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部分
组织次序
第一章
组织的困境
几年前,一位美国学者在评论关于政党的相关文献时,注意到:“政党的组织分析……是政党研究中最早的分析之一,也是最令人沮丧的分析之一。”1在罗伯特·米歇尔斯(Robert Michels)的《现代民主中的政党社会学》(Zur Soziologie des Parteiwesens in der Modernen Demokratie)出版后的70年2,同时也是在莫里斯·迪韦尔热(Maurice Duverger)的《政党》(Les Parties politiques)出版后的30年3,最有智识且最具说服力的发现依然是从这些旧纸堆里发掘的,当然,这的确令人非常沮丧。大部分当代的分析都拒绝从政党本来的面目:组织,去研究它。这种阻力部分地归因于隐含在政党的组织分析中的客观难题。但这种阻力也归因于政党文献中普遍存在的偏见和态度,它们在观察者与被观察的目标之间设置了诸多壁垒。在这类文献中,有两种偏见特别普遍:我将把第一种偏见定义为社会学偏见(sociological prejudice),把第二种偏见定义为目的论偏见(teleological prejudice)。这两种偏见都危及了严谨的政党组织分析。
社会学偏见在于其信念:政党的活动是社会集团“需要”的产物;而且更一般地讲,政党本身不过是社会分化(division)在政治领域的显现。从这一视角看,像“工人党”、“资产阶级政党”、“农民党”之类的表述,不仅用于社会图示的(sociographical)目的,以便描述不同政党的选民和/或党员身份常见的社会构成;而且也用来解释政党的行为。这种取向通常会把政党内部的冲突解读为不过是不同社会利益的代表之间的冲突。4它也倾向于表示:某个政党的选举追随者的构成与该党党员的构成之间的最终差异,以及党员与该党选出的党代表们之间的最终差异,都是由于在社会利益代表时的“扭曲”所导致的。5另一个典型的特征是,即使在一定程度上视政党为组织,仍然经常(systematic)低估了政党塑造其追随者的能力。
社会学偏见——通过对“代表”一词相当不精确且过于简化的使用——妨碍了我们理解政党与“社会不平等”体系之间存在的复杂关系。而且,它让我们忽略了,无论在组织6内还是在政党政治中,政党不仅没有机械地反映社会不平等体系,而且政党本身就是其自身结构不平等的制造者。我把这些不平等定义为是组织的不平等,以便把它们与同社会分层体系相连的不平等区分开来。本书的命题之一就是,党内冲突的主要原因可以在政党内部的不平等体系中发现;该体系与社会不平等有关,但它绝不仅仅是社会不平等的简单反映。7作为组织,之于社会不平等来说,政党至少是部分自主的一个体系,并且党内持续存在的紧张关系主要是该体系的产物。社会学偏见妨碍了我们准确描述政党与其选举追随者之间的复杂关系,也妨碍了我们确认组织行为中存在的那些具体的不平等。
与社会学偏见一样,目的论偏见也同样广为散布,但它可能比社会学偏见更为隐蔽。目的论偏见在于把先验的“诸目标”归于政党,在观察者看来,这些目标表示饱受争议的政党(party in question)、一般而言的各政党(parties in general)、或各政党的一些“意识形态家族”的存在理由。一旦人们明确了政党的目标,就可以“演绎地”推断其活动与组织特征,或者衡量这些目标与政党的实际行为之间可能的差异。这种推进方式背后的看法是,政党是为了达成特定目标而形成的组织,它们严格致力于这些目标的实现,而且研究者也可以轻而易举地识别这些目标。这种解决问题的方法导致了要详述政党的诸多定义,这些界定——如同像资产阶级政党、工人政党等社会学的定义一样——预设了分析的指向与结果。目的论的偏见存在两种版本:第一种版本中占优的定义与政党的意识形态目标有关,而在第二种版本中占优的定义是所谓的最低限度的(minimal)定义,即第二种版本是基于所有政党应该共享的那些目标。
目的论偏见的第一种版本包含了下列几种类型的主张:(1)“用以解释我所关注焦点的假设,那就是……政党的目标,它的世界观,这反映了政党最具特色的特征,而且是在塑造政党行动的结果与模式上的最大影响”8;(2)“政党是以实现政治目标为导向的一个组织化集团、一个协会,它试图以自己的行动来维持现状,或者依靠有影响的成就或获取政治权力来改变现存的社会、经济和政治环境。”9一些常识性的区分,比如“革命型政党”(政党的目标在于革命)和“民主型政党”(政党的目标是保护民主)的区分,就落入这一窠臼。如果我们要使人相信两个“不证自明的”假设:(1)政党是追求目标的集团;(2)政党意识形态是其目标的最好指标,那么,这种定义(以及许多其他定义)就是合理的。
第一个假设的弱点在于,政党是目标导向的集团,这个需要论证的观点却被完全认为是理所当然。换句话说,就像组织社会学家熟知的那样、或者如我们将要看到的那样,它把事实真相简单化了,这构成了一个问题。
第二个假设的弱点更明显。如果我们毫不犹豫地认为,政党是目标导向的团体,而且政党“宣称的目标”(意识形态的目的)是“真实的目标”(real goals),我们就轻而易举地否定了社会分析的相关性和效用。如果我们认为,靠行动者与组织提供的目标就足够下定义了,那么,我们就将永远囿于它们的意识形态自我辩护的简单描述。10
目的论偏见的第二种版本更加隐蔽,因为它看起来更加科学。它使得主张所有政党都有共同目标的各种最低限度的定义成为必要。采用这类定义的学者,一般对政党宣称的意识形态目标保持谨慎。他们同意安东尼·唐斯(Anthony Downs)的主张:“政党形成政策是为了赢得选举,而非赢得选举是为了形成政策。”11
根据目的论偏见的第二种版本,每个政党最低限度的、共通的目标,就是通过胜选获得权力。相对于目的论偏见的第一种版本,第二种版本颠倒了选举目标与意识形态目标之间的关系。就第一种版本来说,胜选是实现意识形态目标的手段;在第二种版本来看,意识形态是胜选的手段。在目的论偏见之第二个版本的各种形式下,12依基本的常识来看,视政党为实现胜选的组织这种最低限度的、共通的定义,构成了一个简单明了的定义。但是这种界定正确吗?不正确,因为它不能解释为什么——如米歇尔斯观察到的13——政党频繁地采用各种、已预知了注定会在选举中受到惩罚的做法(courses of action),或者采用了至少不会实现选举收益的做事方式。这些定义也未考虑到,在大量不同的案例中,政党故意地避免了那些可以导致胜选的行动与选择;或者某个政党满足于——在没有任何机会建立更广泛的共识时,就成为一个永久性的反对党,更不用说去控制政府了——至少在很长一段时期内对一些西欧共产党而言如此,如法国共产党(French Community Party,PCF)。14
在目的论偏见的不同版本中,目的论的偏见总会显示出相同的逻辑:赋予政党目标,并以这些目标为基础来解释政党的行为。诚如我们很快要看到的那样,就任何复杂组织在其“目标”与行为之间的关系而言,这种逻辑是对该关系的一种过于简化的理解方式。
如果政党的目标,如我这里所提出的,不能被预先确定,我们该如何把政党与其他的组织区分开来呢?这正是之前的许多定义试图去(不成功地)回答的问题。15唯一可能的回答是政党——如同其他组织那样——可以根据它们从事具体活动的具体环境来区分。无论政党与其他组织共享了何种活动场所(arenas),政党是唯一在选举场所运转的、竞争选票的组织。通过对所有其他类型的组织来说是陌生的一项活动(与特定环境相联系),我们能区分政党与其他组织的不同,并且对政党可能的目标的探究留有余地(鉴于同样的行动也可以被不同的目标所激发)。16
组织的四种困境
社会学偏见和目的论偏见都把实际形成的、需要调查的诸问题认定为既定事实(givens)。我们用来检视这些问题的方法包含了组织之困境的确认,任何政党,既然它是复杂组织,就必须以此种方式或别种方式就这些相互矛盾的需求达成一致。17这些困境源于一些理论模型,这些理论模型界定了用以表示组织的相互替代的诸方式。
第一种困境:理性模型v.s.自然体系模型
在组织理论中,这是现存的相互替代诸模型中最为经典的一种。根据理性模型,组织主要是实现特定(可列明的)目标的工具。组织的内部安排只有根据其目标才可理解。18组织的每个成员通过在组织内的劳动分工中被委任的角色来参与组织目标的实现,而且他的行为只有在这一方面与组织的作用发挥才是相关的。如果组织也是一个志愿协会,那些参与者对组织目标的认同可以解释为基于相同的“事业”。多年来,组织文献都是基于这种理性模型、这一“终极范式”,19正如其批评者之一已经对理性模型的说明那样,目的论偏见是理性模型的直接表现。更为新近的文献已经对理性模型提出了令人信服的不同意见。
首先,组织“真正”的目标绝不会被先验地决定。比如,这是已被广泛证实了的,一个企业的目标从来不只是简单的利润最大化。20企业的活动经常要服从其他的目标,这些目标的阐明需要专门调研。从维持掌权者内部阵营的稳定性,到对企业已经征服的市场份额的简单维护,这些目标可能迥然不同。
第二,在组织内许多目标常常被竞相追逐,有时候这些目标与组织内行为体一样多。因此,所谓组织的诸目标,或者简单地显示为源于不同的行为体同时追求特定目标的复杂影响(在这一情况下把这些影响界定为“目标”也可能是模棱两可的)的后果,否则,它们不过是缺乏经验参考的抽象罢了。
最后,正如米歇尔斯令人信服地证明的那样,组织领袖们的真正目标经常不是追求组织确立的明显目标,而是保证组织生存的目标(并以此维持他们自己的权力地位)。
理性模型的替代模型:作为自然体系的组织模型,在反对上述理由的基础上建立。按这一模型的一个提倡者的话来说:
相较于理性主义传统的基本理念,体系视角(systems perspective)并没有把组织首先视作是实现命令者的目标的工具。相反,组织被认为是一个结构,这一结构回应不同的利益相关者的大量需求,并调整自身以适应不同利益相关者的大量需求;而且该结构也努力通过调整这些需要以维持平衡。21
运营者(managers)的角色也被认为不同于理性模型。在理性模型中,运营者在引导组织实现目标上负有最大的责任。另一方面,在自然体系模型中,“组织的管理要求是一种仲裁角色,即权衡各种利益相关者之间相互冲突需求的角色”22。
组织目标与组织之间的关系被颠倒了:在理性模式中,目标是自变量,组织是因变量,而在自然体系模型中,“目标被视作因变量,是‘体系内复杂的进程’的结果(effect),因而既不能被认为是组织行为的起点,也不能被认为是组织行为的缘由”23。
更确切地,自然体系模型意味着涉及“组织目标”问题上的三种推论(consequences):(1)在大多数情况下,“正式”目标是隐藏在真实目标之后的假象;24(2)真实目标只能被认为是每次连续均衡的结果,这一均衡是由组织内部竞争情境下的多种目标与需求实现的;(3)不同参与者共有的唯一目标是——虽然该目标并非总能得到保证——他们的最小公分母就是组织的生存(这避免了组织的“分崩离析”)。正是这一条件,使得不同行动者持续追寻他们自身的特定目标。25
自然体系模型和理性模型通常表现为截然对立的模型,二者相互排斥;如果组织是自然体系,它就不能同时是实现特定目标的工具;反之亦然。像米歇尔斯一样,研究者们经常连续提出这两个模型:26组织最初被设立,是要实现其创立者们共有的特定目标,并且组织以这些目标为基础实现结构化(根据理性模型)。然而,随着时间的流逝,组织既向不断强化的自保趋势发展,又向就行动者而言、不断强化的目标日渐多样化的趋势(按照自然体系模型)发展。米歇尔斯的“目标替代”(substitute of ends)理论明确说明了组织的这一路径:从一个实现特定目标的工具(比如,政党最初的社会目标),到由生存需要和行动者们特定目标主导的自然体系。关于组织演进的这种假设(以及组织—目标之关系随时间推移而进行的转型),以及一般意义上的自然体系模型,明显提供了一个比理性模型更加现实的、更有说服力的组织解释。在稳定的(well-established)组织内,组织生存的重要性一般会胜过组织追求的最初目标。同样,它也非常清楚地表明,不同的组织行动者追求许多经常自相矛盾的目标。结果毫无疑问,组织的均衡取决于领导者们协调特定的且相互竞争的需求的方式。
难道这意味着理性模型不能解释组织行为的任何方面吗?换句话说,“正式的”组织目标是否仅仅是假象?或者,充其量只是组织的均衡偶然且不稳定的产物?如果我们承认这一结论,完全拒绝了理性模型,我们会发现自己面临两个困难:第一,我们无法解释,为什么组织内的许多冲突会产生,并支配了对组织“功效”的评估的比较,即支配了组织追求“正式”目标的能力?第二,我们无法解释领袖们经常被迫迎合的意识形态(它们界定了正式目标)27的延续性。
不能把“正式”目标降低到仅仅是一种假象或者组织均衡的偶然产物。28正式目标会持续不断地影响着组织,在组织的内部进程以及在组织与环境的关系上发挥了根本性作用,甚至在组织建立后很长时间都是如此。这就带我们进入第二、三种组织困境,从根本上看,这些困境可以被看成是理性/自然困境的清晰化。29
第二种困境:集体性激励v.s.选择性激励
在自愿协会(voluntary association)——生存既不依赖于有偿参与、也不靠强制性参与的组织30——的理论中,参与是“奉献型的”,或隐或现地,归因于组织领袖们的激励(收益或对未来收益的许诺)。所谓的激励理论有两种版本31:在第一种版本中,组织为了保证必要的参与而必须分配的激励,首先是集体性激励,即组织必须公平地在参与者中间分配收益或者收益的许诺。32在第二种版本中,组织的激励是选择性激励,即组织只把收益分配给一部分参与者,而且收益分配的数量不同。33根据奥尔森的著名理论,只有第二种激励可以解释组织参与。34这两类版本的激励与“公共物品”和“私人物品”的区分是相一致的,而且代表了,根据巴里·布里(Brian Barry)的界定,社会学路径(这一路径解释了作为一个价值共同体的成果的参与),与经济学路径或者功利主义路径(这一路径解释了作为个人利益的结果的参与)。35
这两类版本用不同的方式对组织激励进行了分类。比如,集体性激励理论区分了认同激励(因为认同组织而参与),团结激励(因为共享了其他参与者的政治目标或社会目标而参与),以及意识形态激励(因为认同组织的“事业”而参与)。另一方面,选择性激励理论关注权力、地位以及物质激励。我们的立场基于这样一种观点:政党是科层组织,需要组织延续和等级稳定,36而且与此同时,政党也是依靠至少最低限度的非强制参与的自愿团体:因而,它们必须既分配集体性激励,又分配选择性激励(即使,将如我们看到的那样,这两类激励的相对比例可能因不同政党而异)。
一方面,选择性激励理论恰当地解释了,政党精英为了控制组织而竞争的行为,37以及更一般地为了权力而竞争的行为;同样该理论也恰当地解释了政党主雇(client,即选民)以选票换得物质收益的行为,以及一些党员寻求职业回报的行为。另一方面,这种“功利”理论不能解释组织支持者的所有行为。许多普通成员参与,其更有力的解释应该是依据集体性激励,即依据对政党正式目标的忠诚以及对组织的认同与组织团结。类似地,选择性激励就不能更为有力地解释“铁杆选民”(elettorato di appartenenza)38的存在。充其量,选择性激励(附属的辅助服务、闲暇时的服务等)只能强化为集体性激励的分配所产生的认同。39政党必须同时分配这两类激励,这一事实意味着一种组织的困境,因为这两类激励是彼此对抗的。如果某个组织分配了太多选择性激励,或者它以太公开的方式去分配选择性激励,那么,作为致力于实现“事业”的工具的组织的可信度就会受到威胁,而且其分配集体性激励的能力也会降低。相反,如果过度强调了集体性激励,就会危及组织的延续性(主要由选择性激励予以保证)。通过选择性激励满足的个人利益和通过集体性激励增加的组织忠诚必须谨慎地取得平衡。然而,集体性激励,总是与实现正式目标的活动相联系,如果实现这些目标的信心被动摇了,比如组织的行为明显地违背了其正式目标时,认同和团结就会减少。然而,利益——靠用选择性激励支撑——推动组织移向“自然体系”模型(组织的维持活动,以及特定需要的平衡与协调),忠诚——靠集体性激励来支撑——反而推动它移向理性模型。这种双重压力帮助我们识别了组织意识形态[如我们将要看到的那样,意识形态界定了组织的正式目标、并选择了其“角逐领域”(hunting domain)]不同的内部功能。
在组织的支持者看来,意识形态的第一个固有功能是维持组织认同。因此,组织的意识形态是集体性激励的主要来源。意识形态的第二个固有功能是掩饰选择性激励的分配,这不仅在组织内不能获益的那些人看来是如此,而且在那些可以获益的人看来也是如此。40这一掩饰是极其重要的,因为,太易被人觉察到的选择性激励将会弱化政党作为一个组织献身于其“事业”的可信度,而且反过来也会影响集体性激励的分配。
所以我们现在可以理解,为什么为组织意识形态所规定的“正式目标”,绝不纯然(purely and simply)是一种表象。因为组织必须一直致力于至少某些有限的活动,以实现其目标。公然与正式目标相抵触的政党行为常会导致令人无法接受的组织损失。
第三种困境:适应环境v.s.主导环境
每个组织都会与其外部“环境”有着千丝万缕的联系,组织的文献常将这种关系描绘得千差万别。有两个最常见的理论认为:(1)组织倾向于或多或少被动地去“适应”环境41;以及(2)组织倾向于“主导”环境,根据组织自身的需要去适应环境或者改变环境。42有两组不同的问题被牵扯进这些理论中,第一组问题,与环境如何影响组织有关;第二组问题,与组织如何调整环境有关。
在有关政党的文献中,现存的各种分析通常归纳为这两个理论之一。比如,在唐斯的理论中,总是试图最大化其选票的政党,符合试图主导环境(在这一情况下是选举环境)的组织形象(image)。另一方面,把自己“停留在(选举)市场裹足不前”的政党,43即限于在未被更大更强的政党占领的、剩下的空间下苟延残喘的政党,就符合试图适应环境的组织肖像。限于把一个政党的政治行为转化为构成其选举基础的社会集团的需要,这种政党是组织“适应”环境的另一起例子,因为它被动地反映了特定社会部分的利益和需求。44另一方面,“革命型”政党(根据列宁的理论)是这样一个组织,它试图主导其自身的社会基础,凌驾于该基础之上行动,并试图改变它。45
然而,再一次,严格以适应环境或主导环境为基础去界定组织也是有所偏颇的。第一,组织倾向于适应环境或主导环境的事实明显取决于环境的特征。某些环境极容易被主导,而其他的环境会迫使组织采取适应战略。第二,所谓的“环境”,实际上仅仅是一个隐喻,用来指代每个组织活动的大量环境或场所;这些场所一般来说相互依赖、互相联系,尽管如此它们也不是没有区别的。46这意味着某个组织可以轻易地在一些环境中实行主导策略,而在另一些环境中实行适应策略。某些社会党的历史,比如世纪之交的德国社会民主党(SPD),十分清楚地说明了这种可能性。作为“社会整合型”(social integration)47政党,它们显示出主导其自己的阶级基础(classe gardée)的强力趋势;它们与其追随者的关系也不符合适应性的关系;相反,这二者的关系反映了主动的型构关系、教化关系与动员关系。但与此同时,这些政党也倾向于去适应议会场所,并与现存的制度体系建立多少不太稳定的暂时妥协(modus vivendi)。48
适应或者主导,二者必居其一,这界定了第三种组织困境,每个政党都必须通过某种方式屈服于这种困境。每个组织必须,至少在一定程度上,形成一个主导其外部环境的策略。该策略一般表现为某种“伪装的”帝国主义,49其作用在于减少外部环境的不确定性,即当组织受到来自环境的突然袭击时(如其他组织的挑战)对其进行保护。但与此同时,主导策略有可能激发来自其他组织因感受到被其威胁而采取的暴力回应。因此,采用了降低环境不确定性的主导策略也可能证明是适得其反,它可能会导致环境的不确定性增多。任何组织将会同时在两个不同的方向被它同外在世界之关系所逼迫:它将会被诱使既通过主导策略去控制环境,又通过适应策略与环境“达成协议”。无论哪个策略居优,且该策略在何种程度上(在什么领域)居优——暂不考虑此刻环境的状况——取决于在每种情形下该组织如何解决了、或者如何去解决它的其他组织困境。
设立组织是为了保证自身的生存、平衡众多成员的需要(根据自然体系模型),以及(由选择性激励产生和提高的)保卫组织利益的可持续性,政党作为一个这样的组织,必须与外部环境达成“妥协”,必须“适应”它。从这一视角看,政党领袖对容易危及组织稳定的攻击性战略毫无兴趣,这些战略可能会引发受其威胁的其他组织和集团对等的攻击性回应。
但是,因为政党也是实现其正式目标的工具——由集体性激励所孕育的忠诚取决于这些目标(根据理性模型)——政党也不会被动地适应环境,而必然会逐渐产生主导行动。而且,政党这方面的行动也会为其组织的意识形态推进,意识形态界定了其特定的“角逐领域”,50即组织宣示其所有权的部分环境,而且通过“党内”(在党员眼里)与“党外”(在选民眼里)进行界定的组织认同都该环境有关。正是在这个相同的“领域”内,政党同其他组织间的冲突关系(基于相同资源的竞争)与协作关系(基于不同资源的交换)才得以形成。比如,那些自称为“工人党”、“天主教型政党”等政党,限定了其选民范围——工人、天主教徒——并相应地在同一领域内与其他组织“角逐资源”,形成冲突关系和/或者合作关系。在划定领地或领域的过程中,意识形态将推动组织去控制/主导这一领域(胜过与之竞争的组织或者与它们相抗衡)。这是至关重要的,因为要想成功控制这一领地与政党的组织认同密切相连。
尽管选择性激励养成的自我保存之利益将推动组织去适应环境,而与集体性激励以及组织的意识形态挂钩的忠诚,推动组织去主导环境。在环境条件恒定时,组织内的选择性激励越占上风,组织越倾向于去适应环境;集体性激励越占上风,组织越显现出主导环境的策略。51
第四种困境:行动自由v.s.组织约束
在这一情形中,不同学派的分野在于:一些学派强调组织领袖们的自主领导作用,而另一些学派反而强调由组织规则对领袖们的行动自由施加的约束。对于前者,领袖们的行动自由非常之大:他们掌握所有关键决策,从阐述组织的目标到界定政党与其他组织的关系。52对于后者,领袖们的“行动自由”名不符实,他们的活动受到严格限制,局限在组织需要所规定的范围内;事实上,领袖们可能的行动路线是由组织的属性与环境的约束预先决定的。53行动自由或行动约束,二者必居其一,以此种方式提出问题,如同我们之前描述的几种“二选一”一样,它也没能抓住要领。它揭示了关于组织决策过程的一种严重误解。当我们认为决策者很少是一个个个体时,主张决策者有“选择自由”是没有意义的。在大多数情况下,我们要处理的是个体间和/或群体间的联盟。因此,组织的决策一般是组织内部协商的结果,是组织内众多行动者互惠影响的结果。54所谓的行动自由或者选择自由,被维持不同利益间均衡的需要以及“决策联盟”自身内部的协商给约束了。任何决策都被视为——联盟内的不同力量——台上或台下协商的后果。而且,对于每一个“多数”联盟而言,总会有(或潜在的)至少一个替代联盟,他们准备介入多数联盟的每一次失策,并从中获益。即使不考虑技术—组织规则,这也进一步限制了每个领袖的“选择自由”。
同时,组织也是大量“策略性博弈”55得以进行的场所,因为总是有许多行动者追求不同的目标。由于这一理由,领袖的(以及其他行动者的)选择自由绝非完全不存在。在每例特定情形必须被限定的范围内,领袖们实际上在各个组织层级都可以行使某种行动自由:众多博弈者与众多博弈的存在使得,至少在理论上,大量的多数联盟成为可能。
同时,多数联盟应付的选择的自由度(the degree of freedom of choice)问题,又指向了另一个至关重要的组织困境。一方面,每个这样的联盟,除了有它“内在”的约束(因为成为一个联盟必须和解不同的利益)外,也有“外在”的约束:它必须采取策略,使组织在发挥日常功能时实现其需要,并“预测”其对手的反应。这些始终存在的约束限制了每个联盟的行动自由。然而,另一方面,该联盟(以及联盟内的每一个领袖)也必须不断设法增加其操纵空间。事实上,一定程度的自由行动(“适应”组织目标、管理与其他组织的关系等),即一定程度的策略或战略灵活性,对组织在复杂多变环境条件下的生存(也对组织内部权力结构的维持)来说是完全必要的。如果行动的边界受到约束,该联盟在组织问题上的立场,依定义来看,就变得死板了。这种僵化(rigidity)使得组织更难适应环境的变化,并最终危及组织的生存。并且,当组织的生存是以此种方式受到威胁时,领导层可能就会受到抵制,或者至少会受到质疑。
因此,第四种组织困境源于,倾向于对组织领袖们的机动性予以限制的强大机制,以及这些领袖们为了规避这些限制、并获得尽可能多的行动自由而付出的不断努力。56
第四种组织困境与其他几种组织困境的关系非常紧密。为了应对之前所描述的那些自相矛盾的压力,这种多数联盟必须有充分的“行动自由”。如果该多数联盟的机动性受限太多,它将无法给主导战略(或适应战略)提供其他选择,这种战略已为组织内部的均衡牢牢地完全支配了,即使是在环境条件需要一个不同策略的时候。相反,如果该多数联盟的行动自由十分广泛,它就能根据环境的变化和压力,更轻易地改变它的策略(适应或主导),因而可以更好地维护组织的稳定性。
目标清晰
上述讨论应当使我们形成之于政治组织研究的一种更为现实的方法。最重要的是,它将使我们能够灵活地处理一系列存疑的情境——直接关系到政党组织的运作——教条地分析悬而未决之问题的先验( a priori)界定明显误入歧途了。
我们现在剖析米歇尔斯的主题,该主题认为在稳固的组织中会出现一个“目标替换”(substitution of ends)的过程(正式的目标被抛弃,组织的生存成为真正的目标)。即使是在稳固的组织内——诸正式目标持续发挥最根本的内外双重作用——这可以让我们在下述条件下重新界定米歇尔斯的论题:既然,作为组织持续转型的结果,政党的正式目标可能会为其他正式目标所替代[这一过程通常被界定为“目标传承”(succession of ends)],57那么没有此类转型的话,没有一个政党会实现真正的目标传承。在完善的组织内会发生不同的、被西奥多·洛伊(Theodore Lowi)称为目标清晰(articulation of ends)的过程。组织最初的正式目标从没被抛弃,它们也不只是“点缀”。最初的正式目标适应了组织的需要:“规律似乎是,正式目标被以某种方式维持了下来,但在它们被转化为组织需求时缺失了点东西。”58组织一直从事同这些正式目标有关的活动,因为政党的集体性认同与领导层的合法性正是基于这些活动。然而,这些正式目标也总是位于第二等阶(sub condicione),也就是说,只有在不会危及组织的情况下,组织才追求它们。在这些正式目标传承的过程中,正式的目标——鉴于政党初创阶段——总是很模糊。组织的意识形态常常是,如果并非每次如此的话,由显而易见(包括明确、一致的目标)到隐而不见(包括模糊、相互矛盾的目标)。59更为重要的是,在正式目标与组织行为之间开启了一条永久的鸿沟。诸目标同行为之间的关系也从来不会完全消失;这种关系只是削弱了。领袖们一再重申,政党的行为符合组织的诸正式目标,但只有这些行动方案——在该党实现其正式目标所挑选的诸多方案之中——与组织的稳定相容时才会被选用。比如,我们在各社会党及各共产党的历史中发现了这种重复的模式,即改革实践与革命语言的割裂,最好地被理解为是一种目标传承、而非目标替换的结果:一方面,最初的目标(革命/社会主义)经常被唤起,因为它是运动的集体性认同的基础;但另一方面,被选择的行动方案,务实且改革的行动方案,保证了组织的稳定,还不会让人怀疑组织仍在为正式目标“打拼”这一观念;实际上平时的改革实践总是证明了下述解释:改革并没有偏离社会主义,而是迈向社会主义的中间步骤。60
组织演化之模式
到目前为止,我已经强调了任何政党都必须平衡一系列相互对立的需求。在事实上平衡这些需求的方式,界定了政党组织次序(order)的一个重要维度。次序因政党而异,而且它取决于许多因素,首先是,如我们将看到的那样,政党的组织史以及政党活动其中的诸“环境”特征。换句话说,不存在政党组织演化的“铁律”(其他组织也没有)。凡事皆有可能(a number of outcomes are possible),各种组织次序也是如此。然而,我们有可能确认许多政党运行的某些趋势。把这些趋势结合起来,就可以建立组织演化的模型。在该演化过程中,(我们之前已经描述的)组织的某些需求逐渐在重要性上胜过其他需求。我现在将要描述的模式事实上是一种组织演化的理想类型。当然,这并不是说,为这个模式所描述的组织演化符合政党的真实演化。然而,韦伯理想类型的方法论的优点是,它允许我们建立一个标准(人为的创造/实验的产物),相对于这一标准,我们可以测量由于确凿的历史发展产生的差异和偏离。识别了这些差异后,人们就很容易在任一给定的历史案例中发现隐藏在真实结构背后的诸缘由。61
为了说明这一理想类型,我将引出两种理论。这两种理论的组合就产生了关于组织演化的一种假设,即前述诸组织困境得以解决之方式随时间的流逝所进行的转型。我将用到的第一个理论是米歇尔斯的政党寡头发展的理论。在米歇尔斯看来,每一个政党都注定会经历从组织完全献身于实现其“事业”的起源阶段到下一阶段的转变。在下一个阶段:(1)政党规模扩大;(2)政党官僚化;(3)支持者在最初的参与热情过后的冷漠;与(4)政党领袖们对保有他们权力的兴趣。所有这些把政党转化为真正目标在于维持组织生存的一个组织。我们已然发现,米歇尔斯描述的结果太激进了,但我们不能否定这一趋势的确存在。
我将引用的第二个理论,是阿列萨多·溥佐诺(Alesandro Pizzorno)在描述政治参与的发展理论时详述过的理论。62该理论基于“团结体系”(systems of solidarity)与“利益体系”(systems of interest)的社会学区分。团结体系基于人人平等的“共同体”概念,在其中参与者的目标是一致的。另一方面,利益体系是一个“社会”,在其中参与者的目标是不同的。虽然团结体系是“建立在行为者之间团结基础之上的行为体系”,利益体系是“建立在行为者的利益之上的行为体系”63。在前者,实现一个共同目标的合作占优;在后者,不同利益的竞争占优。当某个政党成立后,它是“众多平等主体之间的联合”,建立起来以实现共同的目标,因此可以被视为是一个团结体系。政党的形成也总是与“平等区域”(area of equality)64的形成相关。政党现象的一个典型方面就是,“参与总是发生在平等体之间”:组织是一个团结系统的事实以这一方式解释了最初的强烈的参与。然而,政党最后趋于从一个团结体系演变为一个利益体系。经由组织的官僚化以及组织不断地卷入日常俗务中,组织从内部发生了变化,并且创建了——在最初平等的“灰烬”上——新的不平等。参与趋于降低,我们从这里可以看到从社会运动型参与(符合政党作为团结体系)到专业型参与(符合政党作为利益系统)的转变之路。
这两个并行的理论说明了什么呢?表明了政党在组织发展的过程中,往往是从最初的、特定的需求居优的阶段,进入到了各种各样的需求居优的后一阶段。
让我们假定从第一阶段到第二阶段过渡(transition)的发生,是因为组织的制度化的过程。(为了最接近我们的意图)严格地界定这一术语是没有必要的65:现在我们将简单地来讲,制度化意味着组织的巩固,其路径在于:当新生组织仍在建立时,从最初的、结构不稳定的阶段进入到了组织稳定的阶段,产生了稳定的生存利益,以及同样稳定的组织忠诚。制度化是一个过程,标志着组织从一阶段到另一阶段的过渡,并且前述两个理论对它进行了不同的说明。本章第一部分描述的四种组织困境也容易关联到这一模式。制度化指明政党从实现正式目标的(符合“理性模型”)团结体系到趋向其自身生存的利益体系(符合“自然体系模型”)之路。政党,从集体性认同——与组织认同的形成有关(包含社会运动型的参与)——居优的阶段,到了选择性激励——与官僚化的发展有关——居优的阶段;从组织意识形态显而易见的阶段(目标明确且一致),到组织意识形态隐而不见的阶段(目标模糊、含蓄且相互矛盾);从领袖们自由选择很宽泛的阶段(期待他们界定政党的意识形态目标,选择政党的社会基础,并围绕这些目标和社会基础塑造组织),66到领袖们的自由选择急剧减少的阶段(在健全的政党中受组织约束条件的限制);从主导/改造环境的进攻性策略居优的阶段(特别是,组织在形成时期必须在众多的竞争者中开辟道路,并为自身获得稳定的市场份额),到适应性策略居优的阶段(其特点是组织已经转型为一个利益系统,即采取进攻且冒险的政策会得不偿失)。
因此,我们正在讨论的是一个三阶段模型:起源、制度化、成熟。第一阶段(起源)的特征与第三阶段(成熟)的特征正好相互对立。如我们看到的那样,这个模型(表1.1)并非觊觎(pretend)去描述政党的实际演化;由于种种因素政党的实际演进可能根本不同于这一理想类型,这些主要的因素如下:
表1.1
(1)因为上述提到的原因,第一阶段的组织特征一般会延续到第三阶段(尽管多少不同)。而且正是因为这一原因,在政党的发展过程中最初的正式目标是“清晰的”,而非“替代的”。
(2)制度化的形态(modalities)根据组织最初形式的不同而不同。在第一阶段呈现的组织特征的特定组合,既影响了政党后来达到的制度化之程度(一些政党有更强的制度化,而另一些政党几乎鲜有制度化),又影响了制度化的形式。换句话说,政党在第一阶段可呈现不同的组织要素的组合,这些最初的组织差异影响了第三阶段组织差异的形成。反过来,组织的差异也会引起各种组织困境相结合的不同形态。
(3)组织发展的条件约束包括:组织在起源阶段确立的种种关系,以及在这一阶段之后组织与其他组织、社会机构之间的互动。比如,如果一个政党依赖其他组织,如某个工会、教会、共产国际(即,如果我们面对的是一个表面上合法的组织),那么,该政党的组织发展可能会与这里提到的模式非常不同。如果一个政党是作为执政党、而非以反对党的形式出现,那么,组织的发展也会不同于该模式;在这种情况下,组织有可能自始就相当于一个利益体系、留下了模糊的组织目标(意识形态方面除外)、并无须承担官僚化的压力,因而不可能显著地制度化。
(4)最后,更为一般地,政党的组织发展通常受到环境不断变化的影响,而且这些变化可能通过该模型无法预测的诸多方式改变组织的不同需求关系。一部“自然演进史”并非对每个政党都适用。突如其来的方位(direction)改变可能发生在任何时候。因而,组织演化的理想类型,提供了一个最高的近似值,它能帮助我们理解特定政党的组织演化。
注释
1.W.Crotty,“A Perspective for the Comparative Analysis of Political Parties,”Comparative Political Studies,III(1970),p.281.
2.R.Michels,Zur Soziologie des Parteiwesens in der Modernen Demokratie, Leipzig,Klinkhardt,1911;English trans.,Political Parties, New York,The Free Press,1962.
3.M.Duverger,Les Parties politiques, Paris,Armand Colin,1951,English trans.,Political Parties,New York,Wiley and Sons,1963.
4.关于社会学偏见的典型表现,我们可以在20世纪60年代由S.艾尔德斯维尔德(S.Eldersveld)纂写的非常有影响力的作品中发现,参见S.Eldersveld,Political Parties:A Behavioral Analysis,Chicago,Rand Mcnally Co.,1964。明显不同于与米歇尔斯的理论,艾尔德斯维尔德(Eldersveld)坚称,弥散型权力结构在党内许多“指挥层”存在,因此,权力并非简单地集中于某个寡头。这些“指挥层”是党内“诸次级联盟”的直接表露,每个“指挥层”代表了社会—经济利益以及/或者特定的社会—文化利益(经济利益集团,种族少数派等)。对(为艾尔德斯维尔德考察过的)底特律的民主党和共和党来说,这可能是真实的。然而,将他的研究结论放诸大多数政党时,艾尔德斯维尔德就错了。如我们将要看到的那样,在大多数情况下,外部的社会利益被组织中介的壁垒或结构(即使按政党的制度化水平而言它们具有不同的力量和强度)给过滤掉了。
5.在分析政党的社会构成背后以及在分析党员、利益集团、领袖们、议会团体等的社会学的描述背后,这多多少少是隐含着的假设。它是某种对应理论(Correspondence Theory),比如,假设领袖是工人阶级出生,他将代表工人选民的态度。这一理论,有效性含混,而且很宏大。70年前,米歇尔斯在评论来自于工人阶级的党官僚中的“资产阶级化”(embourgeoisement)现象时,意识到了这一问题。社会图景式的研究对政党文献中的较好部分进行了折衷。如果谨慎使用,他们可以在不同的理论参照下,提出有用的附加信息,但它们本身对理解政党的功能不会有太大帮助。对应理论证明了社会图景式的政党分析是有理由的,它同如下理论齐头并进:如果在官僚的社会起源与委托者的社会构成之间存在着对应时,政府的官僚是“代表”并回应了委托者的需求。对该理论的批驳,参见P.Sheriff,“Sociology of Public Bureaucracy,”Current Sociology, IV(1976),pp.73ff。
6.事实上,我们应当进一步看到,具有不同社会背景的选民的政党有时有相同的组织结构,而有着相同社会背景的选民的政党常常有着不同的结构。
7.根据韦伯对社会行动的不同领域(根据阶级、地位和政党)进行的区分,这些领域相互依赖,但从未完全重叠,也可以参见G.Sartori,“Alla ricerca della sociologia politica,”in Rassegna Italiana di Sociologia, IV(1968),pp.597—639。
8.K.L.Shell,The Transformation of Austrian Socialism,New York,State University of New York,1962,p.4.
9.F.Gross,“Sociological Analysis of a Political Party,”in Il Politico,XXXII(1967),p.702.
10.在这类定义中,比如对各共产党的分析,就把马克思—列宁主义的意识形态作为在理解各共产党的组织面相时主要的解释变量:比如参见J.Monnerot,Sociologie du communisme,Paris,Callimard,1949以及P.Selznick,The Organizational Weapons: a Study of Bolshevik Strategy and Tactics,New York,McGraw-Hill,1952。这两部作品已经过时了,但仍拥有追捧者。对这一传统的批判性分析,以及更为一般的,对这一方法的批判性分析,即根据组织的意识形态,而非考虑组织与其意识形态之间的互惠性互动来解释组织,也可参见A.Panebianco,“Imperative organizzativi,conflitti interni e ideologia nei partiti communisti,”Revista Italiana di Scienza Politica,III(1979),pp.511—536。
11.A.Downs,An Economic Theory of Democracy,New York,Harper and Row,1967,p.28.
12.在政治科学家给出的大多数关于“最低限度”的政党定义中,“胜选”作为一个单一特征,或者与其他因素相结合,被认为是政党的最根本的目标:可参见J.Schlesinger,“Political Party Organization”,in C.March,ed.,Handbook of Organizations,Chicago,Rand McNally,1965,pp.767ff,L.D.Epstein,“Political Parties”,in F.I.Greenstein,N.W.Polsby,eds.,Handbook of Political Science,Nongovernmental Politics,Vol.IV,Reding Addison Welsley,1975,pp.229ff。
13.R.Michels,“Some Reflections on the Sociological Character of Political Parties,”American Political Science Review XXI(1927),pp.753—771.
14.政党追求“胜选”这一议题的极端形式,就是该党的目标是“最大化”选票。众所周知,这是唐斯在《民主的经济理论》中的理论。令人信服的、反对该理论的理由,可参见J.Schlesinger,“The Primary Goals of Political Parties: a Classification of Positive Theory,”in American Political Science Review,LXIX(1975),pp.840—849。对施莱辛格来说,选票最大化的战略只是一个可能的选举战略。就如同David Robertson,A Theory of Party Competition,London,Wiley,1976中有同样令人信服的反对理由。在罗伯逊看来,政党不能像唐斯理论显示的那样,为了寻求最理想的、共识最大化的位置,在左—右连续体之间随意移动。考虑到在政党的政治取向的变化与政党的意识形态取向不一致时,积极分子可以施加“否决”权,政党会拒绝去这么做。在某种程度上与罗伯逊的探讨类似的讨论,参见本章的后面部分;更多的理论讨论参见第二章。
15.毫无意外,迪韦尔热没有提供政党的定义,这限制了他自己讲的“政党是一个具有特定结构的共同体”。Polital Parties, p.XV.不同于之前几位作者的说法,迪韦尔热很可能意识到了,任何“通常意义上的”定义(类似于我这里的分析),将会调和他主张的某种组织分析。
16.某类组织的特定活动并没有界定其目标,除非是以循环往复的方式:讲一个制造汽车的公司,其目标是汽车生产,这没有多大意义。关于这一点,也只是在这一点上,更一般地,当里格斯(Riggs)坚称,政党的分析与分类的标准必须是结构性的,而非建立在“动机”、“目标”等其他之上时,我同意他的看法。参见F.Riggs,Criteri di classificazione dei partiti,in D.Fisichella,ed.,Partiti e gruppi di pressione,Bologna,II Mulino,1972,pp.122—125。
17.可以用阿兰·图雷纳(Alain Touraine)的话来表达一个有点不同的视角:我们可以提到一系列“相对抗的联姻体”的共存(这决定了所有的组织体系内的张力),体系的均衡源于相对抗联姻体的部分且不确定的调解。参见A.Touraine,La Production de la societé,Paris,Editions du Seuil,1973。
18.关于这个观点,参见塔尔科特·帕森斯(Talcott Parsons)写的有影响力的文章,Talcott Parsons,Suggestions for a Sociological Approach to the Theory of Organization,Administrative Science Quarterly,I(1956),pp.63—85。
19.P.Georgiou,“The Goal Paradigm and Notes towards A Counter Paradigm,”Administrative Science Quarterly,XVIII(1973),pp.291—310.
20.M.Shubik,“Approaches to the Study of Decision Making Relevant to the Firm,”Journal of Business,XXXIV(1961),pp.101—118.
21.B.Abrahamsson,Bureaucracy of Participation:The Logic of Organization,London,Sage Publications,1977,p.118.
22.Ibid.,p.118.
23.Ibid.,p.124.
24.参见C.佩罗(C.Perrow)提出的“正式目标”和“操作目标”,C.Perrow,“The Analysis of Goals in Complex Organizations,”American Sociological Review, V(1961),pp.854—866。
25.参见M.Crozier,E.Friedberg,L'Acteur et le système:les constraintes de l'action collective, Paris,Editions du Seuil,1977。
26.比如,这是A.唐斯(A.Downs)采用的视角,参见A.Downs,Inside Bureaucracy,Boston,Little,Brown and Co.,1967,pp.272ff.也可参见P.Selznick,Leadership in Administration: A Sociological Interpretation,New York,Harper and Row,1957,按这些说法来看,该书定义了从“组织”到“制度”之路径。
27.关于意识形态、象征及神话,以及关于它们与权力之间关系的论述,可参见如下经典的、依然很重要的文献:H.Lasswell,A.Kaplan,Power and Society,New Haven and London,Yale University Press,1950。关于组织的“正式目标”与权力之间的关系的论述,参见S.Clegg,“II carattere ideologico e legittimante dei fini organizzativi,”Studi Organizattivi,XI(1979),pp.119—134。
28.参见P.Lange“La teoria degli incentive e l'analisi dei partiti politici,”Rassegna Italiana di Sociologia,XVIII(1977),pp.501—526。关于在政党研究中结合了“理性模型”和“自然体系模型”观点的方法的有效性的、令人鼓舞的论证。
29.在专业文献中的组织困境要比在这里考虑的多得多,在这些困境中最重要的是集权/分权困境和效率/民主困境。第一个困境是组织理论的经典主题。我更愿意细想关于制度化的问题(在第四章)。关于效率/民主困境,参见注释56。
30.关于志愿协会的理论,参见D.Sills,精典的The Volunteers,Glencoe,The Free Press,1957。
31.激励理论的第一个简洁陈述来自C.Barnard,The Functions of Executive,Cambridge,Mass.,Harvard University Press,1938。最精炼的陈述参见J.Q.Wilson,Political Organizations,New York,Basic Books,1973。
32.在注释28引用的文献中,彼得·兰格(Peter Lange)用了集体激励理论的修正版本:团结激励、认同激励、目的激励都是激励,组织以相同的方式分配给每个人。
33.关于选择性激励之问题令人信服的讨论,参见D.Gaxie,“Economie des partis et retributions du militantisme,”Revue Francaise de Science Politique,XVII(1977),pp.123—154。
34.M.Olson,The Logic of Collective Action: Public goods and the Theory of Groups,Cambridge,Harvard University Press,1965.很自然的,集体性激励和选择性激励的差异在特定的意义上看,是相对的。某个激励根据不同的行为者立场,可能是集体性激励,或是选择性激励。比如,团结激励,如果我们从政党积极分子的立场来说,是集体性激励(因为他们能平等地从中受益);但从选民的立场看,只是有保留的选择激励。
35.B.Barry,Sociologists,Economists and Democracy,Chicago,The University of Chicago Press,1978.
36.关于政党科层制规模的更多内容,参见第12章。
37.参见J.A.Schlesinger,Ambitions and Politics,Chicago,Rand McNally,1966。
38.“铁杆选民”意指围绕着政党亚文化整合起来的那部分选民,这种类型的投票者实际上是“天生的”支持者。在绝大部分例子中,他的家庭和朋友都支持同一个政党。他对该党的忠诚度和认同度非常强,以至于他投票给该政党,与政党的政策无关。参见A.Parisi and G.Pasquino,“Relazioni partiti-elettori e tipi di voto,”in A.Parisi and G.Pasquino,eds.,i Continuita'e mutamento elettorale in Italia, Bologna,II Mulino,1977,pp.215—249。
(意大利语“elettorato di appartenenza”这个表述,在这里等于“铁杆选民”,因为上述两位作者创造了这个专业词汇,也是因为初次翻译成英文也是用的这个词。另外,这个词可能有其他的比喻翻译,例如“全天候选民”或“忠实选民”,但都传达了一种投票者极度忠诚的意思。)
39.当然,这并不意味着,在特殊情况下,选择性激励也不能形成“忠诚”。不管怎么说,最强烈的组织忠诚,总是与认同过程相关联的。而这种认同,至少是部分地,忽略了日常的“物物交换”(do ut des),即与选择性激励的分配有关的“各种理性选择”。参见E.Spencer Willhofer,T.Hennessy,“Models of Political Party Organization and Strategy: Some Analytical Approaches to Oligarchy,”in I.Crewe ed.,British Political Sociology Yearbook,Elites in Western Democracies, Vol.1,London,Croom Helm,1974。
40.关于意识形态的“异化作用”,参见Gaxie,“Economie des partis,”第二章也涉及这方面。
41.当前以“适应”方面阐述组织环境关系为导向的、最重要的组织理论,是“权变理论(contingency theory)”,关于该理论及其尝试运用的案例,参见第三部分,尤其是第11章。
42.关于该陈述,参见众多人之中的K.McNeil,“Understanding Organizational Power:Building on the Weberian Legacy,”Administrative Science Quarterly,XXIII(1978),pp.65—90,J.Bonis,“L'Organisation et l'environment,” Sociologic du Travail,XIII(1971),pp.245—248,C.Perrow,Complex Organizations。
43.我用的表达是萨托利(Sartori)在《政党和政党体系》(Parties and Party Systems)第327页里创造的词。
44.J.Blondel,Political Parties:A Genuine Case for Discontent,London,Wildwood House,1978,pp.22ff,该书以某种类似的方式,区分了反应政治需求的“代表型政党”和组织起政治需求的“动员型政党”。
45.近期关于列宁和葛兰西的政党理论学说的阐述,参见L.Gruppo,La teoria del partito rivoluzionario,Rome,Editori Riuniti,1980。
46.在政治科学中的趋势是,经常考虑选举领域,首先是视之为政党的相对环境。虽然这类特殊组织的独特领域(连同国会领域),即选举竞赛,只是其中一部分而非整个政党环境。整个社会是任一组织的环境,仅仅从分析原因,区别那些更持久、更直接地影响组织的环境,与其他环境,并没有太大意义。关于组织环境关系的详细知识总结,参见A.Anfossi,“L'organizaazione come sistema sociale aperto,”in P.Bontadini,ed.,Manuale di Organizzazione,Milan,ISEDI,1978,pp.1—38。
47.关于“社会整合型”政党,参见S.Neumann,“Toward a Comparative Study of Political Parties,”in S.Neumann,ed.,Modern Political Parties,Chicago,University of Chicago Press,1956。它重新阐述了迪韦尔热和韦伯的“群众性政党”,但从垂直网络约束的角度看,组织使得选举的追随者团结成一个“社会中的社会”。
48.G.罗思(G.Roth)使用了“消极整合”的隐喻概念,参见G.Roth,The Social-Democrats in Imperal Germany,Totowa,The Bedminster Press,1963。
49.Bonis,“L'Organisation et l'environment,”p.234.
50.关于组织的“领域”(domain)或“储备”地域(territory),参见J.Thompson,Organizations in Action,New York,McGraw-Hill,1967。关于与“领域”关联的组织目标的作用,参见P.E.White et al.,“Exchange as a Conceptual Framework for Understanding Interorganizational Relationship:Application to Nonprofit Organizations,”in A.R.Negandhi,ed.,Interorganizational Theory, Kent,The Kent State University Press,1975,pp.182—195。
51.适应/控制的差异,很明显是一个分析性的区分:组织与其环境之间的关系,总是意味着适应(组织的环境)和控制(改造组织环境),但是仍可以区别二者之间的关系:适应组织环境,以及通过成熟的战略改变组织环境,都普遍存在。
52.关于强调组织领袖们自主作用的当前经典分析,参见Selznick,Leadership in Administration。也可参见J.Child,“Organization,Structure,Environment and Performance:The Role of Strategic Choice,”Sociology, VI(1972),pp.1—22。
53.参见前文注释中H.E.哈尔德里奇对蔡尔德(Child)文章的批判,H.E.Haldrich,Organization and Environment, Englewood Cliffs,Prentice-Hall,1979,pp.138ff。
54.参见R.Mayntz,“Conceptual Models of Organizational Decision-making and their Applications to the Policy Process,”in G.Hofstede,M.Sami Kassen,eds.,European Contributions to Organizational Theory, Amsterdam,Van Gorculum,1976,pp.114—125。存在于组织内部的“非正式协会”间的协商和冲突,会极大影响决策过程,即不得不应对“私党”(clique)现象,参见M.Dalton,Men who manage, New York,Wiley and Sons,1959。至少在某种程度上,Dalton指的“私党”是根据那些在党内形成“派系”和“派别”的各次级集团。关于派系与派别,请参见第三章。
55.对组织“策略性博弈”的讨论,可参见Crozier and Friedberg,L'Acteur et le Systeme。
56.关于领袖之于其他组织成员的机动性方面,“政党民主”的经典议题必须要予以考虑。这一议题,在文献中有过广泛的讨论,但大多数都是参照米歇尔斯的“寡头统治铁律”,或者宁愿专门地提供例子去支持和反对米歇尔斯关于政党中的民主不可能的议题。但该议题也经常被意识形态化对待,并用了不可靠(dubious value)的解释性工具。关于这一主题的最好的作品是关于工会的,而非政党,关于它们的主题参见S.M.Lipset,M.A.Trow,J.S.Coleman,Union Democracy,New York,The Free Press,1956;最近的有J.D.Edelstein,M.Warner,Comparative Union Democracy,London,Allen and Unwind,1975。以彼得·布劳(Peter Blau)的某些制度为基础,或许它可能提及一个效率/民主困境的存在,首先影响的是志愿性协会,但也可以在其他组织中发现其影响,尽管是以更弱的形式。这里涉及的诸困境是我主要考虑的。组织越是作为实现其“正式目标”的工具,它就越会有效率问题,越会有实现其预设目标而选择最为恰当手段的问题。作为自然体系追求特定的、多样化目标的实现,组织就有了“民主”的问题,有了选择的问题,选择可以根据一个优先权范围保证利益实现(也是一个合法化的程序,可以以组织的大多数成员都接受的方式确立其优先权)。某个行动者更为关心“效率”还是“民主”,依赖于行动者的类型,以及组织的情境(特别是,他是否属于领导层),这就会产生冲突和张力,因为趋于最大化效率的选择经常会,与致力于确立优先权的程序产生冲突。在党内,对更多民主的“需求”,经常是少数派要获得共识而使用的典型的政治工具,以反对多数派。关于效率/民主之困境,可参见P.Blau,M.W.Meyer,Bureaucracy in Modern Society, New York,Random House,1956。
57.关于“目标传承”,请参见第十三章。
58.T.J.Lowi,The Politics of Disorder,New York,Norton Co.,1971,p.49.如我们将要在第三章看到的那样,目标传承是通过某个“政治战略”为中阶所准确决定的。
59.关于“显性目标”和“隐形目标”的区分,参见P.Lange,“La teoria degli incentivi e I'analisi dei partiti politici。”
60.这里反复回应的是为奥地利社会主义改革家卡尔·伦纳(Karl Renner),在20世纪伊始在《激进时期的政治》(die Politik der radikalen Phrase)中界定其政党的含糊不清时使用的定义。我们可以把这种特殊的目标传承界定为“言语激进主义政治”。许多共产主义政党和社会主义政党在其历史的不同时期内均有言语激进主义的特征。言语激进主义有实用化的政策,该政策是由围绕在原则主张和行动主张之间的稳定分离而建立的“不连贯思想”构成。其特征是如下两个要素的共存:一个是“反体制”的革命意识形态诉求;一个是否定革命象征,这种革命象征或者是通过政策不抵抗而引发的,或者是通过实用主义的实践或改革主义的实践而引发的(即使是通过隐匿在台面下的与执政党的博弈)。意大利在法西斯主义之前的社会主义之最高纲领主义(Maximalism)、法国共产党(PCF)、20世纪五六十年代的意大利共产党(PCI)以及考茨基与倍倍尔治下的德国社会民主党,都是这样的例子。言语激进主义政治在政党—环境关系中会导致为罗斯(Roth)在《社会民主党人》(Social Democrats)中描述的“消极整合”现象。
61.对韦伯方法之优点和不足的全面评价,参见N.S.Smelser,Comparative Methods in the Social Sciences,Englewood Cliffs,Prentice Hall,1976,pp.114—150。
62.A.Pizzorno,“Introduzione allo studio della partecipazione politica,”Quaderni di Sociologia,XV(1966),pp.235—287.
63.Ibid.,p.252.
64.Ibid.,pp.256ff.
65.然而,之后对其的严格界定将是必要的:参见第四章。
66.在政党制度化之后,趋于减少领袖们行动自由的趋势,这并不会减少寡头统治的最终缓慢形成。通常,寡头们有能力成功地抵制底层致力于替代他们的压力,但与此同时他们却无法指引政党,即无法选择适合于环境的政治战略,并因此成为了组织需求的“囚徒”。关于作为一类特殊领导阶层的寡头统治,以及对工会组织内寡头统治体系的有趣的类型学,可参见Edelstein and Warner,Comparative Union Democracy,pp.31ff。