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河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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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河恋

在我们家,宗教和蝇饵投钓这两者之间,没有明确的分界。我们住在蒙大拿州西部几条盛产鲑鱼的河流的交汇处,父亲是长老会牧师,又善垂钓,会自制蝇饵,并以渔技传授他人。他告诉我们关于基督门徒都擅垂钓的故事,还让我们,譬如说我弟弟保罗和我,自己去推想,加利利海最出色的渔夫,都是使用蝇饵的,而最得欢心的使徒约翰,是使用浮饵(1)的。

不错,每周一天全花在宗教方面。星期天早上,弟弟保罗和我要上主日学校,过后参加“早祷仪式”,听父亲传道;夜晚去做“教会勤工”,完事之后去“晚祷仪式”,再听父亲讲道。两次之间,星期日的下午,我们得花一个钟点学习《威斯敏斯德小要理问答》,琅琅背诵之后,才能跟着他去爬山,让他在两次布道仪式的间隙,稍事放松。可是他只考问我们对答辞中的第一问:“人生的首要目的是什么?”我们齐声回答,这样要是有一个忘了,另外一个仍可应付:“人生的首要目的就是荣耀上帝,并以他为乐,直到永远。”他听了好像总是显出满意的样子,对如此美妙的答辞焉能有别的反应?再说,他急着去脚踏青山,在那儿重新充注灵魂,以便晚上讲道时思若泉涌。他重注灵魂的主要方法,就是对着我们大声诵出晚上就要宣讲的内容,晨课中的精华语句不时充实其中,增色几分。

尽管如此,从保罗和我度过的童年中取一最具代表性的星期为例,在蝇饵投钓方面所接受的教育,以钟点而论,可能并不少于其他精神熏陶。

兄弟两人精于钓技之后,这才认识到父亲投竿抛饵其实并不高明,只不过瞄准技术尚可,动作也潇洒,投饵的那只手上还戴只手套。当他按下摁扣,戴好手套,准备给我们上一课时,他常说:“这是种艺术,讲究的是节奏,从钟面十点到两点的位置,你得从一默数到四。”

作为苏格兰人和长老会牧师,父亲相信,人就其本质而言是杂乱无章的,已从原先的受天恩眷顾状态堕落。不知道为什么,我从小就觉得父亲是从一棵树上堕落下来的。就父亲本人而言,我从来拿不准他是否认为上帝是位数学家,可他一定相信上帝是会数数的,而惟有按上帝的节奏行事,我们始能重获力量与美。跟很多长老会的人不同,父亲常用“美”这个词儿。

戴好手套,他会平直地持竿于身前,任那钓竿随着他的心跳而微微颤动。钓竿长八点五英尺,重量只有四点五盎司。用剖开的竹竿做成,而竹子取材于遥远的北部湾。钓竿外面缠绕着红蓝双色的丝线。丝线之间的分隔是很花了些心思的,使得难以吃力的竿子非常强固,可又并非僵直得不能抖动。

这物件只能叫做钓竿。要是有人把它叫做长杆子,父亲就会像海军陆战队的班长看新兵一样,投去不满的一瞥,因为新兵把来复枪叫做了枪。

弟弟和我宁可跑到河边抓几条鱼,从实践来学垂钓,宁可完全免去高难度或技术性强的准备工作,须知那只会减少捕鱼之乐。然而,跟着父亲学艺,可不是让你享受乐趣。要是一切都按父亲的心意办,不谙捕鱼的任何人都不得信手抓来一条就是,那可是对鱼的大不敬。也就是说,你也得以水生生物学和长老会的方式去逐步接近这门艺术。你要是从未碰过蝇饵钓竿,那么很快你就会发现,不论从事实上还是从神学角度说,人就其本质而言,确确实实就是该死的杂乱无章。那重四点五盎司、用丝线缠绕并会随着体内肌肉运动而抖动的东西,也就因此成了没有头脑的一根竿子,连最最简单的要求都不肯替你办到。钓竿要做的只不过是把钓线、钩头和蝇饵拽出水面,撩过头顶,接着,再往前一挥,让三者次第入水而点滴不溅:蝇饵、透明的钩头,然后是钓线——不然的话,鱼儿会看出是假饵而弃之遁去。自然,还有手法特别的抛掷,谁都知道那是很不容易的,需要高超的技艺。用这种抛掷法时,钓线往往因为投钓者身后就是峭壁或大树而无法越顶而过,而为了使钓饵从垂柳之下穿越,就得侧抛。如此等等。那么,拾起连着钓线的钓竿,直直地越过河面抛出去,又有什么特别的难处呢?

这么说吧,直到人类得救,钓翁总是只会把蝇饵钓竿远举头顶后方蓄势,就像一个不脱本性的人运斧或挥杆打高尔夫时,总会用力过度,以致气力会在空中耗尽。惟一不同在于抛掷钓竿时情形更糟,钓饵会纠缠在身后远处的矮树丛或岩石当中。父亲说到投钓是一门到得钟面两点的位置才结束的艺术时,常常补充一句:“更接近十二点而不是两点。”也就是说,钓竿只能举在头部稍稍靠后一点的位置(直对头顶就是钟面上的十二点)。

人一味追求力量,而不设法找回天赐优雅,这也符合人的本性。因此,他来回嗖嗖挥舞钓线,有时甚至让鱼饵从钩头脱落,而那原本只求将小小鱼饵送过水面的力量,也因此异化作将钓线、钩头和蝇饵纠结成鸟窝般杂乱一堆的蛮力,使三者越过空中,在垂钓人身前约十英尺处入水。不过,如果你把钓线、透明的钩头和蝇饵离水回归的轨迹设想在先,抛掷就变得容易一些。离水的时候,自然是最重的钓线打头,轻的透明钩头和蝇饵随后。只是三者经过头顶的时候,必有一拍子的小顿,后面二者才能赶上向前移动的最重的钓线,可立刻又得再次后随。若非如此,回收的钓线必与犹在腾空而起的钩头和蝇饵发生纠绕,这杂乱的一堆,也就是前面说的鸟窝,只能扑通一声掉进身前十英尺处的水里。

然而,就在放线时将三者前后次序重新排顺之际,马上就又得倒转,因为蝇饵和透明钩头必须先于最重的钓线着水。如果鱼儿看见的是那触目的钓线,那么钓鱼人将会看见的就是黑乎乎的东西飞快游走。于是乎,他最好还是换个地方去蹲守,再次核准头顶高处的位置(钟面十点左右处)去重新抛线。

从一到四计数以确定节奏,当然有其实用性。数一的时候,将钓线、钩头和蝇饵提拉出水;数二的时候,把三者看似笔直地抛向空中;数到三,按父亲的话说,就是达到最高位时,钩头和蝇饵必须有一小拍的略顿,以便跟上前行的钓线;数到四的时候,就得用力,将钓线收进钓竿,直到十点钟的位置。接着,就是对准了抛掷,让蝇饵和钩头先于钓线,以最理想的柔和方式着水。不是做什么事情都得瞎用力气,有时更讲究在哪个环节用力。“记住,”父亲老是这么说,“这是种艺术,讲究的是节奏,从钟面十点到两点的位置,你得从一默数到四。”

父亲对于有关宇宙的某些事情,都有确定的看法。对他来说,所有的好事——鲑鱼也好,永久得救也罢——都来自天赐优雅,而优雅来自艺术。艺术可不是随随便便就能习得的。

就这样,弟弟和我学会了用上节拍器,以长老会方式投竿钓鱼。那节拍器是母亲的,由父亲从城里的钢琴上面取来。母亲偶尔会从小屋门庭处,看一眼下方的埠头,心头忐忑,不知道节拍器如果掉进水里,能不能浮起。过分紧张时,她干脆踏着重步走下埠头,把东西要回去。父亲于是就双手合十,敲打出从一到四的节奏。

最后,他推荐我们阅读有关垂钓的文献。每当摁上手套摁扣,准备投竿时,他总要说上几句入时妙语。“艾萨克·沃尔顿,”弟弟十三或十四岁那年,他曾这样告诉我们,“可不是什么值得敬仰的作家。他是圣公会教士,钓鱼时用活饵。”保罗虽然幼我三岁,但事涉投钓,他样样都走在我前头。是他先弄到一册《垂钓大全》来说给我听的。“这家伙居然不知道怎么拼写‘complete’(2)。而且,他还给挤奶女献歌呢。”我把书借来读了,对他说起读后感:“有几支歌很不错哩。”他说:“这儿谁见过大泥腿河边有什么挤奶女?”

“我倒想,”他接着说,“请他到大泥腿来钓上一天鱼——此外还要赌一把。”

这孩子说时恨恨,我敢肯定,他准能赚到圣公会教士的钱。

在你十几岁那些年——整个一生也说不定——比弟弟年长三岁,就会让你感到,他只是个孩子。不过,我已经预感到,弟弟定能成为投钓高手。除了训练有素,他还有其他资质:天赋、运气,以及满满的自信心。即便是小小年纪,他就喜欢跟包括我这个哥哥在内的任何一个一起钓鱼的伙伴一赌高下。看着这么个孩子把自己作赌注,而且几乎准保能赢,有时候我觉得好玩,有时候又不那么好玩。我虽然年长三岁,可觉得自己还不是大人,不该赌博。在我看来,下注这类事是后脑勺上覆一顶草帽的男子汉们干的。所以说,开头两次当他问我要不要“外加小赌一场增添点兴味”时,我有些不知所措;待到第三次他又提出同样要求时,我准是发怒了,就此他再也不跟我说起钱的事,即使真正缺钱的时候,也不会向我伸手借贷。

我俩打交道时务必非常小心。我常把他看作孩子,可绝不能把他当孩子对待。他从来不是“我的小弟弟”,而是一门艺术的大师。他不需要什么兄长进言,不需要金钱或帮助。弄到最后,我真帮不了他了。

幼时兄弟的默契之一,在于了解两人多么不同。保罗给我留下的长存记忆之一,便是他如何痴迷于下注。他会跑到县里的集市去,像成年男子一样赌跑马,只不过他投注的数目太小,兼之年幼,彩票站不肯接受。遭到拒绝之后,他会说,就像他说到艾萨克·沃尔顿或其他被他视作对手的人时那样:“我要那杂种到泥腿河来比上一天,外加再赌一把。”

过了二十岁,他已经开始大玩俗称“梭哈”的种马纸牌赌了。

外部情势也促使兄弟二人之间的差别越来越大。第一次世界大战的征兵,顿时使林区里男子奇缺。这样,在十五岁上,我就开始为美国林业局工作。之后的好几个夏天,我不是替林业局干事,就是在伐木营工作。我喜欢森林,也爱干活,只是好几个夏天因此没怎么钓鱼。保罗还太小,没力气去整天抡斧拉锯,而且他从小已经打定主意,此生惟有两大目的,一是钓鱼,二是不必干活,至少不让干活影响钓鱼。十几岁那年,他揽到一份夏季工作,在市泳池当名救生员。这样,傍晚时分,他可钓鱼。白昼的时间,他可以饱览泳衣女秀色,到了深夜,便跟她们幽会。

到了择业的年龄,他去当了一名记者。为蒙大拿一份报纸工作。所以说,起初,他已经颇接近实现自己的生活目标了,而在他心目中,这些目标并不与《威斯敏斯德小要理问答》中对第一问的答案相悖。

毫无疑问,要是我们家人的关系不那么亲密,也难以看出兄弟之间有云泥之别。我们主日学校的一面墙上,涂着“主即爱”三个字。我们一直以为,这是直接针对我们一家四口说的,与外面世界没有关系。弟弟和我不久发现,外部世界多的是坏种,离开蒙大拿州的密苏拉越远,这样的人越是飞速倍增。

我们同样认定,兄弟俩都是硬汉子。这点认识随着年龄增长而加深,至少伴随我们到二十好几,也许直到多年以后。但是硬汉子的表现也有显著的不同。我是美国林业局和伐木营之类的硬汉集体培养的产物;保罗自认为硬汉子,是因为他觉得自己比任何一个硬汉集体都更强悍。日复一日,母亲和我在早晨都看得目瞪口呆,只见苏格兰牧师逼着小儿子吃麦片。父亲同样目瞪口呆——起初是因为长着同自己一样肠胃的儿子居然拒食上帝恩赐的麦片,随着岁月流逝,又发现这么个小不点儿,竟比老子更加强硬。牧师暴跳如雷,孩子低头对着食物,合拢双手,活像父亲在做餐前感恩祷告。只有一个征兆说明他内心的狂怒:他的嘴唇给咬肿了。父亲越是发作,麦片粥冷得越快,最后老人家精疲力竭。

于是,兄弟俩不但知道对方是条硬汉子,而且还明白,各人也都有硬汉子的自我意识。保罗知道,我这时已做到森林防火队的工头,要是他在我手下干活,也像他当记者时那样在工作时间喝酒,我肯定会打发他去工役营,罚他补足懈怠的时间,一步步从最苦的活干起。而我也知道,要他去森林灭火,就跟要他喝麦片粥一样没门。

对于街上殴斗——倘若群殴看上去免不了时,兄弟俩倒共持一个重要理论,那就是,先发制人。两人都知道,多数坏蛋并不像他们的臭嘴巴那么凶,甚至包括那些不但说话,连模样也够凶悍的杂种。这些家伙要是突然发现有几颗牙齿松动,也只会抹抹嘴,看看手上沾的血,反倒主动买酒请客。“话说回来,即使他们还想打个明白,”我弟弟说,“不等开打,你已经领先狠狠的一拳了。”

理论虽好,却有一个问题,那就是只在统计学意义上成立。你不时会碰到个跟你一样想动手而且比你擅长打架的主儿。你打得他牙齿松动,他可能会要了你的命。

现在想来,命中注定,弟弟和我非得大打一架,不会从此罢休。由于兄弟俩所秉持的打架理念,那一回可真是像南北战争废奴歌里唱的那样,凶猛而迅疾。大打出手过程中的有些场面,我并未目击。母亲走到我们中间,试图叫我们住手,我就不曾看见。她个子矮小,架一副眼镜,而即使戴上眼镜,视力仍然不好。在这之前,她从未看过人打架,也不知道卷入其中可能受到多么严重的伤害。显然,她就那么一步走到两个儿子中间。我第一眼看到的是母亲灰白的发髻,上面插了一把大梳子。更引我注意的是,母亲的头部紧靠着保罗,这使我无法挥拳过去。再往后,母亲就从我视线中消失了。

打斗似乎自动戛然而止。母亲倒在我们兄弟之间。接着,两人都哭了,盛怒之下又扭打起来,一边狂喊:“你个龟孙子,竟把母亲打倒在地。”

母亲从地板上爬起来,因为丢失了眼镜,盲人般地在我们两人之间跌跌撞撞转着圈子劝架,可又认不出是在对谁说话:“不,不是你。我脚下打滑摔了一跤。”这就是我们之间惟一的一次打架。

也许我们始终没法确定,两人之中,谁更强悍,而孩提时代的问题在某一时间之前得不到解答的话,此后就再也不会重新提起。于是,兄弟又恢复到原来谦和礼让的模样,正如主日学校的墙语所示。当我们一起走过树林和溪流时,我们感到大自然对我们同样谦和礼让。

是的,我们不再时不时结伙去钓鱼。我们如今已经三十出头,所谓“如今”,从这儿开始往后,指的都是1937年的夏季。父亲退休了,和母亲一起住在密苏拉老家。保罗在州首府赫勒纳当记者。我嘛,按弟弟对我生活中发生的事情的描述,“出道了,成家了”。我暂时跟妻子一家住在名叫狼溪的小城,距赫勒纳只有四十英里,所以兄弟俩仍可不时见上一面。见面当然意味着有时会一起去钓鱼。甚至可以说,如今我来赫勒纳见他,都跟钓鱼有关。

还有一个因素是岳母也确实叫我这么做。我其实并不情愿,但也知道弟弟到最后肯定会说你来吧。他从来没对我直接说过不字,而且他也喜欢我岳母和我妻子,在墙上做记号备忘的人之中就有她俩,虽说他从来弄不明白“我是怎么昏了头”,居然会想到结婚的。

我在蒙大拿俱乐部前不期然遇见弟弟。那俱乐部是富有的金矿矿主们修建的,据说就建在那名叫“最后一丝希望的矿渠”的黄金发现地点上。虽然才到上午十点,直觉告诉我,他要买酒喝了。在启口问他之前,我有消息要先告诉他。

待我说过消息,弟弟说:“让我欢迎小花柳啊?”

我对弟弟说:“宽容一点嘛,他可是我小舅子。”

弟弟说:“我可不跟他去钓鱼。他从西海岸来,又是个用蚯蚓活饵的。”

我说:“住嘴。你知道他在蒙大拿出生长大,只是去西海岸工作罢了。这次他回家来度假,写信对他妈说,要同我们一起钓鱼,特别是你。”

弟弟说:“西海岸的人几乎个个都出生在落基山区,因为不会用蝇饵钓鱼,这才搬到西海岸去当了律师、持照会计师、飞机公司老板、赌棍,要不就是摩门教传教士。”

我不敢肯定他是否准备去买酒喝,可他肯定已经喝过一杯了。

我俩站在那儿对望着,觉得很不对劲,但又留意不让各自过分驳对方的面子。不过,实际上对于我那位小舅子,兄弟两人的看法并非大相径庭。在某些方面,我比保罗更不喜欢小舅子。为了一个你不喜欢的人,非看老婆脸色不可,这可不是什么乐事。

“再说,”我弟弟说,“他是用活饵钓鱼的。这些从蒙大拿去了西海岸的子弟,夜里泡酒吧,满嘴编造自己在偏远边境的童年故事,装得像猎人、设陷阱的捕手和蝇饵投钓大王似的。可是一回家,来不及在门口吻妈妈,就直奔后院,捧个希尔兄弟公司的红色咖啡空罐子,忙着挖蚯蚓。”

赫勒纳那张报纸的大部分内容都出自我弟弟和他的编辑之手。编辑是小城报人的仅存硕果,接受过人身攻击的经典训练。他一大早开始喝酒,这样一天之中就再不会觉得自己对不起谁了。编辑和我弟弟惺惺相惜。全城都怕这两人,尤其是因为两人文字功夫了得。在这么个充满敌意的环境里,两人都需要家人的关爱,且也确实得到了。

直到此刻,我可以说我一直在设法阻止弟弟去沽酒。果不其然,他终于熬不住了:“找家酒吧,举杯去吧。”

我犯了个错,说话的意思像是怕直截了当去指摘他的操行:“抱歉,保罗,不过这会儿开始喝酒,对我来说太早啦。”

意识到自己得赶快再说些别的什么,这可算不上改进自己的操行,至少在我自己看来是如此:“是弗罗伦丝叫我求你的。”

我厌恶自己把责任推给岳母。保罗和我喜欢她的原因之一是她看上去像我们的父亲。两人都是苏格兰人,经加拿大来到美国;两人都是蓝眼睛,头发都呈浅灰色,而年轻一些的时候可是火红的;两人说“about”这个词的时候,都操加拿大口音,换了个诗人来押韵,那就跟“snoot”同韵。

不过,也不必过分自责,因为确实是岳母将我推出来求他的。几分真实里被她掺杂了恭维,就让我不知所措了。“虽说我不懂捕鱼,”她这么说,“我知道保罗是天底下最好的钓手。”这话含义复杂。她知道该如何把鱼过过清,去做男人忘了做的活儿;她知道怎样烧鱼;最重要的是,她会始终探头察看鱼篓,一边发出“哇,哇”的叫好声。所以说,她那一代女人所能了解的捕鱼情景,她全知道。同时,对于捕鱼作业的细节一无所知也是事实。

“真希望尼尔同你们兄弟做伴。”她最后说,无疑期望我们帮他改进品行甚于投竿抛线。城里人都知道,保罗和我是“牧师的孩子”。多数做妈妈的并不愿把我们俩指给她们的孩子看,可这位苏格兰女人把我们认作“牧羊善人的儿子”,又是蝇饵投钓能手,会在冰凉的齐腰水里站上一整天,让操行欠缺经受各种难题的考验,是真正的却又并非不可克服的难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