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4章 结尾
向金大小姐求婚时,并没有平日里想象的那样惊天动地,也没有平淡如水,有激动,有开心,有纠结,也有对未来的彷徨,至少于我而言是如此的。
毕业的六月盛夏,即将告别这里的本科生和研究生们一个个都穿上了不同颜色的学位服,走上校园的坡道,倚靠在高大的梧桐树和矗立的雕像旁拍照。
为了满足爸妈的要求,我终于在求学的七年里带着他们逛了整个校园,同行的还有刚从部队回来的老孟,以及不久前才相互见过面的金大小姐。
一路上看着毕业生们的欢声笑语,我们也不禁为这种快乐所感同身受,尽管这是生命中如此短暂的时光,以至于要经历它只需要做很简单的事情就好,吃喝玩乐,也是为了纪念自己要真正的走进工作这个阶段了。
站在学校门前拍照时,老孟自发地当了那名拍照的人,我和金大小姐站在一起,似是相得益彰的,两侧是爸妈,老爸不常拍照,因此站得偏远,可总是口是心非。老妈兴致高昂,搂着金大小姐,彷佛回到了她还在卫校上学时的青葱岁月。
我们并没有拍多少照片,他们,甚至金大小姐应该都在等待着事先说好的那件事。
在那栋我七年里每天都要来一次的教学楼前,在这座偶尔我们会压马路,闲聊的地方,我从口袋里拿出了钻戒,亲自戴上了金大小姐的手指上。
仔细想来,我是个从来不带上什么浪漫色彩的直男理工科生,唯有的那点浪漫色彩不是老孟教的,就是从网上那些土味的玩意儿中学来的,饶是土了点,饶是先前为了让爸妈觉得一切顺利于是事先告知也预演了一下,金大小姐还是留下了泪水来。
我想不需要多少文字去形容她的泪水,激动?喜悦?等等,于我而言,都已经足够。
那天晚上,老孟从柜里拿出了自己珍藏多年的老酒来,这是他偷偷从家里的资产里捞出来的,而且价格不菲,在我看来实是有点大材小用了。
他要回福建,也就是自己的家那边,家里给他相了一个相貌端庄的姑娘,加上那边的发展很吸引他,于是就放弃了正式部队的考试退伍。
在部队里,老孟相当的规矩,只是这一出部队,特点还是和两年前没什么区别,仍然是好喝酒好吃东西,当然这对于马上要工作的我们而言,都不要紧。
金大小姐当然也出席了这简单的庆祝会。
说起我和金大小姐的故事为何能走到最后的这个结局呢?其实虽然那堵墙很长一段时间都横亘在我们中间,即使我俩不说也都各自明白,可命运是会开玩笑的。
金大小姐的母亲早逝,父亲身强力壮的年纪竟也得了和当年老杨一样相同的病,我现在还记得金大小姐边哭边说,想起了我曾提起的老杨的事情。
于是那段时间,我也没有多想,就天天陪着她出入医院。研究生的课程少,加之我们早早确定了自己未来的工作岗位,有充足的时间陪她的父亲。
我还记得她父亲临终时的那种状态,老杨大概也是这般,只是他不愿意让我们看到他的那般脆弱而已。用白单盖上的时候,没多少人过来看他们,明明财富在这个世界上是被如此多的人重视的,可那时候我才明白,不是财富代表不了真情,而是真情不是财富所能代表的。
临终时,她父亲认可了我们的事情,而我们为了他,还特别表演了一出戏,提前穿上了结婚的西装和婚纱,在医院护士的配合下,也在他的见证下结婚。不久后,他就安详的走了,没有像平日里那样受到太多的痛苦与折磨,这让我们感到欣慰。
那栋别墅,也就变得空荡荡的了,由于她父亲生前的病情,我也去了不少次别墅那边,现在唯一剩下的还能让金大小姐牵挂的,只有那位令我印象深刻的老管家了。老管家没走,他亲眼看着金大小姐的父亲平地起高楼,也亲眼看着他因病逝去,也是金大小姐成长的见证者,他想将自己的故事留在这里,金大小姐也满足了他的愿望。
在他老得不能再老的最后年岁里,我们轮流着给他推轮椅,走过夕阳映照的小路,于金大小姐而言,他早已不是那个时时刻刻护在身边的身强力壮的管家父亲了,而于我而言,他也不是那位和善又随和的,对自己没有一丁点偏见的大叔了。
我们走过了每一天的廊道,他安详地随着我们推着走,一句话也不说,疲惫了就闭上眼,我们就停下来靠在他的旁边,他睡的时间也越来越少,身体也越来越消瘦。
某个午后,我们推着他再一次走过那里时,他就闭上了眼,再也没有睁开。
失去了两名亲人,还是难以避免地给金大小姐带来了悲伤,研究生最后一年,多数时间我都陪着她去图书馆,去操场,去附近的咖啡店电影院,那不是单纯的压马路,也是为了缓解她心中的伤痛。
我们二人趁着寒假南下时,父母早早地就迎在车站的门口,看到金大小姐就乐开了花,接过了她手上的所有东西,却丝毫不看我这儿一眼,实在是令我觉得“生疏”了不少。
坐在车上,二人真是把金大小姐当成亲小孩似的唠叨这个唠叨那个,连我这个旁听者都听烦了。金大小姐倒是很乐意和他们聊些家长里短,毕竟生活也不只是学校和工作上的那点事。
父母是我没想到的,竟然如此郑重地带着我们去了那家酒店,这家酒店还是很有渊源的,二十多年前就是在这里,我的父母走入了婚姻,不久之后我就在市一院出生,而过了二十年,没想到我和金大小姐会再一次来到这里,并且将我们的婚礼也在这里举办。
那天晚上的饭局,金大小姐少见地喝了很多酒,导致我不得不一路抱着她,又是背着她,带她回家。她醉意朦胧的,彷佛不是喝酒喝的,而是内心想醉的那样。
“没想到,我真的会和你走到一起。”
我给她脱下鞋子,又是脱下外套,扶着她到床上,给她盖上了被子,旁边的杯子里倒上热水,像以前老妈给应酬回来的老爸做的那样。
“是啊,我也没想到,”我微笑着说,“你高兴的话,比什么都好。”
她伸了个懒腰,直接一脚把被子给等蹬开,彷佛这张床不是自己第一次睡的,而是趟过了好多次一样的熟悉。
她说,她很喜欢这里,这里有家的感觉。
婚礼是在毕业拿到证书后的一个星期办的,我们还是在那家酒店里,父母请来的人不多,我也没请什么人,除了老孟外,再没有什么人是我必须要请的了。至于狗儿呢,刚打了个电话来,他从囚笼里出来了,而且也找到了合适的工作,在上海。
那晚的酒席一向自持严肃的老爸喝了很多酒,我们三人废了老大劲才给他搬上床去,那相较于他过去应酬时喝醉的场景,已经过去了很多年。
结婚之后,趁着和金大小姐同去其他城市以前的休息间隙之余,我还是独自一人去了上海,这一次是真正的江河南下,对于狗儿而言,又何尝不是如此呢?
在上海,我彷佛走入了一个迷宫里,这里是如此多的高楼大厦,彷佛让我回到了我第一次去首都求学时的那种心情,这哪里是我们的城市呢?不过是那些在高楼顶上举杯的白领们的城市罢了。
狗儿找了家小酒馆,小酒馆还是在巷子里,上海这边的巷子不多,这为数不多的巷子里,倒是不时有酒香传来,令我回忆起在首都求学时茶馆的日子。
茶馆早已不开了,老板回了自己在大同的家,那里早已换成了售卖纪念品的小超市,再也听不到那说书人的戏腔了。
狗儿的家离这儿不远,他住的很简单,和电视上常报道,拍摄到的场景一样,一间小小的屋子,屋子里摆着一张木桌,一个柜子,还有一张木床,其他的就没有什么。厨房和卫生间都是公共的,里面充满了各种混杂着油腻腐臭的味道来,可对于他而言,这里已经足够了。
唯一有点不同的,是他花了些钱购置的台式电脑,上面还是在几年前流行的电脑游戏。
狗儿起初是不适应的,后来时间久了也就慢慢习惯了,习惯了牢笼之外的人们的特点,他们不再像牢笼里面的人那样心思简单到只为了食物而争斗,他说,牢笼之外的人们又何尝不是在一个更大的牢笼里面呢?他们有着更多的欲望,却从来也难和他们的野心所匹配,于是他们痛苦,甚至于不择手段地试图去达到这一切。
我们二人点了几个小菜,配上酒来,还真是别有一番滋味。
有趣的是,我们二人只是这么坐着,彷佛更多的话语都在电话中说完了,见面的时候倒是没什么要去说的东西了,只是喝着酒,闲聊着平日里发生的有趣的事情来。
我谈谈金大小姐,他谈谈自己还在牢笼里的见闻,一来一回的,也许正代表着故事的结束。
是的,故事到这里也该结束了,我写这零碎的几章究竟是为了什么呢?也只是为了回忆自己不太平凡的点点滴滴,他们固然经过了我的某些加工,可也是真实存在的,也是真正令我觉得难忘的故事。
以前我从来都把黄河和长江所分隔的南北方视为不同的世界,而当我真正的南下或者北上时,才发现那也确实是南北的距离。只是对于狗儿而言,那也确实是实实在在的南下,这也是为何我要给这个短篇起这么一个名字的原因。
在这种写作的环境下,也许显得如此格格不入,但也是对于我过去的某些纪念和回忆,若是能给读这个絮絮叨叨的短篇的人某些启发来,倒也不失它仅有的价值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