模块四 北交所市场
■模块介绍
熟悉北交所的成立背景,掌握北交所的上市条件。
北京证券交易所(简称“北交所”)于2021年9月3日注册成立,是经国务院批准设立的我国第一家公司制证券交易所,受中国证监会监督管理。北交所的经营业务为依法为证券集中交易提供场所和设施、组织和监督证券交易以及证券市场管理服务等。北交所“公司制”的组织结构如图1-2所示。
图1-2 北交所“公司制”的组织结构
2021年9月2日,习近平总书记在2021年中国国际服务贸易交易会全球服务贸易峰会上的致辞中宣布:“我们将继续支持中小企业创新发展,深化新三板改革,设立北京证券交易所,打造服务创新型中小企业主阵地。”这是对资本市场更好地服务于构建新发展格局、推动高质量发展作出的新的重大战略部署,是实施国家创新驱动发展战略、持续培育发展新动能的重要举措,也是深化金融供给侧结构性改革、完善多层次资本市场体系的重要内容,对更好发挥资本市场的功能作用、促进科技与资本融合、支持中小企业创新发展具有重要意义。在北京证券交易所建设过程中,我们将重点把握好以下原则:
第一,坚守“一个定位”。北京证券交易所将牢牢坚持服务创新型中小企业的市场定位,尊重创新型中小企业的发展规律和成长阶段,提升制度包容性和精准性。
第二,处理好“两个关系”。一是处理好北京证券交易所与沪、深交易所、区域性股权市场的关系,坚持错位发展与互联互通,发挥好转板上市功能;二是处理好北京证券交易所与新三板现有创新层、基础层的关系,坚持统筹协调与制度联动,维护市场结构平衡。
第三,实现“三个目标”。一是构建一套契合创新型中小企业特点的、涵盖发行上市、交易、退市、持续监管、投资者适当性管理等的基础制度,提升多层次资本市场发展普惠金融的能力;二是增强北京证券交易所在多层次资本市场中的纽带作用,形成相互补充、相互促进的中小企业直接融资成长路径;三是培育一批优秀的创新型中小企业,形成创新创业热情高涨、合格投资者踊跃参与、中介机构归位尽责的良性市场生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