前言
自1872年全球第一个国家公园在美国黄石地区建立以来,国家公园作为保护自然和文化遗产代际传承的重要类型,为平衡生态保护与区域发展提供了重要的经验借鉴。面对我国自然保护地体系的历史遗留问题与现实挑战,党的十八届三中全会明确提出建立国家公园体制,经过8年“摸着石头过河”,首批国家公园于2021年正式设立。
在全球化治理运动与公共治理范式转变的影响下,需要构建符合我国国情的国家公园治理体系,促进生态、经济和社会协调发展。本书从多元主体视角入手,聚焦国家公园治理模式与机制,探讨国家公园治理过程中政府、市场和社会主体的边界、功能与互动,主要内容包括:
第一,梳理我国自然保护地体系的演进历程与历史遗留问题,提炼出我国引入国家公园的现实依据,即通过国家公园复合功能来探索平衡生态保护与区域发展的本土模式,通过主体地位引领自然保护地体系的重构与改革;作为典型的社会—生态系统,国家公园治理逻辑在于培育保护与发展的共生关系、调和多元主体的利益冲突,依靠适宜的治理系统(包括治理模式与管理体制),规范和激励行动者(多元主体)在个体目标实现的过程中形成生态保护动力,从而促进生态保护集体行动目标的实现。
第二,国际上的自然保护治理模式主要有政府治理模式、共同治理模式、私有治理模式和社区治理模式4类。其中,政府治理模式是实践主流,共同治理模式是发展趋势。我国国家公园治理模式需要在政府治理模式与共同治理模式中进行动态调整,因地制宜地进行模式创新与应用。本书基于主体多元、公平性、协调性和动态调适4个构建原则,探讨构建“政府主导下利益主体参与治理模式”和“多利益主体联合治理模式”的可行性,重点从治理结构和互动关系两方面对治理模式的运作机制进行阐述,并对两种治理模式的优势、侧重点和适用条件进行分析。
第三,“政府主导下利益主体参与治理模式”和“多利益主体联合治理模式”在运作过程中面临一定的风险与挑战。为保障多元主体各司其职、高效互动,本书从决策、执行和监督环节识别了两种治理模式运作机制的潜在风险,并通过故障树分析法梳理了风险事件与致险因子。两种治理模式的核心致险因子具有高度共性,主要表现为意识淡薄、理念差异和动力不足。为防范和化解潜在风险,本书设计了包含目标协同和行动协作两个维度的治理保障机制框架,通过培育动力、提升意识和统一理念提高治理模式运作的有效性与稳定性。其中,目标协同以激励相容为准则,包含利益驱动机制和社会学习机制;行动协作以信息效率为准则,包含信息共享机制和激励约束机制。
第四,通过对大熊猫国家公园(试点区域)自然条件与社会情境的实地调研、综合评估与分析,本书发现,现阶段大熊猫国家公园尚未形成“生态共同体”,地方政府能力、主体意识理念和社会资本供给等难以满足生态系统的全面保护需求,更适用政府主导下的利益主体参与治理模式。结合治理模式运行的潜在风险和国家公园治理保障机制,本书针对大熊猫国家公园治理提出了提升利益驱动效益、凝聚治理共识、突破信息壁垒和激励集体行动等的可行性建议。
本书内容是对国家公园研究的浅显认知总结,受知识水平和实践经验所限,或许会存在诸多不足之处,这也是我未来继续完善研究的动力。
借此机会,我想向导师沈大军教授和靳敏教授表达由衷感谢,感谢两位教授对本选题的支持和答疑解惑,同时,他们严谨的学术态度和豁达的人生态度时刻感染着我。
感谢家人对我的包容与支持。
郭甲嘉
2022年10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