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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编 斗祸的远因与近因
凡事有果必有因。清代东南地区的宗族械斗,与非宗族性的地域性(乡村之间的)械斗结合起来,又被人称之为乡族械斗,乃是一种令人瞩目的社会冲突现象。经过众多学者的研究,已经揭示出这些冲突的根源,其发生大多起因于民间社会的日常纠纷。在当时官方看来,这类纠纷不外乎田土水利、角口斗殴、户婚名誉等小事,并未予以特别重视,不仅如此,官员们还将乡民动辄兴讼械斗的情形归咎于民风“奸猾好讼”、“强悍好斗”。预防既不当,处理亦无力,遂致乡族械斗如同顽癣恶疾一般,依附于清朝肌体的始终。
本书所述广东斗祸之起因与一般乡族械斗一样吗?答案是:基本不一样。所谓“基本不一样”,而不是“完全不一样”,是说土民与客民的冲突,包含了由日常小事引起的因素,但其内在的、深层的原因却必须从客家本身及其移民史、土客关系史以及引发斗祸的社会政治环境中去寻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