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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章 不均衡继嗣的婚姻家庭结构
那目寨傣族社会分家制度与赡养制度相互交织,分家一旦完成,对于父母财产分配以及赡养等问题即已解决。分家后一般不再进行变更,但是不排除极个别情况,老人对于负责赡养的子女及其配偶不满意,进行更换,其原则也是协商。一旦决定更换,原负责赡养义务之子女及其配偶应给予新承担赡养义务之子女及其配偶一定的经济补偿。
那目寨中的傣族独生子女家庭很少,现在年轻一代一般一个家庭是两个孩子,如果两个孩子都是女性,必须招一个女婿入赘负责养老;如果有儿子,一般不能招女婿入赘。傣族社会老人必须和子女居住,子女为老人养老送终的思想根深蒂固,传统养老是由一个子女及其配偶固定负责,但是这个子女并没有规定是谁,而是依据老人意愿选择,且不实行轮转制。子女二十多岁就会分家,因为傣族婚配时间一般较早,分家时,父母一般在五十岁左右。如果父母指定老大养老,就等老二结婚时再分家;如果父母指定老二养老,老大结婚时就进行分家。而按照传统,子女婚配一般以长幼为序。被指定为父母养老的子女及其配偶,继承祖屋和父母的财产。分家出去的孩子,一般用父辈原来分配土地时所得旱地新建住房,如果旱地不够,也会与别家换地或者买地,所以同姓居住范围逐渐分散。这使得那目寨不存在同姓聚居的情况,而是在各个小队注55无规律散居分布。这种散居,进一步加深了家庭与“班”这一社龄组织的相互依存。
据村委会主管计生的工作人员介绍,现在那目寨、弄坎村、那目新寨加起来一共有127户独生子女家庭。由于傣族社会传统皆由指定的子女及其配偶负责养老,在未来,这些独生子女的家庭,赡养老人会成为一个新的问题。为了解决这一问题,可能会出现合并夫妇双方家庭的情况,这也就为未来那目寨出现新的家庭结构和养老方式埋下伏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