡县制”而言,从设立之初就有人提出质疑、反对,这个人就是“博士”(相当于秦始皇的顾问)淳于越,他说:“臣闻殷周之王千馀岁,封子弟功臣,自为枝辅。今陛下有海内,而子弟为匹夫,卒有田常、六卿之臣,无辅拂,何以相救哉?事不师古而能长久者,非所闻也。今青臣又面谀以重陛下之过,非忠臣(我听说周朝延续了上千年,分封子弟为朝廷的依靠力量。现在皇帝统一了天下,但皇子们都是平头百姓,万一有什么意外,要去依赖谁呢?天下事不遵照古例来实施的话是不可能长久的,现在有些谄媚的大臣又误导皇上,真不是忠臣啊)。”但他的声音并没有阻止秦始皇采用李斯的建议。
但秦朝的快速灭亡,引发的后世诸多针对“郡县制”的讨论和质疑,刘邦建立“汉”后,就汲取秦始皇的教训,采用“分封制”,但却引发出汉景帝时期的“七国之乱”来。
其实,在秦朝的高压和暴政统治下,不管采取的是“分封制”还是“郡县制”,都逃脱不了其快速覆灭的命运,毕竟“水能载舟”也能“覆舟”,失去民心的统治注定是不会长久的。采取什么样的统治制度毕竟属于“毛”,皮之不存,“毛”将焉附?
但就制度的优劣性而言,“郡县制”的优势是凸显无疑的,秦二世倒台之际,天下义兵揭竿而起,有叛兵而无叛郡或者是叛县。“分封制”在西汉初年与“郡县制”并行通用,但还是因为势力做大,作为“藩篱”的封国不仅未成为中央政权坚定的依靠力量,反而是“沆瀣一气”,联合对抗中央,惹出历史上鼎鼎有名的“七国之祸”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