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选择工具”(快捷键为V)可以选中场景中的任意对象,也可以拖曳鼠标,用框选的方式一次选中多个对象,如图1-92和图1-93所示。
按住Shift键可以加选或减选对象。按住Alt键并使用“移动工具”拖曳选中的对象,可以将该对象移动并复制一份,如图1-94所示。
图1-92
图1-93
图1-9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