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国的语言政策与法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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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法语历史

法语属于印欧语系罗曼语族,起源于由通俗拉丁语9(le latin vulgaire)演变而来的高卢—罗曼语(le gaulois-roman)。2000多年前,当时的法国被称为“高卢”,当地居民使用的高卢语是一种没有书面形式的凯尔特语。公元前52年,罗马人征服高卢,带来的拉丁语成为教会、军队和行政用语。随着高卢被发达的罗马文化同化,高卢语逐渐消失,当时的拉丁语产生了两种变体,一种是书面形式的古典拉丁语,一种是普通民众日常口头使用的通俗拉丁语。西罗马帝国灭亡后,日耳曼法兰克人建立了法兰克王国(5世纪末到10世纪末)。当时的日耳曼民族由于文明发展程度逊于高卢民族,而受到高卢民族的影响。通俗拉丁语在此过程中演变为高卢—罗曼语,导致双言现象的产生:在教堂和官方场合及书面语中使用拉丁语,普通民众日常使用高卢—罗曼语。

公元486年,克洛维在建立墨洛温王朝时获得了部分高卢罗曼大家族的支持,因此决定采用他们的语言和宗教,即高卢—罗曼语和天主教。查理曼帝国时期,查理曼大帝要求教会使用罗曼地方方言进行讲道,推动了高卢—罗曼语口语的发展,使其逐渐走向了规范化的道路。

公元842年,查理曼大帝的孙子查尔斯·勒乔维与日耳曼人路易签订了用罗曼语书写的《斯特拉斯堡誓言》(Serments de Strasbourg),日耳曼人路易用罗曼语向对方宣读了誓言,查尔斯·勒乔维则使用条顿语。《斯特拉斯堡誓言》是首部用罗曼语写作的文本,也是最古老的法语书面文献,在法语历史上有着重要的象征意义,标志着古法语雏形的形成。

古法语诞生以后的历史大致可分为古法语(9—13世纪)、中古法语(14—16世纪)和现代法语(17世纪至今)三个阶段10。古法语时期,拉丁语仍是宗教、教育、司法用语,但高卢—罗曼语发展出多种形式。以卢瓦尔河为界,北方说奥依语,南方说奥克语,同时还有巴克斯语、布列塔尼语和弗拉芒语等。自中世纪前期起,随着王权从法兰西岛向外扩散,以法兰西岛为中心的一支奥依方言逐渐在法兰西全境流行起来,形成近代法语的前身。