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
风流的原义
“风流”一词本是从中国移植的。正如现今我们尽管觉得像梅、牡丹、菊这样的名花是日本的本土风物,却仍不能否认它们实际上是从中国大陆移栽的一样,“风流”尽管也在日本开出了独特的花,它的源流却仍属中国。因而,当我们思考“风流”的历史性发展时,就必须去仔细推敲古代中国对该词的用例。在日本,“风流”一词最早可见于《万叶集》,但我们不得不承认,《万叶集》很大程度上只是从中国摄取了这一元素。试看《万叶集》吟咏最多的自然风物,花中仅次于荻花的就是梅,鸟中则以杜鹃为多,这显然是受到了中国的影响。当然,在对该词的使用态度上,日本也形成了有别于中国的特色,但在取材上依然或多或少包含了一些中国元素。
而依我之所见,中国的古用例在《佩文韵府》中例举最多,今天的研究者也概莫能外。尽管在以《和训刊》为代表的日本辞书中也可见一些新的用例,但毕竟数量极少。
一 (后汉书王畅传)园庙出于章陵,三后生自新野,士女沾教化,黔首仰风流,自中兴以来,功臣将相,继世而隆。
二 (蜀志刘琰传)先主以其宗姓,有风流,善谈论,厚亲待之,遂随从周旋,常为宾客。
三 (晋书王献之传)献之少有盛名,而高迈不羁,风流为一时之冠。
四 (又乐广传)广与王衍俱宅心事外,名重于时,故天下言风流者,谓王、乐为称首焉。
五 (又刘毅传)初,裕征卢循,凯归,帝大宴于西池,有诏赋诗。毅诗云:六国多雄士,正始出风流。自知武功不竞,故示文雅有余也。
六 (南史王俭传)俭常谓人曰,江左风流宰相,惟有谢安,盖自况也。
七 (又张绪传)刘悛之献蜀柳数株,枝条甚长,状若丝缕。武帝植于太昌灵和殿前,常赏玩咨嗟曰:此杨柳风流可爱,似张绪当年时。
八 (北史郎基传)基性清慎,无所营求,唯颇令人写书,潘子义曾遗之书云:在官写书,亦是风流罪过。基答云:观过知仁,斯亦可矣。
九 (又李彪传)金石可灭,而风流不泯者,其惟载籍乎。
十 (唐书杜如晦传)如晦少英爽,喜书,以风流自命,内负大节,临机辄断。
十一 (世说)韩康伯门庭萧寂,居然有名士风流。
十二 (又)康僧渊闲居研讲,希心理味,庾公诸人往看之,观其运用吐纳,风流转佳。
十三 (司空图诗品)不著一字,尽得风流。
十四 (琴赋)体制风流,莫不相袭。
十五 (三国名臣序赞)标榜风流,远朋管乐。
十六 (庾信枯树赋序)殷仲文风流儒雅,海内知名。
十七 (张说秦川应制诗)路上天心重豫游,御前恩赐特风流。
十八 (李颀诗)顾眄一过丞相府,风流三接令公香。
十九 (杜牧诗)大抵南朝皆旷达,可怜东晋最风流。
二十 (李商隐诗)石城夸窈窕,花县更风流。
二十一 (赵嘏诗)家有青山近玉京,风流柱史早知名。
二十二 (又)郎官何逊最风流,爱月怜山不下楼。
二十三 (苏轼诗)风流越王孙,诗酒屡出奇。
此为《佩文韵府》所载的二十三例。(关于以上出典,虽无暇与原书一一比对,有明显的语句省略,但仍尽量保证兼顾其意。)序号是为论述方便所加。《佩文韵府》的用例似乎是按照经史子集的顺序排列的,但此处以史书打头,大体遵循的是时代顺序。《后汉书》成书于南朝宋,《蜀志》(《三国志》之一)编纂于晋,均于唐代以前问世。《晋书》为唐太宗敕撰,《南史》《北史》亦出于唐。《唐书》有二,《旧唐书》为五代所编,《新唐书》则改修于宋代,都在唐代以后。在《世说》之后又例举了一些杂书诗文等。《世说》撰于六朝宋代,《司空图诗品》为唐代所著,《琴赋》《三国名臣序赞》出于《文选》,庾信为南北朝梁及周代诗人,张说、李颀、杜牧、李商隐、赵嘏为唐代诗人,苏轼则是宋代文人。故而我们也可将《佩文韵府》视作“风流”一词的词史,但其中对词义并无阐释,因而很难将其视作关于“风流”的研究。但在用例方面,至今仍不容忽视。
《辞源》中的用例也是取自《佩文韵府》的一部分,从意义上,可分为以下六种。
(一)流风余韵也。(佩文韵府第一、九例)
(二)言仪表及态度也。(同第二、七例)
(三)品格也。(同第十五、十一例)
(四)犹言风光荣宠也。(同第十七、十八例)
(五)不拘守礼法。自为一派。以表异于众也。(同第三、十例)
(六)精神特异之处。(同第十三例)
《辞源》的引文与《佩文韵府》在文字上稍有出入,语句上也有所省略,有些地方甚至略去了不该略掉的部分。此外,《辞源》中的第七条所举之例为:“唐时长安有平康坊,为妓女所居之地,每年新进士释褐其中,时谓为风流薮泽,见《开天遗事》,故亦称狎妓曰风流。”此条是关于“风流”的特殊转义,日本对才子、手工艺品、好色之事方面的描述,似乎也有此类转义,此处暂不涉及,只先分析《辞源》例一至例六关于“风流”的含义。
第一,“流风余韵”,在日本各种辞书中,被解释为“遗风”“余流”“遗泽”“流风”“余韵”等,比如“先王之遗风余流”(《字源》《大日本国语辞典》)、“先人之遗风”(《大言海》),等等。这一用例大抵与《佩文韵府》第一例相当。“风流”最早的用法虽已无考,但这一类用法应当可以显示其最初的古体。所谓风流,即为先王的美风之流,“风流”一词,最初应为“风与流”,无论是“风”还是“流”,都是指先王优良风化韵致在后世的流传遗存。(此处,“风”包含了“风化”“教化”,以及对后世的影响、遗留的传统之意,但与“流”相比,还是更侧重影响的含义。)而风化,是从儒教的政教主义出发,指的是教化的完成,主要意味着基于王道的伦理政治文化的实现。其原指先王(古代圣王)之风,后或许推及了先人。此外,《大日本国语辞典》中解释此种含义的用例,为《前汉书》六十九《赵充国辛庆忌传》中的片段:
故秦诗曰,王于兴师,修我甲兵,与子皆行,其风声气俗自古而然,今之歌谣慷慨风流犹存耳。
此为歌谣中流传下来的先王的风声气俗,与此相类的用例如下:
然则歌咏所兴,宜自生民始也。周室既衰,风流弥著。(《文选》沈休文《宋书谢灵运传论》)
此例与前例一样,都引自北村季吟《八代集抄》中对《古今集》序“虽风流如野宰相轻情如在纳言,而皆以他才闻”的注释,也进一步佐证了先王之流风余韵在歌谣中得以保存的现象。《文选》对于此例,唐人李善有注曰:“幽厉之时,多有讽刺,在下祖习,如风之散,如水之流,故曰弥著。”因此,所谓“风流”,似可理解为那些保存了先王之美风的诗歌如风如水般流传之意。
逮至圣文,随风乘流,方垂意于至宁。躬服节俭,绨衣不敝,革鞜不穿,大厦不居,木器无文。于是后宫贱玳瑁而疏珠玑,却翡翠之饰,除雕琢之巧。恶丽靡而不近,斥芬芳而不御。抑止丝竹晏衍之乐,憎闻郑卫幼眇之声。是以玉衡正而泰阶平也。(《文选》杨子云《长杨赋》)
由此文可知,“风”与“流”似为同义,合而为“风流”。此处的“风”与“流”,在修辞上是以自然现象相譬喻,以表达如风如流之意,但其原为圣文(即汉高祖之子文帝)承继高祖遗风,使得天下安宁,崇尚质实之风的含义。
这样一来,“风流”原为先王之遗风余泽,后表示此遗风得以现行天下,即成了传统的风俗习惯之意。可见,“风流”所指的是基于政教观念的伦理、风习传统,同时,也形容这一传统在当下的样态、遗风的现时表现。这个意义上的“风流”,也可理解为民间良习、天下美风。《孟子》公孙丑上有记:“其故家遗俗,流风善政,犹有存者。”其中,“流风”一词便是用以表达先人遗存的美好风尚之意。“流风”作为流传的美风之意,似亦可与“流弊”相对,但这样一来,却也不再是“流”与“风”了。而且,由《辞源》的释义“谓流传之风化也”可知,“流风”确可理解为流传之风。
性託夷远,少屏尘杂,自非可以弘奖风流,增益标胜,未尝留心。(《文选》任彦升《王文宪集序》)
此例是说,王文宪性情高远简素,超凡脱俗,劝奖美好风尚,志存高远。此处的“风流”,看似是指个人自身的品格,但其实仍然涉及天下美风之意。下面这三个例子也大体相同。
公在物斯厚,居身以约。玩好绝于耳目,布素表于造次。室无姬姜,门多长者。立言必雅,未尝显其所长。持论从容,未尝言人所短。弘长风流,许与气类。(同)
孔明盘桓,俟时而动,遐想管乐,远明风流。治国以礼,民无怨声。(《文选》袁彦伯《三国名臣序赞》)
堂堂孔明,基宇宏邈。器同生民,独禀先觉。标榜风流,远明管乐。(同)
第一例中,“弘长风流”与“许与气类”相对,为推赏风流之人,结交义气相投之士(即道义之士)的意思,此处看似是指风流的人,实则更宜理解为那些人都具备风流的品性。后两例是说诸葛孔明追慕管仲、乐毅那样的先贤,弘扬天下之美风。其中,最后一例在《佩文韵府》中亦有列举,《辞源》将其释义为“品格也”,但实则并不恰当。此处应当并非是指作为个人的孔明的品格,而是天下的品格,是万民之美风。这也是根据前例中有相同的用词,且又补充道“治国以礼,民无怨声”推测而出。管仲乐毅纵是辅佐君王、保国安民的名相,在政教方面也不外乎洒布风流。如此一来,“风流”自然是用以表示天下之风,但这样的“风”亦有堕落的可能。
虽五方杂会,风流溷淆,惰农好利,不昏作劳。密迩猃狁,戎马生郊。而制者必割,实存操刀。(《文选》潘安仁《西征赋》)
此为晋惠帝元康二年迁任长安令,西行途中所写的当地人物山川之状,是对周都鄷、镐之地今日之荒颓,周之美风尽丧,五方之人杂居,风俗混沌淆乱的慨叹。这里的“风流”,便不再是“美风”,而是“溷淆”的“恶风”,但仍是指对原本的“风流”的污染。因而,风流的本质,仍然是一种清澄之态。
问朕立谏鼓,设谤木,于兹三年矣。比虽辐凑阙下,多非政要。日伏青蒲,罕能切直,将齐季多讳,风流遂往。将谓朕空然慕古,虚受弗弘。(《文选》任彦升《天监三年策秀才文三首》)
此例为梁武帝问策秀才,感叹朝廷尽管设立了谏言机制,但仍然没有针对政要的重大谏言,此为齐末多忌讳而废除了直谏之美风的缘故。这看上去仅是臣子间的风习,但实际上也并非只是个人之事,而是天下之风习。
由以上诸例可知,“风流”原为天下之美风,是描述政治教化的概念,到后来才推及个人的优良品格。如前所述,《辞源》中涉及“品格”的例举,似引自《佩文韵府》第十五例,但第十一例更为恰当,就是指个人的品格。
出参太宰军事,入为太子洗马,俄迁秘书臣,赞道槐庭,司文天阁,光昭诸侯,风流籍甚。(《文选》王仲宾《诸渊碑文》)
既称莱妇,亦曰鸿妻。复有令德,一与之齐。实佐君子,簪蒿杖藜。欣欣负戴,在冀之畦。居室有行,亟闻义让。禀训丹阳,弘风丞相。藉甚二门,风流远尚。肇允才淑,阃德斯谅。芜没郑乡,寂寥扬冢。参差孔树,毫末成拱。暂起荒埏,长扃幽陇。夫贵妻尊,匪爵而重。(《文选》任彦升《刘先生夫人墓志》)
此处的“风流籍甚”“籍甚二门,风流远尚”,说的是个人或家族的品格,表示其声名传高播远之意,而此声名所言及的,前者是政治家,后者是道德家。可见,这与先王圣德作为传统如风如流般流布天下是同质的,无论是用于形容宫廷,还是家族,抑或个人,“风流”皆可使用。也就是说,“风流”同时存在于伦理性的、现实性的和历史性的世界。
然而,这种伦理性的(包括政治性的)价值,若进一步扩大其范围,就会及至美学的价值,也就是说,“风流”具备超越以国家为代表的人伦性存在领域而言及自然物与人工物的倾向,此种用例最早出现在中国。《辞源》释义的“品格也”,尚属个人范畴的伦理性,即所谓的“名士风流”,而其进一步所解释的“言仪表及态度也”,在范围上已经有了相当的拓展。仪表与态度是品格的外化,是有形的姿态。《辞源》所引的《佩文韵府》第二例是《三国志》中最早的用例,其中的“风流”,便是以伦理性为主,也兼及一种善谈论而广交际的广泛意义上的好的生活态度。同样的,第七例中喜爱蜀柳的情态亦是如此。当然此例主要是对张绪其人风姿风格的评价,描写杨柳的风流之姿也是为了以物喻人。可想而知,枝条垂落,如丝如绦的楚楚风姿,是何等风流可爱。至此,风流也开始用于描绘自然之物的属性,并具备了类似于“哦可嘻”(おかし)、“哀”(あわれ)那样的美学内涵。此例中蜀柳的可爱虽然尚非明确的审美性表达,而是将柳树予以人格化,笼统地评价其整体的伦理性、风习性、存在性,但及至后来,却是明晰地将表述重心落到了美的事物,特别是优美的事物之上。
此外,我们也从《文选》中摘选出了《玉台新咏》的相类用例。(《文选》编纂于梁,《玉台》编纂于陈。)
阅诗敦礼,岂东邻之自媒。婉约风流,异西施之被教。(《玉台新咏》序)
杂彩何足奇,惟红偏作可。灼烁类蕖开,轻明似霞破。镂质卷芳脂,裁花承百和。且传别离心,复是相思里。不值情幸(一作牵)人,岂识风流座。(《玉台新咏》卷五《咏红笺》)
明珠翠羽帐,金薄绿绡帷。因风时暂举,想像见芳姿。清晨插步摇,向晚解罗衣。托意风流子,佳情讵肯(一作可)私。(同《戏萧娘》)
可怜宜出众,的的最分明。秀媚开双眼,风流著语声。(同卷十·刘浤《咏繁华一首》)
这些诗句中的“风流”,大体是指能够体现此诗集内容特色的优婉之美,其中也包含了一些感观上的魅力与情欲、情感上的蛊惑力。“风流”的此类含义极端的表现,可见于《游仙窟》,其在中国也是日趋兴盛的。譬如唐玄宗与杨贵妃率宫女共戏“风流阵”的韵事,在《天宝遗事》与范成大的诗中均有记述,近松的《国姓爷合战》中对此也有转引,此种以优美的感观魅力为核心的风雅,亦为风流。《辞源》除以上解释之外,另有“不拘守礼法,自为一派,以表异于众也”及“精神特异之处”的释义条目,所引用例为《佩文韵府》第三、十、十三,意为风雅、高雅。第三例在《大日本国语辞典》中被解释为“雅(みやび),脱俗,数奇(すき),风雅,文雅”,其所引用例中的王献之(王羲之之子),高迈不羁,确是以风雅而闻名。第十例的杜如晦也是爱书的文雅之士。第十三例则是《二十四诗品》中对“含蓄”的解释,含蓄体的诗,用词少而诗趣丰,此时,“风流”所指的不再是人,而是作品中所蕴含的雅趣。《辞源》中所谓的“自为一派”“异于众”“精神特异之处”,表示的都是此种雅趣的超凡脱俗以及其中所包含的独特高迈的精神境界。“风流”的此种特性在之前所列举的诸例中也是存在的,但此处尤其强调其脱俗文雅的一面,强调这种超越伦理性之上的审美的、艺术的甚或是学者的高绝教养的表达。
在《佩文韵府》中,还有许多《辞源》未引的此种用例。如,第四例的“乐广”句中的“风流”,《大言海》的解释是“雅致之事,数奇,风雅”,《字源》释义为“雅致”,《详解汉和大词典》(服部、小柳两氏编)解说为“脱凡绝俗,以作诗歌,游于高尚”,《大辞典》的释义是“雅致之事,数奇,风雅,文雅,温雅之风度,洒然而超脱世俗”。而第六例的谢安一例,《字源》将其解释为“风雅的宰相”,第八例的“风流罪过”,《字源》解说为“未触犯法律的风雅之罪”,《详解汉和大词典》的释义则为“为舞弄诗文而冲犯律法”。此外,第五例、第十六例以及第十九例之后,都是指雅趣、诗趣,文人风致,以及具备文化、精神价值的物事,这些都与“雅”(みやび)的含义极为接近。
此外,《佩文韵府》中还有“风流人”的用例,如以下两例,其含义与前述诸例并无太大差别。
(晋书)简文帝尝与孙绰商略诸风流人,绰曰:刘惔清蔚简令,王濛温润恬和,桓温高爽迈出,谢尚清易令达。
(苏轼诗)江左风流人,醉中亦求名。渊明独清真,谈笑得此生。
而且,《大辞典》中还例举了“风流安石”之语,下例便与其意相当。
辽故受知于王安石,安石尝与诗,有风流谢安石,潇洒陶渊明之称。(《宋史沈辽传》)
像这样以“风流”颂扬个人风度之高迈秀拔、文雅温藉的诗文,在《世说》中亦屡屡得见。例如:“崔瞻才学风流,为后来之秀。”(卷十三《企羡》)“此君风流名士,海内所瞻。”(卷十四《伤逝》)“元琳神情朗悟,经史明澈,风流之美,公私所寄。”(同)而《北齐书·裴让之传》中,“此人风流警拔,裴文季为不亡矣”之句中的“风流”,在《大辞典》中,被解释为“有文雅温润之姿,而又兼有奇拔锋锐之态”。确实,凡风流之士,其风格多是温藉与警拔兼备的,因此,“风流”中确实可能同时包含着“警拔”的要素。“风流温(蕴)藉”一语,在诗论中屡屡可见,日本也很常用,同时又有“风流警拔”“高迈不羁”的表述。而正是这种看似异质要素的结合,使得“风流”的浪漫属性得以凸显。
通过以上说明,我们大体可以了解中国古代“风流”的主要含义,但仍有一些问题值得商榷。首先,《辞源》解释为“犹言风光荣宠也”的《佩文韵府》第十七、十八例,若依《辞源》的解释,其中的“风流”是指荣宠而尊贵的风格,这是极为特殊的用法。这两例是从唐诗中可见的用法演变至后世。张说的诗出典不明,晦涩难懂,实在谈不上雅趣或优美。而李颀的诗则是《唐诗选》中名为《寄綦毋三》的七律,似为綦毋从宜寿县尉迁任洛阳县令时的送别之诗,其中的“风流”与其他诸解也不相同。《辞源》似将其解释为深受丞相恩宠之意,虽无不当,却也有“清风高流”的说法。而且,从所引魏朝荀彧的故事(荀彧为中书令,好熏香,所坐之处,香气三日不散,故称令公香)中,也可以看出此例的“风流”似乎同样包含了风雅的意味。总之,这些用例中的“风流”是否真如《辞源》所说具有荣宠之意,仍是个问题。私以为,以“雅”(みやび)解释“风流”足矣。以上为《辞源》的用例,但在《佩文韵府》中还有两种尚未提及的用法。
第十二例虽非迥异于以上诸例,但仍颇具特色,值得一提。此例中的康僧渊,显见是颇具风流隐士风格的人物,这一点若通读接下来所引的《世说》原文,则会更加明了那种隐于自然之中而优游自适的脱俗之风。这样说来,《辞源》所释义的“品格”“仪表及态度”“自为一派,以表异于众也”等,是否真的完全恰切呢?《世说》的“栖逸”所表达的隐逸之风,相较于儒教的、文雅的风致,或许更接近于道家或禅林的脱俗风调。
康僧渊在豫章,去郭数十里,立精舍,旁连岭,带长川,芳林列于轩庭,清流激于堂宇。乃闲居研讲,希心理味。庾公诸人多往看之。观其运用吐纳,风流转佳。加已处之怡然,亦有以自得,声名乃兴,后不堪遂出。
原文就是这样围绕着隐居生活描绘自然风物。此种隐士风流,在《后汉书》中也有记述:
若二三子,可谓识去就之燍,候时而处。夫然,岂其枯槁苟而已哉。盖诡时审己,以成其道焉。余故列其风流,区而载之。(列传第四十三,高士传序(1))
易称:遯之时义大矣哉。又曰:不事王侯,高尚其事。是以尧称则天,不屈颍阳之高。武尽美矣,终全孤竹之洁。自兹以降,风流弥繁,长往之轨未殊,而感致之数匪一。或隐居以求其志,或回避以全其道,或静己以镇其躁,或去危以图其安,或垢俗以动其概,或疵物以激其清。然观其甘心畎亩之中,憔悴江海之上,岂必亲鱼鸟,乐林草哉。亦云性分所至而已。(列传第七十三,逸民传序。《文选》亦有《逸民传论》)
在这些用例中,“风流”的含义虽未逸出“品格”“流风余韵”这样的含义太多,但其实质却是指隐逸者脱俗的风度,亦即“高士”“逸民”之风。但是此处的高士逸民,并非单纯是亲鱼鸟、乐林草的自然爱好者,而是性情狷介、脱离俗世,甘心畎亩之中、憔悴江海之上,却如伯夷叔齐一般未能摆脱对世道的忧思,具有道义精神的高洁之士。其生活姿态看似是老庄的,实则其根本精神中却存在着儒教的、政教的成分。在这个意义上,它比《世说》的“栖逸”更贴近“风流”的原意。此外,《高士传》(2)《逸民传》的例子,在松浦默的《齐东俗谈》、山冈俊明的《类聚名物考》中也有所引用,《广文库》亦有采录,而《齐东俗谈》所引的唐代章怀太子的注释:“言其清洁之风,各有条流,故区别而纪之。”并不正确,这一点已为人所熟知。这些书中将“风流”的本意解释为隐逸高士的“清洁之风”,也未必得当,毋宁说,这样的解释更接近“风流”的转义。
《佩文韵府》第十四例为《文选》中的诗句,现引用如下:
然八音之器,歌舞之象,历世才士,并为之赋颂。其体制风流,莫不相袭。(《文选》嵇叔夜《琴赋》序)
作者嵇康(晋人)欲赞美音声,却已有历代才子为歌舞音曲吟颂作赋,其颂赋“体制风流”,因袭旧例,已成定型,其声音以悲哀为主,其感化以垂涕为贵,但这在嵇康看来却并不完美,于是开始全面阐扬琴德,随后亦吟咏了种种琴之美妙。这里的“体制风流”,似是摹写音乐之“风流”,实则是指向可用于赞美音乐的赋颂,即赋这一文体的“流风”“仪表及态度”“品格”,是形容作品的样式和风格的概念,这是“风流”的又一特殊用法。但这与之前的种种含义并无根本的差异,只是此处的“风流”是在艺术品中方得以确认而已。这和《佩文韵府》第十三例的“不著一字,尽得风流”亦有相同之处,只是将人的高迈风雅之趣,置换到了作品之中罢了。不过,这种情况下,比之作品所包含的内容实质,“风流”更倾向于单指作品特定的形式和风格,类似于“样式”(さま)、“作派”(ふり),日本后来也多有使用,这也是“风流”一词的转义。
总之,《琴赋》序、《二十四诗品》中的用例,是“风流”的含义在文艺中的体现,此类的用法在六朝(梁)诗论《诗品》《文心雕龙》中也较为多见:
风流未沫,亦文章之中兴也。(《诗品》上)
风流调达,实旷代之高手。(同)
才力苦弱,故务其清浅,殊得风流媚趣。(同中)
民生而志,咏歌所含,兴发皇世,风流二南。(《文心雕龙》卷二)
自斯以后,体宪风流矣。(同卷四(3))
至于唐,司空图《二十四诗品》中的“含蓄”,被谓之为“不著一字,尽得风流”;释皎然《诗式》中,“诗有四德”其四即为“风流”,“诗有四不”第一便为“气高而不怒,怒则失于风流”,“文章宗旨”一条中就有“风流自然”之语。
中国古代对于“风流”的用法大体如此,其根本意义在于确认优良精神文化的存在。“风流”的内涵,起初主要集中于政教方面,而后进一步拓广到伦理的、审美的领域,并广泛存在于天下的民俗、特定的个人、自然物、艺术品等之中。另有一些特殊用法,虽与本义略有差异,但细察之下则会发现,其本质仍是相同的。而《辞源》中所列条目,也不过是关于“风流”的一种观点而已。到了后世,狎妓可为“风流”,清隐之风亦可为风流,而作为近世风流的一例,郑板桥对日本文人的影响很大。
郑板桥在其《道情十首》中,三次用到了“风流”一词。所谓“道情”,今为含有劝戒之意的俗曲,而在元代,则为道士所唱的歌词,其中蕴含着脱俗的思想情感,于是郑板桥称之为“风流”,那么,其含义究竟为何呢?《道情十首》序言如下:
枫叶芦花并客舟,烟波江上使人愁。劝君更尽一杯酒,昨日少年今白头。自家板桥道人是也,我先世元和公公,流落人间,教歌度曲。我如今也谱得道情十首,无非唤醒痴聋,销除烦恼。每到山青水绿之处,聊以自遣自歌;若遇争名夺利之场,正好觉人觉世。这也是风流事业,措大生涯。不免将来请教诸公,以当一笑。
可见,“道情”的歌曲创作,亦是“风流事业”。此十首中,前五首所歌咏的都是“老渔翁”“老樵夫”“老头陀”“水田衣”“老书生”的离俗生活,现将其中一首摘录如下:
尽风流,小乞儿,数莲花,唱竹枝,千门打鼓沿街市。桥边日出犹酣睡,山外斜阳已早归。残杯冷炙饶滋味,醉倒在回廊古庙,一凭他雨打风吹。
此种境界,颇似日本良宽,但相较而言仍是中国诗歌的放旷之气更浓。此处所说的“风流”,看似主要指向了“唱竹枝”,实则应当涵盖着全诗的趣致。而板桥也是借此诗劝戒人们远离名利融入自然。《道情十首》尾声,更是对“风流”的宣扬:
风流家世元和老,旧曲翻新调。扯碎状元袍,脱却乌纱帽,俺唱这道情儿,归山去了。
《道情》中出现的三处“风流”,一般被认为是用以形容音曲之语,但或许更包含着对此音曲超脱凡尘俗世的状写。由郑板桥其人其诗而观,近世风流隐士的风貌会愈加鲜明,我们今日看到“风流”一词,联想到的更多也是这样的世界。
最后还有一点需要说明,《大言海》中对“风流”的语义、语源的解释,开头便写道:“风声品流之略,剪灯新话(山阳翟佑宗吉,永乐作)牡丹灯记‘风声品流能擅一世,谓之风流也’。”因此,在今天的风流论中也可见对此的引用,但《大言海》的这一解释在使用中却颇为不易。这一用例原本在《和训刊》中有记:“见于剪灯新话注释。”但这并不是《牡丹灯记》的原文,而是《剪灯新话句解》(垂胡子集释)中对“风流”的注释。详之,即为《牡丹灯记》中的“世上民间作千万人风流话本”一语加上了注释:“风流:风声品流能擅一世谓之风流话本犹话柄也言说话之本也。”所谓“风流话本”,指的就是像《牡丹灯记》这样的艳情小说,类似于日本的“好色本”。而为其附上“风声品流”这样的注释,也是注释者个人的解释,实则对于艳情小说来说并不恰切。《剪灯新话》前四十卷亦称《剪灯录》,明洪武十一年作者翟宗吉曾为其作自序,却因遭逢贬谪而散佚,四十余年之后,胡子昂得《剪灯新话》四卷,于永乐十八年得作者校订。垂胡子(林芭)的《句解》二卷所依据的是尹春年(沧州)的订正本,于明嘉靖年间成书。故而《大言海》的引文实则出自原书问世很久之后的本子,很难将其作为正确理解“风流”原义的根据。加之《句解》的解释,也并不适用于《牡丹灯记》中的用例,只是在含义上与“风流”初期的用法大体相当,其对“风流”语源的说明也没有确切的依据。而且,对于像《牡丹灯记》《西厢记》这样的稗史、小说、杂剧,“风流”一词在其中的用法应与日本的物语、浮世草子等是相通的。《剪灯新话》中的“风流话本”这一用例,可以说也是“风流”的又一转义。
(1) 应为“周黄徐姜申屠列传第四十三”,此处作者引用有误。——译者注
(2) 同前,作者引用有误。
(3) 应为“同卷十九”,作者引用有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