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韩非子》“去无用”“禁无用”主张
《韩非子·难言》指责了“华而不实”等十二种言谈表现形式,表示“非之所以难言而重患也”。其中两种斥其“无用”:“多言繁称,连模拟物,则见以为虚而无用”;“闳大广博,妙远不测,则见以为夸而无用”。《韩非子·八经》“参言”一节进一步强调君主必须以“用”为原则审察各种“言”“说”“辩”,判定其是否“邪”“奸”“诬”。“言不督乎用则邪说当上。”“有道之主,听言,督其用,课其功,功课而赏罚生焉,故无用之辩不留朝。任事者知不足以治职,则放官收。说大而夸则穷端,故奸得而怒。无故而不当为诬,诬而罪臣,言必有报,说必责用也,故朋党之言不上闻。”
对于“无用”的否定,不仅限于“言”,而且包括“行”。《韩非子·问辩》说:“夫言行者,以功用为之的彀者也。夫砥砺杀矢而以妄发,其端未尝不中秋毫也,然而不可谓善射者,无常仪的也。设五寸之的,引十步之远,非羿、逢蒙不能必中者,有常也。故有常则羿、逢蒙以五寸的为巧,无常则以妄发之中秋毫为拙。今听言观行,不以功用为之的彀,言虽至察,行虽至坚,则妄发之说也。”“功用”是“言行”的唯一目标。辨别是非,决定取舍的基本标准,也是“功”和“用”。《韩非子·六反》认为执政者应当遵循这一原则否定“虚旧之学”和“矜诬之行”:“明主听其言必责其用,观其行必求其功,然则虚旧之学不谈,矜诬之行不饰矣。”
“功”“用”和“法”有内在联系。《韩非子·五蠧》:“行仁义者非所誉,誉之则害功;文学者非所用,用之则乱法。”排斥“文学”的主张,《韩非子·忠孝》表述为:“恬淡,无用之教也;恍惚,无法之言也”,“恍惚之言,恬淡之学,天下之惑术也”。所以应当取缔禁绝,在于其“无用”“无法”。
韩非鄙弃的“虚旧之学”“矜诬之行”,应当是指形成传统的有充分自信的文化理念。他所责难的具体指向究竟是什么呢?《韩非子·八说》有这样一段表现出激烈批判精神的话:“今世主察无用之辩,尊远功之行,索国之富强,不可得也。博习辩智如孔、墨,孔、墨不耕耨,则国何得焉?修孝寡欲如曾、史,曾、史不战攻,则国何利焉?”攻击的锋芒直指“孔、墨”“曾、史”,即非法家学说和东方传统道德。“孔、墨不耕耨”,不能有益于“国”之“得”;“曾、史不战攻”,不能有益于“国”之“利”。这样的意见,正符合秦国执政集团“好利”的行政倾向。对“无用之辩”和“远功之行”予以容忍和肯定,则无从追求“国之富强”。这种主张,正是朱熹严厉批评的“欲致富强而已,无教化仁爱之本”。理解所谓“好利”,可以读《史记》卷四四《魏世家》所见信陵君对秦的批评。他同时有“不识礼义德行”,“非有所施厚积德也”等言辞,指出了秦文化和东方崇尚“礼义德行”传统的差异。
《韩非子·五蠧》说,“明主”用臣下之力行政,应当遵循“赏其功,必禁无用”的原则。《韩非子·显学》又主张:“明主举实事,去无用;不道仁义者故,不听学者之言。”所谓“举实事,去无用”,体现出后世称之为“实用”的文化特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