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心雕龙译注(中国古代文学理论经典丛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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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七)《总术》——创作论的总结

《总术》篇是创作论的总结,刘勰自己已讲得很明确:

况文体多术,共相弥纶,一物携贰,莫不解体。所以列在一篇,备总情变;譬三十之辐,共成一毂,虽未足观,亦鄙夫之见也。

《神思》以下各篇,都是一题一论。但各种写作原理和方法,是互有牵连的,因此,刘勰要集中在本篇讲一下创作方法的重要以及各种方法的汇总问题,使之像车轮的全部辐条集中于车毂一样。这显然是对创作论的总结之意。明确了这点,可进而证明前面所说刘勰创作论的范围,是从《神思》开始,到《总术》结束。

本篇总结了些什么问题呢?

首先是强调掌握写作方法的重要。刘勰以下棋为喻,说“执术驭篇,似善弈之穷数”。如果“弃术任心”,随心所欲地乱写,就像赌博的人碰运气一样,即使能获得某种成功,终归是写不出好文章的。他认为这种人在创作中,“虽前驱有功,而后援难继。少既无以相接,多亦不知所删;乃多少之并惑,何妍蚩之能制乎?”不懂写作方法的人,对该多该少都不知如何处理,又怎能掌握写好写坏呢?所以,他强调“才之能通,必资晓术”。

其次是说明全面掌握各种基本写作原理的必要。刘勰认为“思无定契”,作者的思路虽然没有固定的规则,但“理有恒存”“术有恒数”,文学创作的基本原理、方法是有定的。因此,必须“圆鉴区域,大判条例”,只有全面研究各种文体,通晓各种基本的原理和方法,才能“控引情源,制胜文苑”。而创作领域的问题是多种多样的,这就必须从根本问题着手:“务先大体,鉴必穷源。”

第三,要“乘一总万,举要治繁”。“一”和“要”就是指根本性的东西,抓住根本,是为了“总万”“治繁”,也就可以做到“总万”“治繁”了。这就是所谓“总术”。因为“文体多术,共相弥纶,一物携贰,莫不解体”。各个方面如果有一点配合不好,就会使全文受到影响。这就是掌握“乘一总万”之术的必要。

最后,刘勰认为能掌握好写作的技巧,就可写出这样的作品:“义味腾跃而生,辞气丛杂而至。视之则锦绘,听之则丝簧,味之则甘腴,佩之则芬芳:断章之功,于斯盛矣。”这显然是刘勰理想中最完美的作品,也是他对文学创作提出的最高要求:内容充实,辞采丰富,视之有色,听之有声,食之有味,佩之有香。这个要求足以说明,刘勰对各种写作方法和技巧的论述,主要是文学创作论,而不是“文章论”。但刘勰在《总术》篇提出这样的理想或要求,其具体用意还在“执术驭篇”上,是对运用各种艺术技巧提出的总要求,也只有很好地综合运用各种艺术技巧,才能创作出这种“衔华而佩实”的文学作品。

本篇在论“研术”之前,还讲了一个“文笔”问题。论“执术驭篇”的《总术》,为什么要先讲“文笔”问题呢?黄侃的看法是对的:“自篇首至‘知言之选’句,乃言文体众多。自此以下,则明文体虽多,皆宜研术,即以证‘圆鉴区域,大判条例’之不可轻。”但又说:“彦和他篇,虽分文笔,而此篇则明斥其分别之谬。故曰:‘文以足言,理兼《诗》《书》,别目两名,自近代耳。’”[133]其后,郭绍虞、罗根泽等,也认为刘勰此篇是反对“文笔”之分[134]。如果此篇真是“明斥其分别之谬”,刘勰又明明采用了“文笔”之分,这是不是他自相矛盾呢?从全书组织之严密、立论之精细来看,这样大的疏忽是不可能存在的。

《文心雕龙》从《辨骚》至《书记》的二十一篇,明明分为“文”“笔”两大类,《序志》篇又特意说明他对这二十一篇是“论文叙笔”;其他不少篇中,也常常“文笔”并提。如《风骨》“藻耀而高翔,固文笔之鸣凤也”,《章句》“斯固情趣之指归,文笔之同致也”。甚至对文体特点的论析、对作家作品的评论,也常由“文笔”的区别着眼。如《奏启》“夫奏之为笔,固以明允笃诚为本,辨析疏通为首”,《声律》“属笔易巧”“缀文难精”,《才略》“孔融气盛于为笔,祢衡思锐于为文”等。这些都充分说明,刘勰并不是“文笔”之分的反对者,而是见诸实际行动的支持者、推广者。既斥其谬,却又如此大量运用,这是不大可能的。

黄侃所举:“文以足言,理兼《诗》《书》,别目两名,自近代耳。”这几句并无反对“文笔”之分的意思,最多只能说明:刘勰认为儒家经典兼有“文”“言”,不应分儒经为“文”与“言”。刘勰尊五经为一切“文”“笔”的总源头,自然不存在“文”“笔”之分的问题,这和晋宋以后“别目两名”并不矛盾。“文以足言”四句以下的话,就全是驳颜延之的“文”“笔”“言”三分法了。颜延之认为:“笔之为体,言之文也;经典则言而非笔,传记则笔而非言。”刘勰所反对的只是这种说法。郭绍虞认为“经典则言而非笔”的说法才是“根本分歧的地方”,这是对的。刘勰认为经典是典奥不刊的,不能用“言”“笔”来辨其优劣。但这和是否反对“文”“笔”之分无关。这就说明,《总术》所论,和全书的“论文叙笔”等并不矛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