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章
“殊途同归”
我和蒂姆约在剑桥一家食品店见面访谈。我们找了个桌子坐下,他小心翼翼地把一个破旧的手提箱靠在椅边,又摞上一个塞得满满当当的邮差包,这是他的全部家当。他静静地填写我制作的调查问卷,我则趁这时候仔细端详他的脸。他是一位四十出头的黑人,有着小小的下巴和满是皱纹的额头,长着一张娃娃脸,但满脸透露着疲惫。这几周他一直住在不怎么舒适的收容所里,尽量独来独往,因此才会随身带着自己的家当。我们的访谈一开始,他就谈起在收容所的不快:“我不喜欢和一大群人待在一起,因为他们每个人都有自己的故事要讲,有时候我真的不想听这些人在我边上讲自己的闹剧。”不过,蒂姆自己曾经八次被捕,多次就是因为在街上与别人发生了他所谓的“闹剧”。
蒂姆的生活一直飘忽不定,困难重重,这些阻碍似乎让他无可回避地踏进犯罪的牢笼。20世纪80年代,蒂姆在波士顿罗克斯伯里的公租房中长大,这是一个黑人聚居的地方。母亲缺席了他的童年,他是在姑姑的抚养下,和几位表兄弟一起长大的。他们住在狭窄拥挤的公寓里,经济拮据,仅够得上温饱。八十年代的罗克斯伯里是一个毒品交易猖獗的地方,他从小就对此耳濡目染。他说,在社区和学校里,“每个人都在贩卖毒品”。警察经常会出现,他们的目标往往是牵涉毒品交易的孩子们。蒂姆还记得,警察总是以一句“伙计”开场,拦住身边的每一个行人。警察的骚扰行径无处不在,蒂姆在13岁生日时第一次被拦截搜查,那天他正和一群黑人男孩在波士顿市中心购物,他回忆道:“我们当时感到不寒而栗,因为我们暑假打工刚赚了点钱,就遭到了(警察)搜身。”
十几岁时,蒂姆就和朋友们开始喝酒抽大麻。高中毕业以后,他离开姑姑家,搬到了佐治亚州的亚特兰大。他本想找份工作,开始新的生活,但没几个月又开始以贩卖可卡因为生。他居无定所,只能效仿其他人在机场过夜,刚满十九岁就因非法入侵而被捕入狱。当他出狱时,所有的家当都不见了。由于没有亲人和朋友的帮扶,他又开始贩卖毒品,几年后,他因非法持有毒品罪被捕,在审判前被关押了18个月之久。他回忆起佐治亚州的县监狱时说“那就是个大动物园”。服刑期满以后,他回到了波士顿,在这十年间,他又多次被捕入狱。他的前半生就这样在逃避刑罚和忍受刑罚中度过。
无论是在学者、记者和社会活动家,还是在普通人眼中,蒂姆都是美国刑事被告人的典型代表。他经历了艰难贫穷且无依无靠的童年生活,长大以后又开始吸毒贩毒,警察的步步紧逼让他一次又一次犯罪,这些特征是堕落到犯罪深渊的人的共性。但是,对蒂姆这类人的描绘并不能完整地说明我们刑事法律制度的影响范围。事实上,学术界和媒体对弱势群体的刻画往往掩盖了刑事法律制度中真正的不平等现象。要充分理解其中的不平等,我们必须将蒂姆这类人的经历与优势群体的人的经历加以对比。
30岁出头的瑞安家住波士顿郊区,他是一位在中产阶层家庭中长大的白人小伙子。在某个夏天的清早,我们依约在波士顿一个餐厅见面。那天他穿着卡其色的短裤和一件平整的马球衫,先与我亲切地握了握手后才坐下。与蒂姆不同,他在富裕家庭中长大(1),父母都接受过大学教育,他的父亲是一位人寿保险经理,母亲则是一位律师助理,但他们从未想过儿子会因为犯罪被送上法庭。到目前为止,瑞安已经被捕三次了,其中两次是因为酒后驾车,一次是入店盗窃,这都源于他酗酒和吸毒的恶习。
尽管瑞安出生自中产阶级家庭,但他在青春期萌芽就沾染上了毒品。瑞安自小就读于市郊公立中小学,坐享贫困家庭想都不敢想的优质教育资源,但他在学业上资质平平,与老师的关系也非常一般,好在他热爱运动,参加了足球队、高尔夫球队和篮球队。高中时期,瑞安有了学业压力,也染上了毒品,他在十几岁时就开始酗酒、吸食大麻,还服用苯二氮卓类的抗焦虑药物(2)。他的父母并不知道孩子吸毒,但对他未成年饮酒之事心知肚明,他们甚至认为喝点酒只是青少年的娱乐活动,并没有什么坏处,更无所谓是否违法。更严重的是,他的父母自己也酗酒,瑞安说:“他们没有意识到我之所以酗酒可能是遗传或其他原因。”有一次,瑞安和朋友被一位警察拦下,车里有“四瓶已经开盖的啤酒,都快到嘴边了”,幸好那位警察是车里某人父母的朋友,于是只作了警告就放他们走了。
上大学以后,喝酒成了家常便饭,瑞安说:“那时候我一周有好几天的时间都会去喝酒”,这个恶习引发了更大的问题。一个周末,他酒后驾车到学校附近,被警察要求靠边停车。瑞安说他当时吓坏了,尽管警察很有礼貌,但仍然逮捕了他。他在看守所里待了一夜后被女朋友保释,周一时,他在法庭上被附条件不起诉(3)。他说:“我不是在那种环境下长大的,所以从没经历过那种处境”,惊慌失措的瑞安赶紧给父亲打电话,父亲联系了一位警探,警探又帮瑞安找了一位颇有名望的律师。这位律师碰巧是该县检察官的儿子,他为瑞安达成了标准的认罪协议,不过处罚很轻。瑞安仅仅被判处六个月暂缓起诉,且不附加任何条件,这就意味着如果他在六个月内没有再次被捕的话,缓刑结束,他就能被免予起诉。大学毕业以后,瑞安找了一份投资顾问的工作,由于他的案件最终免予起诉,所以他在找工作时可以不报告自己的案件情况。(4)
有一段时间,瑞安的生活回到了中产阶级的轨道,但到了二十五六岁时,他的酗酒行为更加严重。企业里的“吃喝文化”助长了他的嗜好,他开始一个人喝酒。瑞安说:“我不去酒吧,不去交友,我与世隔绝,一个人喝酒。”于是他又一次被捕,仍然被附条件不起诉。后来,他因为患胰腺炎而昏迷住院,女朋友与他分手,他的高中和大学朋友也与他失联,他便搬回家和父母一起住,一边在父母资助的住院戒毒项目中工作,一边努力康复。他说:“我的父母帮我解决了人生中的所有问题。”那天早上我们见面时,他住在波士顿市中心“牙买加平原”社区的中途小屋(5)里,这里种族杂居,鱼龙混杂。他在吸毒后从一家商店偷走了一台蒸发器,于是第三次被捕。这次他对自己的案子有点紧张,不过他几乎可以肯定自己还是会被从轻处罚,要么被判处一小笔罚金,要么继续判六个月缓刑。他的多次受审经历告诉他,这没什么好担心的。从后文本案的判决结果可以看出,他确实不用担心。
乍一看,我们把注意力集中在刑事诉讼中的优势群体被告人身上似乎有点奇怪,因为我们倾向于把监狱和法院的被告人都当做穷人,对有色人种更是如此。可以肯定的是,住在白人社区的中产阶层和其他贫困阶层即便面临同样的问题、同样被起诉,前者成为被告人的可能性也比后者小得多。正如本章所言,社会环境的疏远、抑郁和吸毒等问题在优势群体社区中的处理方式与贫困阶层社区是不一样的。但即便优势群体的人真的被捕,其与弱势群体的诉讼参与度也不一样甚至完全迥异。因此,在某种程度上说,“优势群体被告人”是一个矛盾的、刻意的说法,这只是为了说明那些日常生活中本已享有优待的被告人,如何继续在刑事诉讼中享有优待的特权,从而在各个方面获得宽宥的。
瑞安的故事表明,优势群体被告人的未成年酗酒和吸毒等犯罪行为往往被解释成“令人愉悦的消遣”。当他们被抓获时,警察通常会对其作无罪推定甚至放过他们,直到他们无法证明行为合理性为止,所以对于他们而言,逮捕或其他诉讼程序只是令人震惊的意外状况。蒂姆的故事则呈现出了截然相反的一面。对于弱势群体的被告人而言,贫困和种族等因素从根本上对他们造成了限制,逮捕和其他诉讼程序就像家常便饭,犯罪几乎成为他们生活中不可避免的一部分。当弱势群体被告人被拦下时,警察很少会接受他们的解释,反而会以他们的人身安全和个人自由相威胁。本应承担保护和服务职责的警察反而明显地提醒了人们种族主义和阶层差别的存在。最终,警察的歧视行为和诉讼程序的不公给弱势群体的心里播下了不信任的种子。
本章考察了来自不同阶层的人是如何陷入被告人的境地的。笔者认为,优势群体被告人与弱势群体被告人即便有着相同的犯罪行为,他们走的“诉讼道路”也是截然不同的。他们会受到警察和其他司法官员的不同对待,体验不同的经历,以至于对刑事制度产生了不同的看法,最终将这一看法投射到了辩护律师身上,从而影响辩护律师与被告人之间的关系。虽然他们对犯罪的理解和对律师的态度大相径庭,但有一件事是共通的:疏离感——他们对大到社会、法律、社区,小到家庭、教师和同龄人都保持着疏离感。这似乎能证明司法官员对这个问题及其危害的担心是合理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