税收改革,OEM的枷锁
2012年,中秋、国庆、春节这些本该属于酒业的狂欢日,酒企和经销商们却一步步进入低潮深谷。悲观情绪开始蔓延,人们认为压倒行业增长的凛冬将至。但乐观的是,压倒行业增长并非压倒白酒行业。相较于前者,白酒行业更愿意将尚不知会持续多久的寒潮,称为调整期,而并非认为行业已进入衰退期。
“三公”消费禁令的约束作用,主要集中在业内的高端品牌上。而与之而来的白酒税制改革,则更加宽泛地对整个白酒行业进行“松筋动骨”,是一场由内向外的行业重塑。
借用比喻,如果前者是一道针对黄金十年中迷乱、荒唐发展砍下的铡刀,那么后者便为白酒行业预留了一道向阳而生的出口,使酒业在业火焚烧后,留存能够重新抽芽的幼苗。
2012年7月,《关于〈中华人民共和国消费税暂行条例实施细则〉有关条款解释的通知》发布,国家税务总局更新了对白酒行业税制的全新解释。更新后的酒业税制改革重点直指白酒行业最为流行的OEM模式。
OEM模式的核心是买断,直接由一些酒厂买断某一品牌的白酒经营权。在市场化大潮下,酒厂凭借OEM模式降低成本,专注核心,通过遍及全国的细小分支,将旗下品牌的标签产品输送至全境大小市场,四两拨千斤地率先在市场浪潮中占据高地;而那些无品牌酒厂,成为OEM模式下的首批受益者。
但这些从知名酒企延伸出来的细碎链条,成为白酒行业的避税“主力军”。从税收方面来看,增值税、消费税等多个税种,都是白酒必须面对的税务项目。可OEM模式下衍生的买断品牌,却凭借难以计算的潜在产量,成功躲过了重重税务。
于是,在截断黄金十年的发展后,国家税务的第一刀,便对准了白酒行业的OEM模式。全新税收改革在酒企和分销委托方中间加了一道度量尺,按照最终的市场出售价格进行衡量。
新政将OEM链条划分为初始和末梢两个端口。末梢部分负责将产品酒进行生产并贴牌,再直接面向市场进行销售。若销售价格低于从品牌厂商的计税后价格,便无须缴纳消费税;若高于计税后价格出售,则需要补缴相应的消费税。
此举意味着那些OEM的末端酒企“安枕无忧”的避税岁月结束了。酒业税制改革为一路狂奔的OEM戴上了枷锁,不仅用税收限制了OEM代工的发展,还间接抑制了产能增长的泡沫。
随着税改制度颁布,本就在高端白酒寒潮寻找出路的知名白酒企业,迅速调整企业发展方向。五粮液、泸州老窖、郎酒等知名白酒企业,陆续发出公告,开始清理和筛除冗杂的OEM品牌。曾经风光一时的白酒OEM模式,从根系上被强行切断了养分,酒企逐渐感受到了生存压力。
其中,曾以OEM模式的优势,在市场化初期打下一片江山的五粮液,站在酒税改革的追光灯下,受到业内外的关注。对此,五粮液成立了相应的改革领导小组,由其掌门人操刀,梳理旗下优势品牌产品线,去除多余的支线品牌,去糟存精。五粮液由此逐步从OEM深潭中抽身而出,向系统性的区域性销售模式转型。
宏观调控和税制杠杆好似酒业发展的引擎和刹车。开放一道通向市场化的闸口,创造了白酒行业百花竞放的盛景。而繁华催生乱象之后,税制杠杆的调控对策踩下了刹车。
用白酒行业的通用说法,这叫作“寓禁于征”。一方面,白酒行业的利润率在我国众行业中位列在前。此外,白酒还有强地缘性特征。这使得部分白酒产业发达的省份,需要酒企的税收支持,以及龙头产业的带动作用。另一方面,白酒行业是粮食消耗型行业。在新中国成立早期,由于粮食紧缺,国家就曾要求对酒业进行收紧管制。另外,由酒类产品引起的交通、治安和疾病等社会问题也频频出现。因此,国家需要正确引导酒业发展和大众消费。鉴于此,酒业管理的“寓禁于征”模式逐渐形成。
在白酒行业发展的历史长河中,截至2012年,共有5次大型税制改革。1994年元旦起,国家税务总局发布的税制改革开始施行,要求在对流通货物普遍征收增值税的基础上,选择部分货物进行消费税再征收,烟、酒、非必需奢侈品等品类便位列其中。其中对粮食白酒的消费税率征收得最高,达到了25%,薯类白酒为15%,用于解决当时白酒生产过于盲目、市场管理缺失而导致的行业散乱问题。
2001年,酒税算法再次优化,实行价、量结合的计税方式,每斤白酒需征收5角的从量税,并取消酒中对购进酒部分的抵税政策。这一改革对低档白酒产生了冲击效应。那些价格低廉的低档白酒生产企业,除了承担生产、经营成本,还需承担消费税、增值税和从量消费税,盈利空间被进一步压缩。倒逼这些酒企自发优化产品结构,从高端产品研发入手,稳定企业的收支利润。
2006年,白酒行业在原有基础上增加税目、降低税率。取消粮食白酒与薯类白酒的税率差别,一同改为征税20%,降低了生产粮食白酒的大中型酒企负担;同时,也增加了生产薯类白酒的中小型企业的赋税压力。白酒黄金十年的沸腾上升期,助推了白酒行业的优胜劣汰。然而,由于此次改革的征税只对生产厂家征收,部分酒企为了避税,开始在酒企内部开设销售公司,将白酒产品转一次手后,通过销售公司的名义面市,以此降低基税。于是2009年,酒税杠杆再次启动,根据品牌、利润、生产规模划分大小酒企,按照不同区间的核价范围进行计税,减少了酒企通过借壳避税的现象。
第五次税制改革便是2012年遏制OEM泛滥的“划线优化法”。这在一定程度上加强了白酒行业的调整力度,也为后期白酒行业结构从金字塔型向纺锤型转变进行铺垫。
所以当白酒行业一路高歌时,酒税并非没有参与到行业发展的调整当中。只是酒企经营和酒税政策之间,还有着极大的弹性空间。这让两者处于“上有政策下有对策”的“捉迷藏”状态。
白酒行业作为市场化程度最高的行业之一,一方面,酒企之间保持着高度的自由竞争,战况几近白热化;另一方面,在保证行业长远、健康发展上,国家的宏观调控从未缺席。当市场化调节失效、行业出现泡沫时,宏观政策便能及时出现,以“悬崖勒马”。从短期来看,一些“寒冬”政策似乎让行业一落千丈;但从长期来看,这是一种促进行业理性发展的有效手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