二、从李凯尔特溯源到亚里士多德
依据李凯尔特的描述,通常所说的科学致力于形成普遍概念,个别事物乃是普遍概念之从属事例;普遍概念超越直接经验,直接经验或个别的东西无法进入科学。值得注意的是,李凯尔特援引亚里士多德来论证这种观点:“从一定意义上说,人们可以援引亚里士多德的著作以支持这种意义。不仅自然科学而且一般科学都是普遍化的。”并且,他认为,依照亚里士多德逻辑——几乎所有现代逻辑都无法离开的基础,“关于单一的和单称的东西的科学是没有的,即从对象的单一性和特殊性方面去阐述对象的科学是没有的。毋宁说,一切对象都从属于普遍概念之下,在可能的情况下,从属于规律的概念之下。”
可以用亚里士多德原著来印证李凯尔特对亚里士多德的“援引”:在《形而上学》中,亚里士多德这样说:“似乎任何普遍性名词皆不可称为一个本体。每一事物的本体其第一义就在它的个别性——属于个别事物的就不属于其他事物;而普遍则是共通的,所谓普遍就不止一事物所独有”;“凡是共通的云谓只指说‘如此’,不能指示‘这个’,但本体是‘这个’”,但是,“若说原理的性质不是普遍的而是个别的,它们就是不可知的;任何事物的认识均凭其普遍性”。由此可见,李凯尔特对亚里士多德的援引是妥当的:在亚里士多德那里,本体是个别事物,但是原理是普遍的;以李凯尔特的话来说,科学致力于形成普遍概念,个别的东西无法进入科学。
当然,关于现实的个别性和科学的普遍性之间的鸿沟,李凯尔特也注意到了:医生诊治的是个别的病人,或者说是个别的疾病,但是,医生要使用他的自然科学知识进行诊断,就要把这个特殊的病例纳入普遍的疾病概念下,进而作出判断:在一般情况下,这种疾病该如何治疗。这种思路是从个别出发联系到普遍的普遍化(Generalisation)。亚里士多德就曾说过:在教育和医疗的情形中,个别情况个别对待当然好了,但是,“如果懂得了总体情形或某个其他的同类情形,他就能最好地提供个别关照。因为科学从它的名称以及实际看,都是关乎于共同的情况”。李凯尔特的思路合乎亚里士多德的论述。
另一方面,李凯尔特注意到:医生也知道,实际上没有“一般疾病”或者“普遍疾病”,只有“个别的疾病”,于是,仅仅使用自然科学给出的一般化说明还是不够的。医生还需要了解个别病人的个别病例,亦即需要个别化(Individualisieren),这就不再是自然科学的思路了。在此问题上,亚里士多德亦曾有类似的论述:“医师并不为‘人’治病,他只为‘加利亚’或‘苏格拉底’或其他各有姓名的治病,而这些恰巧都是‘人’。倘有理论而无经验,认识普遍事理而不知其中所涵个别事物,这样的医师常是治不好病的;因为他所要诊治的恰好是些‘个别的人’。”由此可见,李凯尔特有关现实个别性和科学普遍性之间鸿沟的沉思,很有可能是源自亚里士多德的相关论述,因为李凯尔特的相关思路乃至他所举的医学例子都与亚里士多德相似。
至于海德格尔和亚里士多德的关系,那就更加密切了,而且更加明显,以至于菲加尔(G.Figal)教授写过《作为亚里士多德主义者的海德格尔》,沃尔皮(F.Volpi)教授写过《海德格尔与新亚里士多德思潮》。不过,海德格尔究竟是如何“发现”亚里士多德的呢?很有可能与李凯尔特的影响有关,前面我们论及李凯尔特对亚里士多德的援引,而海德格尔对李凯尔特著作是非常熟悉的。有关海德格尔和亚里士多德,特别值得一提就是他在1924—1925年冬季学期的讲课稿,着重阐释了《尼各马可伦理学》第6卷和《形而上学》第1卷第1—2章。不过,在此之前,我们不妨先行叙述一下亚里士多德以及海德格尔有关学科划分的另一种论述:
亚里士多德有关学科划分的论述,不仅表现在《尼各马可伦理学》第6卷sophia和phronesis的对峙,而且表现在此书第1卷等地方有关数学(精确性)和政治学(非精确性)的对峙。亚里士多德的基本思路是这样的:如若相关题材是确定的,那么,这门科学就是精确的;如若相关题材是不确定的,那么,这门科学就是非精确的。数学的题材,例如为两个端点求取中点或者给一个圆找到圆心,是就事物本身而言的,是确定的,所以,数学是精确的。政治学探讨人的行为,而人的行为包含差异性和不确定性,是相对于我们而言的,不是确定的,于是,政治学乃是非精确的。而且,数学和政治学之精确性和非精确性基于其题材的确定性和不确定性,这并不涉及这两种科学的优劣或高低的排序。
没有直接证据可以表明,海德格尔吸收了亚里士多德的这种思想;但是,海德格尔从20年代末直到30年代,确确实实有十分相似、当然意义更加丰富的表述。一方面,海德格尔区分了“精确性”一词的广义和狭义:就其广义(确切、准确和谨慎)而言,精确性就是严格性,每门科学都是严格的、精确的;但是,就其狭义(按照数字被测量和计算)而言,精确性只是严格性的某种表现形态,严格性尚有其他的表现形态。当然了,人们通常使用的乃是“精确性”的狭义——按照数字被确定、被测量和被计算。另一方面,海德格尔主张,诸种科学,无论是数学自然科学还是历史精神科学,作为科学,都具有严格性,而且是各自的严格性;精确性只是数学特有的严格性,并不是精神科学特有的严格性。数学化的自然科学之所以具有精确性的特征,是因为“它的对象区域的维系具有精确性的特征”;“与之相反,一切精神科学,甚至一切关于生命的科学,恰恰为了保持严格性才必然成为非精确的科学;“向历史学提出精确性的要求,就会与精神科学的特殊严格性之观念抵牾”;“虽然我们也能把生命理解为一种空间—时间上的运动量,但是这样一来,我们就不再是把握生命了。历史学精神科学的非精确性并不是缺憾,而纯粹是对这种研究方式来说本质性的要求的实行”。因此,海德格尔表示,自然科学和历史科学,无论是就其研究领域还是就其研究方法,都无法作出有关优先性的高下排序。
当然,如欲探讨海德格尔对亚里士多德哲学的阐释和吸收,必定不可绕过他1924—1925年冬季学期的讲课稿,亦即对《尼各马可伦理学》第6卷和《形而上学》第1卷第1—2章的阐释,特别梳理和阐发了sophia和phronesis的对峙,也就是亚里士多德有关学科划分的论述,其中要点如下:
1.依据亚里士多德,我们所知道的东西,乃是不可变的,必定始终如此;因为可变者处于知识(episteme)的范围之外;而phronesis(明智)的题材则包含着变化。海德格尔认为,亚里士多德的episteme概念正是后来乃至当今科学概念的渊源;而且,据此episteme概念,“历史性的东西(das Geschichtliche)无法获得真正的认识”。
2.依据亚里士多德,明智之人善于考虑对他自身而言的善,而智慧之人并不关心自身的实用利益。海德格尔的阐述是这样的:明智之人考虑的正是“他自己和本己的行动”(sich selbst und das eigene Handeln),至于外在的追求和不必自己亲力亲为的事务,则交由技术或技术家处理。
3.依据亚里士多德,知识(episteme)和技术(techne)趋向于普遍性;然而,倘若只有普遍性理论而缺乏个别经验,在事功上未必能胜过那些有经验的人;即使如此,即使并不知道每一事物的细节,只要掌握了普遍性原理,则就可以号称知晓一切。与此脱离行动的普遍化趋势相反,明智,在海德格尔的阐释下,显现为与人生行动相关的、对人生处境的把握:明智,观看着瞬间处境的具体当下,即那种一次性的东西(das Diesmalige、Dies maligkeit)。