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5 IFRS与其他报告体系的比较
采用IFRS作为欧盟和其他国家所要求的财务报告标准,推动了财务报告标准全球趋同这一目标。但是,全球资本市场在财务报告方面仍然存在着显著差异。或者可以说,最关键的是IFRS和US GAAP之间存在着差异。2005年,当欧盟采纳IFRS后,大量的全球上市公司使用的都是这两种报告准则中的一种。
一般情况下,IASB和FASB会共同努力去协调会计准则的变化和减少准则之间的差异。2004年,IASB和FASB发起了一个联合项目,期望能够共同开发一个改进的、共同的概念框架。到2010年年末,该概念框架的趋同工作被搁置。2012年12月,IASB重新启动概念框架项目作为IASB的一个单独项目。截至2018年年底,趋同议程都还没有新的进展。
随着越来越多的国家采纳了IFRS,分析师考虑其他财务报告体系的需求将会减少,不过,他们仍然可能会遇到一些财务报表是按照IFRS以外的准则体系来进行编制的。IFRS和US GAAP之间仍然存在着差异,这些差异对概念框架和许多财务报告准则都有影响(见表2-2)。关于IFRS和US GAAP之间的差异,在个别财务报表和特定主题的课程阅读材料中都有更详细的介绍。
表2-2 IFRS与US GAAP之间的差异
资料来源:https://keydifferences.com/difference-between-gaap-and-ifrs.html.
在分析不同准则体系下编制的财务报表时,针对报表编制基础之间存在的重大差异,编制调整对照表和披露信息(在一些司法管辖区可获得历史资料)显得尤其有用。例如,对于未按照US GAAP编制财务报表的外国发行公司,美国证交会历来要求它们要编制调整对照表。但在2007年,美国证交会取消了对根据IFRS编制财务报表的公司的调整要求。尽管与此类差异相关的披露有时篇幅惊人,但净利润和股东权益的金额调整表往往是容易理解的。由于现在已不再容易取得调整对照表了,在比较两家按照不同准则体系编制的财务报表的公司时,分析师必须对不同准则体系之间的差异十分熟悉。在许多情况下,对于根据不同会计准则要求所编制的财务报表,信息使用者是没有足够的资料来进行调整以获得可比信息的。因此,分析师在比较不同会计准则下报告出的财务指标时,必须保持谨慎,并高度关注财务报告准则的重大发展情况,因为这对公司业绩的比较和证券估值具有重要影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