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案检察官
上QQ阅读APP看本书,新人免费读10天
设备和账号都新为新人

第4章 儿子被杀后,一个父亲的万里追凶路

虽然一脸凶相,“看人像瞪人”,但陈平说话的语气却非常温和。他向林凯详细供述了自己为给孩子报仇,耗费近七年的时间孤身一人走遍了全国十几个省份的经历。

2014年3月的一天,我的同事、驻所检察官林凯在第三监区巡监,他像往常一样打开检察官信箱,看到一封特别的信件——信写在一张卫生纸上,部分字迹已经模糊,落款地点是312监室。

那天下午,林凯约谈了写信的犯人。在指挥室门口,管教民警跟犯人确认姓名:“叫什么名字?”

“陈平,公平的平。”犯人体型高壮,拖着沉重的脚镣,步伐很慢,声音异常沙哑,他转头注视着前面的林凯,眼神犀利。

虽然一脸凶相,“看人像瞪人”,但陈平说话的语气却非常温和。他向林凯详细供述了自己为给孩子报仇,耗费近七年的时间孤身一人走遍了全国十几个省份的经历。

陈平最后说:“我想求检察官一件事:孩子在几年前被人害了,我报了仇以后还在追,凶手还差最后一个。手头还有一些线索,想提供给你,要是不找到他,我死了眼皮也合不上。”

陈平一直随身带着一张儿子陈小华的红底一寸照。这是他从幼儿园档案卡里扒下来的,照片的背面是他用蓝色圆珠笔写的“5·23”。

“我这辈子都忘不掉。”在谈话室里,陈平举起戴铐的双手,向林凯展示他的左小臂内侧,那里也有这串数字,是他自己拿刻刀弄的,其中一个数字已被烫疤遮住。

2006年5月23日,是陈平见到儿子的最后一天。早晨8点,小华给他看了一张蜡笔画,他忙着出门送货,随口夸了几句。小华还缠在他的身边,吵着要他买陀螺,陈平在儿子的脸蛋上亲了一口,说晚上就买,便匆匆出了门。

那天晚上下班后,陈平开着面包车准备回家,想起白天对儿子的许诺,便到附近的玩具店里买了一只陀螺。回到家后,妻儿却不在家,他拨了妻子叶红云的手机,电话刚接通,妻子哭吼的声音像根针,直直地扎进耳朵里:“你晚上到哪儿去了?电话为什么关机?”

那天陈平的手机刚好没电了,妻子哭了好一会儿,才颤声说出一句:“儿子丢了……”

陈平立刻奔下楼,赶到派出所的接待大厅,看见妻子全身淋透,独自坐在铁椅上,头发还在滴水,嗓子已经哭哑了,呜呜地念着:“没了,没了。”

几个小时前的傍晚时分,叶红云在厨房烧菜,小华和平时一样,在家门口跟其他小朋友打闹玩耍。叶红云以为有其他大人看着孩子们,就没有多留心。到了饭点,她见小华还没回家,就在楼道里看了看,却没见到儿子的身影。外面下着雨,她顾不上打伞,赶紧在楼房外面找了一圈,还是没找到人,便急着去派出所报了案。派出所民警调取了监控,视频里,一个身穿黑色短袖的中年男子拿着玩具把小华骗走了,随后抱着孩子上了一辆邻省牌照的灰色面包车。

当时该案的承办民警叫郑亮,他告诉陈平,四年前在市里出现过一个贩童团伙,按买家事先定的条件,通过拐骗和硬抢,把弄来的男孩卖到福建。嫌疑人这时候可能已经出省,他们正在报请跨省联捕。

陈平听了郑亮的话,等了几天无果后,便关掉了夫妻俩经营的五金铺子,带上妻子连夜开车去往福建。他在拉货的车子外面,张贴上提前印好的小华的照片,底下印着他和妻子的手机号码。

抵达福建后,陈平在白天“巡街”,载着孩子的照片,穿梭在陌生又嘈杂的大街上。等到夜幕垂落,他开到长途客运站“趴活”,跟呼啸而来的稽查队打游击战,借着四处散烟的机会,向车站人员和其他黑车司机打探消息。

“老婆那时候一直发呆,经常在半夜里哭,有点像小华刚出生的时候。”陈平被吵醒了,舍不得说妻子,只能搂住她,“就像哄小华那样哄她,我自己看着也想哭,却哭不出来”。

叶红云还是哭得很厉害,陈平觉得劝不住,就默默走到阳台边,扯出塑料凳干坐着,一晚上能抽一包烟。

陈平在谈话室里回忆,到了2006年10月,小华被拐了将近半年后,郑亮给他打了电话,说嫌疑人抓到了,叫他们赶紧回来一趟。

当日清晨,叶红云曾问他,右眼跳是不是灾,“我叫她不要瞎想,没想到电话一打过来,我自己就蒙了”。

陈平以为抓获了嫌疑人,小华也就有了下落,很是振奋,赶紧追问孩子的消息。电话那边的郑亮却开始变得吞吞吐吐,后来干脆沉默了几秒钟。

陈平是个烈性子,催对方“有话快说”。郑亮在电话里长吐了一口气,说:“我可以跟你讲,你要想好怎么跟妻子说,自己千万不要冲动。”

“快说吧,我和老婆马上就去找。”陈平已经很不耐烦了。

“嫌疑人说买家不想要了,他们就在回去的时候,在山坡上把小孩摔下去了。孩子的尸体现在还没找到,我们联系了那边的公安局,到山底下搜查了。”郑亮说,“你先不要急,赶紧回来一趟。”

根据陈平提供的信息,林凯在文书库里查到了相关的判决书。

拐卖小华的嫌疑人叫严壮声,福建龙岩人,他在到案后的供述是:“我本来是不想做的,还是因为生计,以前我坐过牢,出来找不到什么工作。老乡曹远洋叫我跟他卖小孩儿,说这种生意有钱赚,那户人家要得急,开的价比别人高。曹远洋还有个兄弟叫李纹易,一开始说不做,后来也入伙了。”

三个人很快分了工:曹远洋负责策划和联系买家,严壮声来物色合适的小孩,李纹易当驾驶员。在案发的两个星期前,严壮声就盯上了小华,常常趁叶红云不在旁边时,故意逗弄楼门口跑来跑去的孩子,跟孩子谎称自己是楼上的租客。

严壮声说,那天下午自己拉着小华匆匆逃了一段,就上了面包车,车子开上高速,“遇上好大的雨”。曹远洋坐在副驾驶,跟李纹易一直在抽烟,车内充满烟雾。“我和小孩坐在后面,小孩估计被呛到了,老是咳嗽,说他想回家吃饭,我们都没有理他,他就哭了。曹远洋没耐心,回头叫我打小孩耳光,我不肯打,怕打坏了人家就不要了。后来李纹易说小孩可能肚子饿了,他不知道从哪里摸出一包饼干,叫我弄给小孩吃。”

车开到福建境内,小华开始呕酸水,严壮声起初以为是小华晕车。秽物的酸腐味弥漫在车里,曹远洋闻了,又骂了小华几句。这时严壮声才发现孩子面色煞白,把手心搭在他的额头上,“那时小孩在发烧,我的手摸上去好烫”。

到了山区,地势复杂,车上不去,他们就下了车,带着小华步行去买家所在的山村里。走到半路,小华突然蹲了下来,又是一番呕吐,曹远洋催小华赶紧站起来……

“我怕小孩这样,别人肯定不想买了,就说给他先买点药。曹远洋骂我为什么早点不说,现在这个地方根本弄不到。李纹易看小孩实在可怜,就给小孩喝了几口矿泉水,小孩刚喝几口,又吐了,后来李纹易就一直背着他。”严壮声交代。

当那个姓王的买家看到小华的时候,起初嫌孩子年纪偏大,等小华又呕了一地,他就摇头说“不想要了”,直接关上房门。曹远洋猛踹了几脚,无论再骂出多么难听的话,那个买家都不理睬。

三人只好步行到山坡。山下乱石交错,蜿蜒着一条河流。曹远洋站在山坡边上俯瞰了几分钟,叫李纹易把小华放下来,说:“这个小孩儿不能送回去,他已经认识我们了。”

小华蹲坐在地上,不断地干呕着,说自己的“肚子很难受”。曹远洋还在气头上,把小华抱起来,让小华背对着自己,接着在山路边上捡了一块碎石,杀死了小华。等严壮声和李纹易反应过来时,小华已经被抛到乱石成堆的山底了。

“那个小孩就是曹远洋弄死的,我和李纹易根本没有参与,更没胆子做。”严壮声说,李纹易和曹远洋吵了一架,就自己开车跑了,他和曹远洋徒步走了几公里,才到了长途汽车站,“曹远洋说他去厕所拉屎,后来就找不到他人了,我也不知道他逃到什么地方了”。

判决书中有警方的现场勘查记录:山下地面北侧13米处是一片泥滩,散布着杂草和乱石,距离严壮声辨认的山坡高度落差二十米左右,泥滩附近有一条东西流向的河流,东为上游,河流的西面有一座石桥,东南面坐落着一家水泥厂。

最初的两天,警方的搜索持续到黑夜,十几道手电的光柱层层交叠,织成一张白色的光网,笼住黑魆魆的山间。可大队的民警连续搜了几日,把搜查范围扩大到山底的周边,还是没有找到小华的尸体。

“活要见人,死要见尸。”陈平当时给郑亮说,“就因为尸体找不到,说不定老天爷保佑小华,有好心人把他救了上来。”

民警沿着河水的下流方向,辐射周边的5公里,还向其他几个县公安局发出无名尸体协查,后来有户人家发现了河内的尸体,赶紧报了案。

郑亮向陈平传达了这个噩耗,并补充了严壮声的到案经过:严壮声以前因为诈骗罪吃过三年牢饭,和曹远洋、李纹易分开后,他直接去了河南投奔了曾经的狱友,在一次醉酒后不慎把小华的事吐露出来。不久后,他和狱友为了琐事争吵,狱友一气之下冲到派出所举报了他。

陈平跟叶红云道出了实情,叶红云得知真相后,也不说话,就一直捧着儿子的相框流泪。接下来的几天,她还是一直在擦相框的玻璃片,晚上坐在床头,夜不能眠。陈平想带妻子去医院看看,她也不肯去,最终被岳母接回了娘家。

家庭支离破碎,接连几天,陈平独自在漫漫长夜里失声痛哭,加上烟抽得凶,嗓音一下变得沙哑了。

“别人说我的嗓子很奇怪,就像人快要死了,嘴里含着一口血。整个家已经被彻底毁掉,凶手还在逃,这笔账不能就这么算了。”

曹远洋一直是“上网追逃”状态,陈平带着一条烟去找郑亮,还是想从他那里获取一点“内部消息”。郑亮拒收了香烟,说:“你不会放过曹远洋,我们更不会放过他。我知道你怪我们联捕没弄好,但我真的不清楚,就算知道了也不能多说,你要是干出违法犯罪的事,这个责任我担不起。”

陈平给妻子打了电话,发誓自己一定会亲手把曹远洋抓回来,“那时候我不太相信警察,要抓到曹远洋,还是得靠自己”。

临走前,陈平带了两张照片,一张是小华的红底一寸照,另一张是曹远洋的通缉令照片,他把这张照片打印了出来。“通缉令上面的曹远洋是圆脸寸头,单眼皮,两个眼睛的距离很宽,塌鼻梁,下巴左边有颗痣。”

就这样,在案发那年的残冬,陈平开着自己那辆白色面包车,孤身踏上追凶之途。

第一站是河南,那里曾是严壮声逃亡的地方。其间,陈平说他遭遇过骗子,对方借着“私家侦探”的名头行骗,听说陈平的情况后,装出义愤填膺的样子,骗取了陈平的信任,称自己可以运用一些非常手段,查出曹远洋的逃亡轨迹,价格可以优惠。陈平追凶心切,便急着跟骗子谈价,对方开价5000元,陈平砍到了4500元,先预付了其中的2000元。

那个“侦探”收款后,给陈平讲了他的“技术方法”,还给了一张曹远洋的生活照,说这是“线人”发来的,当前的首要任务就是“锁定行踪”。一个星期后,那个工作电话就没人接了,陈平拿着照片找人一问,原来那张照片是人工合成的。

陈平很恼火,怀里揣着一根粗钢管,想把骗子狠狠修理一顿。他去了骗子所在的“工作室”,在那条幽暗的窄巷里,骗子早已窜到了别处。

尽管被骗了,但陈平说他有一些收获,那个骗子跟他透露了两个关键点:仅凭一己之力去追凶,这条路是行不通的,还是要花点钱,找有用的“线人”,人多好办事;追到凶手的时候,别自己动手,记得联系当地的警察。

往后两年多,追凶计划并没有丝毫进展。驶出第二站四川的前一夜,陈平把自己关在车里,抽掉了一盒烟,心里不由得打起了退堂鼓。他又拿着儿子的一寸照,孩子的脸蛋在烟雾中显得很不真实,翻过照片,只有那串数字很刺眼。他对林凯说:“看到那个(日期),我心里就更加恨他(曹远洋),反正找两年是找,找十年也是找,只要还有一口气,就一定能抓到他。”

陈平的第三站是辽宁。“我听说曹远洋在那里出现过。我有个朋友在那里干货运,到他车队帮忙,我能养活自己,也能掌握城市的环境,继续找曹远洋。”

一个冬夜,车队司机们围坐着吃盒饭,陈平给他们散了烟。司机们都对这个来自南方的壮汉很好奇,看他面凶心善,便开始问东问西。陈平的嗓子不好,他的兄弟替他讲了家里的情况。讲到小华遇害的事,陈平突然有些哽咽,猛吸了几口烟。

队长听了很愤慨,烟头被他摔在地上,溅出几颗灼眼的火星。他的孩子和小华年纪相仿,能理解陈平痛失骨肉的悲苦。

陈平说,现在警方在全力追捕“那个畜生”,没追到;他自己也在追,追了有两年多,也没追到。

“那我们也帮你找找!”这几条北方汉子一拍即合,答应陈平帮他在城市里寻凶。

“谁要是找到曹远洋,我哪怕借高利贷,也要奖励他5万元。”陈平独身寻凶,为了搜集线索,也是受尽冷眼,如今车队司机们的古道热肠,让他颇受触动。

“我们不要你的钱,抓到了就帮忙弄几个硬菜,队长以前帮警察抓过贼,办公室里现在还挂着一面锦旗。”一个司机说。

“陈平,你先别急着谈以后的事。”队长说道,“这年头有很多人跟你一样,别说千里追凶,万里追凶的也不少。有的追到了,有的没追成,追到的登上了报纸,放网上一顿吹;没追到的也就搭上了一辈子,你自己要做好思想准备。”

也有一些司机给陈平敲警钟:“追捕凶手这事吧,还是得靠公安,我们最多就是协助,但是先说好了,到时候真的逮到了,你也不能打他。要是把他弄成个残废,你自己也完了。”

给陈平打完了“预防针”,队长和司机们帮着他谋划起来。按照队长的吩咐,陈平先去附近的打印店,把曹远洋的照片复印了几十张,车队的司机几乎人手一份。他记得最牢的是队长手头的照片,“曹远洋”的额头上写着“枪毙”的红色字迹。

因为常年跑货运,司机们对城市的地理环境非常熟悉,在开车运货的同时,到处打听曹远洋的消息,有的还抓紧联系了其他车队的弟兄,让他们在其他几个片区多加留意,有的专门盯着棚户区,有的还去问了居委会。这个自发组建的追凶队伍逐渐壮大起来。

陈平回忆说,他们车队在集体追凶的过程中,闹过乌龙,让他付出了血的代价。话说到这里,陈平指了指他的右臂,林凯注意到上面有道疤,一条粗大狰狞的“蜈蚣”趴着不动,成为陈平铁血追凶的刻痕。

出事那天是一个夏夜,车队里的一位司机拉完货,到便利店买了包烟。在店门外抽烟时,他发现有一名中年男子,样貌神似曹远洋,正坐在夜排档的塑料凳上喝酒。当时他还不确定,掏出折好的通缉令,偷偷走到中年男人的前面,回头瞥了一眼,又赶紧看了看手里的照片。这时他不敢轻举妄动,就给陈平和其他司机打了电话,说他看到的男人像曹远洋,“越看越像”。

陈平接到电话后,驾车赶了过去。在双方交涉的时候,陈平发现司机认错了人,正给对方赔礼道歉,那个酷似曹远洋的人借着酒劲,抄起摔碎的半截酒瓶,去划陈平的脸,陈平急忙用手格挡,尖锐的切角在他小臂上割了一道口子,血不断涌出。

警方赶到现场后,把动手的男人带回了派出所。陈平用毛巾捂住流血的手臂,钻进司机开的货车,火速赶往医院,“血止不住,我就看着血全都流下来,车里面的腥味很重”,到医院后缝了14针。

粗心的司机过意不去,想给陈平一笔钱,陈平没收下,说自己的手还能动,也还算不幸中的大幸。

在北方的第二个冬天,有人又告诉陈平,曹远洋好像在河北出现了。动身的前一天,陈平怕别人留住他,就没有跟其他司机道别,只向队长简要讲了下情况。

队长说陈平干活很卖力,想留他再多做几天,等单位发了工资再走,到时和车队的兄弟组个局,弄一个追凶散伙饭,给陈平饯行,完事了以后,大伙再合起来凑点钱,作为陈平的“寻凶基金”,“男人出门在外没点钱不行,有钱才能办事”。

陈平说,他跟兄弟们学了个词,叫“大恩不言谢”,并把手里这叠钱放在办公桌上,数额不多,想拜托队长给车队的兄弟买点烟。

队长把钱硬塞了回去,说:“这笔钱我来出。明早就跟大伙说,陈平赶到河北去追那个王八蛋,他留了笔钱,叫我买烟犒劳兄弟们。”

跟队长抽完了半包烟,陈平就上路了。

这是2010年,是陈平在各地辗转的第四年。

陈平四处托人打听,得知曹远洋以前在技校学过汽修,现在跟着他的哥哥曹远海在邢台的店里修车。接着,陈平先在河北邢台待了一段时间,几乎跑遍了城市里所有的汽修店,给他劳损的车辆做了“深度保养”,还打探过几家二手车行,每天都在路上奔波,“骨头像是要散架”。

陈平想要放弃了,可稍一闭眼,就想到过往的情景,“我儿子很懂事,以前学着电视里的样子,站在小凳子上给我捶背”。他回想到此处,泪水便往下淌——寻凶这些年,独自在深夜里抽烟,在台灯下抚摸着孩子的一寸照,以泪洗面,追忆着支离破碎的家,已经成了陈平的常态。

于是,他一发狠,找了把刻刀在左臂刻上了小华失踪的日期。

当地有位老板告诉陈平,照片里的人确实在他的店里待过,几个月前就走了,陈平来晚了一步。陈平又依照老板提供的线索,赶到了南方的一座县城,老板说曹远洋可能在那里生活,那里不太需要身份证,更便于藏匿。

开到县城已是傍晚,汽车的轮胎发瘪,陈平把车挪到附近的修车店,匆匆扫了一眼店里的伙计,便蹲在路牙边上抽烟,盯着街面的人来车往。盯了一会儿,陈平起身给店里的伙计看曹远洋的照片,伙计说他好像见过,让陈平去南大街的店看看。

车子开到南大街,陈平注意到一个汽修工,与曹远洋酷似,便下了车,从那个男人面前经过,站在街边抽烟,假装自己在等人,不时瞄着男人的面貌。他把通缉画像上的特征都核对了一遍,全部符合,又听到男人的福建口音,断定这个男人就是他要找的曹远洋。

后来,陈平案的承办人问他:“你当时有没有想过联系警察?”

“我想过。以前郑警官劝过,车队的兄弟也劝过,叫我别干傻事。”陈平说,“但我从来没有想过要杀曹远洋,就想亲手把他收拾一顿。”

他等待曹远洋走出人多的街面。晚上9点多,见他跨上一辆电瓶车离开了汽修店,陈平急忙开车跟在后头。他看到男人骑车进了一处老旧的住宅楼后,将车停在不远处。上到二楼时,他眼前的男人正好打开了房门。

陈平喊了一声:“曹远洋!”

那男人猛地一哆嗦,回过头,惊惶地望了陈平一眼。陈平扒开快关上的房门,跟着闯进屋里。

“那天我好像命中注定要犯事——屋里只有他一个人,如果还有其他人,我可能就报警跟他对质了。当时他的拳头打在我脸上,往另一个房间跑。我以为他要去拿刀,便从后面抱住他,外套里有一根绑货用的麻绳,就扯出来套住他的脖子,把两边的绳头拽紧。曹远洋‘唔唔唔’的,身子扭得很厉害,仰着躺倒下来,我被他压在底下,用力拽绳子,撑了一会儿,后来他就不动了。”

曹远洋被勒死了。陈平甩开尸体,双腿叉成八字,瘫坐在地板上,“那时候我气喘得很厉害,人很慌”。抹掉嘴角的血,陈平把侧翻的死尸弄成平卧状态,又在曹远洋的脸和下腹打了几下,“就看着他的脑袋在地上晃来晃去”。

杀人之后,陈平的手一直抖,“刚才打架的动静很响,隔壁说不定已经报警,现在曹远洋死在这里,等会儿他的哥哥要回来了,我就想快点把尸体运走”。

陈平看到曹远洋睁着眼,就又照着他的面部重捶了一拳。车就停在门口,陈平背着尸体走出房屋,他怕楼道的居民撞见,装作自言自语,说着“送去医院”之类的话。一出住宅楼,就趁着夜色,把尸体扔进车厢,自己赶忙坐进驾驶室。

车子开出了县城,陈平找不到合适的地点,又开了十几公里,车灯照在前面,是一个驾驶培训基地,他只能继续开。

“我杀人的时候还没那么害怕,直到那时候才知道自己闯了大祸,心跳得非常快,掌心里全都是汗,而且在抖,有点开始打滑,把不住方向盘。我就开到一片空地,停车拉了手刹,想抽根烟。”

手里的打火机在剧烈抖动,指间的香烟也在晃。“我在车里坐了差不多二十多分钟,不断对自己说,杀的是仇人,不是无辜的。”接着汽车缓缓蠕动,驶入郊县泥塘旁的垃圾填埋场,场子南面有条河,陈平刹了车,把尸体拖出来,抛进河里。

驶离了抛尸地点,陈平在路边停车,一根接一根地抽烟,最后找了一家招待所过夜。次日清晨,他起了大早,见烟盒空了,便找老板讨了三根烟,开车来到远处的荒地。

陈平供述称,当时他想跟小华说会儿话。荒地周边人烟稀少,他坐下来,把小华的照片放在地上,接着他点了那三根烟,一根根竖起来,当作三炷香。他对着照片里的孩子说话,没说几句,就掉泪了。香烟燃尽,陈平捡起照片放入怀中。

追凶的终点成了“岔道”,他拐进了逃亡的路途。

陈平在逃亡路上疾驶了几十公里,上了105国道,“开到阜阳的时候,我给家里打了电话,老婆问我,是不是找到曹远洋了,我骗她说,人被我抓到了,交给了警察,死刑他逃不掉。现在去追第三个人,叫李纹易”。

陈平开到阜阳的兄弟家,只待了几天,便仓促离开。“那时候我老是东想西想,抽烟的手发抖,怕被兄弟看出什么,就赶紧跑了。”他打算去追李纹易,用这件事情盖住心里杀人的事。杀了人以后,“受害者追凶”变成了“嫌犯追嫌犯”,追也是逃,反正都是全国各地到处窜。

陈平剃短了头发,花高价做了张假身份证,先去了李纹易的老家——他背着逃犯身份,因此缩短了“驻留”时间,待在任何地方都不超过两个月。

很快,他又辗转到重庆打了一段时间工,省吃俭用,攒下一部分“寻凶资金”。追曹远洋花去了四五年,除了在辽宁干货运的时候有一份正经工作,其余的时间里,陈平干的都是散活,没多少积蓄。

往后三年,陈平走了七个省份,途经新疆昌吉时,那辆“老马”暴毙在寻凶路上。他手头的钱已所剩不多,便在当地弄了一辆二手的“小毛驴子”(摩托车),独自奔行在苍茫的北疆。

后来陈平在谈话室里告诉林凯:

“我在贵阳的时候遇过一个小孩,十三四岁,在街上找我问路,趁我没注意,一只手指着其他地方,另一只手偷偷伸我包里,正好被我抓住。想把他送派出所,可我自己就是逃犯,只好放弃。我拽住他的手,不让他跑,然后仔细看了看他的脸,感觉这孩子跟小华长得蛮像,如果小华还在,跟他也差不多大。我问他父母在哪儿,他说从小就跟着舅舅干这行,‘走空’了回去还要挨打。我不晓得他当时是不是骗我,反正心一软,怀疑这孩子也是被拐卖过的,就跟他讲,你今天先别回去,只要我这儿有口吃的,你就不会挨饿。孩子跟了我有四五天,每天都跟我讲他的故事。那几天我睡不着,想要离开他,假如真的把他当作儿子,产生了感情,再想要脱身就难了。”

最后,陈平在那孩子的外套里塞了200元钱,随即找了个机会把孩子撇下了。临走时,他心里很不是滋味,“就好像看着自己的小孩儿又死了一次”。

2013年12月,陈平终于忍不住回了趟家,想着“待个几天再去追”。12月18日,陈平在买菜回家的途中被抓获。追捕组民警后来提供证言,那天陈平上身穿棕灰色夹克,下身是灰色牛仔裤,被抓的时候,陈平没有反抗,只说了一句:“该来的都会来。”

案子被移送到检察院报捕,承办人回忆说,“认罪悔罪”这个词,在嫌疑人陈平身上,被拆分开来。在接受提讯时,陈平对犯罪事实供认不讳,“我一开始没有想过要弄死他,但我背了他的人命,就不会后悔”。

承办人追问他不后悔的原因,当时陈平的回应看上去“无懈可击”:“我不懂法律,只晓得欠了血债,就要用血来偿,谁都懂‘杀人偿命’这个理儿。”

接着,陈平越说越激动:“你没有孩子吗?孩子被杀了,你不恨仇家?你就没有想过报仇吗?”

“我没有跟他吵,吵了只会更加刺激他。情与法之间的冲突,归根结底是两种价值观的碰撞,但是触犯法律就得不偿失。”承办人说。

陈平的“追凶”最终败给了时间,在抓到李纹易之前,自己先戴上了镣铐,从一个为孩子追凶的父亲变成了犯罪嫌疑人。

面对检察官林凯,陈平主动提供了这些年他收集到的线索。

“人心都是肉长的。当时我很同情他。”在谈话结束前,林凯提醒陈平,“你再回忆一下,还想到其他的细节,记得及时联系我。如果警方根据你提供的线索,抓到了李纹易,对你自己也好,报了仇先不说,也有了立功情节。”

过了几个星期,陈平再次要求谈话,林凯问他,是不是要提供其他的线索材料,可陈平只是急切地询问:“检察官,李纹易抓到了吗?”

林凯说:“公安那边还没有消息。”

陈平听了很懊丧。

那段时间里,林凯在巡监时,看着陈平的眼神从期盼到失落,最后仅剩下绝望和敌意。陈平也不追问林凯案子的进展,林凯走过监室门口时,他就干脆背对着,视而不见。他很清楚,只要林凯没叫到他的名字,就意味着李纹易还没有到案。

林凯担心陈平会因此情绪失控,破坏监规,就特地去了一次监控室,观察着陈平的举动。后来他向我描述了当时的监控画面:陈平在监控里看上去比其他犯人壮实,盘腿坐在铺子上,“像个伏虎罗汉似的”,犯人们不敢靠近这个“狠角色”,在逼仄拥挤的铺子上给他空出一大块。

“那时候陈平很绝望,觉得李纹易是抓不到了,干脆连饭都不吃,在监室里干坐着,我就找他做‘谈话教育’。其实我自己也很好奇,公安追逃和深挖的力度向来很强,这个李纹易又能逃到哪儿?”林凯说,“最后还是应了‘法网恢恢’那句老话,李纹易到案了,只不过他到案的方式非常特殊,所有人都很意外。”

2014年初,邻省看守所里有个盗窃案的嫌犯叫丁汉强,刚入所羁押不久,便主动联系了监区的管教民警,想要检举一桩杀人案。丁汉强对民警供述,七年前的5月下旬,他的朋友龙海洋骗走一个五六岁的男童,打算卖给山区的人家。几天后龙海洋告诉他,买家爽约说不要,自己一时冲动,拿尖石块把小孩砸死,扔到了山底下。

管教民警把线索上报后,看守所开了研究分析会,发现丁汉强的讲述存在诸多疑点:

首先,这个龙海洋为什么要把杀人潜逃的事告诉丁汉强?通常情况下,这都是“不能说的秘密”,逃犯只会隐瞒自身犯下的罪行,毕竟多一个人知道,就加大了落网的风险——民警联系了公安局追逃办,得到反馈称,通过全国系统查询,显示在追逃人员里面,并没有“龙海洋”这个人。

其次,丁汉强供述的关键信息存在前后矛盾,一会儿说是龙海洋和他人结伙,一会儿又说只是龙海洋一人犯案。民警让他讲出确切的作案人数,丁汉强却一直摇头,说案子时间久远,他记得不太清楚。既然记不清具体的细节,丁汉强却坚称孩子已经被杀害,把龙海洋杀人的过程描述得非常详细,并且补充说“尸体都很难找到”——这表明他可能知晓案件的其他信息,却对此隐瞒。

同时,据同监犯人回忆,丁汉强在监室里一直在想心事,有时候唉声叹气,而且总是向他们打听坦白检举的事,表明他有这方面的意愿,但是心存顾虑。

接下来,民警经过核查,证实7年前的确发生过一起恶性的贩童抛尸案,主犯曹远洋于2010年身亡;同案犯严壮声已经在2006年被擒获;最后一名嫌犯叫李纹易,目前仍在逃。

当时民警将身份照片做了细致对比,发现丁汉强反而有“大问题”——他的外貌特征与在逃嫌犯李纹易的相似度很高。民警把两人的照片发送给李纹易户籍地的公安机关,并且让案件的相关人员做了辨认,最终得到证实,丁汉强就是七年前“贩童抛尸案”的在逃嫌犯李纹易。

这样一来,便真相大白——来自江苏的李纹易,冒用了新的身份,因是异地作案,侥幸躲过了监所的身份核查。

警队侦察员立刻赶到看守所对李纹易进行突审。趴在审讯室椅子上的李纹易终于开了口:“我知道你们为什么找我,现在会交代清楚。这么多年了,这个案子一直压在心里头,我自己也不好受。”

李纹易交代,七年前曹远洋杀死了那个小孩,自己跟他吵了一架,两人差点动手打起来,“我跟曹远洋说,你自己脑子一热把人弄死,我们仨就全完了”。接着李纹易就把他们撇下,开车先走了。

他平常喜欢干点“小偷小摸”,回去偷了别人一个黑色皮包,包里有3万元现金。他想到曹远洋杀了人,自己也撇不清干系,到时候全都得“进去”,“现在又偷了那么多钱,必须得想个法子跑路”。

2006年初夏,李纹易在跑路前偷走了表哥丁汉强的户口本,星夜南下广州,用自己的照片和表哥的户口本,高价办理了一张身份证——身份证上的照片是他自己,名字、生日和户籍地却是表哥的。

接着,他先后逃到重庆、江苏、安徽和浙江等地,以打零工为生。潜逃期间,他并没有收敛,起先是偷一两包香烟,后来再窜到其他地方行窃,胆子越来越大,直到偷了一个名牌女士手包,被当地警方抓获。

李纹易说,羁押期间他想把自己犯的案子全部抖出来,争取减轻处罚,但“怕政府不兑现政策”,就临时杜撰出一个叫“龙海洋”的人,想先试探一下。

身份被核实后,李纹易供述称,当时那个小孩非常可爱,白白胖胖的,身上穿着黄色短袖,脚上是一双黑色凉鞋,眨着大眼睛喊他“叔叔”。孩子在路上经常呕吐,他见小孩可怜,就背着孩子走山路。小孩被杀死以后,常常出现在他的梦里,痛哭着说要“回家”。白天在街上看到别的孩子,也总觉得像那个小孩,久而久之,被害的小孩成了他心里的鬼。

“我是犯过几个案子,但在这个案子里面,自己觉得良心过不去,把小孩的一家害惨了。心里藏了七八年,也是在受罪,现在说出来就好多了。”

消息确认后,林凯第一时间告诉了陈平。

“我跟陈平说,现在我跟你讲件事,你千万不要激动,最后一个嫌犯李纹易被抓到了。然后我就看着陈平,他一开始特别振奋,接着表情一下子变了,五官拧成一团,发出‘呜呜呜’的声音。我看着很心酸,法律终于给他讨回了公道。”

同监的犯人后来也告诉林凯,陈平那天哭了一整夜,发出的声音有些怪异。自己被吵得睡不着,气得正要发作,一看是“老大”在哭,只得忍气吞声,把身子背过去,捂着耳朵睡,结果还是不奏效,就和犯人们一起劝。

后来,林凯接到一个电话,是郑亮打来的。时隔多年,郑亮已经调离原来的岗位,但是这一桩异常残忍的贩童抛尸案,在他心里挥之不去。当初派出所发起捐款,想对陈平他们尽一点心意。但他万万没有想到,陈平已经孤身踏上了寻凶之路。他只得联系了叶红云,把放着捐款的信封交到她的手中。

“过去这么多年,我一直跟老同事打听这个案子。现在李纹易落网,心里总算踏实了。可听说陈平杀了曹远洋,关在你们的看守所,我跟局里汇报了情况,同事们都很同情他,给他捐一点过冬的衣物。”

此刻,林凯回忆起他第一次见到陈平的场景:第三监区的光线昏暗,陈平低头走在其中,整个人像在雾里,看上去灰蒙蒙的。他戴着脚镣,每一步都走得很艰难,仿佛这十几米的走道化成他曾经追凶的坎坷长途,他四处张望着,“像是在寻找什么”。

讲到这里,林凯想起一个被忽略的细节。在监区民警那里上铐时,犯人需要自报姓名,陈平的方式不像其他人那样简洁。

“叫什么名字?”

“陈平,公平的平。”

尾声

法院的刑事裁定书显示,陈平后来在监狱服刑期间受到表扬奖励4次,记功奖励1次,至2019年8月,已先后经过2次减刑。

林凯回忆说,陈平在下监(狱)前,留给他一封简短的感谢信,同样用薄薄的卫生纸写成。林凯把这封信复印在A4纸上,对折以后,夹在师父留给他的黑色笔记本里。

“这个犯罪嫌疑人,很难用简单的善与恶去概括。他的追凶路坎坷漫长,又到半途中断,法律替他走完了最后一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